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搶婚壞蛋
透過窗簾的縫隙,陽光鑽進房間,淡淡的金黃,落在綠色的床上。她睜開眼,白色的天花板,慢慢喚醒混沌的意識。
林叁七從床上坐起,瞥見桌上擺放的日歷,離畫着蛋糕符號的日期,還剩五格。
再過五天,她就要成年,以及,向陳嘉巳告白。
林叁七又倒回床上,捂着開始發熱的臉,傻笑出聲,十分鐘後,才走出卧室。
貼着藍色瓷磚的衛生間,窗戶關着,洗漱臺擺放的精油,散出清新的尤加利的氣味。讓人心情很好的味道。
吐出薄荷味的牙膏泡沫,她擡頭,鏡子裏,眼睛和嘴角都在彎起。這并非尤加利的功勞。
下樓後,林叁七拐進廚房,拿出那只她喜歡的白色小狗杯,咖啡不小心倒太多,牛奶沒能中和苦澀,嘗一口,被苦得眯起眼睛。
沒關系,這點小事對她的心情毫無破壞力。
電視機裏放着關于天文現象的報導,對面的單人沙發,陳戌懿微低着頭,MacBook在腿上,高挺的鼻梁,架着銀色細框眼鏡,修長的手指,在鍵盤上靈活敲擊。
可能是因為認真的表情,又或許是眼鏡,竟讓她覺得斯文正經。無故想起導演叔叔說的那句,閉上嘴就是校草,原來不是吹噓。
陳戌懿很專注,注意力都在電腦裏,有人走來也沒發覺。
難得見他這麽認真,如果嘴裏沒叼着一根棒棒糖,臉頰沒因為含着糖果鼓起,會更像個嚴肅的大人。
林叁七端着拿鐵,在另一邊的長沙發坐下,“你終于近視了?”
鍵盤的敲擊聲戛然而止,陳戌懿擡起頭,眼裏閃過一瞬的迷茫和驚訝,意外她竟然主動搭話。
“沒度數,防疲勞的,”他摘下眼鏡,像樂于分享玩具的乖小孩,說,“要試試嗎?”
林叁七放下杯子,俯身伸手,從他手中接過眼鏡,戴上,眼珠子上下左右看了一圈,又眨兩下眼睛,除了視野裏多了兩個框,沒什麽多餘感覺。
Advertisement
她摘下眼鏡,沒什麽興趣地還給他,順便拿走他手邊的遙控器,“記完了嗎?我要換臺了。”
她以為他在寫與新聞報導有關的東西——
他是天文學專業。
和她因為看了某部綜藝,一時熱血上頭,去讀動物醫學的情況不一樣,他是從小到大都喜歡,才選的這個專業。
“你換,”陳戌懿合上電腦,放到一邊,“我沒在看電視,在寫學校的課題。”
“大學還有暑假作業?”
“跟學長學姐一起參加的課題,算課外活動。”
“哦……”
林叁七不走心地應着,心裏想着其他事。
她突然感覺奇怪。
他們這樣和諧地交談,有點奇怪。
于是不再聊下去,林叁七端起拿鐵,遞到唇邊抿了一口,苦的東西喝第二口,還是一樣苦。
她皺起眉,喝不下去,再一次放下杯子。拿着遙控器換臺時,陳戌懿起身離開,踩着人字拖跑上樓。
客廳只剩林叁七一人,她樂得清靜,但很快又聽見跑下樓的聲音。
陳戌懿在她旁邊坐下,伸手過來,把拿來的東西給她。
一根棒棒糖,橙色包裝,橘子味的。
林叁七猶豫了一下,還是沒接。
其實是覺得,他好像突然對她很友好?
分享眼鏡,和平聊天,給棒棒糖……
什麽時候他們關系這麽好了?
她有點別扭,于是說:“吃這麽多甜的,不怕蛀牙嗎?”
陳戌懿不知道是缺根筋,還是故意,竟然把她拒絕的話接下去,“我牙齒很好,要檢查嗎?”
他還真湊過來,打算張開嘴給她看。
林叁七忍不住笑出來,推着他的肩膀一邊往後躲,一邊笑着罵他:“你神經病啊?”
