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

我的自卑在裝腔作勢的遣詞造句上體現得淋漓盡致,關于這點我其實早已心知肚明。面對那些富有的老板時——你看,我又避免使用“有錢”這類通俗詞彙,而“富有”卻也不怎麽高明——我可以像朱進那樣鎮定,但面對書香門第的少爺小姐們,我往往會羞怯地沉默,又對他們懷抱着無限的向往,正如我面對方小姐這般。

“程祝諾是怎麽把朱進那個大老粗調教成這副樣子的?”方小姐笑嘻嘻問我。我不響,只是佯裝觀察櫥窗裏的展示品。她只得一個人繼續絮絮叨叨:“哎,再往前走那個學校是我大伯設計的。那時候他為了這個險些吃官司。”“你講過了。”“是伐?”方小姐又嬉皮笑臉過來拉我,對我講,“我們去吃咖啡,好伐?”末了她又補充了句“不要跟我講咖啡也吃過了呀。”

“吃的,吃的。”

我帶着方小姐去了附近的咖啡館。她袅袅婷婷,輕巧坐進真皮沙發,舉手投足如綻放的玫瑰一般帶着他們那個圈子獨有的氣質。由于我并沒有想和她談朋友的意思,所以點咖啡吃糕點的時候,她談男人,我談女人,她不停打聽着朱進,我同她講另一位方小姐,說來說去,無非還是些過去的人和事。過去的人和事經不起追問,好似綿長而深遠的雲,更擅長玩味自己特有的孤獨。方小姐詢問朱進和程祝諾的感情。我講:“跨越階級的戀愛總是特別甜的。”

“我不明白。”

“程祝諾那時候在醞釀一場偉大的革命,他和朱進的感情是這場革命的副作用。”

方小姐簡直要生氣了:“你這麽講,我更不明白了呀!可不可以不要講革命和階級,談談風花雪月的事體?”

“階級鬥争是愛情裏最關鍵最風花雪月的一部分呀。”

“好了好了,我不要跟你講了,我自己去問他。”

“阿平冤枉的。”

“冤枉個屁。”

我笑嘻嘻給方小姐切小蛋糕,跟她講:“換個人說說好伐?還有個兄弟你沒見過,那個兄弟的女朋友也是一位方小姐。”

“風花雪月麽?”

“風花雪月的。”我摸着良心,非常認真,開始跟她講毛大明的故事。

毛大明是個地地道道的上海本地人,從小由外婆帶大。由于外婆只會講蘇北話,毛大明這輩子都只能講洋泾浜味道的家鄉話,過不地道的本地生活。然而他初中畢業後就當了混混,混跡中心城區的大小街頭,又可以說對這座城了如指掌,宛如了解自己身體的血脈。這樣錯位的生活将他捉弄得如同淋了暴雨的野貓,又難堪,又坦然。

