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金榜題名,探花郎打馬淩都,滿街紅袖招都不及郎君鬓上那只紅芍藥明豔。

秋陽煦煦,殷紅的花襯着少年瓷白的臉,将琥珀色的眼睛照得透亮,方旻半垂下眼,避開這明媚的光和無數投向他的眼神。

....三哥呢?怎麽還沒見到他?

皇上點了方旻做探花郎,雖未三元及第,但也是淩朝歷史上難得的佳績,何況他還這般年少。往年榜下捉婿的人多,今日衆人卻都老老實實站在道上旁觀,想必是不願意自家嬌養的女兒嫁去這位探花郎心心念念的朔北。

行過長街歸金殿,皇上已經把給狀元和榜眼的恩賜賞完了,正一邊談着古畫一邊等他回來。

“方小學士一路行去,為我等尋來了什麽花啊?”

秋初花盛,無數花房捧着珍品等在街上,就期盼探花郎點中自家的花,往後一年都能靠此營生,可惜今年的探花郎姓方名旻,不是個屬意珍品的主兒。

方旻捧上一枝紅月季,紅瓣黃蕊,花枝綠得沉,漂亮得晃眼,可這月季時時有,并不新鮮。不過探花郎将月季奉上金殿,還真是淩都有史以來的第一回 。

皇上饒有興趣地笑:“月季?緣何取它?”

方旻将月季放在太監捧着的木盤上,擡眼望向皇上:“草民家母喜歡月季,言‘月季之美在于常見’,草民想....”

他話說了一半兒,鬼使神差地看向皇上身邊着铠的護衛,隔着半張鐵面具,他竟憑着眉眼認出了那是楊骁。方旻頓時失語,楊骁卻一驚:祖宗,你這時候走什麽神啊!

楊骁急得心頭火氣,幸好方旻不是會失儀的人,他心頭大動,面上卻很快找回了場:“社稷亦如此,當平安富足為常态時,才算得上天下大和,這也是草民為何執意回朔北——方旻願為朔北萬民付此一生,換他們安居樂業,永不見烽煙鐵蹄。”

殿上大靜,皇上拿起那枝月季,在手裏端詳一會兒,便轉手抛給了自己身邊的楊骁。

“既如此,待你在翰林院修滿三年,就回朔北吧,”皇上起身,揮手示意楊骁,“方卿今日辛苦,待會兒你送他回去。”

一國之君日理萬機,能在這兒待這麽久已經很難得了,皇上走後,衆人也逐漸散去。

方旻拒絕了狀元和榜眼叫他同去聚會的邀約,說剛才騎馬弄髒了衣服,等他換好衣服再去找他們。楊骁踏階而下,宮中規制不許金吾衛摘下頭盔,他便只能将笑意和聲音掩在鐵面具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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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旻。”

“嗯?”

他們對望一眼,又并肩往外走,一副并不相熟的樣子。方旻在等楊骁開口解釋。

“你考秋闱那日,我同父親去了禦林苑,父親同皇上相識,我便求他帶我來這,”楊骁抿了下唇,“不是故意瞞着你的,只...只是....”

方旻不打算深究,也故意忽略了為何楊父與皇上相識,而是換了個話題:“待會兒吃什麽?”

“...啊?”楊骁被他轉移話題的速度之快震了一下,又突然想起他待會兒要和另外兩位前三吃飯,“你不是要去赴宴嗎?”

方旻笑了一聲:“兩回事,吃飯是吃飯,赴宴是赴宴,我讀書多年,如今考中了探花,還是最想和你慶祝。”

他說話時望着前方,眼裏映着秋景,卻好像從不知道哪裏多長了只眼睛盯着楊骁,盯得他滿心酸軟熨帖。

“好,我們慶祝。”

楊骁與他同時踏過宮門,背巍巍宮牆,往芸芸衆生去。

“....只有我們。”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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