陳戌懿也在笑,沒再逗她,棒棒糖還拿在手裏,“那你要不要?”
林叁七還是拒絕,故意板着臉,做出大人平時的語氣,“不要,小孩才愛吃糖。”
才說完這句話,她看見陳嘉巳從樓梯走下來,嘴裏竟然也含着一根棒棒糖。
她驚訝的表情太明顯,陳戌懿沿着她的視線,轉頭看過去,笑出來,“那他也是小孩。”
語氣裏的得意太明顯,他得到一個熟悉的白眼。
林叁七大概猜到陳嘉巳吃糖的原因。
他最近抽煙抽得少了,去畫室的時候,她沒怎麽聞到煙味。
“嘉巳哥哥,你在戒煙嗎?”林叁七順從自己的好奇心,在陳嘉巳走進廚房時,跟着跑過去,問他。
陳嘉巳沒否認,“嗯,在考慮戒煙。”
他取出咖啡豆,研磨,笑着說:“以為吃糖有用,但果然還是太甜,下來泡杯咖啡。”
林叁七又問:“怎麽突然要戒煙了?”
陳嘉巳半開玩笑說:“怕被人罵。”
“誰會罵你?我幫你罵回去。”林叁七立馬說。
雖然戒煙是好事,但罵他可不行。
她氣勢滿滿,卻聽見他說:“醫生。”
“……好吧,”林叁七的氣勢瞬間弱下去,“我也怕醫生,不能幫你罵回去。”
陳嘉巳只是笑着,沒說話。
看着他溫柔的笑,女大學生又開始突然嬌羞,嘴角止不住上揚。
溫情的、美好的時刻,廚房裏卻突然擠進第三個人,打破氣氛。
陳戌懿橫插在她和陳嘉巳中間,問:“吃不吃蘋果?”
林叁七為此不滿,又不明所以,“吃蘋果幹嘛?”
他板起臉,食指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鏡,學着她剛才對他故作嚴肅的語氣,說:“一天一蘋果,醫生遠離我。”
她本想生氣,卻忍不住又笑出來,“你神經病啊!”
晚上突然停了電,以為是電路問題,打電話問,原來是這片區都斷電。
房間沒了空調,林叁七熱得待不下去,拿着手機照明,要去樓下拿冰棒。
客廳裏燃着一盞香薰蠟燭,路過時,聞到羅勒葉的青草香,清淡好聞。
陳媽媽靠在沙發上,在和誰講電話。
拿着冰棍從廚房出來時,林叁七聽到自己的名字,又聽到陳戌懿的名字,猜到電話那邊的人是她媽媽。
她輕車熟路爬上沙發,腦袋枕在陳媽媽腿上,用不驚擾電話的聲音,小聲說:“我們沒有吵架。”
陳媽媽輕笑出來,閑着的手撫摸她的頭發,向電話那邊的林媽媽,原模原樣複述:“叁七說她沒和戌懿吵架。”
林叁七捂住眼睛,後悔多此一舉。沒出意外,幾秒之後,手機傳到她手裏,被媽媽在電話裏訓誡一頓。
一根冰棍吃完,通話終于結束,耳朵又起了繭子。她向陳媽媽嗔怪,一半撒嬌一半抱怨,“我們真的沒再吵架。”
加了個再字,确實變成真話。
“看出來啦,你和戌懿現在相處得很好。”陳媽媽的聲音和她的性格一樣溫柔,如果她的溫柔之下沒有腹黑的惡作劇,林叁七會覺得更好。
陳媽媽問:“是自行車的功勞嗎?”
“是我氣量大的功勞。”林叁七毫無心理負擔攬功。
陳媽媽只是笑,用手指給她梳理頭發,“其實戌懿挺喜歡你。”
林叁七想說這不是假話,是鬼話,但這樣對阿姨太冒犯。
陳戌懿說不讨厭她,她姑且半信半疑,更遑論“挺喜歡她”。
“阿姨,你是不是記錯孩子了?”林叁七說,“應該是嘉巳哥哥挺喜歡我吧?”
陳媽媽笑着問:“你記不記得小時候喜歡玩過家家,和戌懿吵過一架?”
