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回國
2017年,初夏。
“各位旅客上午好,我們的飛機将在20分鐘後降落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請各位旅客系好安全帶,調整好座椅。。。”林瑞拿開了眼罩,睜開了眼睛,好久沒有坐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了,他現在頭疼的很,胃裏非常不舒服,耳朵也隐隐作痛。他伸了個懶腰,坐直了身體,打開遮光板,看着外面已經若隐若現的城市發呆。其實他沒有怎麽在空中看過北京城,單單從他現在這個視角而論,其實跟其他現代化城市應該沒有區別的,但他就是感覺到一種強烈的熟悉感。
也許是近鄉情怯吧,俯視着立交橋和割成一塊一塊的城區,林瑞陷入了一種短暫的難以言說的緊張。十年了,時間過的真快啊。他當年孑然一身到了芝加哥,一待就是5年。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當年心情down到谷底,對生活沒有任何期待,他剛到芝加哥的時候并沒有什麽不适應。反正對他來說,哪裏都是一個人,有什麽區別。整個學院都知道金融系有個非常酷的PhD學生,不去新生歡迎會,不去同鄉會,校友會,不去舞會,酒會,甚至沒有談戀愛。在學校的時間,除了上課,只跟各個老師做項目。一開始大家以為他是醉心學術的“學霸”,但後來發現并不是這樣。他對于申請獎項,基金等等的各種機會都不感冒,如果合作的老師不逼他,他甚至不出去參加學術研讨會。這才明白,他只是單純的對這裏的一切都沒有興趣。對人也是一樣。系裏面有個師妹一直在追他,女孩子熱情的很,林瑞冷面冷情的樣子也沒能把對方逼退,于是索性直接出櫃,跌掉大家眼鏡。到了畢業的時候,林瑞自然而然的選擇留在學術圈,并最終選擇了UCLA。大家祝賀他将要過上開心的享受陽光沙灘的日子,可是只有林瑞自己知道,自己那點見不得光的心思,他想去看一看當年讓海明充滿期待的學校和城市。
十年的時光足以徹底改變很多 。林瑞學會了做飯,學會了開車,甚至一個人做過幾次長途的公路旅行,甚至在夏威夷學會了潛水,在St. Monica學會了沖浪。但是他沒有談過哪怕一次戀愛,男生也好,女生也罷。偶爾的,在寒風中趕去上課的時候,在生病發燒一個人大半夜哆哆嗦嗦去急救室看醫生的時候,他會想起那個曾經帶給他生命無限陽光的人。只是偶爾而已。
飛機就在林瑞的發呆中降落了,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着要見到親人朋友的喜悅。坐在林瑞旁邊的是一個媽媽帶着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現在小男孩抱着媽媽的腰激動的一直在問“是不是能馬上見到爸爸了?”他媽媽被他問得無奈極了,輕輕的點着他的腦門,嗔怪的說,“是啊,是啊,告訴你了還一直問。看爸爸待會兒不嫌你煩。”長期的獨身生活讓林瑞學會了單純的為其他人的開心而開心,哪怕是初次見面的陌生人。現在他就被這對母子幸福的氛圍而感染了,臉上也帶了笑,連胃裏的不舒服都似乎好了很多。
