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為了表示對美男計先驅的尊敬,葉孤城同意把倒在半路上的男人救到車上。

好吧,并不是因為美男計,葉孤城只是做了一個正派人士應該做的事,萍水相逢,但卻不能見死不救,美麗的女人倒在他面前缺當做沒看見,可以說是避禍,但一個俊朗的年輕人倒在面前,卻不可以袖手旁觀。

所謂的江湖道義,大到為國為民,小到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憑借的是一腔熱忱,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相信任,在這個還算淳樸的時代,很多人都願意對眼前的失意人施以援手。

葉孤城的判斷并不錯,這年輕人不是無緣無故倒在了半路上,他受了傷,傷得不輕,一條刀口子橫在他背上,砍得很深,傷可見骨。

幫他處理傷口的是岚風,別看葉孤城身邊只帶兩個婢女,但她們可以說得上是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

岚風常年在西域行走,西域或許別的不行,但是蠱毒為一絕,人都道醫毒不分家,她可以成為頂尖的醫女,也可以成為下毒的高手。

幫年輕人處理傷口,絲毫沒有因為年輕男人赤裸上半身而神色有變,她本身已經超越這世界上絕大多數的男人,除了葉城主,沒有人能打破岚風冷若冰霜的面具。

包紮完畢,把手上的東西一收,将年輕人扔在休息的隔間,說是什麽一見鐘情二江見傾心,那都是話本小說才有的故事情節,哪個美人會因為幫路上昏迷的男人包紮心動?起碼岚風不會,對她來說這是任務,城主囑咐才做,城主不說,将人晾在大路中間都情有可原。

葉孤城前腳才吩咐仆從救人,後腳就将其抛至腦後,他還在鑽研自己的珍珠生意,與江南花家的交易很重要,需要他反複斟酌。

消息靈通點的人都知道,全天下最富有的人是霍休,全天下地産最多的是江南花家。

無論何年歲,土地都是絕對資源,在這年頭,江南花家的土地尚且沒有超前到搞房地産,與大部分地主一樣,他們的土地大多都開墾為農田用來耕種。

葉孤城想要買一個縣大小的土地,但那土地正好是屬于江南花家的,如果面積不大,位置偏僻還好說,偏偏這塊地方很大,也還算是挺适宜耕種的土地。

諸暨,葉孤城燦若寒星的眼緊緊鎖定在地圖上一小小的位置,在春秋戰國時,這裏曾經是越王勾踐的複興之所,而在遙遠的未來,這裏卻是華國最大的淡水珍珠養殖基地。

他既然想要搞珍珠養殖,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就少不得借用先天優勢,選擇最為适宜的土壤。

或許在史書記載中,葉孤城不以劍仙之名留下痕跡,反倒是借珍珠養殖直事留名。

他的行為已經超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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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可以買下五萬畝左右的土地,并将其圈起,自成一個莊園,如果他的珍珠養殖事業成功,少不得有人要來偷學一二,在他賺取足夠的利潤前,葉孤城可不希望淡水珍珠價格提前暴跌。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雖然無法阻止,但可以将時間推後。

為此,他必須拿下一塊完整的,獨立的土地。

葉孤城沉默不語,他思考了很多,從太陽高懸空中,到夕陽西下,斷腸人不在天涯處,掀開車窗的簾子,遠遠只能聽見牧童的短笛聲。

岚風再一次站到隔間面前,她道:“城主,那人發熱了。”

說的自然是被他們半途撿回來的年輕人,如果不是葉孤城的命令,他或許已經死在那裏也說不定。

葉孤城道:“找點好藥幫他熬汁,不行就聽天由命。”

他願意半途将人撿起來,已是至仁至義,接下來不過是看他是否命不該絕。

說到底,這年頭,一場小小的風寒就能要人的命。

日落月升,已入夜,再過個一時半刻,白雲城的車隊就要停下休整。

目力出色的健仆坐在馬車頭,遠遠地,竟然看見有人在道路上緩慢地行走,朝着他們所在的方向走過來。

好像是個老人,身材矮小,背佝偻,因為距離遠,衣服上好似被蒙了一層霧,模模糊糊看不清,只道他的衣服破舊,與尋常貧苦人家差別不大。

他走到白雲城的馬車前,臉上一派局促不安,嗫嚅道:“老爺可給口水喝?”