每個禮拜五的下午毛大明必定要拜訪一下外婆。提到外婆,他腦海中最先響起的就是老太婆罵人的聲音:浪你媽個小婊孫,把你屌子打個蝴蝶結!其次就是他跟外婆打橋牌,外婆一拿到壞牌就賴,一會兒說,出三個方塊三個紅桃,一會兒說,三五七九順子,自創規則,經常把毛大明打個措手不及。外婆心情好的時候打牌,心情不好的時候打他,一耳光上去,疼倒是不疼,就是容易腫起來,臉上紅紅的一個掌印,走到哪兒都會引起別人恥笑。毛大明記得有一次外婆打他是因為懷疑他偷錢。那時候他在上小學,中午午休回家吃飯,趁外婆做飯的時候偷偷從她櫃子裏拿了兩塊錢。吃飯的時候,他又恬不知恥同外婆講:我們要交兩塊錢班費。外婆放下筷子去拿錢,一看,自然心中有數,回來狠狠扇了毛大明一巴掌。毛大明立刻哭了出來,飯也沒吃躲進自己房間哭,他把那兩塊錢藏到了棉被裏,然後一邊吹着鼻涕泡一邊吼着我沒拿錢!我沒偷!他越哭覺得委屈,吼完之後氣鼓鼓地去上學,一下午都沒有心思。等熬到放學了,他立刻撒丫子奔回家将棉被裏的兩塊錢翻出來,偷偷放在櫃子附近的地板上。外婆做了晚飯回房拿降壓藥吃,看到地上散落的錢,頓覺得冤枉了孫子,但又抹不開面,便陰陽怪氣地問孫子:這是你的錢啊?毛大明嘴一撅,立刻回:不是!那模樣,真真的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了。他懸了一下午的心終于放下,“冤屈”總算得到昭雪,自那以後,毛大明便明白,人真的可以自欺欺人,謊話只要多說幾遍自己都能信以為真。自己的心都不牢靠,這世上還有什麽是牢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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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畢業以後毛大明去了技校,學的大菜師傅,更加無法無天了。晚上不回家,花三塊錢買一張夜票去乍浦路的飯店喝免費綠茶,一直等到12點鐘打烊。然後又在四川路發現了個午夜舞廳,這下好了,逃夜打架成為了家常便飯。毛大明因為欠人家錢打架,喝多了酒打架,被人尋晦氣打架,但從來沒有為女人打過架,直到在舞廳遇到了方小姐。那位方小姐講:大明,侬是個牢靠好男人。方小姐又講:男人總歸是要有自己房子的。于是毛大明不打架了,他找了個工作,開始攢錢,跟外婆講:外婆,大明要搬出去住。外婆哭得眼睛通紅,講:大明不要外婆了,嫌棄外婆老了。毛大明忍了又忍,最終還是同外婆講:男人總歸是要有自己房子的。這個時候毛大明不過十六七吧。他嘗到了眼淚的味道。

方小姐站在舞廳,像是黑夜中不會衰老的燭光,灼了毛大明的心。

這位方小姐住的地方穿過蘇州河,在乍浦路。毛大明在巨龍車上搖啊搖,車廂裏一只大轉盤轉啊轉,嘎吱嘎吱,經過發黑熏臭的蘇州河,高聳的煙囪冒着白煙,他心裏想,夜裏要麽喊方小姐去唱卡拉ok,不曉得ok不ok。轉眼車子搖晃到虹口公園,毛大明眼睛眨眨,想到方小姐以前告訴他,虹口公園是魯迅散步的地方,魯迅老早就住在附近的亭子間寫文章,他又傷心了,心想方小姐不愧是朵美麗的上海玫瑰,高雅,有文化,卡拉ok肯定是不ok了。作孽。

比起福源裏住的多是上海市民,方小姐的地段環境相對惡劣點。蘇北淮北上來的讨生活的人往往會選擇虹口、閘北、楊樹浦等生活費用較為低廉工業區,一個個要麽進工廠,要麽,精細揚州人做做服裝生意;無錫的銅匠做起電工、鉗工;娟秀杭州人搞搞棉紡織廠……他們從蘇州河畔的滾地龍摸爬滾打進能遮風避雨的弄堂裏,老法裏講叫“偉大的工人階級”的勝利,然而這勝利倒是苦了方小姐了,跟這些老吃老做的江湖人混住在一道。

當她留着一頭大波浪卷發,戴一頂毛尼小禮帽,身穿大紅色立領風衣,無名指頭上一只嵌寶戒,眉清目秀站在弄堂口的時候,毛大明真的是心痛了!一朵紅玫瑰,長在個牛棚裏,真真作孽呀!

“方小姐……”大明臉紅了。

“弄今朝來了倒是蠻早額嘛。”

“嘿嘿,本來要踏腳踏車過來,後來想想,還是坐公交車了。”吹牛皮本事還是一套一套的。

方小姐不響。

“我來看看你就走了,五點多鐘要上班。”

“個麽尋個地方坐坐總可以吧?”

