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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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胤不愧是業內知名經紀,辦事十分周到,他在電話裏和季恕簡單說明了情況,又表示自己這邊也會幫忙留意着看附近有沒有哪家小狗走丢,所以雖說是抱着撿漏的心态,但實際上多少也算個助力,讓人根本找不到理由拒絕。
季恕問過老何的意思,很爽快地答應了,他牽着狗和老何在原地等了片刻,看見那輛眼熟的黑車駛回來,齊胤将車窗降下,副駕駛的雁荷笑着打招呼:“小季是嗎,你好你好!”
這聲音耳熟得讓他一個激靈,正心想着不會這麽巧吧,就聽見雁荷自我介紹道:“我姓雁,是今朝的媽媽。”
齊胤沒來得及阻止這場從開頭就有點叫人尴尬的對話——哪有人上來打招呼先說自己是xx媽媽的,簡直像什麽家長會現場,雁荷這些年真是越來越離譜;但季恕竟也沒聽出來,他心虛地打招呼,還絞盡腦汁來了個同款句型:“阿姨好,我叫季恕,是今朝的朋友。”
“……”
你們倆不帶謝今朝是沒法說話嗎?
齊胤木着臉被夾在兩人中間,最後随波逐流地道:“你們好,我是今朝的經紀。”
雁荷已經下車去看小狗了,她來之前齊胤已經和她交代過,因此也知道這小狗不是季恕自己撿到的,對方只是幫忙發個通知;她看老何站在那兒,正拽着自己小挎包猶豫要不要上去搭話,老何倒是主動開口了:“聽季恕說,有那種專門收集小貓小狗,讓領養的組織,叫什麽……群?”
“啊?”雁荷愣住,“您是說微信群嗎?”
老何頓了一下:“對。”
“嗯,是有的。”雁荷笑了一下,她看老何的臉,估計對方應該比自己大個十來歲,叫了聲“大哥”,又道,“這樣的群有很多,光是我知道的就有五六個了,現在養寵物的年輕人多,觀念也改了,不是都提倡領養代替購買麽?”
老何這次停頓的時間更久一些,像是把一些話又咽回肚子裏:“挺好的,比一個人單幹要好。”
他單幹了快十年,終于在此刻模糊地意識到自己也許是上了年紀,甚至不知道原來寵物可以有專屬的餐廳,也不知道世界上竟然還有那麽多和他志同道合的人,那這些年那麽多小貓小狗跟着他,豈不是受苦了?
他對着在和齊胤說話的季恕招了招手,後者立馬就走過來,攙着他胳膊,問道:“爺爺,怎麽了?”
“我昨晚沒睡好,”他說,“不是說要養麽,小白就先留他們那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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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恕驚訝了一秒,很快地說:“不行吧,這主人還沒着落呢,養這麽好,八成是有主的,再說了,我手機號和地址都留的是您家呀。”
老何眉頭皺起來,剛想再說話,雁荷看着手機叫了聲:“哎,群裏好像找到了,隔壁區丢了只叫冰棍兒的薩摩耶,長得和這只挺像,主人都快急死了。”
“冰棍兒?”雁荷試探地叫,小白原本趴在地上,聞聲立刻搖起尾巴,興奮地汪了一聲,看來确實是它沒跑。
“嚯,”季恕嘆為觀止,“隔壁區離這兒可不近,這狗看着也不聰明,怎麽跑過來的?”
但先不管這個,找到了總歸是好事,雁荷劈裏啪啦地在群裏一通吆喝,很快加上了主人,那邊是真着急,立刻撥電話過來,幾番推拒之下,電話最後落到老何手裏,年輕小姑娘哽咽地問:“喂,您好,冰棍現在在您家裏嗎?”
“嗯,你別急,在我這兒。”老何安慰她。
“太好了。”那邊哭着說,“真的感謝您,我能不能現在就過來?”