趕車的暗中觀察,見只是一普通老者便暗自點點頭,施舍他一口水喝。

路上倒經常見到這種來去匆匆的行者,給口水喝也算不了什麽。

但是,老人的下一句話卻引起了他的警惕,他道:“老爺是從哪裏來?”

看似尋常的對話,人卻說得戰戰兢兢,就仿佛強壓恐懼也要提問一般。

白雲城的車隊氣派,尋常百姓見了,指不得以為是從哪裏來的王公貴族,上前要水大多是因為渴水渴慘了,但接着攀談卻顯得沒頭沒尾,特別是老人家如此慌忙,細心的仆人一下子就發現了有什麽不對。

但他不動聲色,嘴巴緊閉,就像個鋸嘴的葫蘆,任憑老人問幾句也一聲不吭,那人也是個看慣人臉色的,見趕車人一聲不吭,便知道他無意說話,便安靜下來加快了喝水的動作。

但等水喝了一半,那老者卻又戰戰兢兢地問道:“老爺可是從京城來?”

趕車人心頭一凜,當時就覺得他們城主的行蹤暴露了,但是面上卻不顯,還是一句話不說,就好像是一尊木頭,沒有一丁點兒活人的氣息。

老者走了,還是顧着拐杖,一瘸一拐的,但當他脫離趕車人的視線範圍,仆人就趕快将缰繩交到夥伴手上,自己一股腦兒地沖進車廂內,對管事的朗月姑娘道:“城主的行蹤似乎被發現了。”

朗月臉色一變道:“怎麽回事?”表情很是莊嚴肅穆,白雲城主的行蹤被洩露,對他們來說簡直就是天塌下來的大事。

江湖揚名并不是一邊倒的好事,對白雲城主來說,有多少人敬他愛他,就有多少人恨他想殺他。

且別說什麽沒有與葉孤城見面怎麽會對他恨之入骨,他是打敗了曾經劍豪的高手,又得到了木道人“劍術在我之上”的評語,光是這兩點,就足夠有源源不斷的人來找他麻煩。

葉孤城選擇在這節骨眼上下江南也未免沒有避禍的意思,倒不是說他的實力不敵,就像是人可以無視蒼蠅,但當它一直在你耳邊嗡嗡嗡轉時也會煩得慌。

朗月聽完趕車人有理有據的敘述,已經相信了十成十,能跟葉孤城出來,就算是在人才輩出的白雲城,這幾個都是頂尖人物,且別看在白雲城主面前他就是一個趕車的,那雙手要是亮出來,懂行的人一看都會驚訝,怎麽練得這樣一雙鐵掌,比少林寺專精掌法的禿驢還要高深。

手掌在光亮處,竟閃現詭異的金屬色澤。

他的手,是兇器,是比刀劍更加可怕的兇器。

朗月聽完趕車人的彙報,當機立斷便去找葉孤城,茲事體大,還需告知城主一聲,以防可能會到來的夜間偷襲。

葉孤城一臉鎮定地聽她敘述完道:“無妨。”

他臉冰冷如神祇,立于九霄之上,人間的一切煩擾都無法牽動白雲城主的思緒。

這已不是什麽兵來将擋水來土掩,他帶來的一衆護衛兼婢女,放在江湖上各個都是頂尖的高手,而他自己的劍也不是浪得虛名,而是實打實的武林巅峰。

不過是因為他成名時間太晚,心懷叵測之徒還有所僥幸,以為自己能奈何他。

在絕對的實力面前,一切陰謀詭計都是紙老虎。

朗月星星眼:不愧是城主!

真是酷斃了帥呆了!

葉孤城:哼唧。

今天的白雲城主也是360度無死角的完美呢!