毛大明心裏一吓,想是不是講錯話了,趕緊說:“是的是的,今朝太陽好,想帶你去虹口公園散散步,到裏廂咖啡廳吃咖啡。”他原本是想帶方小姐嘗嘗隔壁弄堂有名的跷腳馄饨,這下趕緊變口風,接翎子。方小姐笑眯眯,講:“老早就改成魯迅公園了呀。”嗲功一流,教人酥掉半邊身子。毛大明心一橫,想,今朝就是花錢了!花一回!

兩人走走聊聊,樹蔭底下悠然散步,逛到路口,一個洋派的小咖啡館恰到好處地出現。方小姐款款走進去,坐定,一看就是優雅大方的上海小姐。毛大明笑得樂開花,覺得自己還好聰明一記在飯店把工作服換下來,穿上夢特嬌T恤衫,衣服都是九江路精品店買的,也算風頭十足。他一邊笑一邊翻菜單,笑容立刻僵住了:哪能一杯咖啡要那麽貴?

方小姐看好菜單,等着毛大明。毛大明朝伊講:“你随便點吧。”心裏打着小算盤,這個禮拜三餐在飯店解決,吃吃客人剩飯,省下兩杯咖啡沒啥問題。服務員梳了個三七開的頭,蠻漂亮的,走過來等他們點單。方小姐笑笑,講:“我一般不喝加了奶的咖啡的,清咖最好了。”

毛大明高興了,看看單子,清咖最便宜嘛!“兩杯清咖。”

服務員點點頭。

方小姐又講:“清咖配黑森林蛋糕頂有味道,咖啡的苦澀中和蛋糕油膩,其他的什麽加奶加糖的花俏咖啡都比不過。配其他咖啡額都是阿莫林。”毛大明背脊“唰”一下冷汗下來,他看了下黑森林蛋糕價格眼睛都要紅了,但還是朝服務員講:“個麽再加個黑森林。”

“好的。還要點什麽嗎?”

“還要點什麽嗎?”毛大明問方小姐。

方小姐講:“先這點吧,我吃不多的。”

“先這點吧。”毛大明機械重複,等服務員走遠了腦子才稍微轉了點過來。他突然想起外婆前兩天罵他的話:個小逼崽子,麽錢還要談戀愛,談你媽個狗頭去!真的是又痛心又無奈。等咖啡點心上齊,方小姐篤悠悠開口:“大明單獨來找我,有什麽事體?”

“咳……”毛大明又緊張了,抓起咖啡喝了一口,差點沒有噴出來。乖乖隆地咚,什麽哩個東西?!他強行憋牢,假裝淡定,問方小姐:“方小姐喜歡什麽樣的男人?”

“我?”方小姐笑笑,講,“只要是好男人,我就喜歡。”

“個麽侬覺得大明是好男人伐?”

方小姐不響,但是攪咖啡。毛大明就紅着臉等她。半晌,方小姐開口:“我還喜歡有點才華的,會寫寫詩歌,将情詩朗誦給我聽。”

“嗯。”毛大明低下頭,說不沮喪是假的,但是一邊又暗暗佩服,不愧是方小姐呀,那麽特別,跟普通小姑娘就是不一樣。

“大明怎麽突然問這個?”

毛大明不曉得她是明知故問還是裝傻,反問:“要是一個男的,有錢,方小姐喜歡伐?”

方小姐放下攪拌咖啡的小調羹,講:“有錢算什麽稀奇呢?天底下男人都覺得女人只喜歡錢,哪個知道因為像樣男人都死絕了,沒辦法挑了,所以女人才去挑有錢的。一個男人若是有情有義,有才有情,哪怕他身無分文我也跟定、吃定了。”

毛大明講:“所以方小姐是斷定不會跟有錢人的。”

“不會。”

毛大明不響。

方小姐咽下一口蛋糕,揩揩嘴角,講:“我認大明做哥哥,好吧?”