出了安檢,他直接打車去事先定好的酒店。出租車一路開往城內,林瑞開機,在聯系人中找到秦越,猶豫了一下,撥了出去。其實他也不确定秦越是否已經換了號碼,10年了,不換才值得驚訝吧。他剛到芝加哥的時候跟秦越每周通一次電話,比跟他爸聯系的還勤,過了兩個月,變成兩周,然後是一個月,後來變成是過年過節才打一次電話,再後來,打通了大家也不知道說什麽,索性就不再聯系了。似乎每個人的生活都在印證那句話,所有的朋友都是生命中的過客,沒有人能夠真正陪你一生一起走。林瑞沒有傷春悲秋,不過覺得這樣的一個朋友,挺可惜的。這次回來,如果有可能,他還是想見一面,想知道對方過得怎麽樣。電話那邊一直是“嘟嘟”的聲音,就在他準備放棄的時候,對方居然接了起來,然後那個熟悉的清冷的聲音響起,“你好,秦越。”
林瑞突然梗了一下,直到秦越那邊問了第三次“你好?”他才回過神兒應到,“你好。”聲音卻有些走調。他清了一下嗓子,“秦越,我是林瑞。我回北京了。”
對面安靜了好一會兒,然後秦越的笑聲傳過來,“小林子啊!你怎麽回來了?什麽時候回來的?”林瑞聽到對方像老朋友一樣自然的問候,不知道為什麽,既松了一大口氣,又有隐隐的失望,“哦,剛剛到,正在去酒店的路上。”秦越接着問,“哪家酒店?這次回來,是待一段時間,還是。。。?”“過來P大教課,待一個學期,之後嘛,我還沒有想好。對了,酒店在公司附近的XX。”秦越那邊停了幾秒鐘,貌似有什麽人說了句話,然後是放杯子和盤子的聲音,接着秦越對着旁邊低低的說了幾句什麽,然後回到電話上對林瑞說“見個面吧,給你接風。”林瑞聽到要見面非常開心,調笑到,“好啊!那我現在是應該叫你秦總啊,還是秦董啊?”秦越笑了一下,“見面聊吧。我晚上去接你?”“好。”林瑞愉快的答應了。挂斷電話,林瑞看着堵成一片的霧蒙蒙的街道,仰頭靠在出租車的座椅上,閉上眼睛。十年了,這座城市已經發生了太多的變化,大家的聯絡方式也已經從短信變成了微信,可是老朋友就是這樣的,一個電話,就可以讓你的感情穿越時空,回到大家共同經歷的時光。
晚上,林瑞在酒店安頓了下來,又洗了澡換了身衣服,看着鏡子裏的自己,想着秦越待會兒見到自己會是什麽樣的反應。他早已經剪掉了劉海,頭發留的非常短,顯出了硬朗的面部線條,大概是5,6年前開始,他戴上了金邊眼鏡,倒不是因為近視,只是一副亞洲人的面孔加上他又長得過于年輕,在MBA的課堂上實在壓不住場子。他突然想到,當年做兼職的時候第一套拿得出手的西裝就是秦越送給他的,不由得懷念那段時光,也更加期待待會兒的見面。
6點鐘,秦越的電話打過來,跟他說在大廳等,林瑞放下電話立刻邁開大步走向電梯。到了大廳,林瑞四處張望了一下,就看到一個高高的身影站在等候區的玻璃窗旁邊。盡管已經十年沒見,又沒有看到正面,林瑞就是确定那就是秦越。他嘴角不由得揚起,大步走向對方。“秦越。”林瑞的聲音裏有着一絲他自己也難以察覺到的顫抖。對方身影一頓,然後慢慢的轉過身來。林瑞站住了,就這樣隔着一條通道看着秦越。時光對于秦越是非常仁慈的,褪去了他一身的痞氣,帶給了他更加成熟的氣質,卻沒有在他臉上留下什麽痕跡。他的頭發還是非常短,似乎打一見他就是這樣,所謂的流行趨勢在他這兒好像根本不存在。唯一的區別是,他下颌上開始留了淡淡的胡茬。他穿着白色T恤搭了件深藍色開衫,淺色褲子,給人感覺非常的溫和。林瑞走過去,沒有人伸手,兩個人默契的給對方一個有力的擁抱。直到這一刻,林瑞才真真實實的感覺到了“我回來了”。
他正在感慨,旁邊傳過來一個清亮的聲音,“老秦!”秦越聞聲松開林瑞,看向對方,林瑞也循着他的視線望過去,一個高高瘦瘦的男人向他們走過來,走近了才發現,與其說對方是個男人不如說是個男生,大概20歲左右的樣子,簡單的穿了間天藍色的條紋襯衫,牛仔褲,幹幹淨淨的,長得非常清秀 。秦越拉過他的手,聲音非常溫柔,“停好車了?”看對方點了頭,他輕輕的将對方額前的劉海撫向耳後,然後攬着他的肩轉向林瑞,“我男朋友,靳宇。”靳宇露出了淺淺的梨渦,“你好。歡迎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