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啧,真疼

她上輩子因為高考前出事,也沒參加高考,發生了那種事,學校其實也挺遺憾的,畢竟全校的老師都認為她會成為永希高中的一縷光,都想着她一定會考上清華。

她出事,班主任哭的比她還傷心還難過,但是事情終究是發生了,誰也無法力挽狂瀾。

朝陽升起,透過玻璃窗灑進來,照在她柔和的側臉上,她冷寂白的膚色上突然被鍍上一層暖色的光,朝陽的色澤在她睫毛上跳躍着。

傅臣的目光從她光潔的額頭,一直移到她微粉的唇瓣,他的喉結又滾動了幾下,視線又落在她握筆的纖細小巧白皙的手上,他一時間看的有些癡了。

他從未這樣肆無忌憚地打量過時歡,因為不敢。

怕自己忍不住心動無數次,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無法自拔地愛上她。

她有一種讓人一秒淪陷的魔力,傅臣怕她。

一直都是遠遠地看着她,看着她在人群中耀眼,看着她像星光照亮他的世界,從未近距離觀察過她。

她身上似乎藏着百花香,凜冽清爽的香味襲來,竟讓他忍不住沉醉。

他的小歡寶,太好看了。

太誘人了,多少個夜晚,他會想着她的樣子濕了褲子。

當懂了男人女人的那點事後,時歡就成了他夢裏的常客。

即使在夢裏遇到她,他也會壓抑着自己,怕把她弄髒。

時歡感覺傅臣在看她,一側臉,發現傅臣竟然低頭開始記單詞了。

晨陽柔和的光線照在他半張臉上,他硬朗深邃的輪廓這一刻竟然顯得異常俊美。

他的神色有些慵懶,有些不屑,就像那些單詞多不堪入目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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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傅臣的人品言行和缺陷來說,他的長相絕對是上等的,今天的頭發也梳的很乖,讓人一度覺得那個殘暴乖戾的少年只是個錯覺。

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長,骨節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幾處傷疤,給他這個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個小小的紋身,時歡無意間瞥見了,就想看看他紋了什麽,用筆去戳傅臣的虎口,傅臣回頭看她。

她冷不丁地撞進了傅臣的眼瞳,胸口小鹿亂撞似的怦怦跳,她眨眨眼看着傅臣那一雙如同寒潭的雙眸,小聲道:“我想看看你紋了什麽。”

傅臣将自己的左手握緊,将那小小的一個字藏起來,伸手彈了彈她的小腦殼:“小孩子,不能看。”

時歡是唯一一個敢在傅臣這尊太歲頭上動土的人,一般人別說碰他了,還沒靠近估計就被他渾身的刺紮成了篩子。

時歡對着傅臣做了個鬼臉,繼續專心記單詞。

傅臣的胸口泛起酸意,啧,真疼。

真的,這麽多年了,幼兒園認識她,跌跌撞撞連話都說不清楚的小女孩在他被所有小朋友孤立欺負以後,戰戰兢兢地看着她,伸手給了他一顆糖,他還推了她一把,導致撞到了她的頭,她被撞得哇哇大哭。

傅臣很想跟她說聲對不起,他不是故意的。

但是他早就被欺負習慣了,被另眼相看習慣了,所以也就沒管她的哭吼,他也沒道歉。

他以為這樣一來,她就再也不會和他玩了,誰知道他大冬天全身濕透地縮在角落被所有小朋友嘲笑扔雪球灌冰水後,獨自哭泣時,她卻過來蹲在他身邊,把他衣服裏的雪球全部拿出來,讓他不要哭,她要幫他換衣服。

傅臣一直想不明白,像他這種有人生沒人養的垃圾,怎麽會有人喜歡和他當朋友?為什麽她和別人不一樣?她是同情他還是真心想和他做朋友?

傅臣不知道,他只知道,從開始懂得交換友情開始,他就發誓,以後無論如何,都要對她好。

那是他被世界抛棄時,唯一一個給過他一顆糖的人。

十四年了,他一路看着她成長起來。

即使如何混賬,在她面前也不想變成不堪的樣子。

小學的時候她和別人成了同桌,他恨過她的同桌,厭惡過所有和她走的近的人,但是最後終究還是釋然了,因為她始終沒有因為別人而遠離他,她有什麽好吃的都會給他拿。

傅臣從六年級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喜歡時歡了,她學習很好,從一年級開始就是班裏的第一名,老師同學都好喜歡她。

