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穿書
晚上七點。
林知夏坐在桌前等他的丈夫回來。
這是他穿到這本書裏的第十五天,經歷了初期的恐慌與震驚之後,他逐漸地開始習慣這個新的身份跟新的生活。
在原來的世界,林知夏20歲,是個孤兒,還在上大學,半工半讀,忙的要死,沒有戀人,但有幾個不錯的朋友,生活雖然辛苦,也算過得去。
而在這個世界,林知夏20歲,是個孤兒,高中畢業就辍學了,但是已婚,有一個長相絕美還巨有錢的丈夫。
相比而言,他好像更喜歡現在的生活。
他穿的這本書叫做《相愛一生》,他在書店兼職,這本書就放在暢銷書的架子上,跟很多文學大家的作品放在一起,花花綠綠的封面非常突兀,林知夏好奇地翻過幾頁,發現雖然書的名字有點文學作品那味兒,其實就是個非常俗爛的霸總小說。
具體情節他沒細看,只記得主角名字是洛欽。
也是他丈夫的名字。
洛欽,林知夏心裏默念。
想到就覺得甜蜜。
既然洛欽是主角,那作為配偶的自己,應該也是主角吧。
雖然都說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但是如果他原來的生活也是一本書的話,那就是苦情勵志流的,看的人累,活的人更累。
還是霸總小說好,雖然閱讀體驗衆說紛纭,但是主角卻都活的很爽!
“夫人,少爺肯定不會回來吃飯了,我勸你還是別等了。”
林知夏才等了二十分鐘,王媽就過來勸他。
不知怎的,林知夏總覺得,這個王媽看他不順眼。
雖然明面上客客氣氣,可是有的時候林知夏突然擡頭看到她的眼神,總能捕捉到眼神當中的嫌棄。
其實不只是王媽,這座房子裏所有的人,對林知夏都不親熱,但是他們對洛欽卻非常疼愛跟擁戴。
林知夏小聲說,“我再等等吧,洛欽下午說,今天會回來吃的。”
王媽手裏的毛巾似是無意地甩到了桌子上,發出的聲響讓林知夏吓了一跳,他茫然地看向王媽,王媽臉上還是帶着笑,但是轉身的時候,卻“哼”了一聲。
林知夏這幾天琢磨了,王媽他們這樣的态度,大約是因為自己的身世。
偶像劇裏不都這麽演的嗎?富貴人家如果娶了門當不戶對的小姐,那從上到下,都是頤指氣使的。
唉,明明自己也是這裏的主人呀。
林知夏嘆了口氣,因為身世,他一直有一點讨好性人格,即使能感受到王媽他們對自己沒有什麽好感,但他也還是不願意跟他們發生争吵,畢竟是要一起生活的人,鬧得水火不容的,多難受,而且家裏的傭人都是從小看着洛欽長大的,感情深厚,鬧翻了,對洛欽也不好。
他又等了一會兒,趴在桌上昏昏欲睡,隐約聽到了門那邊傳來了傭人們雜亂的說話聲,這麽熱鬧,肯定是洛欽回來了,他立刻坐起身來,跑到門口,見到的卻不是洛欽,而是他的妹妹,洛瑤。
洛瑤還在上高中,但是耳朵上卻打了一排的耳釘,雙肩包只背了一邊,臉上畫着精致的妝容,胳膊上紋了大片的紋身,校服穿的也不像校服,白色的衣服上畫滿了塗鴉,褲腳挽起幾道,露出纖細的腳踝,看起來像個問題少女。
“瑤瑤,你回來了。”
說完林知夏向後退了一步,他有點怕她。
王媽他們的嫌棄還會遮掩,洛瑤卻從來不會給他面子。
“滾開。”
這次,也是一樣。
青春期的少女,性格又詐唬,甚至對着洛欽也是吵吵鬧鬧的。她這個态度林知夏沒有多生氣,乖乖走到旁邊,看着洛瑤大步走到客廳,對着滿桌菜肴嗤笑了一聲,然後就上了二樓。
王媽在底下沖她喊,“囡囡,你不吃飯啊?”