月黑風高殺人夜,明月被烏雲遮蔽,大地一片漆黑。

高大的馬車靜立在地上,如同蟄伏的野獸。

人身穿黑衣,與夜融為一體,一個,兩個,三個。

黑暗之中,有很多人,一窩蜂地向馬車沖過去,消無聲息。

白雲城的車隊有個特點,他們是不留人守夜的。

如果是聽說過葉孤城威名的刺客,指不定會因為他們反常的舉動而愈加小心,畢竟,白雲城主看上去實在是個謹慎的人。

但他們卻沒有蹑手蹑腳,在發現無人守夜時只是交換了一個幸災樂禍的眼神,然後蜂擁而上。

手觸碰到馬車的牆壁上,也不知道摸到了什麽機關,忽然有幾道寒芒閃過。

連最後的痛呼都沒發出,便被箭枝穿透了喉嚨,沉重的軀體倒在地上,發出一聲悶響。

第一波箭雨過,刺客已經倒了一大半,剩下的就算沒有死,也受了重傷。

血,将夜行服的布料浸濕,人身上,有刺鼻的腥味。

還活着的人面面相觑,這和說好的不一樣,而且他們根本無法判斷,箭上是否有毒。

撤!

領頭人打個手勢,他是這群人中武力最高之輩,尚未與隐藏在暗處的敵人打照面,就已經損傷過半,打不下去。

他們應該先離開,再從長計議。

但荒郊野外,也并非他們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刺客行動敏捷不錯,但身負重傷讓他們的速度減半,而馬車中的人也并非等閑之輩。

一雙手,從黑暗中悄然無聲地探出,手指筆直,不白,但卻意外地泛着金屬的光澤,如果細細打量,便發現人手的紋路與摩擦的痕跡都從手心消失殆盡,比起人的手,它更像是武器。

手掌貼在了領頭刺客的胸膛上,沒人知道他是怎麽做的,仿佛在貼上胸口的瞬間,那人便氣息一窒,緊接着嘴角綻放出血花。

已是沒了氣息。

其餘人此刻還沒發現他們的頭已經死了,見他忽然不出聲便道:“現在就撤?”

他這一發聲,便成了黑夜中的靶子,來人以掌并拳,往他胸膛上一錘,四五根肋骨凹陷,刺客發出一聲凄厲的慘叫。

好強的力道,好重的拳!

叫聲劃破夜空,預示一面倒屠殺的開始,受了重傷的人摒棄傷口處的痛處,手持劍或者其他武器,虎視眈眈,他們并不知道敵人身在何處,只能更加警惕。

敵人在暗,他們在明,原本的局勢竟然掉了個。

這裏沒有亮光,無燈,無星,無月。

只有肅殺。

“轟隆——”

沉重如小山一般的身軀倒下,與地面接觸的瞬間發出轟響,冷汗順着臉的輪廓緩緩滑下,人越來越少了。

忽然,如鷹隼般的眼捕捉到了一閃而逝的人影,不由分說掄起手上的刀就朝人影閃過的方向砍去。

頭,咕嚕嚕地落在地上,一連串噴濺的血花灑在泥土中。

這不是敵人的血,是自己人的。

敵人的頭,是砍不盡的。

夜晚的幽靈還在刺客間穿梭,每一次出現,就帶走一條人命,心中的恐懼終于吞噬了勇氣,不願再與恐怖的幽靈待下去,撒腿就跑。

他們要跑到光亮處,将黑暗的原野甩在身後。

見刺客倉皇逃走,殺人的幽靈也不追,他又回到馬車上,好像一尊一動不動的石頭雕像,再一看臉,赫然是沉默寡言的趕車人。

被葉城主帶出來的這些人,各個都很有本事。

此刻,刺客在倉皇逃竄,他們看見了森林,烏雲已散,柔和的月光落在黃土地上,對他們來說,便如同生還的希望,眼前的一切都變得可愛起來。

死裏逃生的人,總是能感受到生命的美與壯闊。

跑在最前面的人腳步猛然一頓,遠處,有一白得發亮的身影,看不真切,但她的衣角,比月亮還要潔白,身子,比楊柳還要窈窕。

這樣的深夜,這樣的荒野,怎麽會有一個穿白衣的窈窕女人?