“好的。”

故事講完,方小姐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你說這個是什麽意思?沒頭沒尾的。”

此刻夕陽将天邊染成了緋紅色,那些雲時而變成落魄的詩人,時而變成驕矜的将軍,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同她說了這麽個毫無趣味的故事,它如同散落在四處的音符不停在我心頭跳躍,令我不吐不快。我不知道自己還能用哪種更妥帖的方式來紀念我的好友,紀念我曾經一無所有的日子。

“毛大明是我們幾個兄弟裏第一個實現發財夢的。”

方小姐看着我,講:“一點都不風花雪月,真沒意思。”

我在妙巴黎辦公室做賬,老遠看到朱進的背影,立刻丢下鋼筆沖了出去喊住他:“朱進!”他回頭驚奇地看着我:“你叫我什麽?”我不管他,直接抓緊他的手臂:“你做什麽去?”

“找方小姐。”

“你混賬!”我也不知是何處來的力氣和怒火,一把将他拖回了我的辦公室,狠狠甩上了門,大聲質問他,“你為什麽無緣無故要去招惹方小姐?”

朱進整了整自己的西裝,一臉不可思議:“瘋了啊?你真的喜歡她?”

“這和我喜不喜歡她沒關系。她是我朋友。”

他目光游移,但表情依舊那樣充滿着戒備與隐忍,只對我講:“我想找機會認識她大伯。”

“為什麽?”

“她大伯是老工程師,做過很多項目,我想……”

“你想做的幾個項目都和程家有點關系,想必是認識程祝諾的,是吧?”我忍不住打斷了他,“你現在就像個瘾君子一樣,你才是瘋了!”

朱進似乎終于被我戳到痛處,兇狠地盯着我一言不發,冷酷的嘴角如被霜凍般細微地顫動着,令我擔心他下一秒會朝我揮拳而來。而我竟然毫不克制,又火上澆油添了一句:“你們之間不是愛情。”說罷便認命般靜靜等着他的怒火襲來。朱進聽到這句顯然愣了,他的雙唇顫抖着打開,又合上,似乎在經歷着一次劇烈的認知颠覆。他邁開步子徑直朝我走來,我僵直着身子沒有躲開,誰料他只是走去我身後的櫥櫃,徑直拿了櫃子裏的一大瓶威士忌,也沒有打開,只是握在手上在辦公室裏漫無目的地走動,我不曉得他在尋找杯子還是記憶的線索。在氣氛緊張到我快要撐不下去的時候,他突然毫無征兆地擰開了瓶蓋,直接灌了一口,随後毫不留情地湊到我跟前,換上他一貫隐忍又克制的語調,帶着酒氣對我說:“他愛我的樣子,別人當然是看不到的。”說罷扔下酒瓶揚長而去。

我一時有些臉紅,他的語調帶着強烈又暧昧的荷爾蒙味道,從他的嘴唇蔓延至胸脯、臂膀、下腹……程祝諾那張天真爛漫的臉龐突然出現在我的腦海中,我頓時窘态萬分,踉跄着跌坐回老板椅。迷人的威士忌兀自散發着甜味,我知道朱進正帶着他迷人的孤獨味道去征服一位又一位的方小姐,而我只能冷眼旁觀,無能為力。我忍不住也抓起酒瓶喝了一口,希望自己能回憶起他們曾經的蛛絲馬跡,因為我到底還是不相信昔日落魄的狗可以和人一樣,面對愛欲生死,我們往往被描繪成不在現場的證人。

程祝諾嘴裏嚼了口香糖,一個人在酒席上“叭”“叭”吹着玩。老程看了他一眼,講:“要麽在裏面吃飯,要麽出去把口香糖吃完吐了再回來!”程祝諾挨了訓,低頭走出去吹風。待他再回去落座的時候,那桌子叔叔伯伯在他眼裏還是相當不順眼。

一票裏貨色。

“老程,你對諾諾太嚴格,諾諾才多大個孩子。”飯店老板叼着煙,夾了塊紅燒牛肉給他,“吃,長身體的時候。”老程也沒多管他兒子,繼續端着酒杯跟幾位朋友侃山海經:“吃飯講究葷素搭配,我們今夜裏,美中不足,葷多素少。”