“我在外面吃過了,”洛瑤站在樓上,回頭沖林知夏挑眉笑了一下,“王媽,我不是跟你說了嗎,什麽時候你做飯什麽時候我回家吃,我不吃垃圾做的東西。”
林知夏聞言一愣,王媽嘴裏嗔怪了他幾句,然後轉過身來,大聲說,“我就說了我做飯嘛,看看,看看,真是添亂。”
她看起來是自言自語,實際上面向的方向确實林知夏,縱然林知夏再遲鈍,也知道王媽是說給自己聽的。
這明明白白的厭惡。
林知夏攥了攥手,想說什麽,但是最終什麽也沒說,又坐回到了桌前。
已經九點半了,也不知道還要不要繼續等下去。
其實洛欽也沒有跟他說會回來吃飯,林知夏發了好多條短信問他,他只回了看情況三個字。
但是比起前幾天直截了當的不回,這條信息态度已然很溫和。
洛欽是個寡言少語的人,林知夏在穿書之初,得知自己是已婚男人之後就立刻百度了洛欽的信息,不查不知道,原來洛欽是個那麽優秀的人。
出身優越,念的學校也是世界頂級的學校,一畢業就接管了洛氏,并且把當時已顯頹勢的洛氏帶上了正軌,一年之內重回業界龍頭位置,成為了商壇新秀。
而且他還長得特別好看。
搜他的信息出來一百條,有九十五條都是在嚎叫為什麽洛欽這麽帥的,剩下的五條在問洛欽為什麽不出道造福娛樂圈。
網上還有他的采訪視頻,有一個視頻是記者在咨詢他的感情生活。
當時的洛欽剛畢業,眉宇間意氣風發,對着鏡頭淡淡一笑,入鏡的其他人一下子全部成為了陪襯。
“我不擅長表達自己,經常無趣,希望我的愛人不要因此生氣。”
表面冰冷,似乎是個很冷酷的人,但是卻會在公衆場合這麽說,就,感覺其實內心是挺溫柔的一個人。
林知夏不可否認,雖然他還不夠了解洛欽,但當時他看到這個視頻就心動了。
他在原來的世界是個孤兒,沒有家人,一直很期盼可以擁有自己的家庭,讓自己不再像一葉浮萍,飄飄搖搖,在哪裏都沒有歸屬感,到了這個世界,他依然是個孤兒,但是卻有了洛欽,有了家人。
他終于不再是孤身一人。
想到這裏,林知夏揉了揉眼睛,還是決定等洛欽回來。
終于,十二點的時候,洛欽回來了。
他穿着白色襯衣,黑色長褲,身姿挺直,雖然臉上略帶倦容,卻依舊帥氣逼人。
洛欽的祖父是法國人,他也帶有異國血統,皮膚白皙,五官非常深邃,琥珀色的瞳孔使得他的眼睛更加迷人,漫不經心地看人一眼,也會讓人深陷其中。
林知夏在原來的世界裏不怎麽追星,但是愛看電視劇,打完工回去躺着看幾集不用動腦子的電視劇是他最大的樂趣。
洛欽比他看過的電視劇的所有男主都帥。
在這樣困乏的深夜,他一看到洛欽,整個人就清醒了過來。
他推開門的一瞬間,花園裏不知名花朵的香氣也湧了進來,漫天席地的,将林知夏的靈魂緊緊包圍。
“你回來了!”
林知夏自己都能聽到自己聲音裏的雀躍,與沉靜的洛欽相比有些尴尬,于是他短暫的雀躍之後又恢複了那個小心翼翼的樣子,坐在桌前,緊張地看着洛欽。
洛欽打量了一眼林知夏。
他穿着白色的睡衣,柔軟的黑發,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無辜地看着他,看起來非常純真。
真令人惡心。
林知夏壓抑不住聲音裏的開心,他前幾天實在沒忍住,沒等到洛欽就睡着了,洛欽早上又起得特別早,所以兩人好幾天沒見着面了,今天他終于等到了。
“我給你做了紅燒排骨,清蒸魚……”
他還沒介紹完,洛欽徑直走向了樓梯。
話音便懸在空中,停止地有些尴尬。
上了一天班,應該是累了,所以沒有力氣聽自己唠叨。
林知夏心想。
他嘆了一口氣,把飯菜都放到冰箱裏。
為了等洛欽回來一起吃飯,他一直餓到現在,但是現在,他卻一點胃口沒有了。
還是回去睡覺吧。
他沮喪地回了房間,路過書房的時候,看到裏面的光線從縫隙裏透了出來,他心裏便有數了。
洛欽今晚又要熬夜工作,他還是一個人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