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前面排隊的人數一個個減少,輪到溫讓的時候,程期錯身一步,先于他來到窗口前,相當熟稔地提出需求:“兩只,分開裝,一個多裝點兒醬,另一個不要。”
店員利索地取來兩只熱騰鮮嫩的鴨子,片好包裝整齊遞給程期,程期道謝着付錢接過來,轉身将有醬的那只遞給溫讓。
溫讓掏錢給他,程期不要,溫讓就笑着把錢直接揣進他口袋,一手拎着鴨子,另一只手縮回口袋,擺出拒絕再将錢收回來的态度,程期也就只能作罷。
分手了許多年,兩個人平和地做着朋友,誰也不虧欠誰,程期很想多對溫讓好一些,也很難再找到合适的由頭。
“你現在回家?”溫讓掏出手機看看,這一路折騰,現在鴨子到手已經十一點十分了。
程期示意他繼續往前走,說:“去我奶奶家,老太太想孫子了。”
程期的奶奶溫讓知道,以前年輕時是他們學校的教授,是位十分講究,又有涵養的優雅婦人,開口教育起人來也足夠牙尖嘴利,學校現在很多有資歷的講師都曾是她的學生,如今一個個看着也是要被尊重的人物,曾經都是被老太太訓得低頭站在辦公室,排着隊掉過眼淚的。
“哦,那你……”溫讓頓下腳步,往反方向看看,他記得老太太家住在另一個方向,程期不應該跟自己往前走。
“我車跟你停一塊兒呢。”程期笑着解釋:“本來也就要過來給老爺子帶只鴨子,看見你車停在那兒,就知道你肯定也在這兒。”
溫讓笑笑,程期是個很細心的人,這方面他的反應确實顯得比較遲鈍。
兩人閑談着往停車的地方走,程期是知道溫良的,又詢問了一番近況,得到讓人失望地結果,他也只能拍拍溫讓的肩膀,邀請他哪天一起去喝一杯。
溫讓彎腰把鴨子放進車裏,衣領下露出一截雪白的脖子,程期從他頸側看見一塊吮吸的紅痕,立時不動聲色挑挑眉毛,将人拽近過來仔細觀看,又探手摸了摸,問:“談戀愛了?”
“啊,”溫讓遮遮脖子,有些羞赧地眯眯眼睛,實際也不怎麽太在意,說:“沒有,不小心留下的。”
這個“不小心”是怎麽個不小心,自然心照不宣了。
他們分手至今也有六年了,分手後能做朋友在一般人眼裏已經是十分不易的事情,溫讓對他是确實沒有超越友誼的感情了,但反過來,程期對溫讓的感情依然很複雜。
溫讓回到家,溫曛剛因為總上網不寫作業被她媽媽不輕不重地教育幾句,一見到溫讓,就跟受了多大委屈的小鴨子似的,噘着嘴迎上來訴苦。溫讓輕輕拍拍她的腦袋,把鴨子給她,小姑娘又歡天喜地的跑走了。
溫母早已做好飯,正臨時去調了個涼菜。溫讓到廚房幫忙,又聽溫母抱怨幾句,無非也就是溫曛不知道學習,就會頂嘴;溫父一大早就跟隔壁樓老李出去,也不知是釣魚還是打牌,不打電話就不知道回家吃飯之類的,盡是些瑣碎事。
溫讓将調好的涼菜倒進盤子裏端出去,溫母招呼着溫曛別光顧着自己吃,來給哥哥幫忙,自己則思量一番,掏出手機滑拉幾下,調出幾張照片給溫讓看。
“你看看,老李家的姑娘都這麽大了,以前跟個野小子似的,現在也出落好看了。”
照片上的姑娘确實看着溫婉水靈,利落的中長發,臉龐生得很柔和,眯起一雙圓潤潤的狐貍眼笑着,眉毛和嘴角又線條淩厲, 雙手插進褲子口袋裏随意靠站在樓梯,頗有幾分中性的飒爽氣質。
溫讓知道母親又在惦記他一直單身,開始思索給他找個對象,也沒說什麽,點點頭稱贊一句:“是挺好看的。”
他神色淡泊,表現出沒興趣的樣子,轉身又進了廚房端飯。倒是溫曛蹦跳過來,掰着母親的手非要看看哥哥嘴裏“挺好看的”姑娘長什麽模樣,瞅了人家的照片也覺得好看,嘴上還不依不饒:“也就一般,哪能配得上我哥。”又被她母親彈了個腦瓜蹦兒。
溫母暗自嘆口氣,也不好再說什麽,把手機揣回口袋。