老何猶豫着點頭,留了家裏的地址,這事順利解決,其他人也都松了口氣,說着自己想養的雁荷看着比誰都開心:“能找到就是緣分,小姑娘這幾天肯定沒睡好覺。”
“一會兒那姑娘過來是麽?”齊胤問,“正好,我把你們送回去。”
莫名其妙叫人白跑一趟的季恕還有點過意不去,他拿着手機發了條告知狗狗平安的微博,坐在回去的車上又跟兩人道歉:“麻煩你們多跑一趟了。”
“沒事兒。”雁荷不甚在意地擺手,“本來我們也就是蹲個萬一嘛,能找到當然是最好。”
季恕應着,沉默了幾秒,才狀似不經意地誇贊道:“難怪小謝老師也人美心善,原來是您以身作則。”
這話說到了點子上,既擡舉了雁荷,還巧妙誇了句謝今朝,而雁女士生平最喜歡別人誇她兒子,年紀上去了就更有往這個方向發展的趨勢,聞言,笑得嘴都合不攏,于是季恕很輕易聽到了自己想聽的話:“是我被他耳濡目染才對,他最喜歡這些。”
季恕“哦”了一聲,話題不動聲色地被轉移到謝今朝身上:“怪不得上次還在動物餐廳遇到他,之前我留宿,還見到養了只小貓呢。”
車裏頓時靜了,過了會兒,雁荷充滿疑惑地問:“留宿,留什麽宿?”
這事兒意義重大,在沒能确定代表什麽之前,齊胤不敢講給雁荷聽,因此現在才是她第一次知道;雁荷看了眼專心開車的齊胤,後者被她盯得渾身發毛,開玩笑似的:“哎您瞪我幹嘛呀,我忘了跟您說嘛,上次小季喝醉了,回不去家,就在今朝那兒住了一宿。”
“……”
雁荷好久沒說話,攥着包的手一片青白,她低着頭,眼眶迅速紅了,後排的人看不到她此時神色;等紅燈的那幾秒,齊胤轉過頭來,低聲地說:“您……哎,我晚點跟您說。”
過了個紅綠燈,就到了老何住的那條巷口,小白已經認得路,熟門熟路從車上跳下來;齊胤還有工作,不能長留,倒是雁荷不知道怎麽想,說是自己坐車坐久了不舒服,也跟着一并下了車。
她眼圈有些不易察覺的紅,像情緒激烈之後留下的痕跡,老何看出她還有話要和季恕講,便牽着小白先進了屋,留下季恕和她一起站在院子裏,又耐心地等了一會兒,才聽見她道:“你,上次留宿在今朝家裏嗎?”
雁荷似乎對此非常緊張,以至于給季恕一些卑微的錯覺,一點也不像剛剛善解人意的長輩,讓他也不自覺地心慌:“……嗯,上次實在麻煩謝老師和齊先生了。”
“季恕,”雁荷抓住他手腕,擡起頭認真地看他,好像有千言萬語,最後卻只是問,“你覺得,你覺得今朝怎麽樣?”
季恕沉默了一會兒,忽然不忍心再告訴她自己昏睡了一整晚,沒法有什麽多餘的體驗。也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運,因為萬千人裏,他偏偏就能回答上這個問題,盡管是以一種不科學的方式。
他安撫地拍着雁荷的手,回答道:“他很好,謝老師是個很好的人。”
雁荷咬着嘴唇,有幾秒鐘沒說話,她放開了手,整理自己散亂的頭發,沒說這個答案對或者不對,很久之後,才輕聲地說:“我知道他是個很好的孩子。”
那你為什麽會成為他的特殊呢,雁荷其實是想這麽問的。
謝今朝不喜歡別人踏足他的房間,連最親密的人也不行,更不要講随意讓陌生人借住,連她自己都很久沒在那個屋子裏出現過,怎麽萍水相逢的季恕就能直接留宿呢?
