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秦牧記得阿笙曾經說過,外祖父去世後,他就跟着父母搬到山裏居住。以前一直以為沒有機會看一看阿笙住過的地方,沒想到居然就是這裏。

抱有一點私心,秦牧仰頭呼喚胡雲笙,“阿笙,這個山洞裏面有木門被鎖上了,你有鑰匙嗎?”

幫阿笙打掃衛生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因為不和,看到木門也不曾理會。現在回憶起來,當初阿笙似乎在那扇木門前站了多久,是想念爹娘了嗎?

鑰匙,胡雲笙自然是有的,這個山洞洞口可以說是老家的後門,當初阿爹阿娘建造這裏的時候,為了安全起見,把他和哥哥的房間放在裏側,外側才是爹娘的房間。

木門後是堆放雜物的倉庫,穿過倉庫,左邊是哥哥的房間,右邊就是胡雲笙的房間。

“你把鑰匙給我,我開門後再還給你。”秦牧說道。

“我……”胡雲笙剛想說我去開,突然想起來洞口那兩只蜘蛛,萬一洞裏還有怎麽辦?想到這一層,胡雲笙十分幹脆地放棄了自己開門的打算,摸出鑰匙扔給秦牧。

洞頂十分空曠,不遠處的蟬知了知了沒完沒了,胡雲笙雙手捂在嘴邊做喇叭狀,朝着下方大聲喊:“裏面所有的東西都不準亂動,擦幹淨必須放回原位,我要檢查的。”

“哈哈哈好的。”阿笙總是如此,時不時就像是幼稚的沒長大的小孩兒,需要人寵着。秦牧十分開心,阿笙能在他面前表現出這一面,也就代表着放下大部分的心防了。對比起來,真的是一個不錯的開始。

秦牧接到鑰匙,宛若接到了珍寶,小心握緊,爽朗一笑,“你放心,一會兒就還你。”

秦牧拄着木棍,一拐一拐地走進山洞,消失在胡雲笙眼前。

“……嗯呢。”胡雲笙有些呆,這個人笑起來還挺好看的。而且有些眼熟,他們什麽時候見過嗎?

胡雲笙小聲呢喃,“總感覺似曾相識,為什麽呢?”

“正常,以前山裏人來人往,他又是駐守雁北的士兵,說不定你們兩個就在人群裏碰過面呢。”狼王頭枕着前腿,陽光曬下來暖融融,舒服地眯起眼睛。

胡雲笙回頭,依舊很迷茫,“爹爹,你的意思就是我們以前真的見過咯。”

狼王:“應該吧。不然你怎麽會感覺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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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可我并不記得見過秦牧啊。

“這幾天發生的事我都聽說了,我還納悶你脾氣怎麽變好了,原來是認識。如果把這兩個人換成山裏的猴子,現在早就死了。”狼王慢吞吞說道,“人類軍隊是有專門押送糧草的部隊的,三個月前,還有押送糧草的部隊從山腳下經過。你要真想知道,那你問問他,有沒有押送糧草從山前經過?”

對啊,興許真的是見過的,胡雲笙撓頭,眼中迷茫散去一些,“那我一會兒問問他。”

山洞內,戈沙看見少将軍回來,殷勤道:“我來開門。”

“你一邊去。”秦牧拿着鑰匙的手轉到身後,擰眉,“我開就行了。戈沙,有些時候要學會看形勢,不該說話的時候不要亂說話,不該幫的忙就不要幫。”

戈沙:“……”什麽是不該幫的忙?

