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傾城(十一)
分手的第一年,我寫下這個故事讓你看到。
雖然我們之間有很多的遺憾,沒有去羅馬也沒有養金毛,也可能這些遺憾會伴随着我的一生直至死亡。但至少我們對于那段感情都心懷感激,我們都掏出了自己的心,并且借助這段感情褪去了稚氣。
朋友都說我和她的相遇就像是一場電影。我倒覺得挺像夕爺所寫的《大城小事》,不過題目該改改,應該是“小城小事”。
茫茫人海中我已再尋不到像她這般稀世罕有的女子,她來自神秘的異域,她似一只精靈。
當我的文字寫到這時,倏然間瞥見左手上的字母“Y”,那是曾經自殘時留下的刀痕,但我只是笑了笑來懷念這段往事。
對于那段感情,我早在六個月前将它深埋于心底。她應該找一個高高帥帥的學長,那個男生應該會買來很多好吃的喂她,應該會給她唱很多首動聽的歌,應該會帶着她走遍每一條被雨吻過的小巷,應該會帶着她嘗遍每個在街角藏着的小店。也許我還能在他們的結婚典禮上見她一面,雖然她未來得及穿上我給她準備的婚紗,但她一定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祈求那位男生寵她又懂她。
分開一年,也許我們都有了變化。
我不再打籃球,也搬出了那個有我們回憶的小鎮。那只小貓我再也找不到它,它不想回家。或許它跟我一樣都選擇了流浪。我剪了短發,臉上又開始長出了痘痘。我變得越來越憂郁,變得有點讓人覺得可憐,我嘗試過借他人的名義尋找戀人,可是無果。我變得越來越自卑。也許我開始嘗試去接受比她差點的女生,我放棄了很多理想。身邊沒有懂我的人,即使有,我也還是孤獨。我不再是她心目當中的學霸,成績一滑再滑。我也不再重視穿着,反正她又看不到,穿什麽都是一種避寒或遮羞的工具,每天拿到什麽就穿什麽。幸好我在這樣的人生階段裏遇到了書,遇到了三毛,遇到了大仲馬,還遇到了徐志摩。如今我變得噬書如命,只有書本與我同行,我想試着扣開文學世界的大門,卻一直被拒之門外。我開始嘗試着做一個像林夕那樣的詞人,縱使我們雲泥之別,但依然不懈地向他靠攏。我一個人孤獨的走在路上,不為了庸人的嘲諷而自擾。可能她也想象不到一個曾經從不愛看書的人,會變成一個書奴吧。
我不奢望能再遇到一位跟她一樣既“眼瞎”又特別的女生,因為瑤池不二。我只求在接下來的人生裏做自己想做的事,簡簡單單就好。
她應該已經學會了這裏的方言,或許她不再說普通話。如今她愛上了射箭,癡迷于漢服和漢文化。我也見過她塗上鮮豔紅唇的照片,她過得很好,誰又會為了生活不變?
不過當我看到照片上她傻笑時露出的兩顆大門牙時,我覺得時間雖然從我們身上帶走了很多東西又同時送給我們很多東西。但是還好,她的眼睛仍未被污染,我仍在心裏騰出了最好的位置來安放好有關她的回憶,但願春天再來時回憶不會發芽。她的光還在,她的花環還在,她的小鹿還在,那條曾一起走過無數次的羊腸小道還在,那盞老舊的路燈還在,我們的酒還在。
我懷念她,懷念有她的往昔,懷念那段我苦練普通話的日子。
冬至将近,差一杯咖啡将我喚醒。我慶幸遇見過她。
今天,我們不再聯系。雖然我還是會在喝了酒後一直打那個無人接聽的空號,但我已不敢再看她的微信和QQ。也不敢再去了解她現在的生活,哪怕只是一點點。
……
離開,不應再打攪愛人,對不對?
曲生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