第17章

想來想去,張若又回了張景瀾住的蘭庭新苑。

萬一瀾哥又出來找了怎麽辦,他找不到該是很難過的。

快要十二月了,張若只穿了一件大衣,先前跑出來的時候太陽還發着熱,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也不覺得冷。但現在他在小區裏轉了一圈又一圈,太陽早不見了蹤影,周圍黑乎乎的,身上也發了冷。張若流浪了這麽多年,別的本事沒學會,避風港一找一個準,他在兒童活動區等了好久,終于等到最後一個小朋友也回了家,想着天都黑了應該不會有人再來玩,他才偷偷摸摸跑進去。

滑梯上面有個小小的半球形的洞,三面擋風,再配上一張大紙殼,最适合無家可歸的人睡覺了。

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來的起點。

由奢入儉難,張若蜷縮在裏面怎麽也睡不着,換成任何一個人,蜷縮在寒冷逼仄的環境裏都不可能輕易睡着。

做了那麽美的一個夢,怎麽可能願意醒來,并且相信那是個夢?

他一點也不怪張景瀾,張景瀾本來就不欠他的,好吃好喝伺候他幾個月,還讓他有了戶口和身份證,他沒道理怪他。

他想起今天在家裏看見的那個男孩,皮膚很白,眼睛很大,笑起來很好看,被張景瀾壓在牆上親的時候叫聲也很好聽。

張若只是很難過,他為什麽就輕易地把自己抛棄了呢,甚至都不告訴自己被抛棄的罪名是什麽。說了要永遠在一起,永遠只有這麽短嗎……

是不是在和劉總在一起吃飯的時候他不聽話,所以張景瀾生氣了?是不是在張景瀾把他壓在牆上吻他的時候,他叫得沒有那個男孩那麽好聽,所以張景瀾嫌棄了?是不是因為他不會塗香水?是不是因為他在調教室哭了?

他哪裏不好呢?不聽話還是不好操了……

但其實哪有那麽多道理,不愛就是不愛,不愛就是最要人命的天大的罪過。不愛任何事情都能被激化成為矛盾,不愛所有話頭都能變成刺向心口的箭矢。

小洞防風卻并不保暖,張若幾乎一夜未眠,只在天将亮之前迷迷蒙蒙的睡了一小會兒。一陣冷風吹過,睡夢中他打了個哆嗦一下子睜開了眼,入眼是那塊被風吹歪的紙殼,有路燈的光從那裏照進來。

張若慢吞吞的坐起來,手腳都快要凍僵了,他抱緊自己的膝蓋,還以為是個噩夢,以為睜眼就能醒來了,結果發現噩夢原來不是夢。

他怔怔的坐在那,笑着笑着就哭了,大夢一場空,連心和魂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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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剛擦亮的時候他索性起身去撿塑料瓶換口早飯吃,他也不敢離蘭庭新苑太遠,生怕轉個彎就再也找不到回來的路,最後努力到接近中午才終于換到三個饅頭。

一整天足夠了。

其實如果沒有被張景瀾撿回家,胃口沒有被養大,兩個饅頭也是夠的。

天黑之前張若都沒辦法鑽到那個洞裏去,只好兩個兜裏各揣一個饅頭在外面游蕩。一整天沒喝水讓張若渴得喉頭發緊,嘴唇也幹得起了皮,一抿嘴就能感覺到嘴皮被撕裂,豎着的一道道細小的傷口刺刺的疼,張若只能去公共廁所的水龍頭上掬一捧水喝,冰涼的帶着漂白劑味道的水滑進喉管,冷得張若打了個顫。

他擡頭看向鏡子,鏡子裏的人蓬頭垢面,才出來一天就變成了這個狼狽的樣子,臉上髒兮兮的,白白的毛呢大衣也被弄得黑一塊灰一塊,張若趕緊低下頭離開了,這本來就是流浪漢應該有的樣子,邋裏邋遢無人問津,有吃的喝的活條命就可以了,去哪找什麽尊嚴和臉面。