可以看得出木門許久沒有打開過了,門上落滿了灰塵。木門後,右側由大到小整整齊齊擺放着一排花盆,沒有花。左側放着的是一排大小不一的罐子,罐身上依次貼着花粉、霜糖、白糖、蜂蜜、小辣椒、川辣椒、辣醬,明顯就能看出哪個是爹愛吃的,哪個是娘愛吃的。

爹和蜜蜂打過架,不愛吃蜂蜜,但是阿笙喜歡吃。阿笙說娘脾氣很火爆,嗜辣如命,無辣不歡,娘是看不起小辣椒的,認為它不夠辣,不過阿笙喜歡。所以他們被放在最中間。

據說哥哥很喜歡吃白糖,是個活體糖罐子。白糖的罐子也确實比其它罐子要大上許多。

秦牧一個個擦拭,突然想起一個人——林辰銳。

阿笙說過,在他還很小的時候,哥哥和爹娘置氣,離家出走後再不見蹤影。爹娘找了五年都沒有找到。

爹重傷不治時,叮囑阿笙一定要找到哥哥。可娘又說要阿笙不要去找哥哥,待在赤雲山,好好活着。

秦牧曾經試圖找到哥哥,但是阿笙知道的關于哥哥的信息十分有限,只知道哥哥跟娘姓,姓林,也是半妖。

“可是這些年我們走過這麽多地方,都沒有找到第二個長着翅膀的人。哥哥到底在哪兒呢?”秦牧至今還能記得阿笙說這句話時候的思念,他一定很想哥哥。

盡管在阿笙的記憶裏,哥哥只存在于爹娘一次次的念叨和一次次的外出尋覓中,但血脈相連,阿笙和哥哥本應該是世界上最親的親人才對。

可如果這個人林辰銳呢?秦牧擦拭的動作不自覺停了。

如果一切都沒有變化,那麽四年後他們應該會和林辰銳有一面之緣,對林辰銳有救命之恩。

塔木格裏沙漠,春季狂風肆虐,體重輕的人走在外頭很容易就會被大風卷走。生活在塔木格裏沙漠邊緣村落的人們為了出行,通常不得不把自己綁在駱駝身上。

那是秦牧和胡雲笙第一次進沙漠,沒找到沙漠蘭花,還遇到了暴風,狼狽不堪地回到村子,在向導家門口撿到一個土人,是林辰銳。

秦牧和阿笙把人帶到向導家,照顧了兩天一.夜,才把人救醒。

有秦家軍的前因,秦牧十分不喜林辰銳。在林辰銳醒後,便不再進裏屋,是阿笙忙前忙後地照顧那個人。

林辰銳貫會花言巧語,哄得阿笙很高興。秦牧還記得,阿笙說:“林大哥讓人感覺很親近。”

阿笙理解他的憤恨和痛苦,不會和他說太多關于林辰銳的事情。不過如今細想起來,秦牧突然發現,林辰銳似乎也非常喜歡吃糖。

向導的妻子是個有些胖的中年女人,在他們多付了一倍的價錢後,對新來的病號也就不再排斥,甚至還會幫忙清洗林辰銳滿是沙土的衣服。

那日秦牧從外面回來,不小心撞到了那個女人,在女人抱着的一堆衣服裏滾出來一個瓶子。秦牧幫忙撿起來的時候,那個女人說了什麽,秦牧不記得了。和糖有關,似乎是好奇為什麽會有人随身攜帶一罐糖霜。

姓林,無父無母,八歲被當今皇帝燕響收養,愛吃糖。幾乎一切都能對上,除了他沒有翅膀。

也就是四年後這場莫名其妙的相遇,才會導致後面那麽多事情的發生,戈沙、小雀甚至是我和阿笙。如果總要有人去死,那麽不論你是不是阿笙的哥哥,再遇見的時候我都不會讓你再有這個機會。

洞外,正是一天最熱的時候,太陽照在臉上感覺臉燒得疼。

胡雲笙把自己縮成一團,臉埋在胳膊裏,熱乎乎地睡個午覺。

“塔木格裏、川蜀、滄海距離都比較遠,最近的是雁北關,”狼王突然開口,“你準備什麽時候去找翅骨?”

“不急。”胡雲笙的聲音隔着胳膊,顯得悶悶的,“那群人都那麽努力把骨頭送到雁北關,交給他們的大人了,總不會再拿那截骨頭喂狗吧?就讓他們先幫我保存着。再等等,等秦牧和戈沙的傷都好了,再去找也不遲。”

“真的不急?”狼王聲音依舊懶洋洋的,細聽之下甚至帶着二分打趣。

“爹爹你真的很讨厭。”胡雲笙憤憤擡頭,“那我總不能拖着個殘廢去要骨頭吧?”

