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鑰匙(正文完)

兩天後的傍晚,任喻拉着方應理再次來到珠寶小鎮,去取自己定制的寶石。

守櫃臺的是個女孩子,正對着鏡子化妝,口紅塗了一半正在抿嘴唇,看到兩個人走進來,趕緊把口紅放下看任喻遞過來的取貨單。

“要不你先塗完?”任喻上半身支在櫃臺上,“我們不介意。”

小姑娘就說不礙事,轉身在貨架上一層一層找。一開始有點不得要領,後來恍然想起昨天刻鑽的師傅還在感嘆挺少見兩個男人談戀愛的,他們還對成品好一陣圍觀。這次一下子找到了。

“這個。”她把一個藍色絲絨禮盒取下來,放在櫃臺上。燿眼

盒子很小,就在方應理猛然意識到這是一個戒盒的時候,盒蓋在他面前打開了,裏面扣着兩枚鑲嵌有海藍寶石的男士對戒。

原石經過打磨抛光,呈現出一種極度剔透的藍色,在室內的光線下散發出柔和的光彩。

任喻拿起來一枚端詳:“戒環我讓雕了一點月季花枝的感覺,在這裏。好像不大明顯哦。”

方應理一直以為自己在給任喻當軍師,幫他挑個他喜歡的,沒想到他最後做了對情侶戒指。

“不過不明顯也好,顯得硬朗一點。”任喻說着,拉過方應理的手,給他戴上,推到指根處尺寸正好。他這麽喜歡這只手,不可能記不對尺碼。

任喻有點驕傲了,自己也戴好,兩只手放在一起看,越看越般配:“很有眼光吧。我一開始說想刻只狗在上面,就是Theta,結果人說刻不了。”

方應理啧了一聲:“是挺有眼光的。”

櫃臺裏的小姑娘本來就忍着笑了,這會一下沒憋住笑出聲來。

任喻摸了下鼻梁,用指節敲着櫃臺抗議:“就沒有人提過這種需求嗎?”

小姑娘收斂住笑得發酸的嘴角:“老板,還真沒有,您是第一個。”

“那你們得拓寬一下業務,提高一下手藝。”任喻不無遺憾地說,“我們的定情狗哎,都刻不了。”

Advertisement

“對不起啊,老板。”小姑娘覺得任喻很好玩,也沒剛開始那麽拘謹,“你們是情侶吧?可以在我們這裏拍照,一張拿走,一張挂在這裏哦。”

她指了指靠裏側的牆面,一整面的情侶照,每一對都笑得很燦爛。

“不了吧,謝謝。”在旅游景點拍照片,然後被貼在櫥窗裏,兩年三年五年,被人觀看,方應理覺得實在很傻氣,又開始習慣性拒絕。

任喻其實有點無所謂,但看人小姑娘拍立得都興沖沖地舉起來了,于是就拉着方應理就位。

“好像我們是沒有合過影。”任喻哄着他,“親愛的方大律師,配合一下。”

沒辦法,方應理就是很吃這套,于是主動往他身後錯了半個肩位站好,讓任喻站在自己前面。

拍立得舉起來對準了,又放下去,小姑娘擡手指揮:“左邊這位大哥,笑一下啦。要咧開嘴看到牙齒的那種。”

任喻看不到方應理什麽表情,就聽到小姑娘說了一聲“好”,然後再次對準,開始喊321。

咔噠兩聲。

相紙緩緩吐出來,一開始沒顯色,小姑娘手指捏住一角在空中抖,等待的過程中,她小心翼翼地問:“你們是我見過的第一對同性情侶哎,我可不可以問個問題。”

“嗯,你說。”

“你們在家裏誰說了算啊?”小姑娘的視線從任喻身上又挪到方應理的身上,兩個都是那種180的大帥哥,她有點難想象他們一般怎麽相處。像剛剛,一個要拍照一個不要拍,生活裏呢,這樣的事更多,會不會需要打一架。

結果問題一落地,兩個人異口同聲回答:

——“我。”

——“我啊。”

方應理的那個“我”字說得不容置疑,而任喻的“我啊”就顯得更理直氣壯,一時間六目相對,齊齊笑起來。

任喻笑得尤其厲害,緩了一會才對小姑娘說:“我跟你講個道理啊。”

“你看,0乘以任何數都得0,1乘以任何數都得這個數,那麽1乘0等于0,是因為1還是因為0?”

