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我不記得

清晨的太陽, 比醉酒的人醒得早。

陳嘉巳總是家裏起得最早的那個,習慣下樓煮杯黑咖啡,看到廚房裏的景象, 平日再淡定, 也不由多驚訝了幾秒。

一片狼藉, 用在這裏,都算十分收斂的形容。

料理臺上到處都灑着不明紅色液體, 從氣味上看, 可能是酒, 又像檸檬汽水。

櫻桃果醬,勺子, 筷子,酒杯, 亂七八糟地擺放。

裝着櫻桃酒的玻璃罐已經空了, 倒扣在地上,另兩個倒在地上的空瓶, 是繼母一直不讓父親喝的威士忌。

唯一稱得上幹淨的, 可能就只剩下案板上那半顆檸檬,或許因為太酸, 逃過一劫。

沒人知道,昨晚的廚房遭遇了什麽不測。

但看一眼就知道, 誰是罪魁禍首。

少年背倚着冰箱,低着頭睡着, 一只手搭在懷裏少女的頭發上。而他懷裏的少女幹脆枕着他的大腿,躺在地板上熟睡。

忽略廚房的狼藉, 這一幕或許有些美好。

陳嘉巳看着在地上醉得不省人事的少年少女, 難得的, 連他都有些頭疼。

他嘆了口氣,走過去,挨個把人扶起來,背回他們各自的卧室。

在其他人醒來之前,把犯罪現場清理幹淨。

林叁七和陳戌懿,醒過來時,除了床頭的感冒沖劑,各自在手機裏,收到來自陳嘉巳的兩條消息。

一張他們躺在狼藉的廚房,醉得不省人事的照片,和一句,兄長收拾殘局後的溫柔警告。

Advertisement

陳嘉巳:[再有下次,你們會在未來的婚禮上見到這張照片。]

“……”

即使喝了感冒藥,林叁七還是毫無意外地着涼感冒,萬幸沒嚴重到發燒,只是有些咳嗽和沒精神。

同樣是在廚房睡了一整夜,她受涼感冒,陳戌懿卻生龍活虎,什麽事都沒有。

這是林叁七第一次宿醉,醒來時很難受,腦袋像是要爆炸,昨晚的發生的一切卻都清晰記得,完全沒像漫畫裏描述的那樣,一醉酒就斷片。

她記得和陳戌懿聊了很多,還像個幼稚鬼一樣搶他的酒喝,最後還在他腿上睡過去。

說不尴尬是假的,慶幸的是,她沒發什麽更神經病的酒瘋,比如鬧着要唱歌跳舞,比如酒後亂性……

林叁七拍了拍臉,趕緊甩去腦子裏那些亂七八糟的,帶顏色的假設。

說不清是冤家路窄,還是過于默契,她才走出房間,就碰見陳戌懿。

少年穿着件黑色T恤,被壓出些皺痕,像還沒睡醒,眼皮怏怏地耷拉着。

他今天沒紮頭發,微卷的發梢四面八方地翹起來,亂糟糟的像稻草堆,分明很淩亂,卻偏偏有種慵懶頹喪的美感。

她往右走,他也往右,她往左走,他同時也往左。

林叁七擡頭,跟他對上視線,又在目光交彙的一瞬間,撇開臉,“你……”

“你先走。”在她把話說完之前,陳戌懿先一步說出她打算說的話,側身,給她讓路。

“哦……”

林叁七從他身前走過,走了幾步,轉身叫住他,“昨天晚上你——”

她其實想問,昨晚他看上去心情不太好,是因為什麽。

只是話沒說完,就被他打斷,“我不記得。”

陳戌懿沒回頭,背對着她站着,說,“昨晚喝太多,我只記得喝醉後回房睡覺,之後的事,我沒印象。”

“這樣啊,”林叁七沒想到喝斷片的人竟然是他,想起他昨晚,确實一開始就有點不太清醒的樣子,“不記得就算了,反正都是黑歷史。”

提起黑歷史,她又想起另一件事,又問:“嘉巳哥拍的那張照片,你應該會删了吧?”

