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兩個月後,似乎秋天在一瞬間就到了,整個森林一覺醒來就換了顏色。

秦牧徹底擺脫了拄拐的日子,不過骨頭并沒有全好,胸口的傷也沒有徹底好。胡雲笙不允許他有太大的運動量,幫忙打掃衛生不算運動。

四個月後,秦牧沒有厚衣服,胡雲笙拿出壓箱底不穿的虎皮大衣,讓戈沙改成秦牧的尺寸,勒令秦牧穿上。

由于要養傷,秦牧這幾個月的運動量一直都不大,八塊腹肌變一塊,穿上剪裁粗糙的虎皮大衣,模樣神似以往山中的獵戶。

吓到狼三叔半個時辰沒敢進山洞,狼王嘲笑許久。

胡雲笙蹲地上,抱起一只狼崽往小狼們睡覺的洞裏走去,勒令小狼們睡覺補充體力,胡說張嘴就來,“山下來了個新鄰居,穿着一身虎皮大衣,是個射獵好手。專愛抓那些不老實睡覺的小狼崽子,射它們的後腿,扒狼皮,吃狼肉……”

五個月後,冬天的第一場雪悄然而至。

胡雲笙起得很早,和往常一樣拉着秦牧去看日出。

森林到處都是厚重的白色,胡雲笙一腳踏進雪堆,又瑟瑟發抖地縮回來,冬天就這一點不好,太冷了。

秦牧從屋裏拿出幹淨的鞋,幫胡雲笙換上,“要不,今天不去了。”

“嗯,不去了不去了。”胡雲笙踢掉被雪融濕的鞋子,嘟囔道,“太冷了。”

“那就不去。”

走到洞口又縮回去的胡雲笙,圍着厚披風坐在暖石上,朝着秦牧招手,“你過來,我檢查一下。”

秦牧走近挨着胡雲笙坐下。胡雲笙挽起右手的袖子,熟練又快速地伸進秦牧的衣服裏,摸到秦牧心髒的位置。掌心妖力滲進秦牧的身體,在秦牧身體裏游走,檢查秦牧身體恢複的情況。宛如蝸牛爬的妖力在秦牧的身體裏游走三圈後,回到心髒位置,離開了秦牧的身體。

妖的妖力天然冰冷,胡雲笙的妖力也是如此。在秦牧體內轉過三圈後,秦牧感覺似乎去雪地裏打了個滾。

若是普通人,可能這會兒已經凍得發抖。但秦牧不同,秦牧常年駐紮在比赤雲山還要靠北的雁巡城,早已習慣寒冷,因此在胡雲笙收回妖力後,秦牧面上看上去并沒有任何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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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胡雲笙,放下衣袖後,迅速伸長胳膊,把秦牧撈進披風裏,“太冷了,暖暖。”

“嗯。”秦牧一手抱緊手臂,另一手握緊披風,露出心滿意足的微笑。

這小半年平靜的生活非常珍貴,每一天都很平淡充滿快樂。

秦牧能夠很明顯地感覺到和阿笙,他們兩個人之間越來越親近。阿笙對他的所有心防都在慢慢放下,有時候需要回老家山洞的卧室裏拿些東西而阿笙懶得動的時候,就會把鑰匙扔給他,“在我房間床下面有三個箱子,在最小的那個裏面。”

有些時候秦牧也會恍惚,覺得這一切都不是真實的。他可能是一個四處飄蕩的鬼魂,看到了沒有遇到自己之前,阿笙在山上的生活。

可随後,阿笙就會叫他的名字,故意嚣張、故意跋扈,指使他幹這幹那。在他去幹的時候,又會突然想起,哦,這是一個病號啊,“算了,你別動,就坐在那兒,我來。”

是阿笙,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你還活着。

日常瑣碎裏,秦牧甚至感覺到一絲被寵愛的感覺。

秦牧去找戈沙,提到胡雲笙,那個仿佛新婚期甜蜜眷侶的模樣,戈沙覺得瘆得慌。經常性懷疑少将軍是不是被下降頭了。

秦牧:“……”

如果真有人被下降頭,那被下降頭的這個人可能是戈沙。

戈沙照顧的小狼們這半年來長得很快,最大的小喬已經到戈沙大.腿了,猛沖過來能直接把人推倒。

按照阿笙的話來說,這些狼已經長成大狼了,不需要照顧了。戈沙卻愁得不行,堅稱它們現在還在發育期,飲食、運動量、捕獵都不能和大狼一樣。

每日,戈沙單獨給小狼們開竈做飯,研究狼的合理飲食,少吃多餐。狼王帶狼群去獵鹿,戈沙帶小狼們去打兔。不僅如此,他還向過路商人買了布匹,帶着小狼們專門攔路打劫落單的綿羊,剪光了綿羊的毛要給小狼們縫過冬的衣服,被阿笙非常嚴肅不留情面地拒絕了。

不過阿笙依然讓戈沙縫了衣服,就是現在他們披着的這件披風,披在身上非常暖和和舒适,還是要感謝戈沙。

秦牧的身體經過胡雲笙的仔細檢查後,确認完全康複。

狼王轉醒,慢悠悠踱步出來,看見他們兩個人居然還在,很驚訝,“沒去看日出?”