上一秒,女人還站在樹林邊,但下一秒,便來到他們身旁,腳尖在地上點幾下,起落間将距離縮小至無。

好俊的輕功,仿佛仙女下凡。

女人的臉也很美,與她窈窕的身材一樣,充滿了成熟女人的風韻,但那張臉,卻因為嚴肅與冷酷而透出奇妙的莊嚴寶相,恍惚間,刺客似乎見有冷芒劃過。

是劍,鋒利的劍,從他的脖子上劃過,血珠停留在劍刃上,遲遲不肯滾落。

兩個人,竟将一大群刺客殺得片甲不留。

心懷叵測之輩,不留活口。

朗月将劍上的血滴甩落,鋒利的刃再度入鞘,她上車,車廂內漆黑一片,但除了半路救上來的傷員,沒有人是睡着的。

朗月道:“一共二十七個刺客,已經全部處理完畢。”

葉孤城道:“好。”

他又道:“什麽來路?”

朗月道:“不知。”

并非江湖中聲名遠揚的刺客組織,武功不高,武器也名不見經傳。

想到這,朗月不屑地笑了,才這點功夫就敢來刺殺他們城主,委實不知天高地厚。

葉孤城經歷過刺殺嗎?當然經歷過,這世上從來都不缺有虎狼之心者,在他劍術尚未大成之時,确實經歷過幾次還算危機的刺殺,但每一次都能逢兇化吉,又兼之他身邊的護衛各個身手不凡,想要傷到白雲城主,真是難事。

竟然派實力低微者來,略有點看不起他們。

葉孤城也不表态,只道:“保持警惕。”

所有人心裏都清楚,這只是第一波。

如果他們的情報真的洩露,接下來的則需要應對源源不斷的刺客。

來一個殺一個,來兩個殺一雙,這有什麽好說的。

他忽然又想到了上午在道路間莫名出現的女人,兩件事相配合,自然說明了一件事。

葉城主的行蹤,早已暴露。

葉孤城道:“傳信給江南花家。”

他冷冷道:“告訴他們,行蹤暴露了。”

朗月道:“是。”

一只肥肥的鴿子,借着月色的掩護奮力扇動翅膀,飛向花家。

葉孤城他們走的道雖然偏僻,但并非見不到人,甚至來往的都是較大的車隊,按照白雲城主的規矩,只負責收殓直接死在手下的人,刺客,他都是不管的,就任憑暴屍荒野,死在那裏,就待在那裏。

現在天氣不涼快,也不暖和,等到兩日後有商隊再次經過,屍體便已經開始腐爛,到處都充斥着一種腐肉的臭味。

車隊的負責人問道這味,道:“停下。”他走南闖北多年,什麽仗勢沒見過,從聞到味開始,就知道有什麽不對勁的。

讓手下的夥計到處巡查,果不其然,才一柱香的功夫便發現倒在草叢邊上的屍體,看那模樣已經死了一日有餘。

跑得更遠的夥計巡視回來道:“森林邊上也有幾人。”

足足二十七個人,足足二十七具屍體!

領頭人眉頭緊鎖,他直覺這不是一件小事。

搖搖晃晃的馬車,搖搖晃晃的人。

被扔在馬車上的年輕人睫毛微顫,眼睛終于睜開了一條縫。

葉孤城人也挺負責的,每天都讓岚風一天三次地來上藥,還擔心傷員餓死了熬了粥或者湯直接幫他灌下去,雖然動作是粗魯了點沒錯,但是成效可人。

大概是因為年紀輕身體也壯實,明明第一天高燒都要死了,竟然給硬生生地挺了過來,愣是沒出事。

他先翻了個身,牽扯到背上的傷口,普通人定然會疼得龇牙咧嘴,但他卻還板着一張臉過分年輕卻嚴肅的臉,擡頭,看車廂的天花板,感受身下柔軟的褥子,終于有了活着的實感。

笑意從他眼中一閃而逝,眼底卻有陰霾。

果然他命不該絕!

