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淩霄後來也才知道,白獠強硬的把他帶回去,根本就不是因為他是他撿回來的,而是因為他養了一頭野獸,那野獸跟着白獠出去戰鬥的時候受了傷,白獠白天要出去打獵,這時候就需要一個奴隸來照顧它。
而當時淩霄半死不活的,為了活命還很真誠的說自己什麽都能做,看起來老老實實的,和那些掙紮的人完全不同。
第二天的時候,淩霄就聽說了當時在廣場上的那幾個男人,有兩個虛弱死了,另外兩個拼命掙紮,當場就被人一刀砍死了。他們用的到不是現代的鐵刀,而是石刀,野人的力氣很大,但也砍了好幾下才把脖子砍斷。
不用現場觀看,淩霄就能想象出當時的場面,一想就覺得後頸生風。
那些肉分了下來,白獠沒有,因為他要了一個奴隸。淩霄默默的想,幸好沒有分下來,不然他真的會控制不住吐出來。
清晨,淩霄坐起來,摸了下腦門上的汗,壓下後怕,開始一天的工作。白獠天不亮就出去打獵了,淩霄早早的給他準備好了早餐,等他吃完,才困得不行,打算補個眠再幹活。
結果剛睡着就做了噩夢,就再也睡不着了。
現在他需要做的,就是給那野獸喂吃的。
推開獸皮做的門,淩霄端着一個石盆往旁邊的山洞裏走,然後撩開擋着的獸皮,野獸獨有的腥味就竄了出來。憋氣,淩霄熟練的摸索到門的旁邊,然後把石盆裏面的肉倒進另一個石盆裏,做完這一切,他立馬轉身走了出來。
放下獸皮,淩霄這才呼出一口氣。然後低頭,看了眼還在顫抖的腿肚子,彎身冷漠的捶了兩下,嗯,不抖了。
野獸很聽話,是白獠家養的野獸,這幾天野獸都在洞裏養傷,他進去喂食的時候,也沒有攻擊他,淩霄不怕它,只是這具身體好像有點怕它。
這殘留的本能啊。
只是淩霄每一次給野獸喂食的時候都很好奇為什麽白獠會養野獸,而不是吃了它,反而每天省出來大量的肉給野獸吃,淩霄真的親眼見到過白獠餓肚子,晚上餓了爬起來狂灌水。
等腿肚子徹底不抖了,淩霄抱着石盆回到屋裏。說是屋,其實只是兩個山洞。白獠睡的是左邊的山洞,野獸睡的是右邊的山洞。
山洞是打出來的,洞口只用獸皮遮住,山洞裏面也沒有其他的東西,只有幾張獸皮放在地上,當床,還有一個兩人合抱才能抱起來的石缸,裏面裝的就是生活用水。淩霄每天洗碗收拾山洞都是在這裏用水。
把石盆放到一邊,淩霄彎身去打水起來洗碗。不得不說,自從他當了白獠的奴隸之後,這個山洞就整潔多了,當奴隸的第一天,淩霄醒來的時候,聞到的那味道,他真是一點都不想回憶。但與此同時,伴随而來的就是水也用得比較快。
看到裏面的水沒了,淩霄直起身,熟練的拿着一個獸皮囊子出門了。
其實白獠居住的地方距離部落有點距離,就像一個獨居的人,部落依山而建,部落裏的其他房屋都圍繞在廣場周圍,但只有白獠的山洞,是靠着山打的,只有一條路連接他的山洞和部落。
順着小路往下面走,剛走到部落邊緣,淩霄就看到兩個小孩子在那裏玩石頭。一個小孩子把石頭扔過去,另一個小孩子就接住,然後再扔回來。
這游戲其實挺兇殘的,石頭至少有小孩子拳頭大,要是一個接不好,另一個小孩子就有可能受傷。
第一次看到這游戲的時候,淩霄足足愣了好幾分鐘,站在原地思考要不要不顧自己的奴隸身份去阻止這個游戲。就在他思考的時候,一個小孩子就沒接住石頭,被打倒,淩霄正緊張着呢,就看見那小孩子一骨碌從第上爬起來,狠狠的踩了一腳那石頭。
然後石頭碎了……
在這之後,淩霄就默默的把白獠住得遠,是因為擔心野獸傷害小孩子這個可能性給扔掉了。
再接下來,淩霄出門的時候,徹底領略了這個世界并不止是小孩很兇殘,成年人更加兇殘。反正他從來沒見到過人類能夠從十幾米的地方跳下來還安然無恙,一手能夠舉起一顆巨樹還不帶喘氣的。
這裏随随便便拉一個人到現代去,完全就是美國隊長。
這裏還是地球嗎?
