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程小天悄悄用鑰匙轉開鎖孔,蹑手蹑腳進了門。
客廳柔和的暖黃色日光燈亮着,餐廳裏沒有人,看上去一切正常。
程小天長籲了一口氣,剛換好鞋子,就聽見平靜無波的聲音:“回來了?”
程小天吓了一跳,手裏的鞋子差點飛出去,才發現居彬坐在長沙發上,因為沙發背比較高的緣故,從後面看不出來。
程小天縮了縮手腳:“嗯。”
“晚飯吃過了?”
“安晨帶我去公司對面的粥店,我喝了皮蛋瘦肉粥,還加了蔥絲,瘦肉煮得好老,一點都沒有嚼頭。”
程小天盡量使聲音聽上去一切正常,并添油加醋加了若幹細節以顯示真實度。
心裏暗暗後悔在VR體驗館玩得太忘形,忘了提前跟安晨串好詞。
自從那天晚上在酒吧結識後,程小天後來跟着居彬去秀場玩,又連續幾次遇到了安晨。安晨看上去高冷,說話竟然很平易近人,經常在下班後帶他出去玩,或者吃各種好吃的。
當然,那些好吃的東西,大部分都是居彬很少讓他碰的。
如果讓居彬知道他一晚上連續幹掉了六盤三文魚,不知道會是怎樣的腥風血雨。
因此程小天通常會提前跟安晨通氣,比如昨天去了博物館還是貓咪咖啡屋,今天喝的魚片粥,明天打算去某某大學的圖書館陶冶性情。
而不是溜冰場跳舞機跳樓機電子游戲城鋼管舞酒吧和三教九流的野模聚會。
當然,在程小天腦海裏并沒有“野模”還是“職業模特”的概念區別。但也知道被居彬知道了自己和陌生人劃拳打牌大概不會很高興,所以每天在回家前都會下意識地在外面的寒風裏呆上一會兒,等身上沾染的二手煙味散盡再進家門。
剛開始居彬問過幾次,看上去并不是很相信他的借口。但無論怎樣逼問,程小天就是咬死不承認,漸漸地居彬就不問了。
只偶爾露出讓程小天心虛的洞察一切的表情。
居彬站了起來,比程小天高了一個頭,居高臨下地看着他:“你哪來的錢喝粥?”
程小天支支吾吾:“有一些……”
剛開始安晨要請他吃飯的時候,程小天囊中羞澀,不好意思白吃別人的,便總是找借口推脫。後來拒絕的次數多了,覺得不好總是讓人家難堪,便老老實實說了實話。
安晨笑得前仰後合:“我請你的呀,你客氣什麽。你還小呢,以後有的是機會請回來。”
程小天沒那個腦子去思考“以後”是什麽意思,撓撓後腦勺,認真地說:“要不,我給你打欠條吧。”
惹得安晨又是一陣爆笑。
雖然安晨不收他的欠條,可程小天每次都認認真真把賬目記在筆記本上,計劃有工資以後就一起還回去。
程父程母回鄉下前只勉強将債還清,沒給他留下什麽值錢的東西。程小天想了想,自己一沒學歷二沒一技之長,又根本不敢讓居彬知道,便跑去了離家挺遠的小超市詢問需不需要搬貨工。
然而人家看他白皙瘦弱,根本不敢要他。哪天要是一個不留神砸傷了哪兒,搞不好還要賠錢治傷的。
程小天就這麽每天一邊控制不住地跟着安晨到處玩樂,一邊膽戰心驚地計算着賬目,還要瞞着居彬生怕事情敗露,在痛苦和歡愉的冰火兩重天中糾結掙紮,睡夢裏都夢見有人在跟自己讨債,幾天下來居然還瘦了一圈。
居彬看着程小天眼底下烏青的黑眼圈,忍着火:“喝粥要喝到晚上十點?!”
程小天說:“後來又去書店買書……”
“書呢?”