年輕人善于隐藏自己的脾氣,這是因為經年的歷練所致,但任何一個以為自己定然會死掉的人在死裏逃生之後,總是會暫時地放縱自己。

他的腦筋很好,所以幾個呼吸間便分析出了自己的現狀,應該是被人救了,而且救他的人財力雄厚。

他發現,自己身下可不是什麽褥子,而是大塊大塊的狼皮毯,這狼皮毯也不是為了他躺得舒服才鋪設的,而是本來就遍布車廂的每一個角落。

其實馬車主人還挺吝啬,雖然幫他治療傷口,卻吝啬于多給他添一床被褥。

他想,自己現在被救起來了,那得想個方法聯系到跟他出來的人才行,在危及的情況下走散,跟着他的人肯定變成了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團團轉。

不僅僅是為了他,也是為了他們自己,自己失蹤了,那些人也要跟着沒命。

年輕人在暗袋裏摸索,碰上了熟悉的小竹竿,他的眉頭一松,很好,幫他治療傷口的人沒翻過他的口袋。

他倒不擔心葉孤城等人起壞心,因為年輕人知道,如果他們真的有壞心,自己早就死了。

将竹管打開,有一只細細小小的蟲飛出來。

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竟然能在密閉的管道中活這麽多天,簡直就是個奇跡。

“千日醉”,蟲子的名,意思他能一醉千日,被關在密閉空間中像是死了,但是等他甫一接觸到陽光和空氣,卻又立刻活了。

年輕人手上的蟲子經過特殊訓練,他不僅能蟄伏千日,還能尋找到與自己匹配的母蟲,即使兩者之間相隔十萬八千裏。

小蟲晃晃悠悠從車廂門縫裏擠出去,又走車窗離開,它有确定的目的地。

無論是岚風、朗月還是趕車人都沒有發現蟲子的痕跡,現在的天,本就已經到了蟲出沒的時候,還有誰會因為有蟲從眼前飛過而大動幹戈?

年輕人站起來,只要他一動,背上的傷口就牽扯得痛,但與他受傷時相比,已經太好太好。

他不急着出去,而是相看周圍陳設,白雲城主的車架,即使是空隔間,設施都是頂好的,但男人卻分毫不驚訝,仿佛他已經看過世上的一切珍寶。

他年輕而俊美,因為傷痛,臉格外蒼白,但眼中卻常含審視,眉目間自帶一股威嚴。

定是大家子弟。

他所居室外是供仆人休息的場所,此刻正逢趕車人休息,他見年輕人走出來,一句話不說,沉着臉閃身出房間。

沒有交談的欲望。

年輕人:???

這是什麽套路?

年輕人很能沉得住氣,雖然好像被一仆從晾在原地,但他卻沒有多做表示,只是壓制住自己的脾氣,不動聲色地打量四周,卻發現仆從所居住的屋子,竟然比他剛才那間還要好些。

他以為男人去叫管事,看他抱經風吹日曬的黝黑皮膚,便知只是個地位不太高的仆人。

讓男人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等來的竟然不是一個中年發福的管事,而是一位很美的姑娘。

一瞬間,男人的臉色變得有些奇怪,他自幼所讀為聖賢之書,所聽是滿耳朵的“之乎者也”“唯女子乃小人難養也”。

明重儒,輕女,在街上行走的只有下層婦女,風塵妓子,閨閣小姐哪怕出門都必須以小轎遮掩,像這樣直接大大方方地出現在一個男人的面前,在青年人所受到的教育中是不允許的。

江湖人。

年輕人算是心機深沉之輩,心中種種思緒并不表現在臉上,對朗月恭恭敬敬作揖道:“姑娘。”

他眼角掃過她腰間的軟劍,以及可以判斷出來是婢女的衣服,上好的布料,但是主人家與婢女的服裝樣式還是有很大區別,他猜這姑娘或許是管事一類的人物。

有荒唐之意打心底升起,誰家的管事,竟然是個未出閣的姑娘。

朗月上下掃視男人一樣,即使看出他通身氣派也并不驚訝,甚至連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朗月道:“你若傷好,就直接離開。”

這話可以說是非常不客氣了!

