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捉弄
夜裏翻來覆去地睡不着,但是林知夏還是八點不到就起床了。
洛欽今天出門的遲了一會兒,剛好兩人在書房門口碰上,林知夏一見到他就沖他笑了,“早上好。”
洛欽似乎夜裏沒睡好,剛起床也皺着眉頭,他沖林知夏點了點頭,算作回應。
兩人一起下了樓,坐在餐桌邊吃早飯。
林知夏一邊吃一邊偷瞄洛欽,洛欽專注地吃早飯,似乎沒有發現自己的偷看,于是他偷看的越發大膽起來。
大早上就能看到這麽帥的男人,而且這個男人還是自己的,這也太幸福了!
洛欽被看的實在受不了了,他擡眼,看了一眼林知夏,卻見那人咬着荷包蛋看着自己,依舊是懵懂的眼神,發覺自己在看他之後,立刻露出了一個大大的微笑。
有點奇怪。
林知夏最近有點奇怪。
一直用這樣傻傻的眼神看着自己,跟從前那個怯弱,陰沉,表面上唯唯諾諾,實質一肚子下三爛心思的林知夏,完全不一樣。
以前林知夏也喜歡偷看自己,洛欽不拆穿他,但是每次他只要一做出動作,林知夏就會迅速轉移視線,生怕被他發現,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瞪着那雙大眼睛,滿臉呆萌地看着他,像個天然呆。
洛欽不得不承認,林知夏長得算是好看,尤其那雙眼睛,小鹿一樣濕漉漉的,又黑又亮,時時刻刻都汪着水一般的清潤。
只是從前,這雙眼睛總是被陰郁蒙住光彩。
雖然如此,但洛欽還是沒辦法對他有好臉色,他對林知夏的笑容毫無回應,放下筷子,跟王媽說了一聲,就出門去上班了。
林知夏有點受打擊。
說來奇怪,他關于這個世界的信息就好象在讀取進度條一樣,是循序漸進的獲取的,一開始他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後來慢慢地想起了自己的身份,想起了洛欽跟洛家,可是更深一些的淵源,卻還需要時間來恢複。
他不知道在他穿過來之前,洛欽跟林知夏之間發生了什麽,但是這些天洛欽的冷淡,已經超出了他以為的只是性格冷淡的程度。
應該是因為什麽問題發生過很嚴重的争吵了,不然新婚夫夫,不至于态度這麽冷漠吧。
一早起來就看到心上人的好心情被打散了,林知夏沒滋沒味地喝着粥。
樓上最裏面的房間傳來一聲尖叫,然後叮鈴桄榔一通響。
洛瑤從裏面沖了出來,噔噔噔地下樓,一腳跨兩個臺階,林知夏看着都怕她摔下來。
她邊跑邊喊,“王媽,你怎麽不叫我啊!我要遲到了!!”
王媽回她,“囡囡你不是每天都這個時候起的嘛,我不知道,不知道今天要早點叫你啊!”
“今天我們班長值日!我說好要幫她的!”洛瑤本來起床氣就重,沖着王媽嚷嚷了一陣,看到林知夏坐在桌前,便拿他撒氣,“看什麽看,以為誰都跟你一樣每天沒事做啊?”
無辜被遷怒的林知夏懵懵的看着她,他确實現在沒有工作,原主高中畢業,現在這個研究生都遍地是的世道,高中畢業能做什麽他還真不清楚,而且又要顧忌洛家的身份,把他打廉價工的路都堵死了。
她無心之言,卻正好戳到林知夏的傷心處,于是林知夏臉上自然而然地露出了惆悵。
“又又又又又開始裝可憐。”
洛瑤不耐煩地翻了個白眼,林知夏便下意識地低了頭,想着兩人要是視線不撞到一起,應該就不會又惹她不開心了吧。
洛瑤急匆匆地要出門,出門之前,看了一眼拘謹地坐在桌前,還低着頭的林知夏。
突然笑了一下。
然後快步走到他面前,從書包裏掏出一個薄薄的卡片。
一份邀請函。
黑色的底片,上面沾着幾朵紅色剪紙玫瑰,翻開來,一連串金色的文字。
“喬玫生日宴會邀請函。”
“喬玫……”
洛瑤笑,“你不認識她啊,她是如許哥的妹妹,如許哥跟我哥關系那麽好,他妹妹過生日,你不去祝賀一下嗎?”