畢竟,她比誰都了解……謝今朝還生着病。
謝今朝的才華與生俱來,性格卻不是生來就如此內向腼腆,他小學時被送去學鋼琴,再大一點就已經是人人都羨慕的別人家孩子;謝今朝高中開始嘗試獨立創作,音符在他指尖像涓涓溪流,他似乎有用之不竭的靈感,但那時雁荷才發現,她的兒子話越來越少,更多時候,就像一尊不會動的雕塑,只是沉默無言地伫立。
會動會笑的謝今朝一去不複返,他開始長時間地将自己關在屋子裏寫歌,但是好像正因為如此,他連寫詞作曲都困難,對自己的高要求讓他在痛苦中不斷地自我消耗,又在這種消耗裏喪失了創作的能力。
雁荷辭去工作,帶他去做檢查,檢查結果猶如當頭一棒:診斷為孤獨症,且不能保證完全治愈。
醫生建議她在家裏養一只小狗,她聽話地照做了,當天下午就買回了絨絨,絨絨的出現似乎給謝今朝灰暗封閉的生活帶來了光亮,盡管他大多時候仍舊對父母和朋友的對話不聞不問,但是他會準時給小狗添糧倒水,那是自生病以後,唯一能證明他仍對世界有所感知的方式。
絨絨是一只很聰明的小狗,知道自己的小主人和別人有所不同,它會主動攤開自己柔軟的肚皮給謝今朝撫摸,并讓他枕着自己溫熱起伏的胸腹睡午覺;後來有一天,在雁荷和謝興文的鼓勵下,謝今朝再次嘗試出門,絨絨帶着他在小區樓下走了兩個來回,那天晚上,他是笑着回的家,在熱淚盈眶的雁荷面前,他小聲說:“謝謝媽媽。”
謝今朝開始一天一天地好起來,與之相對應的,曾經蒙塵的音樂天賦也逐漸顯露;他在那時簽了公司,認識了齊胤,又因為帶絨絨做檢查認識了庾僖,他漸漸變得和正常人無異,就像一個普通的內向腼腆的年輕人。
所有人都以為他會永遠如此,直到絨絨意外離世。
那時的謝今朝已經開始獨居,失去絨絨讓他猶如驚弓之鳥,很長一段時間無法進入睡眠,他開始頻繁做噩夢,無法處理任何工作,事業停擺,并拒絕任何人的探望,又像最開始那樣,将自己關在房間裏;沒人知道他是什麽時候從房間裏走出來的,但後來就變成這樣,不上不下地懸着,能交流,能工作,卻總是像少了點什麽。
雁荷很久之後才想通,缺少的是他作為人的靈魂,他的喜怒哀樂都那麽淡,叫人疑心随時會消失,就像風吹過之後會揚起的一粒灰塵。
所以……所以當齊胤說起最近出現一個男孩,萍水相逢,卻能将他逗得面紅耳赤,今天季恕又提起那次偶然的借宿,她才會如此失态,因為她比誰都更清楚這意味着什麽,刨除各種各樣的原因與巧合,這就是在意,是謝今朝時隔多年,又對某某燃起的在意。
“阿姨。”
季恕喊了一聲,喚回她的神思,她又深深看了一眼面前俊朗青澀的年輕人,千言萬語哽在喉間,最後只是鄭重其事地拜托:“是……今朝是個好孩子,你們有緣,一定會成為很好的朋友。”
有人叩響鐵門,打斷了他們的對話,雁荷倉促地轉開頭;大約是小白的主人到了,但季恕沒餘力去在乎這些,因為他心底倏地升起一個念頭,野火似的燎了心,讓他自己都覺得荒唐:
他想,如果、他是說如果,會不會有可能,他真的能永遠成為謝今朝的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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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問今天怎麽寫這麽長,問就是任務沒寫完,寫死我了呀朋友們!
下班,睡了!(蓋上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