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月下舊夢
張愔愔的委托人是一名高三複讀生,林怿,于明年6月份參加高考。
半個月前林怿和同學在教室裏起了沖突,發生肢體碰撞,致使對方重傷住院,對方是個富二代,那家人放話,勢必要追究林怿的法律責任。
林母來律所委托案件時,哭得肝腸寸斷,斷斷續續交代了事件的前因後果。只說是兒子在學校跟人打架,把人腦袋砸了。
但她又覺得事情肯定不止這樣,“小怿是個好孩子好學生,他不會跟人打架的,張律師你幫幫我們……”一邊抽泣一邊就要跪下來,“張律師,小怿真的是個好孩子……”
張愔愔趕緊把人扶起來,安撫了一陣,出門去看守所見了當事人林怿。林怿供認不諱,把事情經過交代了一邊,包括不為人知的部分。
林怿與嚴海發生沖突的原因是對方挑釁在先。
事發當天,嚴海對他再次言語侮辱,多日積郁的林怿受到刺激,與嚴海發生肢體沖突,猛推之下使得嚴海失去平衡,将倒之際,嚴海踩到地上一根鋼管,摔下去時後腦勺撞牆,當場流血并失去意識。
但有件事,大部分人不知道,林怿曾多次受嚴海的暴力欺淩。關于這點,林怿的父母都不曉得,甚至連學校老師都不清楚。
林怿的口供十分詳細,不止時間地點,還具體到幾時幾分,甚至是受欺淩整個過程的時長,受傷的部位。
聽完以後,張愔愔有些詫異,沉默良久才問當時為什麽不報警。
林怿說報警又怎樣?他賠點錢?最多被開除,轉校以後繼續逍遙法外。
張愔愔聽這話的意思,覺得林怿似乎有什麽其他想法和目的,問了他,林怿卻閉口不回答,像是有什麽隐情。最後只拜托她,別把欺淩的事告訴他父母。
跟林怿一場對話,張愔愔感覺這孩子條理清晰,對答如流。
無論心理還是生理,不僅健康,她還覺得林怿聰明,思維敏捷。外表是看不出來他曾遭受過那麽大的傷害,他甚至很冷靜。
反正給張愔愔的感覺有隐約的怪異。
問題就出在這怪異上面,越怪異就越有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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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不管錯在誰先,林怿給嚴海造成危害結果是鐵一般的事實,好在嚴海手術之後,昏迷一個多星期就醒了。
林怿的父母希望對方能大事化小才是最好,尤其是對于一個即将高考的高三學生來說,私了是最好的結果。
然而對方态度強硬,不肯善罷甘休。
張愔愔為了這事沒少奔波,四處收集對林怿有益的證據。
比如嚴海欺淩林怿的證據,最直接有力的就是監控記錄。
那段時間,張愔愔到處跑,根據林怿的口供,張愔愔跑了幾處嚴海對林怿施暴的地點,所幸的是幾個地點的确設有監控。
張愔愔和當地警方協調之後,找業務調取監控記錄,有些地方因為時間相隔太久,因為磁盤空間有限,要麽自動覆蓋要麽删除了。
有些時間近的,來不及被覆蓋的,直接被告知缺少那幾天的記錄。
拜托物業值班人員查問之後,說是領導吩咐删除的。
得知這個結果,張愔愔根本不感到意外,只是有些懊惱。嚴家有錢有勢,找的律師肯定不一般,瞧這滴水不漏的架勢,她想到時,人家已經斷她後路了。
在她還在想辦法收集證據期間,眼見着開庭時間逼近。
——
開庭當天,張愔愔拎着一袋卷宗資料開車趕去法院,半道上順帶捎一程她的助理。
歐陽堂一邊扣上安全帶一邊說:“對方委托的辯護律師我打聽到了,你想不想知道?”
“想說就說。”張愔愔現在心情有些沉重,沒心思玩笑。
“這人有點手段。這是跟他打過交道的那些人對他的一致評語,”歐陽堂看她一眼,不再賣關子,說:“他叫陳司諾。”
這三個字讓張愔愔倏忽一晃神,靜了片刻才确認地問道:“哪幾個字?”
