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章

訃告被送到萊姆斯·莫羅手中時,正是四月份一個下雨的清晨。整個倫敦尚未從黎明的寂靜中完全醒來,陰翳的天空呈現出一種灰蒙蒙的色彩。當萊姆斯從他那所仿佛被時光遺忘的公寓中走出時,幾乎就像走入了一個陌生的迷霧之城,只有空氣中彌漫着的淡淡的紫丁香和潮濕的青草味讓他想起這是一個春天。老人獨自一人撐着黑傘,在濕冷的雨天艱難行走,手中捏着那個鑲着黑邊的信封,街道盡頭傳來威斯敏斯特教堂遙遠的鐘聲。

他回憶着訃告上那幾行簡短的文字,格式化的措辭不帶一絲感情,明明白白地寫着凱瑟琳·布萊克的死訊,來自戈德裏克山谷的教會。就像轟轟烈烈燃燒着的火把最終熬到了盡頭,只能以悲涼的餘燼和這個世界作別。

萊姆斯站住了。他不得不在長時間的行走後停下來歇息一陣,戰争并未對他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卻留下了如許隐痛在每一個陰雨的日子裏折磨着他。以倫敦的氣候,大家都認為他活不了多久,然而當昔日的老友與敵人都相繼逝世之後,萊姆斯·莫羅卻仍然活着,時間似乎遺忘了這個沉默的男人,任他如枯而不滅的荒草在這漫長的孤獨歲月中注視世界的變遷。

只是今天,當他捏着訃告步履蹒跚地走出隐居的公寓時,清清楚楚地感到了衰老的降臨,半個多世紀的守望就此落了空,再也尋不到安身之所。他必須走了。這個念頭從他接到信封的那一刻起就一直盤桓在他的腦海,他必須離開倫敦,前往那個與世隔絕的地方,與過往告別。

萊姆斯走到了目的地,喘着粗氣擡頭望了望牌子上的字樣,将黑傘夾在腋下,慢慢地推開了售票處的大門。時間還很早,沒有多少人,他得以毫無阻礙的來到窗口前,艱澀地開了口:“我要一張車票,去埃克塞特。”

售票員擡頭看了看他:“什麽時間,先生?”

“越快越好——”

萊姆斯停頓片刻,改口道:“今天下午。”

他得到了一張六點半的票,因此不再遲疑,立即動身返回公寓收拾他的行李——有什麽可收拾的呢?萊姆斯用傘撐着身體一步一步走回去,認真地思考着這個問題,任由倫敦的細雨打濕他灰白的頭發。

也許是青年時代他們共同創作的詩篇,從未寄出的信件,唯一的珍貴合影,或者被夾在書頁裏得以在數次搬遷中保存下來的紫丁香。五十年散失後的今天,他忽然發現在那段被戰火摧殘得所剩無幾的愛情裏,他所保留的東西少得可憐。

萊姆斯推開公寓的門,對于一個退休的教授來說,這空蕩蕩的寓所實在過于樸素,家具少得可憐,偌大的空間都留給了寂靜,半個世紀以來冗長而孤獨的記憶隐沒在每個角落的塵埃裏,經年累月地侵入他的肺部,每一次呼吸都能感到時光的沉重。

萊姆斯打開了久不曾啓的衣箱,在最底下找出一件帶着樟腦味的黑色呢子大衣,是最老的那種款式,只有那些上了年紀的紳士才會偶爾欣賞它的年代感。他把它鋪在濕毛巾上,仔細地拍打下了并不存在的灰塵,熨得平整筆挺,态度鄭重得仿佛是在完成某種儀式。随後,他拉開床頭的抽屜,将所有的東西一股腦倒在了床上。

信。全都是信。

有新放進去的雪白信紙,背面隐隐透出一行行字母的痕跡;有貼着各式各樣郵票的泛黃的信封;還有各地的名勝風景明信片……最早的信件是五十年前的,盡管保存良好,卻仍舊沒能逃脫歲月的侵蝕。他一封一封地翻揀着那些信件,回顧寫下它們的日子和心情,直到看見有一張信紙上,他年少時的字跡寫道:“我希望在我從戰場上歸來的時刻能看見你天使般的面容,我将挽着你的手回到家鄉。到那時,再也沒有一段命運會讓我們彼此分離。”

萊姆斯有些手忙腳亂地将信紙重新疊好,放回信封,用手背輕輕擦了擦眼角,随後用幹淨的絲帶小心地将那些信按年頭捆好。下面還有一張合影。萊姆斯輕輕吹了吹泛黃的紙面,久久凝視着這張古舊的照片。五十年前的萊姆斯與凱瑟琳并肩站在學校的長廊外,腳下光影斑駁,照片的左上角,一株紫丁香滿樹繁花。那時他們還是如此的年輕,光潔的額頭沒有一絲皺紋,眼中笑意盎然,未染風霜,渾身都是青春的氣息。

他怔了片刻,翻過照片的背面,幹枯的紫丁香平整地貼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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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瑟琳……”

他不敢撫摸幹枯的花朵,只能徒勞地摩挲着詩集的封面,連同那些數不清的信件一塊兒放入手提箱中。

床上還有一雙色羊皮手套。萊姆斯記得那是一九三五年的冬天,一個星光漫天的夜晚,從學校旁林立的店鋪中穿行而出後,凱瑟琳拉着萊姆斯來到街道盡頭的斜坡,積雪早已被人踩實,她登了上去,回過頭朝萊姆斯揮揮手,随即大笑着從長長的雪坡上滑下。萊姆斯記得她的右手手套不慎被道旁灌木挂住,到停在坡底時早已不見蹤影,結果凱瑟琳懶得再順着上坡爬回去,只是聳聳肩,把另一只也脫下來扔進灌木叢,空着一只手拉上他直接去了山坡下的小酒吧。他們在壁爐旁坐下,一邊啜飲着黃油啤酒,一邊把手伸到壁爐附近烤火,萊姆斯凝望着冬日的玻璃窗上倒映出的影子一時忘記言語,緊接着于少女灑脫的笑聲中臉紅。

她大概已忘記了一切,是萊姆斯後來回到那個地方找到了它們,一直保存到現在。

他一言不發地将手套也裝進了手提箱。在所有的舊物上,萊姆斯特地鋪了一層硬殼紙,然後才潦草地收拾起自己簡單的行裝。當他最終拉上箱子的拉鏈時,它已變得十分沉重。他望了望牆上的挂鐘,是三點了,于是他對着穿衣鏡神色莊嚴地扣上了從衣擺到領口的十二顆扣子,用梳子将頭發梳理得整整齊齊,戴上了出行時的帽子,拎起手提箱走向門口。臨行前他轉身環顧,就像不是出遠門而是要回家去一樣,向這個他居住了五十年的異鄉輕輕地道別,随即将黑傘夾在腋下,徹底地鎖上了倫敦公寓的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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