一番話把小姑娘繞住了,擱那掰着手指發愣。這時候照片顯色了,任喻低頭看去,顏色一點一點出來,線條往上走,先是方應理的襯衣衣袖松弛地卷在臂彎上,然後是插在淺灰色休閑褲褲兜裏的左手,和扶在他腰上的右手,再後來是笑容極度舒展的面孔,方應理的笑好大,是真的露牙齒了,眼睛也眯起來,好英俊又好溫柔。

任喻覺得自己笑得有點傻氣,但也很好,照片裏兩個人跟戒指一樣般配,挂在這裏特別搶眼。這店開十年,就讓十年來來往往的人看,開五十年,就讓五十年來來往往的人看。他們一直向前走,但這裏有個東西是不變的,被留在這裏的。

任喻拿上其中一張,跟小姑娘告別。兩個人出了店面,方應理的手指還在無名指上搓着戒指光滑的銀面,他問任喻:“你怎麽想起來訂戒指?”

說實話,方應理不是沒想過這件事,但他覺得任喻是那種不喜歡被束縛的人,但戒指代表一種承諾、一種捆綁,他以為任喻不會喜歡。

“你看反正用季風的尾款,這筆錢算我的,其實也算你的,用來做戒指,一人一個特別合适。”任喻說,“而且我覺得別人都做的事,自己偶爾做一下也沒壞處吧。”

方應理還是看着他。

“好嘛好嘛。”任喻覺得自己被看透了似地讨饒,主動交代,“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我發現這幾天和你在芒市,比自己一個人出去要開心。”

“挺奇怪的,我以前一直覺得自己一個人就蠻好,因為跟別人在一起的話,總是要互相遷就,要做不想做的事,說不想說的話。打個比方,假如你想去A景點,我想去B,沒辦法,我得先陪你去A,再去B;還有我累的時候,會不想說話,可你想說,我就得陪你說。”

“但跟你一起出來玩,我好像沒有覺得會困擾。”

“反而是吃到不好吃的東西的時候,我會想方應理做得比這個好吃;住到不舒服的旅店,我會想,還好方應理家的床很好睡。就算旅程中遇到一些不夠滿意的事,你都使我對未來有好的期待。”

走着走着,任喻朝方應理貼過來,肩膀抵着肩膀,十指扣住了他的手。

動作完全是下意識做的,可等手指勾着手指在空氣裏晃動的時候,他恍然憶起,很久很久以前,深秋的傍晚,他的父親和母親也是這樣牽着手走在落滿金色樹葉的人行道上,他時常落後一步,看着他們。

在這一刻他突然讀懂了孟姻。他好像得到一個“解”以外的答案,得以填滿人生這張考卷。

“有人說,想開開心心地在外面流浪,就要有一個可以回去的地方。我現在覺得可能是真的,你就是那個我可以回去的地方。”

“我确實不覺得戒指鑽石之類的,就可以代表一生不變。”任喻說,“我也沒賦予它這些。”

“在我這裏,它更像一把打開家門的鑰匙。”他将方應理的手擡起來,那枚精致的寶石在陽光下閃爍着蔚藍純淨的光澤。

“它代表着,我打開你,你打開我,我們回家了。”

-End-

作者有話說:

這是一個流浪者找到歸屬,而歸屬願意跟他一起流浪的故事。旅途中的家自有浪漫,他們也可以一邊相愛一邊做自己。

其實寫到最後,這個故事的複雜程度遠超預期,倒不是劇情(我一向不太擅長),而是對于很多問題的探讨,比如正義、真相、善惡、藝術、家庭關系、人生選擇、可能性等等,這些讨論未必深刻,但我認為是寶貴的,也感謝包容小方小任這些不成熟的想法。另外因為cp改版流量驟減的原因,寫作後期不算順心,全賴各位讀者向親友的安利,使它不至慘淡。

後面還有幾篇番外,包括有讀者點的監聽器澀澀,都會在近期掉落。下本應該開桃色鏡頭,可能會延續本文有張力的寫法,感興趣可以去隔壁收藏,點點作者關注。希望下一本還能遇見你。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