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小嚴家在那個鎮子上不算富人,也不算窮人,卻是“名人”。更準确說是小嚴的父母是那個鎮上的“名人”。小嚴爸,人稱“不着調”,成名作品是“發財就得發大財”。小嚴爸總是不能像其他人的爸爸那樣成天在家,他要四處去發財,有時候回來渾身的名牌,“揮金如土”,到鎮上飯店吃住。有時候,多數時候像個灰耗子,最慘的時候在父母家,也就是小嚴爺爺奶奶那裏蹭幾天飯吃。小嚴媽的“美名”就不說了,成名作是人們流傳的與張主任、李廠長、薛書記的淫亂事件。
小嚴媽其實不想離婚,小嚴爸也不想離婚,但小嚴的爺爺奶奶實在是覺得如果小嚴爸不離婚,他們沒法擡頭做人,而對離婚反應最激勵,最迫切的是小嚴的小叔,他覺得自己20幾歲的做人顏面都喪失殆盡,如果他哥不離婚,他就離家出走,他甚至揚言要帶人打他嫂子和嫂子一家。
小嚴記得他媽走的時候是哭得傷心欲絕,周圍亂七八糟。以後小嚴媽全家都搬走了,小嚴還聽他媽在電話裏告訴他,小嚴的小姨嫁了個外國人,外婆外公也準備到外國當外國人,他媽可能也要當外國人了。
作為“名人”的後代,小嚴是很有壓力的,父母光環之下,經常被壓得自我感覺擡不起頭。他也像小真一樣,基本在爺爺奶奶家長大,不過他的第一個月工資可是沒給爺爺奶奶買什麽,因為都被他爸給騙走了,他爸那時正欠錢躲避追殺呢。
小嚴在中學裏屬于不顯山露水的一類,有他沒他都一樣,他很喜歡這樣,能順利考上理想大學,離開小鎮就是小嚴唯一的最大的夢想。
所以小嚴顯得比其他同齡人對男女的事情開竅晚,他不喜歡任何女孩,多看一眼都懶得看,自己晚上早上動一動,用被子擦擦就行了。
老嚴到今天也不知道自己怎麽被小薔給盯上的,總之當他察覺意識到小薔對他的特別關注,那時的小嚴就好像被人點撥,突然地就明白了,也有需要了,本能地開始盡量隐秘地對小薔展開追求,談起朋友。當然絕對就是談,他們連手都沒拉,小嚴不是不想,是不敢。
老嚴同樣不知道那時的小薔是不是已經愛上了自己,反正自己是沒愛上小薔,他就是喜歡有女朋友的感覺,神秘,新鮮,刺激,美好,快樂,總之欲罷不能。
如今老嚴和小薔吵架時,老嚴這麽說:“我告訴你,我絕對不恨你媽,我感謝她還來不及呢……你不信就算了,我是真的感謝她老人家。”
老嚴說的絕對是真話。因為在他看來,如果沒有小薔的媽,他也許最後都沒和小薔結婚,更不會讓他第一次品嘗到了愛情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