“幾個素菜也不錯的呀。”

“唉,老程意思裏,我們幾個光頭坐成一起太多了,少了美女作陪,一桌菜不像樣了。”

大家聽罷都癡癡地笑,飯店老板講:“有小朋友在,瞎講什麽。”幾個人推杯換盞繼續之前的話題,無非酒色財氣四字。小朋友百無聊賴,他覺得自己老爸也是頭發昏,一直把自己帶在身邊“見世面”“認朋友”,但世面又不見他,朋友也不認他,自己還不是換個地方縮着?有意思麽?他撇撇嘴看向窗外。

剛剛飯店外那個人還在那裏。

那人生得高壯,皮膚黝黑,一動不動地蹲在馬路對面隐蔽處,不知是無家可歸還是在等人。他看了看飯店內幾位大人,又看了看飯店外落魄的“流浪漢”,不知怎的頭腦突然發熱,一個人熟門熟路溜去後廚拿了個外賣盒子,裝了點廚房現成的餘料,塞滿,捏在手上熱乎乎,一直熱到他的心裏。程祝諾有點激動了,心跳快了,悄悄摸摸,趁老爸不注意快步走出了飯店,穿過馬路,一直走到那人跟前。

男人驚詫地看他。

“給你的。”程祝諾有些不好意思,這算是人生第一次主動去勾搭馬路上不認識的人了,“我們多出來的。”他別過臉,将飯盒遞給男人。男人猛地站起來,他心裏一吓,手一縮,問:“你不是流浪漢麽?”

“不是。”

他聽到這個臉“騰”地紅了,眼睛只敢看着馬路旁邊,悔得想直接逃走。“對不起,我那個……我以為……”他扭扭捏捏地握牢飯盒,話說不利索,幹脆別過身要一走了之。朱進眼明手快立刻拉住他:“哎……”碰到他胳膊的時候,朱進臉也無聲息紅了。

“我要的。”

程祝諾停下,眨了眨眼。這一眨,春回大地,日月光華,土包子朱進的心靈得到了美的救贖。土包子緊緊握住泡沫飯盒,想抓住僅有的機會說些什麽,但腦子卻亂成一團。“我……我是咳!我飯店打工的。”他指了指飯店大門。

“哦。”

“我叫朱進。”

程祝諾歪着腦袋看他,有點好奇眼前這個農民工會對自己說些什麽。然而農民工說完這句後也沒了下文,只窘迫地捏着飯盒。

“我沒怎麽見過你。”

“哦。”朱進驚喜地回答,“我在後廚,我會做菜。下次你來我做給你吃。”

程祝諾羞赧笑笑。朱進看他笑也跟着傻乎乎地笑,講:“我記得你愛吃紅燒獅子頭,羅宋湯,還有扣三絲。”

“你記性真好。”

“嘿嘿……”他撓撓頭,“我看你坐在裏面挺無聊的。”

程祝諾聽着話裏意思不對,警覺道:“你一直在看我?”

“沒,沒,我等朋友。”

“你這麽蹲着腿不累麽?”

“不累。蹲着舒服。”

他本來想随便敷衍兩句便走,這下到來了興致,問:“為什麽?你怎麽蹲的?”朱進一聽樂了,心想蹲還不會蹲?城裏人就是文雅。“就這麽呗。”他蹲下來擡頭看着程祝諾,程祝諾也跟着蹲在他旁邊,但下盤總是沒人家穩了。“我老是抖……”“你把腳底板放平。”“腳底板放平我就摔了呀。”“不怕,我扶着你背,你放平了。”程祝諾聽話乖乖将重心轉移……“哎不行,我要摔了。”朱進一下握住他的小手,軟,白,熱熱的。啊,我才是要摔了!他內心幾乎是崩潰。

