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章節

把刀在沈清尚白皙的小腹上比了比,“雖然你死了之後我們也不會放過他,但我們有的是辦法讓他生不如死。比如……我可以現在就在他這裏劃上一道,血會一點一點地流出來,一時半會死不了,但他會感到越來越冷……”

“是麽?”谲譏笑着瞥了地上讓他自裁的匕首一眼,“那你動手吧,我就站在這裏觀賞。”

顯然連昆玉在內的所有人都沒想到谲會是這種态度,按照昆玉這段時間潛伏在谲身邊的觀察,他對沈清尚絕對是上心的。怎麽會這樣?

“好,既然如此,那你就好好觀賞!”

說時遲那時快,可可揮起刀柄,就往身後的昆玉肚子裏一插!昆玉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可可已經跳到他身後,一手掐着他脖子,另一只手把肚子裏的匕首拔出來,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下面坐着的人全都站了起來,看着他們的頭領被人挾持,卻也不敢輕舉妄動。

昆玉雖然挨了一刀,但還不至于致命。他的臉上居然還挂着笑:“哼,你們以為殺了我就能逃得出去嗎?在我進來之前,門口你帶來的人早就被我迷暈了,之所以暫時留着他們的性命,是為了等一下親手把他們開膛破肚,用老鬼先生教導我們的方法,讓他們知道知道跟錯了主人的下場!”

“跟錯了主人會是什麽下場?”教堂的門忽然被一腳踹開,一個墨西哥人端着沖鋒槍大大咧咧地進來了。他身後跟着的,是全部谲帶來的手下,足有三十人左右,全都是百裏挑一的精銳。

谲的臉上終于露出了笑意。一切,都按照他事先設想的那樣。

其實,谲在招攬這一批手下的時候,早就猜到老鬼很可能會放一個棋子進入他的陣營中,這也就是他放了屠戮回去通風報信的原因。他怕屠戮供出來的地點是假的,所以如果老鬼的棋子來到他身邊,那麽他就可以通過追蹤這個暗鬼與老巢的聯絡,來得知老鬼組織真正的集會地點。只是他也沒想到,竟然會昆玉這樣的核心人物親自前來。所以他多次告誡沈清尚不要與這些人走得太近,還要把他趕回國去,因為他也不确定,這些人裏到底有沒有暗鬼,有的話哪一個才是。直到兩天前他終于發現了昆玉與老巢聯絡的秘密信號,知道了昆玉的身份,撒了這麽久的網終于到了收網的這一天。他提前告訴了所有手下,要警惕昆玉的任何行為,所以他的迷藥當然沒有起作用。

昆玉眼見着一切都已敗露,現在自己落在他們手上,作為人質,也限制了組織裏其他人的行動。難道真要束手就擒?在座的都是組織的高層,如果在這裏全軍覆沒,組織就将瓦解,自己死後有什麽臉去見他們的精神導師老鬼?

“殺了我吧!”昆玉對着挾持他的可可大喊。

可可一眯眼睛正要動手,就聽旁邊爆發出一聲女人的大吼:“不要!不要殺我哥,我願意……代表老鬼組織投降,只要你們放了我哥,我保證解散老鬼組織,以後再也不會找你們麻煩,我們派到世界各地去的殺手,即日起停止所有行動。”

“昆燕!”昆玉恨鐵不成鋼地瞪着妹妹。

“哥……放棄吧。老鬼先生他,早就已經離我們而去了,連師傅也……師傅早就走了。其實有一件事,我一直沒有告訴你,師傅他老人家在臨終前曾經偷偷告訴過我,老鬼先生一開始并不是那樣的人,他只是因為最鐘愛的徒弟要離開他、結婚生子過正常的人生,他才開始不再對徒弟懷有感情,讓他們自相殘殺、淘汰弱者。所以殘忍并不是他最初的信仰,是師傅年輕的時候不甘心,他覺得自己本來可以成為老鬼先生最鐘愛的徒弟,他恨那些早早結束了老鬼先生生命的人,可到臨終時師傅也說,在他內心深處,其實他知道,即使老鬼先生一直活着,他也不可能成為他最看重的徒弟。”

這個世界上本沒有鬼,只有人心裏有鬼。老鬼只是一個普通的人,卻在他死後,被一群不甘心的追随者硬生生神話成了神,甚至還假冒他的名義,發展壯大了一個極端的殺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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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昆玉崩潰了,他在迷惘中找不到信仰,就像迷失在了黑夜中的人一樣。在座的其他組織高層聽到這個話,也都愣住了。連他們的精神領袖都崩潰了,在谲帶來的精銳手下面前,他們似乎也失去了拼死反抗的理由。

