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章節

的是開始沒心沒肺起來,這是不被人傷害的首要條件。

總之,小健說,在那一刻他感覺自己成了一名哲人,頭腦深刻、犀利,一針下去就能滋滋地往外冒血。等到這時候,小健也已經從那個民風淳厚的西北小城回來了,他回到了這座他從小就生長于斯的城市,每一條街道都能勾起他某段纏綿緋側的往事,後來小健說,他想起了我。

小健說,實際上他躺在醫院的床上時就開始想起了我。他在嘴裏念着我的名字,就象一道橙紅色的光,“唰”地一下映亮了他蒼白的臉。這道光照射在黑色的記憶時空裏,就象在回憶的身體中央深深地掏了一個洞。小健在這個洞前逡巡徘徊探頭探腦,于是從前的那些紛纭往事象某些活蹦亂跳的小昆蟲一樣從洞中紛紛出籠,鑽進了小健此時正空空蕩蕩的胸膛和大腦,小健說,他開始了類似老牛反刍一樣的緬懷運動。

後來小健說,他聽到了我将要結婚的消息。他說他在聽到這個消息時的一剎,他的心象金魚的尾巴一樣非常有韻律地,優美地一甩,差點甩出了他的胸膛。小健說,在他心目中,他一直都以為我是個正直的人,而我作為一個男同性戀者還要跟個女人結婚,這無疑會抹殺我正直的人品,為了保持我在小健心目中正直的形象,小健說,他不得不丢開自己的面子卸下思想上的包袱,在一個淅淅瀝瀝的雨夜守侯在我的樓下,遠遠地看見我的黑影笨拙地漸漸走近并最終停在了他的面前,于是小健對我說:

你不能與那個叫孫小梅的女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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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健說我不能與孫小梅結婚,我想這要是讓孫小梅聽見後非得跟小健拼命不可。我們坐在一派喜氣洋洋的房間裏(這都是孫小梅的功勞),确切地說我們坐在床上,身下是藍地上灑滿小白花的床單。小健說,他在那些自我反醒的日子裏想到,實際上這個世界只有一個人全心全意毫無條件地對他好,當然這個人就是我。想起這一點他就心如刀割。他很想來找我,但是沒有,他本來不想再來打擾我的生活,可他不能容忍我将要跟女人結婚的這樣一種行為,在他看來這是一種堕落,但他又不忍心看着我堕落,雖然小健不是佛教徙,可是也知道佛祖以身飼虎割肉喂鷹的故事,于是小健就懷着一種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悲壯想法,用自己的身體來拯救我那堕落的靈魂來了。

小健非常嚴肅地對我說:不如我們從頭開始。

《春光乍洩》裏何寶榮經常這樣對黎耀輝說,不如我們從頭開始,黎耀輝說這句話很有殺傷力。我不知道小健是不是看了這片子受了啓發。但我承認一點,他的這句話對我來說殺傷力同樣很大,殺得我幾乎可算是遍體鱗傷體無完膚。

從、頭、開、始。

這四個字就象是一種強烈的超電波從我左耳朵鑽進去然後從我的右耳朵出來,所到之處都發出了藍瑩瑩的火花。

但是從頭開始究竟是什麽意思?

開始的是友情,還是愛情?是性交,還是做愛?

我必須說我的心裏充滿了種種的疑慮,可在那時我無法提出來,因為這是大煞風景的一件事,所以我保持了溫柔的沉默。然後,我開始親吻小健的嘴唇,解開了小健的衣服,盡管我們就坐在床上,我們還是進一步地上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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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孫小梅說我不能與她結婚。原因有很多,多得無法說清楚,所以用不着解釋,只需告訴她一個事實就足矣。我向她提出了兩條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意見一,所有為結婚而買的,比如,電視機冰箱空調音響一張床一對沙發兩個水晶花瓶三幅假冒僞劣的世界名畫,等等,另外,我還可以在金錢上賠償她,以彌補她的損失,如果她有的話。

第二,在對外界宣布時,她可以說是她甩掉了我,換句話說,她主動地瞧我不上了,這對一個人的面子似乎會有幫助。

孫小梅女士不出所料地勃然大怒起來。在她的話語中,我開始時不是個人,漸漸到了最後連東西也算不上了,一時間到底該怎樣準确地稱謂我自己倒成了頗為犯難的一件事。那麽我就該算是人與東西之間的某個玩意了,無疑是種低等的生物。那麽既然作為一種低等的生物我就該三緘其口,無論孫小梅說什麽。這個過程比較長,因為孫小梅說的很多,時間也不短,而且也不是一下子就說完了,而是一次次地沒完沒了,後來不僅她自己說,她的家人也湊進來插一腿,然後我的父母也耐不住寂寞地殺過來想要施展施展自己的口才。那一段時間毫無疑問是我的耳朵一生中最為黑暗的日子,長夜難明,見不到曙光。

但我們都知道: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答案是:不遠了,近着哩!