林叁七心想,她和陳戌懿吵過的架,兩個人的手加起來都數不清,哪裏會記得這麽清楚。
又聽陳媽媽提醒,“你和戌懿都哭了的那次。”
陳戌懿小時候是個愛哭鬼,她不記得他哭過多少次,但她哭得不多,所以有印象。
吵架的原因,似乎是陳戌懿突然犯毛病,不願意再跟她一塊玩過家家,兩人鬧得挺兇,陳嘉巳在中間勸,都沒能熄火。
當時年紀小,詞彙量少,吵來吵去,說得最狠的話,也不過就是那兩句:
“我讨厭你。”
“我再也不要跟你玩了。”
前一句是她說的,後一句是陳戌懿說的。
這兩句話對大人沒點殺傷力,卻是讓小孩掉眼淚的最強武器。
于是兩個人都被對方氣哭,當時連自行車都沒學會騎,和平友愛車自然也派不上用場。
不過,吵完後的第二天,陳戌懿又像個沒事人一樣,繼續陪她玩。好像前一天放的狠話、發的毒誓,都是夢話。
她以為是陳戌懿忘性大,睡一覺起來,把什麽都忘了。
現在,陳媽媽卻說:“戌懿當時哭着問我,為什麽總是大哥當新郎,他只能當搶婚的壞蛋,他也想當新郎,想跟你交換戒指糖。”
他們當時的戒指道具,是五毛錢一顆的戒指糖。
“小孩子嘛,都喜歡當正義這一方,戌懿也一樣,但是看到你也哭了,他又改了主意。”
陳媽媽回憶起當時的場景,忍不住笑。
小男孩眼角還是紅的,卻還是擦幹眼淚,下定決心般,抽抽噎噎地說:“原來壞蛋對新娘這麽重要,我要繼續當七七的壞蛋。”
林叁七聽着沉默,半天,才說:“那是很小的事了吧?”
過家家的年紀,應該在他們梁子徹底結下之前。
長大後的陳戌懿,早丢掉了小時候的可愛,只剩下欠揍,欠揍,和欠揍。
“是挺久了,”陳媽媽感慨,“一眨眼,你們都這麽大了,我們都老了。”
“才沒老。”林叁七抱住陳媽媽的腰,埋在她懷裏,“阿姨還是和以前一樣漂亮,一點沒變,以後也不會變老。”
“那我就成妖怪啦。”陳媽媽故作誇張地輕笑。
開着玩笑的工夫,林叁七聽見拖鞋踩在樓梯上的聲音,擡頭,陳戌懿拿着ipad從二樓下來。
他踩着人字拖,及膝的卡其色短褲,小腿的肌肉勻稱,骨骼修長。上身寬松地套着一件磚紅色的T恤,在燈光并不明亮的客廳,也很顯眼。
陳戌懿走過來,目光與她有短暫的交錯,揚起下巴,拿捏出做作的紳士腔調:“美麗的女士們,需要音樂嗎?”
林叁七猜測,他一定又看了奇怪的東西,在犯中二病。
陳媽媽倒是很給面子,做了個請的手勢。陳戌懿的鋼琴是她教的,大概是學了一首新曲子,要過來顯擺。
陳戌懿坐到鋼琴前,揭開琴鍵蓋,iPad放上曲譜架,頁面是提前準備好的,某首歌的譜子。
林叁七從陳媽媽懷裏坐起,抱着雙腿,下巴擱上膝蓋,瞧着那邊,倒要看看他玩什麽把戲。
他微低着頭,指節分明的長指按下琴鍵,前奏響起,琴聲從他指尖飄出,飛到她這裏。
是熟悉的歌曲。
前不久,他們在電影結束時一起聽過。
《Let It Be Me》。
讓我愛着你。
陳戌懿勾着唇,朝她看過來。
平板冷白的光,映在少年俊朗的臉龐,光線黯淡,他的眼睛卻很明亮。
林叁七愣了下,撇開臉,離開目光相接的軌道,視線從他臉上平移開。
香薰蠟燭被放在茶幾上,綠色玻璃罐裝載着白色蠟體,明黃色的燭火勉強照亮四周,火光在黑暗中搖曳。
分明無風。
作者有話說:
耍帥小狗(小狗叼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