胡雲笙努努下巴,“下雪了,好冷。”

狼王醒後,狼群其它狼也都陸陸續續醒了。大雪封了洞口,群狼無所事事,四散卧成一片,都聚在洞口這塊區域。

小雀看了看互相依偎,裹成一團的兩個人,突然嗷嗚了一嗓子。

胡雲笙眨了眨眼睛,“就是你想的那樣,秦牧完全好了,沒有留下任何後遺症。”

狼群爆發出一陣歡呼,秦牧好了,那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出發去找藥了。

小雀比胡雲笙還要興奮,出生後就一直生活在赤雲山,現在有機會出去走走了,不知道山外面的世界是怎樣的?

胡雲笙這個半妖太脆弱,出門找藥身邊沒有厲害的大狼護着怎麽行。它必須得跟在身邊保護才行。

小雀:“嗷——”

戈沙:“嗷——”

胡雲笙:“……”

秦牧:“……”

胡雲笙:“我們還沒決定去哪兒呢,你确定要跟着?”

秦牧搖搖頭,戈沙可能真的被什麽東西下降頭了。

赤雲山橫亘在雁巡城與其它城市的中間,商人們帶着雁巡城的特産穿過赤雲山,到其它城市賣,再從其它城市買東西帶回雁巡城賣,如此反複。

也就是這樣,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商隊或者商人經過赤雲山。

胡雲笙曾經幫一些商人趕走過猴子,領着狼群圍毆過不知從哪兒跑來的豹子,商人們每次路過都會送胡雲笙一些貨物。

以前胡雲笙不關心外界的事,只向商人們打聽過哥哥的消息。這半年因為秦牧的原因,和商人們打聽了不少外面的消息。

半年前,滄海王反雁,滄南地區宣布脫離大雁獨立。朝廷數次派兵,數戰有勝有負,陷入僵持。

督軍林辰銳返京複命後,秦家軍謀逆秦家三代均已正法的消息傳遍整個大雁。

按照大雁律法,若士兵參與謀逆,禍及三族,均殺之。皇帝燕響寬容,為兵的,一人之責,禍不應及三族;為将的,沒收家中家産,貶為庶民;在京城的,驅逐出京。

狼王眯眯眼睛,提出建議,“先去找沙漠蘭花吧。”

确實從位置上來說,滄海和蜀地距離都比較遠,不是首選。林辰銳又帶着翅骨回京了,京城防範森嚴,能見到林辰銳本人都是一個很困難的事情,更別提出發的兩個人一個是半妖,一個是已經死了的人,恐怕還沒進城就會引起注意。

塔木格裏沙漠是大雁的西北邊界,上萬裏荒蕪地帶,沒有人煙,是天然的屏障。

秦牧略加思索,贊同狼王的建議,“那就先去塔木格裏。”

阿和得勒部落遷徙北退,前往沙漠也不會經過阿和得勒聚集區,是四選一裏最佳的選項。

“我有疑問。萬一我們去了,蘭花沒開花怎麽辦?直接把花連根拔回來?”胡雲笙轉頭看秦牧,“秦牧,沙漠蘭花長什麽樣?多大個子?倉庫裏那些花盆帶哪個合适?”

山洞裏這些人都沒見過沙漠蘭花,胡雲笙就更別提了,什麽花都分不清楚。

戈沙:“帶花盆的話,是不是也得帶土啊?沙漠裏的土缺水,不好養活蘭花吧。”

小雀:“嗷嗷嗷~”那還得帶水。

洞內響起各種讨論的聲音。

“還得帶塊披風,聽說沙漠裏經常有風暴,到時候用披風把蘭花裹住。”狼王也琢磨了一下,也補充道。

秦牧:“……”

真的是各種稀奇古怪的東西都要帶一下啊……

“不用這麽麻煩。”秦牧無奈解釋,“沙漠蘭花開兩季,夏天一季,冬天一季,這會兒正是開花的時候。不用帶花盆,直接剪斷帶回來就可以了。”

“哇哦,大将軍見多識廣,什麽都懂哦。”胡雲笙大聲鼓勵,十分贊賞。

胡雲笙是個見到粉色的花就會以為是桃花的人,完全沒有繼承父親對花譜如數家珍的天分。

過路的商人裏有一個特別懂花的,以前送過胡雲笙一盆紫色曼陀羅。雖然曼陀羅被胡雲笙養死了,但不妨礙他很欣賞這個人。

秦牧很懂花,即使是山中草叢裏盛開的野花,也能說個一二來。在花的問題上,胡雲笙很崇拜秦牧,有時候真的懷疑他和秦牧,到底是誰繼承了來自蝴蝶的血脈和天賦。

“那是,少将軍可是大雁最年輕的将軍,統領三萬秦家軍。要是沒真本事,怎麽可能讓那麽多兵将心服口服。”戈沙跟着附和,開始閉着眼睛狂吹。

秦牧嘴角抽抽,阿笙到底還是又一次跟着戈沙學壞了。什麽叫見多識廣,只是剛好山裏開的花他都認識,沙漠蘭花已經摘過一次。什麽叫最年輕的将軍?滄海王之女曹绮十六歲就統領兩萬水軍了。

“我也只是聽說,常年駐守邊關,各種傳說見聞聽了不少。”雖然想是那麽想,但是面上,秦牧臉不紅心正常跳,接受了來自阿笙和戈沙的誇贊,“冬天塔木格裏風沙較小,天氣也不會太炎熱,現在前往剛剛好。”

作者有話要說:  要換地圖嘞,大概會發生一些驚喜或驚吓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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