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車開到目的地所在的街區,林瑞安下了車站在路邊,神思游蕩。
汽車尾氣卷起熱浪拍打在他臉上,方才覺得酒醒了些許。
我是誰?我在哪兒?我要幹什麽?他就像自己把自己綁架來的,傻杵在路邊,意志和行動格外不一致。
感覺嗓子被酒精燒得幹癢,他暫且去街對面買了瓶挂霜的礦泉水,連續喝了幾大口,冰得太陽穴疼,剩下半瓶全洗了臉。
坐在公共長椅上等水風幹的時間裏,他腦海裏遲鈍地翻弄起從前。
和崔璨分開這的一年多,他冷暖自知,可以憑心說過得比外人以為的要好。
并不是所有失戀的人都要失态,都要尋死覓活夜夜買醉,按部就班的生活是治愈一切的良藥,越是放縱和頹廢就越容易沉浸在傷感之中,他得對自己負責。
更何況他也不需要改變自己的習慣再去适應一個人的生活,沒有崔璨的時候他是怎麽過的,就繼續怎麽過。
恢複原樣不難,可災後重建總歸會有別樣收獲。
他覺得這一年來他做的最正确的事就是“只做正确的事”。
所以他說好了看一眼,那就只看一眼。
沿着住宅區的主幹道步行了一支煙的工夫,林瑞安就看到當年的“瓊阿姨的鋼琴房”。
房屋外觀幾乎沒大變樣,無非是門口的盆栽和小木牌換了新的,草坪剛灑過水,鮮潤的深綠色,門廊的秋千上坐着一個小女孩,書包放在窗臺上,手中捧着一本厚厚的書在看。
那人明明不在,他的心跳也仿佛被回溯的熟悉感所牽動,走進房屋下的一片陰涼裏,止步在臺階下面,不擅自接近這位小淑女,只輕輕地問道:“嗨,你在看什麽?"小女孩搖晃着兩條腿,一縷卷曲的頭發垂到腮邊,細聲細氣地說:“畫報!”她目測有六七歲的年紀,毫不怯生,主動和林瑞安攀談起來。
“你是誰啊,有沒有什麽我能幫你的?”林瑞安覺得這孩子确實有點兒意思,就故作神秘地告訴她:“我來找人,但我不想見他,你覺得怎麽辦才好?”
小女孩像個大人似的板起面孔:“你為什麽不想見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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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肯定不想見我。”林瑞安學着她的表情撇撇嘴:“所以我覺得我看看他就行……對,我就是來看他的。他不想跟我說話,也沒關系。你覺得呢?”
“唔。”
小女孩合上書,沖他點點頭:“這樣吧,我幫你叫他出來,但我會在旁邊盯着你們,提防你做不好的事。啊,我沒有惡意,你懂得,瓊嬸告訴我們要對陌生人保持警覺,雖然看你上去不像壞家夥……”
“我懂,”林瑞安沖她豎起大拇指:“你做的真好寶貝兒。”
“我要找的人是個二十出頭的男孩兒,你一定認識他。”
“說來聽聽!"
林瑞安用手比劃:“黑頭發,高個子,長得很好看,但是有點兒兇,不愛說話,..…怎麽樣,有印象嗎?"
“我知道,我知道他!”她很肯定:“你是說瓊嬸的兒子吧?我們都叫他哥哥。他是個好人,你不要怕。”
“願意幫我叫他過來?"或許是因為真真切切地從另一個人口中聽到了關于崔璨的話,林瑞安被那一聲哥哥喊得心軟無比,說:“謝謝你啦。”
小女孩從秋千上跳下來,把書擱在旁邊的長椅上,踞起腳尖探頭往窗戶裏瞧了一眼,像個肩負重任的英雄。
“我要叫他了?”她壓低聲音,問林瑞安:“然後呢?你打算怎麽辦?”
“我啊?"林瑞安撚着下巴環顧四周,想找個可以藏身的遮蔽物,最後選了房子左側的牆角。
那裏一轉彎就通向後院,廊下擺着三盆花,中間的縫隙夠他露出眼睛而不被發現。
他朝那兒一指,說:“我就躲在那兒,能看見他就好。剩下的交給你了,甜心。”
“唉,你們大人可真糾結。”她老成地嘆了口氣:“瞧我的吧!”
小女孩踢手躁腳地走到紗門邊,還回頭看林瑞安藏好沒有;林瑞安抱着膝蓋蹲下,從兩盆花的中間沖她比了個“OK”的手勢。
她點點頭,突然大聲喊道:“哥哥——!”
