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要說伊維斯這個人不擅長對付熊孩子,是有深淵的歷史的。他打小就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熊孩子,照理該是熊孩子的祖宗了,可是熊的方面和一般的小孩兒不太一樣,屬于比較有檔次有計劃的冒險活動之類的,不屑于糾纏着大人找存在感。而別的小孩不曉得事,沉醉于他自認為的人格魅力,其實是大膽傻逼之下,所以雞飛狗跳之下,沒叫他為征服小弟這事上操過心。
所以他就對安德裏亞用這麽點功夫就折服了一群小孩的本事比較好奇,一只手轉着烤架,正打算引誘着安德裏亞再說幾句時,卻被別人搶了先。
旁邊唯一一個不是小鹌鹑的小孩子舉高了手,“哥哥,你講了這麽多深海裏的故事,那海裏,有沒有美人魚?”
那個長辮子的小姑娘聽了“美人魚”三個字,忽然就活了過來,小臉上染上紅撲撲的笑容,“我聽媽媽說過好多次小美人魚的故事,哥哥,你知道那麽多,海裏,有沒有美人魚呢?”
安德裏亞偏了偏頭,瞥了眼伊維斯,他已經回來了,坐在自己的身邊,就再也沒有興致理會這些小孩子。
沒料到伊維斯眨了眨眼,捏着嗓子裝嫩,“安德老師,我也想聽故事了~”
他是天生的成熟沉啞的音色,這樣拿捏起來,可笑的很。
“別這樣,嗓子不疼?”安德裏亞頓了頓,秀致的眉輕輕皺起,無可奈何地看着他,最後還是妥協,“海裏……有人魚的,人魚還有另一個別稱,叫做海妖。”
那些孩子睜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滿是好奇。
安德裏亞:“海妖和故事裏的人魚公主的模樣長得差不多,人身魚尾,生活在深海之底。對于人類來說,他們長得算是非常漂亮的了,因為在傳說裏,海妖在暴雨的海上,乘着翻湧的波濤出現在奮力抵抗的航船周圍,以歌聲引誘人類跳海,如果沒有一副好皮相,大概不能那麽順利。”
看他編的一臉認真,伊維斯饒有興致地捧場,“那海妖和故事裏的人魚有什麽不同?還有,他的歌聲到底是怎麽樣的,能夠引誘人類,還能掀起海浪?”
當完了好奇寶寶,又把一條條烤好了的魚從烤架上掰下來,一個小朋友一個,跟小學老師發棒棒糖一樣,就是體積有點大,不太合适。
安德裏亞扶着額頭,伊維斯的身影倒映在他灰色的瞳孔裏,那顏色太晦暗,把眼瞳裏的那個人映襯地都冷淡起來。他忍不住稍稍褪去那層灰色,以原來的碧藍色看了一眼笑着的伊維斯,立刻又像受了驚吓似的,恢複了僞裝的模樣,繼續緩慢地,以一種說故事的語氣敘述,“小美人魚是很嬌弱的,可深海裏的海妖并不是,他們的爪牙極鋒利,能輕易地割碎岩石,殺死海底除了自己的一切生物。而且性格非常,”他想了想,大約是思考該下怎樣的一個定義,半響才重新開口,“非常冷淡卻殘暴。海妖是一種冷血動物,天生缺乏感情,自出生起就會被母親丢下,獨自長大,在年幼時被當成獵物吃掉也是很平常的事,甚至遇到成年人魚,會被追殺到直接開腸破肚,沒有活路。這麽長大,脾氣自然不會好,所以對于人類而言,海妖是,非常危險的。”
他說到這裏,原來便沒有知覺的血脈裏似乎湧入一股更加寒冷的氣息,他打了個寒顫,不由自主地看了伊維斯一眼。
安德裏亞還記得,在自己小的時候,曾見過那個金色長發逶迤至地的美麗女人,她的四肢都被鎖在特制的銀色鎖鏈裏,喉嚨裏塞着阻止發聲的工具,微微阖着眼,長長的睫毛在陽光下顫抖,很柔順動人的模樣,沒有絲毫攻擊力。他是偷偷走過來的,走進這間神秘的房間,像是被一種神秘的力量吸引,忍不住上前,想要再仔細看得清楚一點,只有一步,那個女人忽然張開嘴,睜開的碧藍色的眼瞳裏頭閃爍着鮮紅的光,尖利的牙齒貼近了他的手,安德裏亞沒來得及避開。
那一口咬碎了他的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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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妖,是一種非常極度危險的動物,對于這個結論,安德裏亞比任何人都清楚。
長辮子的小姑娘不服氣地質問:“故事,故事裏,明明不是那麽說的,小美人魚公主那麽好,救了王子,用自己的聲音換了雙腿,最後舍不得殺死王子,自己……”
“不會的,人魚才不會為了人類放棄自己的尾巴,如果她真的喜歡上了王子,”安德裏亞笑了笑,明明是非常溫柔的笑,卻透着一股滲人的冰冷,“而王子又不喜歡她,她只會把王子拖下海,最後吃掉他的屍體,這樣也算永遠在一起了。”
他最後蓋棺定論,“這就是海妖的價值觀。”
在場的,除了伊維斯和安德裏亞兩個人,一衆小鹌鹑像是見了老鷹似的更是吓得瑟瑟發抖,手上的烤魚也不吃的,仍在一邊,手拉手團成了一團,扯都扯不開。
伊維斯:“……”
扭頭看了安德裏亞一眼,歪着腦袋,意思很明顯,現在咋整?