清晨撿垃圾,白天偷偷摸摸在張景瀾家附近轉悠,天黑窩回滑梯裏,一連過了三天,第四天早晨張若卻沒能起來。他試探地摸了摸額頭,觸手是一片滾燙,張若收回手又往外套裏縮了縮,被養久了連抵抗力都下降了。

幹脆這麽燒死算了,體內溫度升高,連流出來的眼淚都是滾燙的,張若突然沒來由的有些想念他素未謀面的父母。如果他們還活在世上,不管貧窮富貴,那他至少還有一個家。不知道他們是粗心大意把自己弄丢了,還是刻意為之主動丢棄的,其實張若更偏向于後者,有誰會把一個尚且不能咿呀學語的小嬰兒弄丢在垃圾堆旁呢。

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需要自己。

但他還是從滑梯裏出來了,出來的時候他是從滑梯通道裏滑出來的,迷迷糊糊的坐在那發了半天呆,挺好的,以後也許再也沒機會玩了,然後就手軟腳軟的往張景瀾家走。

他等了好幾天張景瀾都沒來找過他,那就讓他再看最後一眼,看完了就離開,去賺錢,去好好生活。

或者找個地方安安靜靜的等死。

他沒能看見張景瀾,卻見到了從他家裏出來的一個陌生男孩,張若覺得心都被挖空了。

他邁着虛浮的腳步,不管不顧的就沖上去抓住了那個人。

男孩從床上醒來的時候張景瀾早就不知所蹤,只是給他留了信息說讓他醒來就走,男孩看見只覺得莫名其妙,他們有錢人現在都流行隔空陪睡嗎?但他一個MB也沒什麽好矯情的,這錢賺得不費功夫,男孩心情大好,甚至走的時候還順手捎上了廚房裏的一袋垃圾,結果一出來就被人抓了胳膊。

男孩吓得以為被警察抓了,剛要哭着求饒,扭頭卻看見一個哭得比他還要慘的,小要飯的?

小要飯的手特別燙,黑乎乎的臉蛋上到處都是淚,顧及到這裏是富人區,根本不可能有乞丐來這裏乞讨,男孩只好耐着性子問,“你有什麽事嗎?”

張若只說了一句,“你要聽話,不然要被扔出來撿垃圾的。”

然後就按了指紋進了張景瀾家,男孩一臉莫名其妙,扔了垃圾就走了。

坐上出租車也還是覺得不對勁,怎麽也想不通那樣髒兮兮的小乞丐為什麽能進張景瀾家,于是好心給張景瀾去了個電話。

“瀾哥,今天我從你家出來,碰上一個很奇怪的小乞丐,抓着我胡言亂語一通,然後就進了你家。”

張景瀾原本敷衍的開着免提放在一邊處理工作,聽到這裏卻停了手上的工作,拿起手機放在耳邊,“你說乞丐進了我家?”

“嗯,按指紋進去的。”

張景瀾拿上外套和車鑰匙就往辦公室外走,“我知道了,謝謝。”

大步流星進了電梯,看着鏡子裏的自己,張景瀾又覺得自己有些好笑,回去做什麽呢,他把人趕走的,現在回去把張若再丢出去一次嗎。

電梯“叮”一聲到了最底層,他連轎廂都沒出,直接伸手按了最高層。

那邊張若本以為會被拒之門外,結果門很輕易的就這麽開了,他反而愣了一下,但也只是片刻,然後直接擡步往主卧走,找他的水晶球,找他的《小王子》。

留戀也沒什麽意義,他不要自己了就是不要了。

只是這個家裏唯二屬于自己的東西,張若要帶走。

找到這些東西絲毫不費力氣,它們都還擺在原來的位置無人問津,水晶球在床頭櫃上積了灰,簡裝版的《小王子》薄薄的躺在床頭櫃裏。

把它們一起揣在兜裏,裏面還有一個昨天沒吃完的冷饅頭,口袋一下子變得鼓鼓的,然後張若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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