洛瑤難得對他露出笑臉,林知夏都有點恍惚了,他仔細翻了翻邀請函,皺眉說道,“可是,人家邀請的是你啊。”
“我今天晚上有事兒,去不了,”洛瑤含糊說道,“這是我哥讓我給你的,愛去不去,随你。”
本來林知夏還有點猶豫,洛瑤突然對他轉變了态度,他着實覺得有些奇怪,但是一聽是洛欽讓他去的,他一下就放心了,把邀請函緊緊握在手中,對着洛瑤笑得很真誠,“那我去,謝謝你,瑤瑤。”
洛瑤差點脫口而出誰讓你叫我瑤瑤的,可是想了想,還是憋住沒說話。
算了,不差這一句。
今晚一定很熱鬧,可惜她真有事兒,不能親眼目睹這個壞東西的洋相。
拿到邀請函林知夏就直接上了樓,他有些緊張,邀請函上的地點寫的是前江郵輪,他從來沒參加過這種宴會,在原來的世界裏他參加的最大的活動就是學校的迎新晚會,還是在下面拍手鼓掌的小海狗,別說郵輪了,他連大一點的輪船都沒坐過。
而且邀請函上還寫了,要盛裝出席。
苦孩子林知夏的腦海裏,連盛裝的概念都不清楚。
他拉開衣櫃,嘆了一口氣。
前幾天他就發現了,林知夏沒幾件衣服,或者說,他就沒什麽自己的東西,偌大的房間裏空空蕩蕩,比酒店還沒有家居感。
櫃子裏零星幾件衣服,還多是灰色系的,只有一件白襯衫,看起來還算工整。
林知夏換上衣服,對着鏡子裏看起來有些稚嫩的男生,輕輕嘆了口氣。
這張臉跟穿書之前的自己,長得一模一樣。
白色的襯衣很襯他,看起來像是個大學生。
他本來也是個大學生,只是稀裏糊塗地穿到了這本小說裏面,還稀裏糊塗地成為了已婚人士,然後又要稀裏糊塗地去參加別人的生日宴會。
郵輪的地點離他們很遠,林知夏查了路線,做公交過去大概要花兩三個小時,打車能快一點,但肯定很貴。
這個世界的林知夏,依舊沒什麽錢。
不過要不是今天突然出現了一個需要盛裝出現的活動,林知夏每天吃住在洛家,沒什麽別的娛樂項目,對于餘額只有幾千塊這個事情,幾乎沒感覺。
他早早出了門,要去給喬玫挑選生日禮物。
女孩子生日應該送什麽禮物他不懂,決定先去商場逛逛。
林知夏到了這個世界之後,一個人出來逛過幾次,他發現這個世界跟他原來的世界沒什麽不同,只是地标名字不一樣,比如他們所處的桐市是最大的都市,但是在原來的世界裏就不存在這樣的地方,不過也只是換了個名字而已,并無太大不便。
他去了市中心的商場,簡單的白襯衣跟黑褲子,卻讓他在人群中漂亮的很奪人眼球,他個子不算特別高,但是身材比例非常好,腿很長,人也很瘦,但不是不健康的受,是令人覺得清爽的瘦,配上他極幹淨清澈的長相,确實很吸引人目光。
林知夏自己也發覺到了,他能感受到人群中很多視線會在他身上稍稍停留,這讓他有些不好意思。
以前他太忙了,每天到處打工,根本沒有閑心去管別人眼裏的自己什麽樣,舍友們曾經也有做過紅娘幫女生跟他牽線,但是都被他以太忙了沒空堵了回去。
在這裏,他的節奏開始慢了下來,他發現,自己原來也可以成為人群中的亮點。
其實還挺開心的。
他站在一家珠寶店裏,挑選了半天,最後選了一條兩千左右的項鏈。
這個價格不知道能不能拿的出手,但是是林知夏的大半積蓄了,他紅着臉,小聲對一直盯着他看的店員說,“麻煩您幫我把這條包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