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明月樓

這女子大概三十來歲,名叫柳三娘,是明月樓的掌櫃。一名女子,能做得上汴京城最大酒樓的掌櫃,手段自是厲害的。年輕時也是京城裏出了名的美人,性格潑辣爽利,多少人慕名而來,不過到現在也還未婚。

沈初倒是很佩服柳三娘這樣的女人,而且因為經常給明月樓提供新菜品、新食材的緣故,柳三娘和沈初母親李雲娘也熟了起來。

兩人曾經都是名動京城的大美人,雖然經歷和人生選擇都不同,但脾氣相投,頗有些惺惺相惜的味道,倒成了手帕交,所以柳三娘一般對沈初也頗為照顧。

她從明月樓暗門的樓梯将沈初引到了頂樓,在門口敲了三下,輕聲道,“主子,沈公子來了。”

裏面傳來慵懶低沉的聲調,“進來吧。”

柳三娘将沈初讓了進去,又替他們掩上門扉,便下了樓。

沈初大概一月要來上兩三回,說來別人可能不信,他每次來什麽也不用做,也不用陪這人說話,大多數時候默默坐在窗前練字就好,或者有時候練倦了,跟着這人學泡茶的功夫。

這個是他們交易的一部分,沈初将自己的菜品新配方和新食材之類的交給這人,這人給他在全天下他名下的酒樓推廣,給沈初20%分成,然後附帶了這麽一個看起來很奇怪的條件——每個月到明月樓來兩三次陪這人坐會,什麽也不用做,也不用說話,随他想做什麽都可以,只要不太鬧騰。

沈初也弄不明白這人是想做啥,說瞧上他了吧,去過一兩次就能發現明顯不是,而且當他後來知道這人的身份,是當今太後最為寵愛的幼子,是當今天子唯一的嫡親胞弟,而且大概随了太後的相貌,到如今随着歲月的沉澱,越發的俊美迷人,想要什麽樣的美人沒有,怎麽可能看上他這麽個毛頭小孩,除了這幅皮囊還能拿得出手,其他也沒什麽引以為傲的資本了。

直到後來,他發現這個人的眼神,好像總是在透過他看着某個人,懷念某段時光。沈初不由得想起了小時候村裏總愛在樹下曬太陽的老人,也會看着遠方懷念過去,眼神變得缥缈而又遙遠。

雖然這個人也算富貴之極了,但他身上散發出來這種濃重的寂寞,還有淡淡的悲哀,總讓沈初忍不住有點同情。

沈初覺得自己這想法也蠻搞笑,他一個穿書需要做任務才能活下來的人,有什麽資格去同情這天底下頂尊貴的王爺。

好在和這人相處也不難受,沈初在這段時間裏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練字。

他一個現代人,以前也沒專門練習過書法,剛穿來時那一手毛筆字就跟雞爪爬似的。

他記得他第一次坐這練字時,這人說他安靜下來和那人最像了,眼神還充滿了懷念,然後下一秒等他看清他寫出來的字時,頓時那點懷念的感傷煙消雲散,滿臉慘不忍睹的表情。

沈初也不在意,他在這人面前随意的很,就當自己真是個做生意的小老百姓,對個小老百姓來說,會寫字都不錯了,哪還能要求寫多好呢。

當然,穿來之後,007為他規劃的未來是要考科舉的,要是字都寫得不好,那簡直就是硬傷,直接就被禮部那幫古板的小老頭們給斃掉了。

不過雲王李桓能夠寫一手遒勁有力的行楷,那字如行雲流水、肆意灑脫,頗得沈初歡心,每次來都會讓雲王信手來一帖,然後臨摹個把時辰。

到現在,沈初一手毛筆字也算有小成了,即使拿到考場也不會寒碜。

沈初進門後,也未與雲王寒暄,窗前案幾上還擺着他的筆墨,一看就是柳三娘早備好的。

屋內點着檀香,雲王坐在窗前眺望遠方。

除了皇宮和相國寺的佛塔外,明月樓就屬汴京城內最高的建築了,而頂層視野又最為開闊,從窗外可以看到天際、遠山、城牆、市肆、河流還有皇宮的飛檐,整個雲夢王朝最繁華的紅塵都在眼底。

過了良久,沈初一帖快要臨完,雲王問道,“你今天又給小胖崽買了一只貓熊?”

這人的消息總是很靈通,從朝堂大事到雞毛蒜皮,沈初知道他神通廣大,有時候就很無奈,就算神通廣大也不至于每次都關心他這些雞毛蒜皮吧,很沒有隐私和安全感好伐,偏偏他還不能說啥。

“嗯,是只貓熊幼崽,可愛得緊。”

這人似發出一聲輕笑,“呵,那人也最喜歡這些可愛的幼崽,總是會在自己院裏養一堆,讓人無可奈何——”

轉瞬又變了臉色,“你知道你今天見到的那個男人的身份嗎?”