歐陽堂回憶了一下,說:“爾東陳,司法的司,承諾的諾。你聽聽這幾個字,慨當以慷,清新雅正。一看就知道從小志願當法律人。”
“……”
張愔愔沒搭腔,異常沉悶。
歐陽堂瞧着她臉色不對勁,心思滴溜溜一轉,問:“怎麽?這人你認識?還是以前法庭上對過招?你這表情有點意思啊,不會是有什麽過往吧?”
張愔愔面色沉靜,“你做事能有你打聽八卦這麽殷勤,沒準這會兒已經脫胎換骨了。”
歐陽堂聽得不由一樂,“哪有你說的這麽厲害,捧殺,你這絕對捧殺!”
張愔愔沖着擋風玻璃長長嘆一口氣,心裏存着“應該是同名同姓”的僥幸。
抵達法院,張愔愔拎着資料下車,歐陽堂也拎着沉甸甸一袋随後頭跟着,兩人遠遠就瞧見了林怿的父母。
石階前,夫妻倆并肩齊站,愁眉苦臉,烏雲照頂。
幾個人一起進了法院,由于林父林母屬于參與庭審人員,因此不和張愔愔一個方向,進去以後就分開走了。
張愔愔有一件律袍,她年輕那會血氣方剛,在法庭上穿過一次,體驗過那一次之後,回來就被她鎖行李箱裏了,那件律師袍從此不見天日。
為什麽?
因為太醜了。她一瞧在座的都是制服,對方律師一身正派的西裝,襯得她像個天外飛妖,只恨不能當場甩下袍子。
這裏的法院并沒有強制要求律師上庭必須穿律師袍,但這裏的書記員卻總要例行一問。
張愔愔的借口各式各樣,今天的理由是:“被我小侄子拿去學校表演課當魔法師的袍子了,你看,我的眼鏡也被拿去了,還有一支我平時用來教訓他的教鞭。”
旁邊的歐陽堂配合以沉重,點一點他痞帥的小分頭,對書記員說:“話說到這裏,你應該知道張律師的小侄子扮演的是什麽角色了吧?沒錯,就是伏地魔。”
書記員:“……”
張愔愔笑着改正:“是哈利波特。”
書記員:“……”
兩人往前走,歐陽堂感慨道:“我覺得二人轉的舞臺需要我,從小我就覺得自己是個搞藝術的料子,沒準等我退休以後我就從藝去了。”
張愔愔說道:“老了也是不正經,建議先從良。”
歐陽堂用屁股頂了她一下,“這麽讨厭呢你!”
張愔愔沒提防,被撞得往一旁颠颠地傾斜兩步,回神正要發作,就聽見身後不遠處,隐隐傳來一道頗為冷沉的嗓子——
“扔了。”
歐陽堂一聽,立馬回頭望過去,一看就樂了:“诶,你看。”
張愔愔覺得這聲音熟悉,哪怕是經春累秋也是歷久彌新的熟悉。只是一聲就輕易觸動了她內裏最隐秘的深淵,像是從河畔的那頭到這頭之間的一股張力,牽扯着舊日種種,穿越歲月悠悠。
讓她恍惚了好一會。
“那個就是陳司諾,”歐陽堂壓着舌根繼續說:“一會兒你鎮定,別被霍霍得五迷三道的。”
“你見過他?”張愔愔收回視線,也不等他回答,徑直往前,率先拐入審判庭,朝着被告席走去。
歐陽堂一路追着她絮絮叨叨,“他之前有個案子挺出名,我當時作為群衆出席庭審,出于某些特殊原因,他當庭聲斥審判長。這事還上了新聞,很是拉了一波輿論。”
張愔愔聽說過這事,不過當時她案件纏身,沒怎麽關注網上的新聞。
“那法官偏心原告,話裏話外處處給他下套,我都聽出來了,”歐陽堂說着換了一副贊賞的語氣,“陳律師心思缜密,和法官周旋許久,堪稱憑一己之力對抗公檢法。”