文雅城裏人尴尬把手抽走。他不學了。“難。”臉皮又紅了起來。這在朱進看來真的是高貴中透着可愛,冷若冰霜似是仙女來。“你下次再來飯店吃飯就喊我,我基本上天天上班的。”“嗯。”程祝諾站起來,“我……”

“諾諾!侬到外頭去做什麽?”老程手裏夾了根煙站在飯店門外,看到自己兒子跟個垃圾癟三一道起立蹲下的,突然來火了。“回來!”他大步流星跨過馬路走到他們跟前,把煙叼嘴裏,從褲兜裏掏出幾張票子扔朱進臉上,哼了聲“滾”,便直接拉着兒子回飯店。程祝諾看到爸爸發火,心裏害怕,乖乖地一句話不說。朱進臉上被那票子砸得火辣辣的,敢怒不敢言。他蹲下将鈔票撿起,就這路燈數數,竟然有五十塊。“娘的!”他捏着票子竟憑空生了股前所未有的絕望的屈辱感,沒有其他的情緒,只是屈辱,想鑽到地底下,躲到塵埃裏。玉琴的老板走到店門口狐疑地看看他,他立刻狼狽地躲開,如一條被痛打的野狗一般逃竄進了夜幕裏。

飯店旁邊有個公園,一般正門九點就鎖了,到了晚上便烏漆麻黑,與燈龍遍布的市中心格格不入,朱進跌跌撞撞地一頭紮進了這個公園。他想獨自靜靜。他手裏還攥着那五十塊散錢,心也像被人緊攥着,如溺水般無法呼吸。朱進低頭打量了自己,衣服整潔,身子洗淨,為何即便如此飯店裏那些人依舊覺得他是個臭要飯的?他恨,恨得想把自己撕碎了、砸爛了、剝開皮肉露出那顆心來教那些人看看。叫程祝諾看看。

一想到程祝諾,朱進的呼吸漸漸平穩下來,恨意消散開,只露出皎潔無暇的愛慕。程祝諾畢竟跟別人是不同的。

程父回去一路上鐵青着臉,沒跟兒子講話。

到家後方媽給父子二人端茶遞水,看東家臉色不對,講:“先生,太太去劉老板家裏打麻将了。她講小少爺這次考試考得好,老師表揚了。”程祝諾悄悄朝方媽擠眼睛,跟老爸甜甜開口:“我要認真讀書,我回房間寫作業啦。”

“回什麽房?”老程不吃這一套,依舊陰沉着臉,“方媽去休息吧,程祝諾留下來。我要跟你談談。”程祝諾不響。每次老爸這樣連名帶姓地喊自己就知道沒好事。果不其然,老程等保姆退下後開門見山地教訓開了:“你是什麽人?他們是什麽人?你跟那些個社會垃圾混在一起像話麽?”

“我沒有……”

“你沒有?你跟那個讨飯的在外面一聊聊那麽久,飯不吃,一幫叔叔都看你。”

程祝諾羞得講不出話來。

“諾諾啊,不是爸爸要說你。爸爸經歷過的事情比你吃過的米飯都多,有的時候我們不可以随便想幹什麽就幹什麽,要給人留下話柄,曉得伐?”

“什麽話柄?”程祝諾到不服氣了,“跟外地人聊聊天怎麽了?他又不是讨飯的,毛主席說了,要和廣大的工農群衆結合在一塊。”

老程聽了簡直要氣得昏過去:“現在是三個代表,代表先進社會生産力!什麽是先進社會生産力?下崗工人、農民工是先進生産力嗎?”他喝了口咖啡,嘆了口氣,語重心長對兒子講,“我一直把你帶在身邊是什麽道理?那些人都是搞房地産的,金融的,炒股的,這些才是未來的生産力,才是發展的趨勢,我們程家……”程父猶豫再三,最終還是三緘其口,只關照兒子:“以後不要把政治上的東西挂在嘴邊,你沒吃過那苦頭。”

程祝諾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以後交點社會菁英的朋友,別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嗯。”

“你張叔叔特別喜歡你,挺好的。多跟張叔叔學學,跟他女兒交交朋友倒是真的。”

程祝諾聽見這個名字瞬間反胃惡心,他咬緊牙關看着桌角,什麽都不想說。

“聽到了伐?”