年輕人的臉皮又一漂移,心說自己到底是在什麽地方,怎麽都不按常理出牌的。

所幸他心性堅定,并不為朗月話所動,也沒有臉皮薄直接要求下馬車,開玩笑,他傷都沒有好,這時候走人不是等死嗎?

起碼要等到仆從來找他才行啊。

所以他道:“我現在傷重,估計還要打擾一段時間。”他或許想要将姿态放低,但因為眉眼中不一般的氣象,怎麽說話怎麽別扭,朗月靜靜看他,面上不顯,心中卻已經有些猜疑。

朗月道:“你是想留下來?”

年輕人道:“是。”

朗月道:“這我做不了主,需要向主人請示。”

她是個聰明且謹慎的女人,城主這稱呼太有辨識度,在不知根底的年輕人面前可不能說出來。

年輕人點頭表示理解,他道:“鄙人姓司單名一個霄字,如果可以,希望能親自向主人家道謝。”

朗月還是冷冷道:“我需要過問主人。”語畢,便又指間點地,飄走了。

白雲城的人哪怕別的不行,輕功一定是不差的。

司霄自小受武師傅教導,哪怕別的不行,眼光卻一定不差,朗月腳上的功夫打一個照面就能判斷一二,心中怪異感更加濃重,手指卻還很穩。

以他的大見識,大鎮定,世間少有人能敵,喜怒不驚于色,早已融入骨髓中。

趕車人再度出現,用一雙鷹隼似的眸子靜靜地盯着他,靜若處子動若脫兔,說的就是他,一聲不吭地蹲在角落裏,但那眼神卻直讓人心底發寒。

就好像司霄有什麽異動,他就會立刻出手一樣。

被火熱的目光盯着,司霄卻像個看不見的瞎子,不厚的衣服都要被視線穿透,他卻沒有任何表示,不過是走進容一人仰躺的隔間,盤腿坐下。

他坐姿端正,眼睛微合,通身氣派,竟然不比白雲城主更少。

那是久居上位才會有的氣勢,無論他表現得有多親和,都逃不過習武之人的眼睛。

葉孤城聽完朗月的話,淡淡道:“他是說,他想留下來養傷?”

朗月回道:“是。”

葉孤城沉吟,他道:“你覺得,他是個什麽樣的人。”

朗月道:“久居上位之人,怕是官家子弟。”

葉孤城道:“何以見得。”

朗月道:“當他見我時,眼中有驚訝之情一閃而過。”

江湖人不大拘男女小界,知名女俠更是數不勝數,容貌與智商并具的女人更是能将江湖豪傑甩得團團轉,有這些珠玉在前,江湖人對女子的态度可是比受正統教育出生的酸儒好太多。

司霄絕對想不到,只打一個照面的功夫,他的老底就被平日看不起的女人掏了個幹淨。

葉孤城道:“你看他武功如何。”

朗月道:“不清楚。”

葉孤城奇道:“不清楚?”

他清楚身邊婢女的眼力,卻想不到,她們也有看不透人的一天。

朗月道:“那人的氣派見識絕對不同于凡人。”

葉孤城道:“哦?”

