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章節
的機器人,突然擁有了血肉之軀,感受到了冷熱痛觸。那種回魂的感覺,讓他的血脈有一絲興奮,也摻雜着一絲恐懼。但是,他還是理性占多數,自始至終,只是抿了那麽一兩口酒。
眼瞅着大家夥兒一個個喝的東倒西歪但尚有餘力回家,王朝及時的宣布了散場。大家陸陸續續的離開了,唯有沈暮醉的不省人事,倒在沙發上。喝的搖搖晃晃的老K使了半天勁兒都沒把他拉起來,懊惱的一屁股坐在旁邊,不知道怎麽辦才好。
“你先回去,我送他回去。”
聽到王朝這句話,老K解脫一般的把沈暮家的地址發給了王朝,然後搖搖晃晃的離開了。
王朝走上前去,擡起沈暮的胳膊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然後使勁兒把他架起來。
“靠,比豬還重!”
王朝咬緊了牙架着這個倒黴催的往外走。
沈暮醉眼迷離的倚着王朝的肩膀,哼唧了一句:“你......抱過豬嗎,怎麽知道......我比豬重......”
“省點兒力氣吧你!”王朝沒好氣的斥道。真是上輩子欠了這孫子的,碰上他準沒好事兒。
好不容易才把沈暮弄出大門口。一個守在門口多時的身影,悄悄的跟了上去。
王朝費好大勁兒才把沈暮塞進了車後座,還沒關門就聽車上的人說想吐,又費半天勁給拖下來。抱着一棵樹吐了半天,沈暮這才消停的上了車。
跟在後面的王廷也上了自己的車,悄悄的跟上了他們。
為什麽是王朝,為什麽又是王朝!
他緊緊地捏着方向盤,努力的壓制着心頭那團莫名其妙的怒火。
一路上沈暮下來吐了好幾次。一臉不爽的王朝就倚着那輛王廷給他置辦的路虎抽煙。等沈暮吐完了,再像抓小雞一樣把他塞進後座,然後飛一樣的往前飙。
好不容易開到沈暮住的小區。王朝進去之後七拐八拐好不容易才找到沈暮住的那一棟,這種人車不分流的小區,地面上停滿了車。找停車位讓王朝窩火了好半天。最後他心一橫,去他的停車位,徑直開上了路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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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滅了車燈,停在不遠處的路邊,透過擋風玻璃,看着王朝架着沈暮上了樓。等電梯關門之後,王廷立刻沖進了電梯間,死死地盯着電梯上的數字。23,24,25......
33樓。
王廷轉過身走回車裏,點上了一支煙等着王朝離開。五年過去了,他以為時間早已把一切沖淡。可是今晚這些幼稚的舉動,讓他明白一切并沒有他想象的那麽簡單。
好不容易走到家門口,王朝從像猴子一樣挂在他身上的沈暮身上摸了半天,才把鑰匙掏出來。
“喂......急什麽?都......把老子......摸硬了!”沈暮迷迷糊糊一句話,氣的王朝直想抽他。
好不容易找準了鑰匙打開門,在烏漆嘛黑的屋子裏面摸開關。啪的一下,燈亮了。一股清新簡約的自然氣息撲面而來。
這是一個四五十平米的小公寓,采用的是北歐簡約風格裝潢。設計感極強的實木家具,寥寥幾件卻盡顯品味與格調。幹淨的茶幾,整齊的書架,精致而又五髒俱全的敞開式廚房,通過一個吧臺與客廳相隔。牆上的抽象簡筆畫,一點兒都沒有裝逼的味道。原木色的實木相框,挂在純白壁紙的牆壁上,錯落有致,盡顯格調。
“水,水......”沈暮呻吟着。
瞅了瞅原木色的木地板幹淨如新,王朝實在受不了肩膀上那頭豬,松手把他扔在了地上。然後跑到廚房裏找水杯。透明的玻璃杯擺的整整齊齊,一塵不染,完美的讓人不忍心去觸碰。王朝不可思議的回頭看了看地上那癱泥,實在懷疑是不是走錯了門。
王朝端着水杯走了過去,朝地上的爛泥喝道:“起來喝水。”
“你喂我......”沈暮趴在地上耍無賴。
“愛喝不喝!”王朝把水杯重重的擱在沈暮旁邊的地板上,轉身就走。
突然,腳腕一緊。王朝發現自己的腿已被沈暮纏住。
“別走......”