傅臣不否認她的耀眼,卻沒想過,她會耀眼整個學生時期。

小學和初中,她還不那麽迷人,長得萌長得可愛,因為沒發育,所以也就不怎麽讓男生上心。

直到上了高中,她跟吃了激素一樣,女性第二特征開始瘋狂顯現,那本來平坦的胸,像是吃了催化劑一樣,迅速隆起。

那本來就漂亮的臉蛋,越發地讓人挪不開眼。

上高中第一天,她就作為新生代表上臺發言,她是全市初中狀元,開學當日連校長都和她握了手,她拿過無數的獎項,當然這些獎項傅臣見都沒見過。

這樣的女孩兒,是他的青梅竹馬。

是他胸口的朱砂痣。

他漸漸遠離她,在校園裏遇見了也權當沒看見,她太耀眼了,傅臣覺得自己不配站在她身邊,她越是優秀,就顯得傅臣越垃圾,差距越是懸殊。

原本他的成績在初三的時候還行,直到他經歷了佟琳和陌生男人做那種肮髒的事情後,他的成績便一落千丈,本來不喜歡學習,一下子像是找到了頹廢的借口,一發不可收拾。

他學壞了。

他不想上學了,要不是時歡來找他,跟他說想和他一起上高中,傅臣大概連高中都不會上。

可他始終為了時歡,上了高中。

在一個校園裏能碰到就不錯了。

他非常讨厭對時歡動歪心思的人,只要聽見誰對時歡有歪心思,傅臣一定會教他做人。

時歡那樣的女孩,除非特別優秀的男生,不然誰也別想碰她。

他受不了他放在心尖的女孩像他母親一樣被男人弄髒。

當然,他覺得自己更不配,這世上沒有人能配她。

他作為好朋友待在她身邊,想把一切最好的都給她。

他從未想過占有她,也從未想過被她喜歡,他一直都知道自己不配。

可是……當人一旦有了某種可怕的欲望,那種貪婪就會放大。

單危喜歡她,追着她表白,傅臣警告了好多次了,讓他別打時歡的主意,單危不聽。

幸好,時靜喜歡單危,追着單危表白,他一直有種僥幸的心理,希望時靜能追走單危,希望時歡不要喜歡單危。

怎麽也沒想到,幫時靜送情書的,竟然是時歡。

這筆賬,傅臣又給時靜記下了。

上課的時間很無聊,傅臣強迫自己聽課。

今天一早上,老師們都驚訝,傅臣竟然一直在聽課,還在記筆記,竟然都沒在課堂上睡覺,也沒有搗亂。

卻在第二節 物理課下課後,單危跑來高三二班調戲時歡的時候,暴露了本性。

單危沒看到後排認真翻書看筆記的傅臣,推開二班的門就喊:“時歡,給老子出來。”

傅臣聽到聲音,緩緩地從書本裏擡頭,望向門口的單危。

教室裏的同學都瘋狂暗示單危,傅臣今天在教室。

單危沒明白過來,進來就坐在了時歡的桌子上:“怎麽?還得我親自來請你?”

傅臣一本厚厚的物理書直接砸在了單危身上,單危吓了一跳,剛要發火:“操,誰他媽……”

還沒說完就看到傅臣在後排起身,雙眸似乎藏有鋒利的刀子看着他:“你他媽找死?”

單危被吓了一跳,在二班同學的注視下,屁都沒敢放一個就走了。

時靜看着單危怕傅臣就像老鼠見了貓的樣子,心裏不舒服。

其實一般沒事的時候,傅臣在班上很沒存在感,他不會主動和人說話,沒人惹他的時候,他不是在睡覺就是在一個人看電影。

同學們不會關心他在幹什麽,也不會有人注意他,但是他這人極具攻擊性,即使不刷存在感,同學們也都能感覺到教室內的壓迫感。

有他在教室,感覺整個課堂上都處在了寒冬,冷的過分。

時靜踢在後面踢時歡的凳子,不滿道:“姐,你喜歡單危嗎?”

時歡頭也沒擡:“不喜歡。”

時靜這才放心地點點頭:“那你也不能對他那樣啊,他對你那麽好,你不能不知好歹。”

在十幾歲的女孩兒看來,單危那樣痞帥的男孩,又有錢,正是魅惑小女孩的樣子,她們喜歡他痞帥的外表和怪異行事的風格,單危被這群女生追捧着,連最起碼的正常交友的方式都不會。

就是常年被這樣的追捧,所以單危才肆無忌憚。

這個時候的多數女孩兒都喜歡單危這樣的男生,但是時歡不喜歡,無論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她都不喜歡這樣的單危。

其實時靜的命運比她好太多了,她從小生活在豪門,有有錢的爸爸和繼母寵着,後來因為時歡替她比賽奪冠而進軍娛樂圈,做了一線小花,輝煌地不成樣子。

和時歡兩個人的人生簡直是天差地別,時歡被單家折磨地要死時,時靜正站在食物鏈頂端俯瞰着她。

而成就妹妹的,卻也是她這個姐姐。

國際青少年拉丁舞比賽在全國拉開帷幕,全國各大高校都紛紛參與。

時靜是藝術生,文化課很差,但是舞蹈功底還不錯,但是還是不如時歡。

這次比賽對于她而言是個機遇,拿下比賽的頭籌為她以後輝煌的人生奠定了基礎。

上輩子,時歡在高考之前幫時靜将比賽的各種獎項拿了個大滿貫。

時歡雖然從小生的不富裕,但是媽媽并沒有放棄她的興趣培養,她無論在哪方面,都有極高的天賦,尤其在跳舞方面,她也比較熱愛舞蹈。

從小就參加舞蹈培訓班,全方面發展,只不過在上了高中以後,她就全心全意将精力放在了學習上。

而之所以當時靜的替身,是因為時靜學習不好,為了給時靜高考加分,讓她有機會讀她所中意的藝校。

時靜也喜歡跳舞,大概是雙胞胎之間的默契,所以她在跳舞方面比在學習方面有天賦,時忠言也想讓時靜考藝校,發展她的特長。

但是無論如何,時靜在時歡面前總是黯淡無光的。

她嫉妒時歡。

有時候真的就嫉妒地要死,恨不得讓時歡在這個世上消失,長得漂亮的是她,學習好的是她,就連自己最拿手的跳舞都比不過時歡,她成了時歡的陪襯,就連單危對她愛理不理都是因為時歡。

所有人都喜歡時歡,時歡就像時靜心裏的一根刺。

國際拉丁舞錦标大賽報名開始的時候,時靜的專業舞蹈老師給她和一個男搭檔報了名。

上一世時靜參加初賽的時候就差點被淘汰了,所以才換時歡上的,結果換了時歡,整個賽場就成了時歡的主場。

那個女孩兒美得驚心動魄,評委和觀衆都被她的美吸引,只不過最後得益的是時靜。

這就是雙胞胎的好處,時歡本無意和時靜去争奪,所以比賽結束後,她也很大方地将獎杯給了時靜,時靜因為奪冠而成了網紅。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依舊随機掉落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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