程小天心虛地說:“送給安晨了……”
居彬不說話了,只是默不作聲地看着他。
程小天根本不敢看居彬的眼睛,腦袋歪到另一邊,裝作欣賞長頸琉璃瓶裏的水仙的樣子。
居彬忽然深吸了一口氣,幽幽地說:“知道匹諾曹的故事麽。”
程小天膽戰心驚地:“不,不知道。”
其實是知道的。
居彬說:“我最近缺個助手,要幫我做點雜事,每個月工資三千五,你有空的話就過來吧。”
程小天哪敢不答應,慌不擇路地就趕緊點頭。
然而白天被居彬抓着做事,晚上還是忍不住想出去玩,甚至因為有了點收入,玩起來更心安理得理直氣壯了。
某天晚上回家,還學會用幾個小模特教他的話反駁居彬:“我是成年人了,可以決定自己去哪裏玩,要做什麽不要做什麽。”
說完心裏咚咚打鼓,立馬就後悔了,護住腦袋防止居彬上來揍他。
居彬愣住了。
臉色漸漸陰沉,手裏的雜志都捏得變了形,眼神冷得讓程小天打了個寒顫。
“我,我随便亂說的……”
程小天後悔德直想咬掉自己的舌頭,原本只是心裏随便想想的話,哪裏知道怎麽就突然脫口而出說出來了。
程小天雖然在吃食上挑剔,但是向來是個比較随遇而安的人,而且從小到大基本沒遇過什麽大的挫折,一般情況下不會專門思考“我為什麽會在這裏”的問題。
十八歲前讀書,只知道自己笨,總是跟不上同齡人的讀書節奏,熬夜做習題、課外找老師補習也沒什麽用。被班裏的同學嘲笑智商低的時候,明明心裏自卑難過得要命,怕父母傷心,從來沒提及過這些事,表面上還是傻乎乎樂呵呵的模樣。讀書不行,就努力地每天第一個到教室打掃衛生。幫同學擺放桌椅,被同學笑着打趣說“你是來念書還是來做保潔”的時候,認真地說,老師說要把學校當成自己的家的,家裏要整理幹淨。
十八歲時被父母交給居彬,也從頭到尾沒有思考過“父母為什麽會把自己交給自己包養的小情人”這件事。雖然心裏舍不得離開父母,但是聽到母親說,人十八歲了就應該離開父母去獨立生活,去承擔責任,便忍住了眼淚。
然後便是與父母兩年未見。
第三年的春節,居彬帶他去一個偏遠的鄉村過年,他雖然困惑但還是懵懵懂懂地跟着去了,沿路看見撿鞭炮尾玩的穿得髒兮兮的小孩在追逐打鬧,覺得好玩,開心得咯咯直笑。
然後在村頭看見了熟悉的身影。
程母哭得很兇,一直抓着他的肩頭問他怎麽瘦了。程父沒有哭,背脊比先前佝偻,眼眶卻紅了。
居彬站在車旁,默默地看着他們。
不知為什麽,程小天覺得自己從居彬的眼神裏看到了孤獨。
在他幾乎從來沒有想過孤獨是什麽的時候,他已經能夠讀懂那個人每一瞬間的情感,孤獨或是疲憊,或是偶爾被他撞見的不知所措。
那天晚上晚飯後,程母和兒子一邊剝豌豆一邊聊天,最初的激動過後,從言談裏發現了異樣。
在這兩年裏,程小天幾乎絲毫沒有長進。
一樣的單純,一樣的不知世故。
當下皺了眉頭,看了與程父交談的居彬一眼,表面上卻沒有說什麽。
半夜的時候程小天摸黑去上廁所,回房間的時候突然看見程父和居彬坐在院子裏低聲交談。
兩人聲音極小,即使夜晚寧靜,也模模糊糊地聽不清楚。
程小天聽了一會兒,聽不出頭緒,便打了個哈欠,準備回房間。
轉身的時候隐隐約約聽見居彬在遠處嘆息了一聲:“……我舍不得。”
居彬舍不得什麽,他不知道。
和居彬在一起的大部分時間裏,他幾乎記不起時間的流逝,整個人如同被包裹在一張巨大的繭裏,無憂無慮。
岔子出在前幾天。
程小天雖然喜歡玩喜歡吃美食,但是有幾樣東西是他極其厭惡,以致碰都不想碰的。
一個是抽煙,因為覺得煙味很臭,碰都不想碰。
一個是與陌生人過度親密的接觸。
因此在有人提議玩游戲,懲罰是接吻之後,程小天小聲對安晨說自己想回家了。
他只是單純了一點,并不是全不知人情世故,知道在別人興頭上潑冷水很沒禮貌,因此打算一個人悄悄離開。
然而話被一起玩的一個挺活躍的做廣告模特的女生聽見了,揶揄地問他是不是怕女朋友生氣。
程小天老實地說:“我沒有女朋友。”
“那就是男朋友咯?”
程小天臉上微窘,求助地看着安晨,安晨笑着給他打圓場:“還說別人,你們幾個呢,哪個不是家裏有正室的,玩也玩得收斂一點,不要哪天被人抓住把柄,哭都來不及。”
安晨一說話,其他人便都不再作聲了。
那女生大概是平素就有些不服氣,略帶挑釁地問程小天:“你男朋友連這都要管?”
程小天聽不出火藥味,撓撓頭說:“每天吃超過一份慕斯他都不準的……”
女生“靠”了一聲:“這是養兒子還是養情兒呢?你成年了沒啊,連這都要被人管,人身自由都沒有了吧。”
“是啊,”一個噴雲吐霧的小男生附和道,“我十六歲就出來玩了,我爸說只要我不把女孩子的肚子弄大,別的都不管我。你男朋友這樣兒的,也太變态了。”
程小天想反駁,但是突然不知道該說什麽。
他仔細地想了想。
居彬是變态嗎?肯定不是。
那他為什麽這麽嚴厲地管束自己?
一般的戀人之間,真的會做到這種地步嗎?
他到底為什麽不可以像別人一樣,按着自己的想法,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