這肺活量着實吓了林瑞安一跳。
剛才還輕聲細語的,想不到關鍵時刻爆發力如此驚人。
“哥你快來呀!!"她又喊了一聲,門開了。
她後退兩步,仰臉看着走出來的黑發青年。
林瑞安屏住了呼吸。
是崔璨。
而他在感知到對方的一剎那就有逃避的沖動,但他強迫自己睜開眼睛,不落分秒的看着。
如今二十二歲的崔璨,臉上不再有林瑞安熟知的、那種拒絕一切的疏離和戾氣,眉宇間的肅殺被一種近乎陌生的恬和取代。
他不一樣了,顯而易見的。
不是容貌上的變化——如果手上多了一條編織手鏈也算的話,似乎是皮革的材質,褐色的,很适合他——是氣質。
那是懂得收斂的聰明和柔化自己的謙遜。
他甚至有了種“味道”。
一種深情的、懂得如何對人好的味道。
小女孩身高還不到他的腰,他便蹲下來跟她說話,一只手撐着木頭地板。
“聲音太大會打擾到鄰居的。”
這個動作太熟悉了。
幾乎和當年的林瑞安一模一樣。
小女孩吐了吐舌:“啊對不起,哥哥,我忘記了。”
“不要緊。”
後來小女孩又說了些什麽,小孩子腦袋瓜裏天馬行空的玩意兒,崔璨也耐心地聽,時不時發出簡短的附和聲。
看樣子他的脾氣也變好了,學會了聆聽與回應。
在林瑞安的記憶裏,他的不通世故也是可愛之處,現在更多的則是可靠吧。
親眼見證自己喜歡的人活得更好,他的人生會擁有更多可能,這本身就是一種幸福,足以抵消無法觸碰的痛苦。林瑞安只是忽然覺得有點兒遺憾,甚至有些羨慕那善良的小女孩能夠被他的雙眼注視,得到他的關懷和照顧。
但自己原本就只是來看他的,這個目的已經達到,縱使心有不甘也是一時的,不會持續多久。
一年可以,兩年也可以,三年,五年,足以讓他淡忘和釋懷。他對時間有信心。
夠了。
知足了。
就回去吧。
林瑞安看了一會兒,低下頭,捏了捏發酸的腳跟,想等崔璨領着小女孩回去了再走。
這周圍都是草坪,會放大腳步聲,弄出動靜容易被發現。
本該謝謝她的。他想。又想到自己的處境,在別人的婚禮上喝個半醉,鬼使神差地跑來見舊情人,結果呢?連寒暄幾句的勇氣都沒有。
然而他又擡起頭來的時候,就看見花盆前面多了一雙黑色的鞋子。
“……”
媽的。
他拔腿就跑。
“等等!”
身後傳來崔璨翻越門廊護欄雙腳落地的聲音,這身手倒是一點兒沒退步。林瑞安慌不擇路,倉促間跑反了方向,直接沖到房子後面緊挨着庭院的空地上。
那裏是他鐘愛的草坪,中間的小池塘還在,水面被風吹皺,記得他上次來還誇贊這一片景致很好,起風了漂亮,下雨了安寧,現在看見了只想溺水身亡。
沒路了。
他停在池塘邊,水中倒映着他的狼狽模樣,那是一張認輸了的臉。
身後傳來比幻覺還要真實千萬倍的聲音。
“瑞安。”
崔璨叫了他的名字。
“是你嗎。"
他不該教他這個稱呼,為什麽怯極了一個人,連名字都會成為致命的要挾?
“別走。求你。”
林瑞安感覺到崔璨走近了,就在他身後,他的本能仿佛自始至終都在欺騙他,他根本無法平靜,身體微微顫抖,為了穩定住情緒不得不命令自己深呼吸。
而崔璨遲遲不敢伸出手,似乎怕會像一年前那樣失去他,躊躇良久才走上前去,擁他入懷。
“你回來了。”
是破碎嗎?好像不是。那麽是結合?林瑞安沒想過要死在誰懷裏,也沒想過這就是他的“完整”。他只知道疼。崔璨的離去的的确确帶走了屬于他的一部分,留給他一顆空洞的彈孔,将他腐蝕穿透,并非剝離血肉,痛感也真實無欺,而他始終麻木面對,日複一日躲在自責裏避難,像掩蓋罪行那樣掩蓋愛和軟弱,自以為這就是結局。
直到他找回了這個擁抱。
原來他并未死去,心放在別人身上還會跳動。
“你走的這一年,我想通了。”
他想聽下去。
你說愛一個人就是要竭盡所能給他更好的人生,哪怕自己必須放手,我承認,也許你是對的。”崔璨說:“你的考慮比我長遠,想法也比我成熟,但我和你不一樣。”
他想回頭。
“我們誰都沒有資格決定‘更好的’,因為我們從出生開始就不盡相同,唯一公平只有時間。”
他想做慈悲的神明,也想做自私的惡魔。
“所以我愛一個人,就把我餘下的人生跟他分享,哪怕這人生不夠完美。”
他想握住這只不再放開的手。
“這次不是錢了。”
“給你我的時間。”
他想成為“被愛的人”。
世上有許多種錯過,比如在和你相遇的時候,我就已經千瘡百孔。
你說你也是利刃,不是治愈我的藥,我說沒關系,我願帶着傷疤愛你。
[正文完]
【彩蛋:“哥哥,有個膽小的叔叔躲在花盆後面看你。”
“他好像很怕你,又很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