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蹲下身,撿起地上的錢,只拿了一張。

緊緊攥住它,我也想,也想這樣砸回去。他占有了我的愛人,在江莫耳邊挑唆,如此羞辱我。我只不過是,有一個差一點的出身,難道地位低下,在守護愛人時,也這樣沒有一點權利和尊嚴嗎……

可是我沒有砸過去。

砸過去,江莫讨厭的人還是我。

因為他已經不止一次的,為了時明放棄我。

打開門走出去,給他買早餐。

一個人走在大街上,手中的錢被我的手捏皺。

突然想起,江莫撞我的那年,我十八歲,也是這樣走在大街上。那時我高考,這一撞,毀了我的前途。

江莫調查了我的身世,不過是孤兒。他雖明白他這一撞的嚴重性,但他養着我,不是因為我可憐,而是因為我的容貌。這才想起那時他看我的眼神,當初不明白,現在知道了。正如他看時明一樣,帶着依戀與喜歡。

可是一個富家子弟,能愛一個人愛多久?

時不時找上門的情人,被打磨的光滑的性子,一次次在外面等他過來。

原來我在不經意間,已經失了心。

現在,我已經二十五了。整整七年,我陪着江莫整整七年。

可是我知道他愛時明,卻只是兩個月前的事。從他租給我的房子裏搬到他所謂的家裏,過了那麽長一段時間。我高興了很久很久,卻不知道真相。

我覺得,他玩了我七年,愛了我七個月。

最初的那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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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我的熱情一過,就有新人出現。偶爾無趣時,會到我的房子裏看看我。我還傻傻的以為,我是特別的。

所以我只要聽話就好。

不是沒有夢想,我再也拿不了筆的手,寫不下我的夢。

因為愛他,我成了廢物。

時明又是什麽時候出現在他身邊的,一年前,兩年前,還是三年前……

江莫愛了他多久,一年,兩年,還是三年……

他繼續養着我,讓我成了什麽事都做不了的廢物。他養着我,因為習慣和愧疚。

什麽時候用的到我時,他才會想起我。

他的忽冷忽熱,他的搖擺不定,都是有原因的。

他習慣了我,卻愛着時明。

突然知道了他選擇帶回家的人為什麽是我,我和他出席過多種場合,很多人知道我,很有說服力,制造假象的說服力。

第一次,把一切理得這樣清楚。

刺目的陽光灑在我的身上,我仿佛又回到當初,那個背着書包懷揣着夢想的少年,不知天高地厚,不知前途何如的少年。他那麽單薄,卻熬過了十幾年的風風雨雨。

可這樣的我卻為等一個愛人,把自己荒廢在幹枯的七年內。

一方面卻還在暗自感嘆,我已經等他這麽久。

等他回頭看看我,不要這樣無所謂我。

等他游行花叢後帶着滿身疲倦,回到我的身邊。

我可以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的為他洗幹淨其他人留下的味道。

我可以毫不在乎地張開腿任他索取。

我可以在他走後一個人清理滿身狼藉,把破碎的心,再拼湊在一起。

可我卻不能,讓他的身邊,只留一個我。

也不能求他,可不可以像當初那樣再愛我一次。

看着用錢換來的早餐,我有些迷惘地向前走着。

這個啊,是我為我愛人的愛人買的東西。

早上,我的愛人用好冷漠的目光看了我一眼。

他昨晚愛我,今天不愛我。那今天晚上呢……

揉了揉眼睛,有莫名的液體。

一定是陽光太刺眼了,我不會無緣無故落淚的。它都刺痛我的眼睛了。

好熱。

又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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