那張照片裏的她太醜了,而且還枕在他大腿上睡覺,是尴尬到八十歲時再翻出來,都會摳腳趾的黑歷史,絕對不能留着。

她提醒陳戌懿把照片删掉,他沒說好也沒說不好,一言不發地離開。

林叁七盯着他的背影,直到他開門進屋,完全消失在她視野中。

她摸了摸眉毛,若有所思,總覺得陳戌懿今天有點奇怪。

想了會兒,沒想出個所以然,幹脆不再想。下樓時,卻忽然想起一件氣憤的事。

他說他只記得昨晚喝多回房睡覺,意思就是,她在十一點五十八分跑去跟他說生日快樂,還莫名其妙被他抱了一分多鐘的事,也忘了???

他竟然忘了?!

他怎麽能忘?!

林叁七不知怎麽有點生氣,轉念一想,又覺得,他不記得才更好,不然多尴尬。

他們可是盼着你死我活的冤家,要是他欠揍地問起來,昨晚為什麽那麽聽話,讓他抱了那麽久,她要怎麽回答?

想到這,林叁七忽然又不那麽生氣了。

不生氣,但有點心煩。

只有她一個人記得這些,為這些事尴尬,浪費腦細胞,浪費感情,真不公平。

宿醉的第二晚,林叁七還是沒能睡個好覺。

閉上眼就是喝酒前後的那些畫面,那個擁抱,還有那些話。

沒人知道,淩晨四點,會有一個女大學生睜着疲憊的死魚眼,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所有的腦細胞都在問:

“為什麽啊,為什麽我是布萊斯?”

林叁七一晚上沒睡,聽見隔壁房間開門關門的動靜,糾結了一會兒,索性也跟着早起。

她穿着寬松的長袖睡衣和不搭噶的短褲,下樓,拐進廚房。路過客廳時,瞥見沙發上的少年。

他閉着眼睛靠在沙發上,微仰着頭,露出線條流暢的修長脖頸,冒着尖的喉結,唇角抿着,神情比清晨的風還冷淡。

林叁七撇下嘴角,什麽啊,還以為他早起,結果是換個地方睡覺嗎?

真無語,害她也跟着起來。

女大學生正因失眠等多種因素而煩躁,完全沒意識到,她其實可以不用跟着起床。

陳嘉巳正在廚房煮咖啡,看見她走過來,問:“要來一杯拿鐵嗎?”

林叁七搖頭,“不要,我要喝牛奶。”

她不喜歡苦東西,小時候體弱多病,喝了太多中藥,長大後,即使是微苦的味道,她也很抗拒。

黑咖啡對她來說,味道就像中藥。但陳嘉巳喜歡喝,于是她有意無意地想向他靠攏,模仿他的生活習慣。實在接受不了純黑咖啡,只好加牛奶改成拿鐵。

現在已經沒必要再做這些,不管是學抽煙,還是喝拿鐵。

林叁七打開冰箱,挖了勺櫻桃果醬,倒了一杯牛奶,還想加冰塊,卻被陳嘉巳制止,“你還在感冒,別喝太冰的東西。”

“可是我沒精神,”林叁七十分氣壯地拿出歪理,“需要用冰塊刺激提神。”

“聽話,牛奶熱了再喝,趁這會兒回房換條長褲,”陳嘉巳游刃有餘地笑着,收走她的冰塊,幫她把牛奶加熱的同時,說,“你也不想多吃幾天感冒藥吧?”

聽到吃藥,林叁七放棄掙紮,垂頭喪氣往廚房外走,嘴裏小聲嘟囔:“嘉巳哥越來越唠叨了。”

“開始嫌棄我了呢,有點難過。”她身後,陳嘉巳笑了聲,用一點也聽不出來在難過的,平靜的語氣說道。

林叁七走出廚房,準備回房換條長褲,路過客廳時,又瞥向沙發,卻不料和陳戌懿的視線撞個正着。

少年不知道在什麽時候睜開了眼睛,也不知道在什麽時候看向她這邊。

他臉上沒有一絲表情,漆黑的眼睛,沒有溫度,像冰川下的海,望不見底的深沉。

就像那一天,在影音室,溫馴的幼犬,似乎要露出獠牙。

林叁七莫名感覺不安、壓抑。不明所以,但想逃離。

但這一次,先離開的,卻是陳戌懿自己。

他收回視線,起身離開客廳,走去前院,什麽話也沒說,只留給她一個消薄的背影。

作者有話說:

今天是以為37告白成功的emo小狗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