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太學9
這段時間,沈初幾乎每天晚上都在整理要送給範雍和蘇瞻的四書筆記、注解。他在商城裏選了現代認可度比較高的朱子撰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本,而且朱子所處的時代和原文裏架空的時代比較像,幾相權衡,這個版本對他來說是最好的選擇了。
《大學》只有兩千來字,《中庸》只有三千來字,都屬于言簡意赅、充滿哲理的類型,沈初便選擇了手抄,這樣還能順便練字。但是要附上朱子的注解,還有一些或重要或晦澀或争議的字句解釋,字數就比較多了。
沈初自然不敢加上自己的看法,作為一個現代人,他和文裏的其他人觀念有着千年的代溝,而且在現代他對國學也不是很了解,如果誤人子弟那才是罪過了,頂多在對抄寫的內容有所選擇,不重要的或是冗雜的去掉,好的章句多抄點解釋和注解,不那麽有道理比如被後世引申為性別歧視的、愚忠愚孝的就都直接跳過了。
即使如此,抄完一本書,還要一式三份,那也是不小的工程量,尤其像《論語》和《孟子》都是好幾萬字,再抄書就不現實了,只能買原文版,然後再抄注解。肯定也是沒法一起抄完送的,少不得得慢慢來,抄完一本送一本。
《大學》字數最少,只有兩千來字,花上六七天左右就能抄個三份出來。
沈初邊抄邊忍不住吐槽,覺得這毛筆字已經很難寫了,更別說這還要用毛筆寫繁體字,簡直不人道啊!難怪十之□□的讀書人,性子都一等一的有耐心,之乎者也、磨磨唧唧的不行,像蘇瞻這樣跳脫的還是少數。
嗯,原文是不會注意到這樣的細節的,應該是穿到這個世界後,世界自動補足的細節。
這大冬天的,氣溫日可見地走低,都快到了破冰磨硯的程度,往懷裏塞好幾個湯婆子,都治标不治本。蠟燭的光線也昏昏弱弱,沈初覺得這古時候的書生真心不容易,家境好點的還能來個暖爐、紅袖添香之類的,這家境一般的,就只能靠自己的毅力堅持了。
沈初在商城裏面兌換了一柄侍女捧蓮花燈盞,只不過裏面放的不是蠟燭,而是臺燈,而且是高效率太陽能電池供電。為了避免引人懷疑,這燈盞的光線和蠟燭光線看起來一樣,只是更為明亮,而且不會搖晃。
嗯,這樣至少不那麽費眼睛了——
“湯之《盤銘》曰: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沈初邊抄寫邊碎碎念,這盤竟然指的是沐浴的澡器,朱子注曰湯以人之洗濯其心以去惡,如沐浴其身以去垢······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惟新。”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沈初又在自己的那份上,用朱砂筆寫上自己的想法。
這麽一來,沈初大概花了十天謄抄了三份注解版《大學》,比預計的速度要慢,人都瘦了一圈,眼睛下面的青黑也很明顯。
就連崽崽都知道心疼自己爹爹,後來每天睡前自己乖乖躺到床上,雙手拉着被子眼巴巴看着他道,“爹爹,崽崽長大了,不用爹爹陪着睡了,爹爹早點背完書早點睡覺。”
沈初那心裏真是暖暖脹脹的,覺得自家兒砸怎麽這麽乖、這麽懂事!不過還是繼續每天都陪崽崽入睡,這是他們父子倆難得的互動時間了。
他也沒有繼續喪心病狂地用背四書代替講故事,但是崽崽每晚聽完一個故事,就趴在爹爹懷裏安靜地睡覺,懂事得不得了,也不用花很多時間。
沈初覺得,崽崽是他在這個世界得到的最好的禮物,他一定要讓他們父子倆在這個世界能好好活下去。
這天晚上,在家裏用過晚飯後,沈初帶着崽崽将終于抄完的《大學》注解本給範雍送去。
範雍就住在他們旁邊,租的院子和沈初家格局差不多,都是兩進院子,但房間是單獨租出去的。這不算大的院子,大概住了七八個人,都是太學學生,位置好的房間要貴些,有些家境窘迫的,也有合住一間的。
範雍租的房間在東南角,不大不小,一個人住剛剛合适。
沈初帶着崽崽從角門進去,剛好看到一位姓陸的書生正在門口煮粥,瞧見他熱情地和他打招呼。
除了範雍外,沈初和這院子裏的其他人都不太熟,只是來的次數多了,混個臉熟而已。
這些書生家境都很貧寒,能夠從各地獲得到太學讀書的資格,在當地基本都是負有盛名的,所以難免都有些清高孤傲,不如範雍大度平和。
以往他們都覺得沈初就會鑽營點營生,經常混跡于市井坊肆之中,多少對他有些輕視,再加上沈初還能憑自己的本事買上那麽一大座院子,他們又是眼紅又是酸葡萄心理。