最後的最後,谲架着重傷的沈清尚從教堂裏走出來。

外面陽光燦爛,明亮刺眼。沈清尚恍然想起了去年秋天在黑石的葬禮上,他也是這樣從一間灰暗的教堂裏走了出去。不同的是,那時他是一個人,現在他的身邊有了他想依靠一生的人。那時是一個蕭瑟的深秋,此時是一個明媚的春天。

作者有話說

始于教堂,終于教堂。不忘初心,方得始終。第一次寫文,我做到了。

完。結婚和洞房,以及一些還未解開的舊事,會放在番外裏。

後記

【注】這一篇會談談創作理念和心路歷程什麽的。不想看作者的碎碎念神馬的,可以直接點“下一章”番外。

清清嗓子——恩哼~ 平生第一次寫完一本書,內心感到灰常激動,所以哪怕沒有人想看,我也要假模假樣的吐點槽。

我一直是一個耽美小說的忠實讀者,我最喜歡的作者分別是深海先生、淮水之上、薇諾拉。我每天業餘時間就捧個書看啊看,看着看着我漸漸覺得不滿足,我覺得書裏的人為什麽不按照我的想法來走。之前我是真不知道自己能寫,直到自己動筆之前我都不知道,我現在也不清楚我這十二萬字是怎麽從我手裏流出來的。直到現在我才懂得了,什麽叫“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當然我自以為這處女作還相當之不成熟,完全不敢稱得上妙,不過那種上一句還不知道下一句要寫什麽,然而寫完上一句,下一句會自動在腦海裏浮出來的感覺真的很妙——就好像腦子裏有個人握着你的手,在對你訴說一樣。就好像我筆下的人物活了,他們一旦走上了舞臺,就會自行開始他們的表演,我只是看到了,把腦子裏看到的畫面記錄下來而已。

說說我的心路歷程吧。

這本小說不長,前後一共才寫了兩個星期。剛開始我會非常在意自己的點擊率,我老去看,有多少人氣了,有多少收藏了。然後看到數字很慘淡,我曾經一度非常難過、想要棄筆。我不禁與身邊也在寫文的朋友交流,他們有的說,“你寫的文不夠真實、這不是gay 的真實內心(這是一個我的非直男閨蜜)”,“你的打鬥場面不夠精彩(這是喜歡看打鬥的男性朋友)”,“你不夠瑪麗蘇(這是一個很火的言情寫手朋友)”,“你的受一開始xxoo的人居然不是正牌攻(這是看了開頭棄坑的讀者)”……

我越來越迷茫,甚至想,也許我喜歡的類型與讀者喜歡的類型相去甚遠吧。朋友們建議我寫的東西,我覺得我寫不來,我喜歡強強、不喜歡瑪麗蘇,我覺得不管是攻還是受,都不能愛得完全沒有理由,受的性格也必須是強大而富有吸引力的;我也不是男人,不清楚男人的心理;我也沒有處男情結,甚至喜歡有點風騷的類型,并不介意“受菊不淨”。

可是某一天下午我忽然想通了,這小說本就是我自娛自樂的腦洞時光,本就只是忠實地把我享受過的腦洞時光記錄下來而已。至于有多少人跟我一樣口味重、願意陪着我一起暢游我的腦內世界,又有什麽關系呢?于是從某一章開始,我再也沒關注過點擊率,也沒研究過什麽存稿、定時更、哪個時間段更最多人會看什麽的,我只是自嗨而已。

這文寫到現在,仔細推敲也許會有許多小bug,但總體上我還是比較滿意的,因為我把大體的謎給圓回來了。最重要的是,我把我曾經的生活經歷、萌過的腦洞點,都融入了進去——它就是我自己本身。

比如開頭我喜歡的爵士樂《枯葉》,比如我留學過的美國,比如去過青藏高原爬山,比如我喜歡做瑜伽、泡溫泉,想象中最喜歡的橋段是流落孤島、在海上數星星。最喜歡的男人,是神秘,會撩人,又會講故事的那種類型。還比如有一章裏,攻耍的火繩,正是我在泰國做國際志願者時與老外同事們一起去camping,在篝火邊一起做瑜伽,其中一個叫ivan的阿根廷人耍過的。當時我感受到的震撼,和火焰所象征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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