“我不喜歡他。”

“由不得你喜歡不喜歡。”老爸重重放下咖啡,不容置否。

兒子也是個倔脾氣,二話不說就上了樓,也不知道是青春期叛逆還是性子随爺爺,倔起來都不會留點餘地在。他将房門一關,腦子亂糟糟的。一會兒是什麽“諾諾好好學習,畢業了不參加高考直接出國”,一會兒是“混得好你程祝諾将來就能出人頭地,有的是‘報效祖國’的機會”,一會兒是“你不能這麽笑,太不體面了”,一會兒又是“都是下三濫才愛的玩意兒,全部沒收”。這些聲音從小就萦繞在他腦海中如同惱人的蒼蠅,他被釘上了标簽,打了烙印,他覺得這是一種恥辱,他不僅被剝奪了成為程祝諾的權利,更被剝奪了愛的權利。他骨子裏浸滿了小別墅陰冷的雨,一點一點,一寸一寸,剜光他所有熱騰騰的血肉。這時,他怒不可遏地打開自己的房門朝樓下的父親大喊:“你也不過是個普通人罷了!”喊罷他将房門鎖死。

他要醞釀一場革命,一場由“被限制同流浪漢講話”而起的革命,程祝諾早慧的湖底終于開出了惡之花。這一刻,他決心要嘗嘗當個“下三濫”的滋味。

老程怒喊程祝諾開門,沒用,直接将家裏一套英國帶來的精骨瓷茶具甩到地上,鍍了金邊的杯子裂了一地,卻依然是精致漂亮的模樣。踩着高跟鞋的母親帶着屋外的涼風回來,那涼風從發黑的蘇州河濱而來,掠過同性戀聚集的公園,帶上腥臭的精液的味道卷進巷子裏的發廊,掠過妓女布滿眼淚的面龐與客人的拳頭,穿過市政府大樓的門口與羅馬建築的長廊,一路帶着血、帶着淚、帶着欲、帶着死,誤入了淮海路貴氣十足的洋房。不知這裏面哪些是真正下三濫的味道。

辦公室憑空響起急促的敲門聲,我猛地驚醒,看了看手表,有些恍惚。

“進來。”

“平老板,有個叫丁予涵的人找您,說是您的弟弟。”

聽到這個我徹底清醒了:“他人在哪兒?”

“大廳等着呢。”

我拿起搭在椅背的外套立刻往外走去。我覺得自己好似夢中的那道涼風,從過去掠向此刻,再繞回原點,直至看到丁予涵坐在大廳探頭探腦地張望着,便不禁腳步輕快起來,帶着笑意走向他:“小丁!”他看到我立刻站了起來:“哥。”“先等一下,我們去辦公室講。”

“沒有什麽重要的事。”

“那出去說。”

“你現在有空麽?”

“有啊,怎麽了?”

“那就在這裏說吧。”丁予涵抿了抿嘴唇,有些無措地看着我,“聽說大哥找了個和我差不多的歌手?”

我有些意外,直接反問他:“你是怎麽知道的?”

“不要老是把我當傻子,我總還有點自己的關系的……”丁予涵別扭地別過臉去,但一雙水汪汪的眼睛又忍不住朝我投來,似怨非怨,欲語還休。我講:“沒有的事情,別人以訛傳訛了。”什麽樣的人能将那次聚會內容傳到他的耳朵裏?我忍不住好奇,更懷疑他嘴上說着不再唱歌了,事實上還是與他曾經音樂圈裏的人往來。然而這并不是一件壞事,相反我更期待見到他重新登臺的樣子。“我們去外面聊聊吧?”