淩霄才發現,他的記憶沒有接受完全。肯定是白獠那小子給的他那一下,才會導致認知出現偏差。
幸好他打得晚,不然他連這世界的話都不會說。
越過小孩,淩霄繼續往前面走。他的目的地是部落前面的一條小河,從小河裏裝水,然後把石缸灌滿,這幾天,石缸裏的水用得太快了。
天氣熱,白獠還為了養野獸使勁兒灌水,當然,淩霄也不例外。
摸摸肚子,淩霄把腰上的草繩勒得更緊,餓意總算是消了許多。但總這樣下去可不行,總有一天,他不會因為傷口沒好死亡,而是被餓死。
“喂!白獠家的奴隸,你去哪兒。”
淩霄正一邊走一邊思考的時候,突然一個高壯的男人擋在他的面前,男人手裏還舉着一塊巨石,上上下下的,鍛煉肌肉。他皮膚黝黑,肌肉臌脹,看上去身體很笨重,其實他的敏捷度絕對不低。
前兩天淩霄來這裏打水的時候,有幸見到了這個男人和另一個男人的戰鬥。
低着頭,淩霄表現出恭敬的說道:“狂大人,我去打水,白獠大人家裏的水沒有了。”
狂喲了一聲,貪婪的目光從淩霄的頭皮刮到腳底板,粗聲粗氣的說道:“那你可得慢點,不然不小心摔死了,這肉可就不好吃了。”
吃,怎麽不撐死你。
“是,我知道了。”淩霄都不知道怎麽維持着一張唯唯諾諾的表情回答的。
等狂走了,他的臉才黑下來。
狂就是那天在廣場上說他要死了,養一頭野獸都養不活,建議殺了他吃肉的人。所以,淩霄非常厭惡狂,對他沒有任何好感。
離開狂,淩霄接下來又遇見了很多部落裏的人。那些人裏有觊觎他的肉的,有對他沒有任何在乎的,也有用莫名其妙眼神盯着他的人。
等淩霄到達小河,已經花了十多分鐘,那裏已經有其他的奴隸也在打水了。
把獸皮囊展開,淩霄站到河裏,口對着河水,等河水灌進來。這獸皮囊也不知道是用什麽獸皮做的,嚴密性如同袋子,用這裝水,完全不用擔心漏水。
裝好水,淩霄微微一使勁兒,就把獸皮囊從水裏提起來了。獸皮囊足有淩霄半個人高,重量至少有一百五十斤。
嗯,換了這個身體,力量也大了很多。
只是……淩霄側頭一打量其他來這裏打水的奴隸,表情就有點微妙。他提一百五十斤,費了老大的勁兒,別人提一百五十斤,輕輕松松無壓力。
“嗤,我就說白獠養這小子虧了,看吧,肉本來就少,養了幾天過後,肉更少了。等他死了,這肉分到部落,一人能有一塊嗎?”
有男的在小河邊洗澡,赤條條的,只在腰間那裏有一塊黑色的圖紋,像一條蛇,這就是這個部落——有蛇部落的圖騰了。
男人動作間肌肉勃發,鼓囊囊的,肉确實多。要是戰鬥失敗了,他的肉絕對可以供敵對的部落一人一塊。
“可不是,也沒力氣,看他打個水,那麽小的東西都提不起來。”
謝謝,他提起來了。一百五十斤,單手提起來,在地球,已經是健身達人了,誰都以為是你們這些變态人種嗎?
而且,沒看到他這具身體還小嗎?才十多歲,以為他就不長了?
是的,淩霄這身體才十多歲,頂天了有十六歲。在現代,還是個在讀書的孩子,在這裏,就是奴隸,被人評價能吃的肉不多,還得認真聽着。
現在呢……
現在他是一只沉默的小鹌鹑。
在清楚這個世界人類的武力值,一拳能砸開石頭,甚至能憑力氣砸開一個山洞之後,淩霄就迅速的定位好了他的角色。
“喂,你在上面打水幹什麽,下來,和這些奴隸一起打水。”
淩霄打水都是在上游,其他奴隸打水在下游。上游得走一段距離,那邊的水比較深,一般沒人去那邊打水,還遠。
但每次淩霄都是在上游打水,之前幾次沒人發現,這次被人發現了。
呵呵,不在上游打水,難道要喝你們的洗澡水,洗衣服水,洗屁股水?
淩霄的心裏想的越變态,表面仍舊非常恭敬的說:“白獠大人的野獸生病了,所以他特意吩咐我打上游的一點水,那裏水深,裝水裝得快,能快點打回去給它喝。”
提起白獠的野獸,男人的表情突然有點不自然,哼了一聲,罵道:“那你還不快點把水帶回去!”
淩霄默默把這件事記在心裏,提起獸皮囊,往山洞裏趕。把水倒進缸裏,淩霄拿着獸皮再次出來,一趟根本就裝不滿,至少得三趟。
跑了第二趟,水就裝滿了三分之一。到了最後一趟的時候,淩霄就沒去小河邊了,而是趁人不注意的時候,拐了一個彎,快速進了部落旁邊裏的樹林。
再不找點東西吃,他絕對會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