她對溫讓是有愧歉的。
身為母親,遺失孩子的痛苦簡直無法描述,十七年前,溫良剛丢的那幾天,全家人不眠不休各處尋找,她心急如焚,眼前看見的各事各物都像挂着淋漓的鮮血,眼眶被無盡的淚水腌漬得生疼,随時都覺得天旋地轉,整串心肝脾肺腎都要被拽出胸腔硬生生燒成灰了。
後來想想,那時的她簡直是愚蠢的。五月二十五號那天,她和溫父下班回到家已經将近晚上七點鐘,家裏兩個小孩兒都不在,桌子上有溫讓留下的一張紙條,寫着弟弟丢了,他去找弟弟。
她和溫父,都沒有當回事。
那時小區裏年齡相近的孩子不少,有時候聚在一起玩兒的野了,晚上十點鐘都叫不回來,各家父母得下去拎着自家孩子揍兩下屁股才能把人帶回家。第二天放了學扔掉作業,又都竄到一起,一個個跟親生的兄弟姐妹似的。也有過誰家的孩子突然找不到了,急急慌慌尋了幾個鐘頭,最後在誰家小床底下玩着捉迷藏,被心急的家長拽出來時還蹭着一身灰笑呵呵,讓人又氣又笑,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
她以為溫良也是這樣,在誰家正玩兒鬧着,一時找不到也不用急,吃飯的時候出去喊一聲,溫讓就會牽着溫良乖乖回來。
溫母快速炒了菜,溫父悠然地看完當天的晚報,正打算去陽臺喊兒子回家吃飯,樓下王姐咚咚咚敲響家門,領着哭成花貓兒的溫讓,豎着眉毛焦急責備:“你們兩口子怎麽心這麽大?你家小溫良找不到了!”
三天,街巷,親戚,鄰居,看監控,報警,厚厚一摞尋人啓事貼遍能看到的每個角落,這樣日夜颠倒地尋找了三天,她才終于明白——溫良丢了。不是在誰家玩捉迷藏,不是被鄰居親戚抱回家暫看,是丢了。
溫讓帶丢溫良的那個書店,當時還很簡陋,一層只有一個模糊的攝像頭,抱走溫良的男人戴着口罩和帽子,出了書店就像魚游入海,全無蹤跡。
她已經不能回想當時的自己是怎麽接受這事實了,她的頭腦心髒被細韌的鋼絲裹紮得密不透風,耳邊是無數小鬼在尖聲叫嚣:你兒子丢了!你兒子丢了!你找不到他!找不到他!
第三天,她覺得心血都被燒焦焅幹,暈倒在火車站。
醒來是在床上,床頭跪着她的大兒子溫讓。
她不知道溫讓跪了多久,卻真真在那時才記起來,自己還有一個大兒子,而正是這個大兒子,帶丢了自己的小兒子。溫母将臉埋進枕頭嚎啕大哭,渾身被紮滿細膩的針棘般疼痛,她打他,踹他,将手邊能拿到的所有東西砸在他身上,像個活生生的瘋子。那一刻的自己,她後來清醒過來都覺得害怕——那時自己還哪裏是個母親啊,她是把溫讓當成了仇人。
溫讓的右邊額角,被頭發蓋住的地方,現在還有一塊縫針留下的傷疤,那是被她用鬧鐘砸破的地方。
這事兒也牢刻在溫讓心底。
只能跪在地上承受母親瘋狂的絕望時,是剛從警局回到家的父親,将頭破血流的溫讓從地上拽起來推到身後。他的膝蓋早就跪麻了,腫脹的匍匐在地板上聽父親向母親咆哮:“已經丢一個了,你還想把這個也打死麽?!”
母親哭嚎着從床上撲下來将他摟緊在懷裏,力道緊到他生疼。
這些話題,這麽多年都沒人提,但在溫母眼中,就是隔閡在她和溫讓中間的一根刺,拔不掉,枯不了,溫良一日尋不到,她就沒有勇氣去觸碰這根刺,也就不知道溫讓心裏,對自己這個母親有沒有怨恨。越到後來,日子經年累月的過下來,她對溫讓的愧疚就越強烈,幾乎到了不敢幹涉溫讓生活的地步。
溫讓快三十歲了,一直單身,她也不敢強求。
溫母食不知味地嚼着米飯,碗裏突然被溫讓夾進一塊肥嫩的鴨子。
“媽,吃菜。”溫讓說。
溫母點點頭,應着:“吃呢,你多吃點兒。”鼻根兒突然就酸澀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