安德裏亞也非常無辜了,于是避開了他的目光,彎腰繼續轉了轉身前的烤架,把兩只魚翻了個身。
太沒有良心了。
伊維斯暗搓搓在心裏罵了一句,只好自己動手,把一只只小鹌鹑從窩裏拽出來,再送回自己的爸媽那裏去。不過有一樣好處,要是下次還有孽緣能夠撞上,應該是不敢再貼上來了。
不過一個戴眼鏡的小男孩不同尋常,送到一半抱住了他的大腿,偷偷地和他說自己的小秘密,“叔叔,我有樣東西想給你看。”
伊維斯有點牙疼,舔了舔牙齒裏的屏蔽器,“怎麽那位就是哥哥,我就成了叔叔?”
那小孩十分天真可愛,說話也直言直語,“叔叔你看上去年紀大啊!”
伊維斯:“……”咬牙切齒,還是忍下來了。
你家哥哥還想和我結婚!這還差了輩分!
小男孩引着他走到了樹林的一條有些偏僻的小路,腳下踩着的枯葉越來越厚重,直到淹沒過了腳踝,小孩才向上蹦了一下,往一邊插着根樹枝的枯葉堆了扒拉出了一個玩意兒。
“叔叔,我找到了!”
伊維斯探頭過去。
“我不認識這是什麽,網在這裏又連不上,查不了動物大全,”他有些興奮,急不可耐地向伊維斯問,“叔叔你知道這是什麽嗎?”
那是一具屍體,死的很透,距離死亡的時間不長不短,恰好僵硬了。本來在這樣近乎原始的森林裏有些小動物的屍體是很平常的事,可這件事不尋常在,這具屍體是個什麽東西,連伊維斯都認不出來。它的模樣差不多有兔子大小,四肢精瘦,肌肉突起,不過毛發是藍色的,非常耀眼的藍色,就像是藍晶是的。眼睛也不是紅的,牙齒很長,比下唇凸出好幾寸,而且非常鋒利,鋒利到伊維斯只是伸手摸了摸,便留了一道血痕。
這該是一種兇獸,絕不會是什麽變種的兔子。
伊維斯的心裏升起些說不清道不明的警惕,大概是他這麽多年來于生死邊緣掙紮的直覺作祟。
那個不知名的玩意——伊維斯暫且給他取了個名,叫藍兔子。伊維斯威逼利誘,從小男孩手裏把這個有些危險的屍體給拿了過來,然後故作嚴肅地吓了他一番,不許他告訴別人。
小孩子不經吓,被什麽保護動物,殺了犯法坐牢賠錢這一系列假話吓得連連搖頭,保證不會說出去。
伊維斯裝作個沒事人一樣把他送回了家長那裏,還收獲了一籮筐的感謝。
等送完了小男孩,伊維斯又回了森林裏原來的那條路,可是剛剛放置的痕跡還在,屍體卻不見了。
沒了。
不過一時半刻,就在伊維斯的眼皮子底下沒了。
他的臉色驟然陰沉下來,襯衫袖子裏藏着的那把槍已經滑到了掌心,緩緩向周圍看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