朗月見過的人很多,即使她在江湖上名聲不顯,但有名的江湖對戰卻是一場不落,為的就是培養她出色的眼力,光是在培養婢女一世上,葉孤城就堪稱是煞費苦心。

朗月道:“我觀此人氣勢,怕是比那些有名的大俠還要高上許多,能夠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列。”

葉孤城了然道:“但他卻從未在江湖上出現過。”

朗月又不說話,她的所思所想,已被城主盡數道出。

葉孤城陷入沉思,郎月的見識,已很少有人能超過,她沒見過的江湖人,這世界上幾乎不存在。

一個見識眼界遠超常人,但卻從未在江湖上出現過的青年,聽起來有點意思。

他道:“帶他來見我。”

既然手下的王牌婢女都無法判斷來路,那自然要讓他親自看看。

自稱司霄的年輕人還在盤腿打坐,像在冥想。

已經很少有人用這方法提升武功,因為太耗費時間,每一秒都是對靈魂的打磨。

保留靜室,冥想,只有頂尖的劍客才會不斷打磨自己的道。

朗月像一抹幽靈,飄到年輕人身前,她道:“跟我來。”

命令的語調,在年輕人的前半生中經常聽見,但現在,已經很少有人對他這麽說話,從他眉宇間的威嚴便可看出一二。

忽然聽朗月說,他也不惱,反倒是順從地站起來,道:“好。”

他也想見見,此間的主人究竟是什麽樣子。

他猜,那一定是個非常有才華,并且充滿驚世駭俗思想的人物。

馬車很大,處處都修繕得精致,司霄在朗月的帶領下四處走動,卻發現自己之前所看見的根本算不上是什麽。

主人的房間更精致,也更華貴,門未開,便能想象到其中的神工意匠。

他聽身旁女人道:“城主。”

城主?

将此稱呼在心中反複咀嚼,雖然身在官家,卻并非不通江湖事務,進來京城傳得沸沸揚揚的故事他也聽說過一二,如若談到城主二字,所能聯想到的也就那一位了。

葉孤城道:“進來。”

聲音清冷,如冰下流水。

司霄一頓,心道,聲音不錯。

朗月恭敬道:“是。”

語畢,一推門,終于進了葉城主的卧房。

很安靜的一間屋,還很整潔,劍放在架上,杯中只有白水,唯一的點綴是桌上的一小捧鮮花。

白雲城主對花花草草沒有特殊的喜愛,但也不排斥婢女在屋中放上一捧生機盎然的花,他其實是個很熱愛生活的人,只要是熱愛生活的人,便不會對鮮花綠葉排斥。

司霄直勾勾地看葉孤城,腦海中難得一片空白。

白雲城主,人也很好看。

他自己也是個俊朗的青年,年輕卻有氣勢,很讨女人喜歡,又惹她們敬畏,但葉孤城,确實完全不同的類型。

為他平生所見之唯一。

司霄忽然道:“黃河遠上白雲間,一片孤城萬仞山,葉城主的名字可出自這句詩?”已是道出葉孤城的名字。

葉孤城沉聲道:“不錯。”

他道:“這還是我最喜歡的詩句。”

京城曾有人錯過葉城主與江如畫之間的驚世之戰,聽說白雲城主一劍之姿後卻又不由地心癢癢,纏着看過他人的朋友問道:“白雲城主葉孤城,是怎樣一個人。”

他朋友喝一口酒道:“白雲城主,是你絕對不會認錯的人。”

詢問者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并不知道朋友在說什麽鬼話。

朋友将酒杯放下道:“只要他靜靜地站在那裏,就絕不會認錯。”

因為這世界上,沒有第二個葉孤城。

有匪君子,充耳琇瑩,會弁如星。

耳邊并未良玉,冠上也無寶石鑲嵌,但見白雲城主,萦繞在司霄腦海中的卻只有淇奧中并不出名的詩句。

一切言語都顯得蒼白而無力,唯一映入腦海中的只有他那雙燦若寒星的眼眸。

葉孤城見自稱司霄的年輕人面目威嚴,絲毫不知他心中所受震撼有多大,斟酌道:“司,臣司事于外者;霄,雨霓也。”

“此名何解?”

年輕人道:“不過雲雨而已,比不得白雲城主天外飛仙之姿。”

他說話時表情很嚴肅,很正經,身上的威嚴之氣幾乎要噴薄而出,讓葉孤城越發高看他幾分。

葉孤城:這一定不是個普通人啊,要認真對待嗯!

司霄:他在看我,他一直在看我!!!

他猴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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