王朝心裏一沉,低頭望去。只見沈暮死死地抱着他的腿,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不肯放手。那兩只眼睛迷離又通紅,像一只被抛棄了的流浪狗。王朝從沒見過沈暮這副可憐的模樣,心裏有種說不出的滋味。仿佛又一次,看到了躺在病床上蒼白如紙的王廷。
他慢慢蹲下身來,拍了拍沈暮的肩膀。結果那個得寸進尺的家夥突然抱住他放聲大哭起來。
“操,真特麽喝多了!”王朝心裏暗罵。
“為什麽躲着我,為什麽連名兒都改了?我就那麽讨厭?讨厭到你寧可人間蒸發......也不願意再見我?那麽多年的感情算什麽?算特麽什麽!”沈暮又哭又喊,上氣不接下氣。
王朝一怔。喲呵,合着是把自己當別人了。看來讨厭他的人不止他一個。
“我知道......我對不起你......可是你也不能就那麽走了......你知道......這些年......我怎麽過來的嗎......我這種人還配得到愛嗎......不配......我特麽愛無能了......愛無能你知道嗎?就是像種豬一樣......只會配種!”
聽着這些毫無邏輯的控訴,王朝忍不住想笑。笑完之後發現自己心裏某個地方,不經意的抽動了一下。
再由他這麽折騰下去,自己的後背都得濕透了。王朝使勁兒把沈暮給拉了起來,朝卧室走去,推開門,打開燈,把他扔在純白色的床上。
就在他轉身去拿水杯的時候,突然被沈暮從背後攔腰抱住,一個側摔直接摔倒在床上。
15.王廷
“別走......求你了......”
第一次被男人這樣抱着,還是在床上,王朝全身都僵住了。他就那樣由着沈暮的臉在自己背後摩挲着,嘴裏嘟嘟囔囔的說着那些胡話。
“親愛的......你胖了......你說過我變胖了就不要我了......這麽多年我都沒敢多長一斤肉......嘿嘿......不過......你變成什麽樣子我都喜歡......”
聽到那肉麻的情話,王朝的第一反應竟不是惡心,而是有點羨慕那個被沈暮稱作親愛的那個人。愛一個人的滋味,很美好吧。自從離開那個家,他就再也不知道愛是什麽味道。若不是那次風流過後的意外懷孕,他或許根本不會結婚。
靠,想什麽呢!王朝回過神來,發現背後的聲音越來越模糊,越來越微弱。沈暮就這樣抱着他睡着了。王朝不敢動,生怕一動又把他吵醒。直到身後響起了呼嚕聲,他這才小心翼翼的起了身,揉了揉被壓麻了的胳膊,回過身來給沈暮蓋被子。
望着那張恬靜而又俊美的臉,王朝愣了一下。從來沒有這樣仔細的看過這個男人,原來他不出聲的時候,竟然這麽好看。劍一樣的眉毛,細長的眼睛閉着,把那到處放電的目光遮了起來。鼻梁高挺,嘴唇飽滿紅潤,刀削般的下巴讓他的側臉更加完美。一條細的幾乎看不見的銀色項鏈挂在脖子上,挂在項鏈上的銀色戒指從領子裏掉了出來。淡淡的胡渣,突出的喉結,和白色衣領深處隐約露出的麥色肌肉,盡顯男人的味道。
王朝的目光不自禁的下移,想起沈暮那句摸得我都硬了,就又忍不住想笑。
他對男人沒興趣,也不懂男人之間的暧昧。但是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看見美好的東西,誰都忍不住多看兩眼,何況沈暮不只是養眼,而且有能力,還有一個讓人豔羨的脾性。雖然有點不要臉,有點賤,但是活的灑脫自在,活的沒有羁絆。這恰恰都是王朝最欠缺,也是最渴慕的。王朝知道,他永遠不能擁有沈暮這樣的人生。因為他們的命運不同,使命不同。有時候,人一出生,就幾乎決定了這一生的道路。這也許就是所謂的宿命吧。
王朝擡手看了看表,發現已經過了十二點。他突然想起家裏的門禁,連忙給王廷打電話。這麽晚了,應該回去了吧。
王廷坐在車裏,看着忽明忽暗的手機屏幕,不知道該不該接。當他想接的時候,手機已經不響了。
王朝起身準備離開,卻被迷迷糊糊的沈暮扯住了胳膊。
“別走……”
喝這麽醉,睡眠竟然這麽淺。王朝皺了皺眉頭。
既然都過了時間,索性就不回去了。他掏出手機給王廷發了個短信,然後對沈暮說去洗澡,這才把那只手給摳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