孫小梅把我房子裏所有的東西都搜刮跑了,恨不得連牆紙都要揭下來帶走。走地時候盡管她很氣憤,可還是沒忘了告訴我一聲:我不是人。我也不是個東西。最後還順手牽羊地大力撫摸了我的臉頰一下,作為我們相交一場的紀念。

這件事當然并不如我寫得那樣簡單,好象幾句話就過去了,可我也不想再多說。就象大地震過去以後還會有微弱的地震要來,這件事的餘波如果要寫的話也要耗費掉不少唇舌,但我已經很累了……總之,我與孫小梅女士的關系到此就算是完全結束了。

後來小健就搬進了我那已經顯得無比空曠的家。

我們就算是,從頭開始了。

小健從學校畢業回來後,被分配到一所郊區中學教書,小健謙虛地認為自己不能擔當起培育祖國花骨朵的重任,所以知難而退,他連去報到都沒去。也就是說,從學校一畢業後,小健就失業了。

小健整天在家無所事事,我想對他說,你應該找個工作,但最終還是沒說出口。因為這樣好象顯得我在嫌棄他,養活他成了我的負擔似的。但這不是我的實際想法,所以我沒說。我和小健之間變得非常非常的彬彬有禮,說話和做事都客客氣氣,古人所說的夫妻間“相敬如賓”我想就是這個樣子。到了最後我們連性交都變得規規矩矩起來,經常用不卑不亢的口吻征詢對方的意見,比如:

需不需要我幫你手淫?

需不需要我幫你口交?

這種語氣就象問對方,你要不要吃個蘋果,你要不要看電視沒什麽兩樣。于是後來我們基本上成了無性分子。我們在一個鍋裏吃飯,一個床上睡覺,一天到晚看着彼此的臉,可我還是覺得,他離我很遙遠,比他在外地念大學時還遙遠。

有一天我努力地想這件事,後來我想通了,實際上小健始終就不曾愛過我。以前他毫不隐飾這一點,現在是不肯承認這一點。我能感覺地到他實在是很努力地想愛上我,可他做不到,愛與努力或者不努力無關。那他為什麽還要回到我的身旁?寂寞?還是累了?或是想過一種安定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小健現在就在我身邊,每當夜裏我會攥着他的手,默默地看他熟睡的樣子。那樣我就會感到幸福。而對于每個人來說,幸福都是一種可遇不可求,變化莫測的無常感受。

那天我很晚才回家,我開門,燈是亮着的,我看到每件東西都在它應該在的位置上,而每件應該在的東西也都毫無例外地沒有消失。四周靜悄悄地毫無聲息。黃白格的餐桌布上用紅顏色的水彩筆寫着:我走了。字寫得歪歪斜斜,仿佛小兒的塗鴉。

我平心靜氣地站在那塊桌布前,端祥良久。我、走、了。這三個字中我能夠知道的事情有,“我”是指小健,“走”是個行為動詞,“了”是個助詞無實義。“我走了”就是指小健的一種動作或者叫行為。同時“我走了”也是一種結果。按理說行動之後有新的行動結果會後邊有新的結果,但那已超出了我所知的界限。極有可能我這輩子都不會搞清楚。

我站在陽臺上,外面是萬家燈火,它們就在咫尺之遙,我伸伸手就摸得到。但它們與我何幹。幸福是它們的。痛苦也是他們的。跟我毫無關系。從我住的樓走出去,往左走會到達飛機場,往右走會到達火車站,直着向前走你最終會看到一座名叫長途汽車站的破爛建築。我不知道小健到底選擇了哪一條路。我已說過,這已超出我的所知界限了。我能做的事就是站在陽臺上,欣賞着這城市中的美麗夜色。一直到,第二日。沒有雞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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