“後來呢?”張愔愔問。
“後來事件發酵起來,監委和紀委不得不介入。”
據陰謀論者揣測,陳律師這一招是有心煽動民意,拉上頭的人介入,否則他一介律師,即便是有心對抗三家,恐怕也是孤立無援。
唯有給上層施加輿論壓力,逼得他們不得不出面主持公道。
這時門外有交談聲漸近,張愔愔擡頭望去,猝不及防就和領頭進門的那人堪堪對上一眼,不期然而然,她差點沒坐住。
虧得她這幾年人情世故見識得多,面上還算穩住了。
時隔經年,陳司諾還是那麽樣,平淡疏離。不過這和張愔愔記憶深處的模樣還是有些許偏差,以前的陳司諾雖然也是冷淡,卻流露了幾分少年健氣。
如今嘛。
其形其色清正肅郁,猶似一股春寒乍生。
不知怎麽的,張愔愔壓力頓生。
這各行各業,仔細追究起來是處處深似海,律界更是隐而諱。這一行裏也是分黨分派,各黨派之間不乏青年才俊,但能冒頭的卻只有一二。
按歐陽堂的話說,陳司諾算是其中翹楚。
歐陽堂是個初生牛犢,嫩芽一顆,他親眼見到曾在網絡掀起巨浪的本尊,激動得像支竄天猴,一炮就能原地上天。
張愔愔在底下輕踹他一腳,歐陽堂這才收住。
張愔愔擡眼往原告席望去,出庭的是嚴海的媽媽。
那女人此時滿臉怨毒,當林怿被帶入法庭時,要不是法警在場,估計她能沖過去,替她那個還躺在病床的兒子手刃了林怿。
以及,以張愔愔為首的被告方。
開庭沒多久,整個調查階段比較冗長。
唯一影響流程的就是原告嚴母連珠炮似的打岔。
在陳司諾進行陳述舉證時,她跳起來聲援,在張愔愔質證時,說到“據現場目擊者聲稱,當日林怿與嚴海發生沖突,是嚴海挑釁在先……”,她又跳起來指控反駁。
法官忍無可忍,好幾次怒敲法槌警告,她這才稍微收斂。
時間已越過正午,終于到了雙方辯論階段。
張愔愔和陳司諾隔着有限的空間,可謂争鋒相對。
陳司諾那邊是緊抓原告受到侵害的客觀事實不放,再遞上沉甸甸的驗傷報告和病歷本,加之嚴海至今還躺在病床上,簡直就是鐵證如山。
關于這點已經是不容置喙。
張愔愔采取輕罪辯護,從犯罪構成要件方面入手:“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怿犯涉嫌故意傷害罪,罪名不成立。”
首先,林怿并不具備主觀犯罪動機。通過法庭調查可以證實,事件由嚴海主動尋釁而起,态度之蠻橫嚣張。值得注意的是,事情起初,雙方只是發生口角,是原告嚴海再一次主動尋釁,對林怿出了手,使得言語沖突升級為鬥毆事件。而林怿出手自衛,合情合理。
所以林怿的行為,具有防衛屬性。
再者,被害人嚴海存在重大過錯。從林怿供述中得知,嚴海平日裏嚣張跋扈,對林怿有多次的欺淩行為,多次致林怿重傷……等等。
張愔愔根據林怿的供述,聲情并茂地還原了一下事實。
只不過有供詞,卻沒直接證據。
陳司諾進而反駁道:“适才張律師的表述體現了一個觀點。同學之間發生沖突,只要有一方遭受侵害,那麽可将事件定性為校園欺淩,是麽?”