狼王補充道:“是兩個殘廢。”

“一個。”胡雲笙強調,“戈沙扔給你奶娃娃,秦牧跟我去就行了。”

狼王:“哈哈哈哈,那就等他好吧,我已經讓你三叔找藥草去了。”

“嗯哼,這還差不多。”

胡雲笙父母花費多年時間建造的房子,不是兩個半殘廢一個下午就能打掃幹淨的。他們打掃了整整四天,秦牧原計劃是打掃完屋子休息一天,就前往雁北關。

林辰銳巡視雁北的目的已經達到,處理完後續必定會趕回京城。若是讓他把骨頭帶走了,下次再想找到骨頭不知道要過去多久。

胡雲笙不準秦牧去。

戈沙剛打包好行李,就被一群狼崽子撲倒在地。小狼們都很喜歡這個新來的小奶媽,聽小喬說他要走,紛紛不舍地圍過來,小奶音不停地訴說着不舍……雖然戈沙聽不懂。

秦牧也聽不太懂,勉強能聽出來他們是沒有惡意的,也就不再管戈沙。也是他當初說的要把戈沙留下當人質,現在骨頭還沒有找到,把人質拐跑了确實不合适。

于是,秦牧就在戈沙殷切的眼神中,撿起地上的行李,走了。

戈沙:“……”

突然,洞口出現了一只巨狼,是借口傷還沒好,在家休養的狼王。

狼王堵在山洞洞口,懶懶地就地卧下,“這個位置正适合今天的太陽。”

秦牧:“……”

“呼……”山洞外側,胡雲笙哼哧哼哧爬到狼王的背上,從“狼山”上冒出一個頭來,指着秦牧道,“你說說,你要幹什麽去?”

“我去雁北關。”

“不行!”胡雲笙反駁,“你是想跑路?”

“我不是……”秦牧立即反駁,但以他對阿笙的了解,今天恐怕走不了了。盡管如此,秦牧還是想争取争取,不能讓林辰銳帶着阿笙的翅骨回京。

胡雲笙今天早早跑出去,去後山的竹林裏,尋了根适合當拐杖的竹子,打磨了一上午才做成适合用的拐杖。

回來路上還碰到了猴子,猴子對他拿的竹子感興趣,想搶,被胡雲笙狠狠揍了一頓。

“你動動這條腿,”胡雲笙拿着拐杖遠遠指着秦牧受傷的那條腿,“你要能用這條腿原地跳十下,我就放你出去。”

傷腿走路還需要拐杖支撐的秦牧:“……”

“就這,就這?就這樣你還想跑?跑得動嗎?”胡雲笙趴在狼背上,十分鄙夷,“還有,把我的牛角叉放下——給你這個。”

胡雲笙把竹拐杖扔給秦牧,又道:“什麽時候傷全好了,什麽時候再下山——奶媽,把他行李沒收了。”

一時,沒人有反應。還是小喬“嗷嗚~”一嗓子,讓小狼們讓出一條路給戈沙。

看戈沙不動,小喬又撞了撞他的腿。

行吧。新晉奶媽戈沙走過來,“少将軍,行李給我吧。”

秦牧不死心,這身傷要想全好,少說也得四個月,林辰銳早跑回京城了。

胡雲笙也不催他,就狠狠瞪了戈沙一眼。

戈沙:“……”

有胡少爺壯膽,不怕。戈沙深吸一口氣,伸手去搶行李,“少将軍,不是我說你。就您現在這個樣子去雁北,不是去拿骨頭,純粹就是去送死的。姓林的正好抓你去邀功,回頭還能告陳虎将軍慌報軍功。”

少将軍炸死,那個豬八戒将軍必然會回去邀功。如果少将軍沒死還被林辰銳抓了,身為追兵營頂頭上司的陳虎将軍必然被罰。

反正已經說了,索性破罐破摔,戈沙閉着眼睛大聲嚷嚷,“您這不是上趕着找事兒呢嘛?”

秦牧:“…………”

作者有話要說:  [xiexie本喵在此的手榴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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