“阿平哥……”

“你說呀。”

“上次你講大哥還是住在福源裏亭子間,我想去看看。但是我沒有鑰匙。”

“就為了這個來找我?”我看了眼表,直接穿好外套拉着他走出妙巴黎。他有些遲疑,問:“大哥不在家吧?”“不在,他去約會了。”

丁予涵跟着我坐進車裏,熟練地把車窗搖下,一陣涼風灌進車廂,我瞥了他一眼他的側臉,開始思索時間将我們裝扮一新的秘訣在哪裏,想來想去,覺得應該是在“尊嚴”二字上。對“尊嚴”下定義的難度可能如同對女人的贊美一般,我只能說,人在某個地方生長并逐漸走向消亡的過程中,時間賦予了人某種儀式感,好古的我們稱之為歷史。我們的精神逐漸與破落的城牆、新科技的發展、綿延的戰争……合二為一,共同成就了栩栩如生的變遷的過程,在我們跨越時空的時候,時空本身賦予了我們這樣肅穆的特性,以至于見慣了日出日落并被它迷惑的人們總能獲得某種意義上尊嚴。丁予涵昂着的頭沉默地盯着快速掠去的風景。

“那個老板還聯系你麽?”我瞥了他一眼。他立刻驚慌失措地看向前方,沒有答話。我講:“不是什麽丢人的事情。”他說:“是的。”末了加了一句,“不用安慰我的阿平哥。”

這樣無可避免的尊嚴時不時綁架我們,我們便也時不時感到羞恥與沮喪,就好像他現在這樣。

我識相地沒有多講,一路風馳電掣開回了原來的群租房。小弄堂口邊上的車越停越多,從前也不過稀稀拉拉的幾輛而已。我好不容易在後門找到了車位,鎖車的時候,丁予涵對我說:“還記得我們在這裏擺過攤麽?”

我忍不住笑了:“記得的,那時候偷了三號裏太太的狗換錢,進了一堆盜版磁帶碟片來賣。”

“大哥偷的。”丁予涵顯得快活不少,忍不住一點點打量這裏,“誰曉得她原來是大明的房東,把大明折騰得夠嗆。”

“不曉得方小姐現在過得怎麽樣。”

丁予涵嫌惡地講:“提她做什麽?都已經過去了。”說罷熟門熟路地走向我們曾住的五號樓。我拿出鑰匙利索地開了底樓木門,左手邊廚房,右手邊小水鬥,此地的味道我們再熟悉不過,閉着眼睛都能摸回家。

“我還氣大哥,那時候大明要搬走,他也不攔着。”

“我想去找個正經酒店的工作。老在飯店混不是個生意經,我技校裏學的就是做菜,畢業了本可以去大酒店發展。”

大明曾經說過的話突然在我腦海中響起。

“我要去考點資格證,多賺些錢。本來還在猶豫當中,這次正好,借這個機會出去找找酒店包吃包住的生活,也算闖闖了。”

“是為了那個方小姐麽?”

“哈,我們這種人沒多少選擇的,只敢說為了自己。”

有一句話我記得最深。他最後說,貧賤時候愛上的人最忘不了,也最沒有美德。我看着丁予涵走在前頭的背影忍不住講:“他自己作出的選擇,阿進攔也沒用。”

“我不喜歡大哥。”丁予涵回頭跟我埋怨了一句,轉過身去後立刻愣在門口。朱進此刻正站在房裏換衣服,意外地盯着我們兩個。“你不喜歡誰?!”他反應過來後快步走到丁予涵面前習慣性要捏他臉,手伸了上去,發現他的面頰已經消瘦地沒有多少肉可以供他揉捏了。

“怎麽瘦成這樣?”

“不要你管。”

“明天過來上班。”

“你又不是我爹,憑什麽命令我?”丁予涵頂完嘴頓了頓,“我爹也不能命令我。”

“哥想你。”

朱進講完,屋裏陷入可怕的沉默。我尴尬地換了個站姿,故作輕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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