張愔愔随即反應過來,想要反駁。
陳司諾沒給她機會,“也即是說,本案極有可能是一次校園欺淩事件。”
……
張愔愔聽得咬牙切齒,她一心想着打動法官,未料一時疏忽,被鑽了空子反将一軍。
好在陳司諾沒有在“欺淩”這件事上面多做文章,如果他再狠一點,趁着她證據不足,大可将“欺淩”用“少年人之間的小打小鬧”,一言蔽之。
但他沒有,只是非常巧妙地運用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手法。
既不當好人,也不當惡人。
陳司諾說:“如張律師所言,本次事件一再升級,由口角上升至鬥毆,但請注意,在此之前,雙方沖突仍屬于可控範圍內,而促使事态發展為流血事件的,卻是林怿最後一推,使得嚴海當場流血,重傷昏迷。”
接着,陳司諾再一次拿張愔愔的觀點自證:“林怿因為和嚴海素來不和,平日裏多有沖突,積怨之下,趁着當日的沖突,對嚴海報複性出手,致其重傷。”
張愔愔趕緊站起來,說:“我反對,對方辯護律師在無實證的情況下,對我方當事人的主觀意圖進行惡意揣測。”
法官判定反對有效。
這麽一來,張愔愔只得回到原來的觀點,避實就虛,從“事件因果關系”的偶然性和外因入手——
導致嚴海重傷的罪魁禍首,嚴格上來說是那根棍子。
張愔愔主張:最終結果由介入因素疊加而成,林怿的行為以及事件結果皆存在偶然性,林怿并不能認識到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所以林怿并不具備主觀犯罪動機。
陳司諾從善如流,再以犯罪動機,以及“刑法因果關系”的客觀事實,對她的論點逐一進行擊破——
陳司諾的意思是:根據刑法因果關系的标準,是主客觀的相統一,當以客觀事實和行為人的主觀罪過為評判基礎。
林怿的危害行為對嚴海造成客觀的法益侵害,是既成事實。
從事态一再升級的過程中不難判斷,林怿确實存在犯罪的主觀故意的嫌疑……雲雲。
“……”
這場辯論到了後半段,張愔愔處處受陳司諾壓制,确實落了下風。
一直到庭審結束,庭審結果擇日宣判。
林怿被帶走時,林母當場就哭了出來,肝腸寸斷,張愔愔心頭的愧意更甚。
歐陽堂趕緊過去安慰:“林媽媽,這不還沒宣判呢麽?咱們還有轉圜的餘地。”
林父也是唉聲嘆氣:“哪還有什麽餘地啊?這都要判刑了!我們小怿才19歲啊!他才19歲啊!!他明年還要高考呢!”
這時林怿停下腳步,回頭看了張愔愔一眼,抿着唇走了。
張愔愔長長久久地愣着,看着林怿消失在拐角。
出了法庭,走廊裏,張愔愔恍惚之間似乎聽見了嚴海的媽媽那尖刻的嗓子,變得好聲好氣。
她說:“陳律師,真是千謝萬謝。要不是你提醒,我還不知道要去問問我們小海,之前那孩子确實不懂事,總愛跟同學打鬧,也沒個分寸,以後我會嚴厲管教他的……”
張愔愔聽見這話,想起了監控記錄的事。
嚴母是事後才知道自己兒子在校的種種欺淩手段,不知道是不是陳司諾了解情況以後提醒了她,或者是問了一句,間接提醒了她。她才會想到給各路施壓,把有可能留下證據的監控錄像給藏匿或銷毀?
嚴家這欺男霸女的傳統可見是傳承祖訓,仗着財神爺保佑其家大業大,簡直蠻橫無理,雖不至于枉顧法律只手遮天。
但瞞上欺下綽綽有餘。
陳司諾面無波瀾,原本要托辭走人,擡眼見到嚴母眼睛盯着某個方向,他順着她的視線望過去,看見張愔愔站在不遠處,安安靜靜地望着這裏。
他收回視線,擡腳就走。
張愔愔背靠着牆,喃喃自語:“有錢真了不起。”
論能力,也許她技不如人。
但論砸錢,不大不小一個嚴家,那她還是更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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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辯論部分純屬扯淡,不要輕易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