沈初自然也不願貼他們的冷屁股,在他看來,這些書生本來家境就很困難了,何必還那麽清高瞧不起行商走卒,還不如範雍看得開去相國寺集市賣字畫,再說那些商販又怎麽了,也是憑本事憑自己的勤勞掙口飯吃。
兩邊基本都是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來的态度,範雍以前還試圖調和,但次數多了,也就不勉強了。
不過自從上次沈初在課堂上關于忠恕違道不遠的見解傳開後,太學裏很多真才實學的書生都頗為佩服他,一時将他引為榜樣,與範雍都相差無幾了。
所以方才陸書生瞧見他才那麽熱情,倒弄得沈初很不好意思。不過人家都那麽友好了,沈初自然也不是那麽計較的人,他還順便從給範雍帶的鹹菜鹹肉裏取出些送給陸書生,陸書生看着他的眼睛裏都快泛着亮閃閃的光芒了。
雖然他們看不起行商走卒,但沒法不喜愛這些實實在在的鹹肉鹹菜啊,尤其對他們來說,沒錢廚藝還不咋樣,鹹肉鹹菜簡直就是美味了。
範雍正在窗前讀書,看見一大一小頓時笑起來,将崽崽抱起來舉高高,故意皺眉為難道,“崽崽最近是不是又長胖了?範叔叔都快抱不動你了——”
崽崽捏了捏自己的胖手指,有些不好意思道,“崽崽不是長胖了,崽崽是長大了!都不需要爹爹陪着睡覺了呢——”
“喲,崽崽這麽厲害了啊——那我們崽崽真的是長大了,不是長胖了。”
崽崽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他聽爹爹說範叔叔是學問很厲害的人,範叔叔都說他長大了,他肯定長大了。
沈初好笑道,“這小家夥才貼了秋膘呢,确實又胖了一圈,壓手的很。”
崽崽滿臉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爹爹,覺得爹爹怎麽能當面拆他的臺?!明明都說了他是長大了不是長胖了!崽崽嘟起小胖臉,表示要生爹爹的氣十下!
沈初将李雲娘準備的鹹肉鹹菜給範雍放到桌上,把崽崽接過來抱起一起坐在範雍書案的對面,将抄好的《大學》注解版放在案幾上道,“以前我曾遇到一名大儒朱子,有幸得到他的指點,我将他對《中庸》的見解抄了一份,給你送過來看看有沒有什麽幫助。”
範雍給崽崽拿了些蜜餞和糖果塞到他懷裏,他自己是不愛吃這些的,可崽崽時常會過來,他便備了些。
他坐下來,拿起書笑道,“就說沈賢弟你對四書理解這麽獨到,原來是有名師教授過。只是愚兄孤陋寡聞,竟沒聽說過朱子——”
沈初心道,沒聽說過就對了,這只是個架空的世界,有些有有些沒的,全看作者的喜好和寫文的需要,當然沒朱子這號人物啦。
他一本正經道,“朱子是隐居的世外高人,世人并不知曉,但是學問淵博,能被朱子教導,是賢弟三生有幸。”朱子雖然在現代并不如當世那麽受人尊崇,尤其一些三綱五常之類的思想得到了固化,但是沈初不是真正研究儒家文化的,他不會将那些他認為不對的男尊女卑、愚忠愚孝的想法一并帶過來,但是抄了人家的書,當人家是老師也是必要的。
範雍一臉向往之情,拿起沈初的手抄本認真看起來,越看越入神,不時凝眉深思,良久才反應過來還有一大一小在這。
他一臉驚嘆道,“這朱子真真是不世出的大儒啊!這些注解觀點,比太學裏的伏夫子都有過之而無不及啊!”
伏夫子是太學學正,在原文設定是兩任帝師、地位尊崇,在書裏是學識最為淵博的人,如今已年逾七十。現在已經很少給學子們授課了,大多時候在太學藏書閣裏潛心研究學術,只是偶爾會出來給學子們講道。
每逢伏夫子講道,簡直可以堪稱太學一大盛景了,所有太學學子都會圍着伏夫子認真聆聽,等伏夫子講完道,便或提問或慷慨激昂地發表自己的見解。
伏夫子講道不僅有太學學子參加,因為是兩任帝師,每次不少達官貴人抱着不同目的而來,這也是許多有抱負的學子展露頭角的機會。
伏夫子是天下書生都很尊敬的大儒,太學學士更是對他有着非同一般的孺慕之情,沈初當然知道朱子的學問肯定比書中這個人物好,畢竟人家是千百年集大成者。
不過,說出來的話還是要謙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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崽崽日記:崽崽一點也不胖,崽崽只是肉很多,崽崽肉很多是因為崽崽長大了——哼,要生爹爹氣十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好了,爹爹還是崽崽最愛的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