沈初心知他說的是五皇子,在原文裏雲王和五皇子看似并沒有什麽交集,雖然是叔侄關系,但一個是太後寵愛的幼子、皇帝的胞弟,在宮裏的身份要比李狄這個不受寵的皇子來得尊榮多了。

而且雲王在書裏的設定也一直是閑散王爺,着筆不多,但是只要出場還是沒讨喜的。不管是書裏的人物還是讀者,都喜歡他風流潇灑、生來富貴好命卻又渾不在意,說話分量重卻從來不愛多管閑事。

不管是當朝皇帝還是太子繼位後,都給了雲王很高的榮寵。當然,雲王沒有留下子嗣,這也是不被天子忌憚的重要原因之一。

雲王以為他不知道,剛準備開口,卻只聽沈初平淡的聲音道,“他是五皇子吧?沒想到五皇子竟然已經回京了。”

李桓滿臉驚訝,不過轉念一想倒覺平常,這小孩聰明他是知道的,以李狄衣服上的蟒紋和具有特點的外貌,要認出來并不難。

他心裏沒來由一股惱怒,面上卻不顯,“他很危險,你最好離他遠一點。”

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多說這幾句,以他不愛管閑事的性格,說得好聽是灑脫,說得難聽是自命不凡,從來未将凡夫俗子的喜怒哀樂看在眼裏。自從那人去後,他的這顆心早已歸于死寂,餘生所有的時間對他來說都不過如風中殘燈,只是用來懷念那個人的一切。

但是看着眼前這個與那個人七八分相似的年輕人,他總忍不住打破自己的習慣,做多餘的事,說多餘的話。他想,要是那個人如果有孩子,大概也會像這樣,他肯定也會當作自己的孩子疼愛。

沈初不明白這人的不悅從何而來,他當然知道五皇子是個危險人物啊,還是書裏最危險的大反派,可、可是他能怎麽辦?!他還得靠吸引大反派的注意力續命呢——

沈初沒辦法将一切坦白,但是他最擅長陽奉陰違地敷衍了,他笑眯眼道,“五皇子是天之驕子,草民不過一介凡夫俗子,離得本就再遠不過了。”

李桓竟然忍不住有點咬牙切齒的感覺,覺得這小破孩真是欠揍,自己好心給他提醒,他倒裝作副乖模樣來敷衍他,以為他是好哄的嗎?!

李桓恨鐵不成鋼,不耐煩擺擺手道,“今天就到這,你回去吧”,說着從懷裏掏出個金縷球的小玩意遞給他,“這個帶回去給小胖崽耍。”

說完便轉回身,躺在榻上看窗外已轉成的萬家燈火,不再看沈初一眼。

沈初無奈搖搖頭,覺得雲王雖然看着還很年輕,但自己沒月來這兩三趟,還真跟探望慰問孤寡老人的感覺很像。這雲王有時候的脾氣,還真跟老小孩差不多,難哄的很。

不過沈初也不介意,最開始只當是交易,現在倒成了他穿來這個世界生活的一種習慣。在明月樓頂層練字的時候,他能感受到一種寧靜的感覺。

離開明月樓時,天色已完全黑了下來,在明月樓看完一整個黃昏,也是汴京城最好的風景之一。

汴京城裏還是相當的繁華,燈火星星點點。太學和沈初購置的院子都在外城,周邊要清淨很多,入了夜就只有尋常百姓家裏透出來的一豆燈火,不打燈籠都還有些暗。

不過雲王給他派了馬車,也不用沈初自己一個人走夜路。

到家後小胖崽都睡着了,李雲娘還在堂屋點着一盞燈燭,邊納鞋底邊等他。

瞧他回來,立馬将留着的飯菜熱了熱,坐在邊上邊瞧他吃邊繼續納自己的鞋底。

沈初覺得雲王這也忒不厚道了,留了他一個時辰也不給頓飯吃。

他瞧他娘湊着燈火有些費勁,忍不住道,“娘,這麽晚了別納鞋底了,別把眼睛熬壞了。”

李雲娘連連應是,手上的活路卻不停。

沈初瞧說不動她,覺得這情景和自己每次嘴上答應好卻不行動的模樣還真是像啊。

雖然他不是原身,但是三年來和沈母還有弟弟沈末相依為命,沈母對他們的疼愛還有弟弟的孺慕之情都是做不得假的,他也早把他們當成了親人。

“弟弟來信了,說不久他就要啓程回來過年了,大概臘月上旬就能到家。”

沈母激動得一下戳到了自己手指,高興道,“末兒今年要回家過年啊——真好——嗯,趕明兒我去東市買上一只羊、買點牛肉、豬肉、雞鴨魚之類的,好做臘貨。”

“你弟弟不像你,就是個愛吃肉的,你也該多吃點肉,再多長點肉——”

沈初對每個母親生來養豬的本能無奈了,“現在才冬月初呢,還等過段時間天氣冷了腌肉才好。”

沈母點點頭,“也是。”

母子倆又随便拉了點家常,将今天集市的收獲說了幾句,吃完飯後便收拾收拾洗漱睡了。

崽崽是和沈初一起睡,臨睡時沈初将雲王送的金縷球放在了小家夥枕邊,又親了親他額頭。小家夥感受到自己爹,往他懷了湊了湊,跟個軟軟的小火爐似的,沈初輕輕拍了拍他的背,讓小家夥睡得更熟。

枕頭邊,胖乎乎的毛團睡得呼嚕嚕的,一點都不像個系統。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