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修】
胡雲笙渾身沒有力氣,坐都坐不好,病恹恹地歪着。
秦牧騎上駱駝後,抱着他調整了一下位置。胡雲笙兩條胳膊擱在秦牧肩膀上,腦袋好重,順勢也擱了上去。
秦牧攬着胡雲笙,順着北鬥的指引往回走。
今天初一,本就月華稀少,天象居然還是一年難遇一次的天狗食月。胡雲笙如此不正常的虛弱終于有了解釋,沒有月華,沙漠中又缺少綠植,兩項相加才會導致胡雲笙現在的狀況。
只要離開塔木格裏,到了有綠植的地方,休息一兩天,就會沒事。
順着秦牧的提醒,胡雲笙擡頭看向星空,絢爛是真絢爛,倒黴也是真倒黴,已經兩年沒見過天狗食月了。剛好就在他來沙漠的時候,碰巧就遇到了。
不過幸好,已經拿到沙漠蘭花了,過程也不曲折不艱難,也就很好了。
就是嘴巴好疼,高燒又缺水。胡雲笙勉強伸手碰碰嘴唇,數數裂開幾道口子,又結上了幾道痂。
腦海裏先前閃過的畫面又一次出現,那個人是誰?怎麽總也看不清楚。
不過,胡雲笙能夠感覺到,那個觸碰很舒服,非常舒服……
想到這兒,胡雲笙忍不住吞咽了口口水,是秦牧嗎?
數遍記憶,能夠稱之為将軍的也就只有秦牧一個人了,那就是秦牧吧。
……
走出去許久,秦牧回頭,已經看不到蘭花的任何蹤跡。
“阿笙,你睡着了嗎?”
四下空曠,秦牧牽住缰繩,制止了駱駝繼續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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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走得很慢,可還是難免颠簸。秦牧想要胡雲笙能夠好好睡一覺,休息一下。
“嗯哼~”胡雲笙雖然燒的迷迷糊糊,可自我感覺意識還是清醒的,并不是很想睡覺。
沙漠蘭花很漂亮,沒有分枝,和其它花不同,花瓣從底部向頂端逐朵開放,沒有完整的花朵形狀。花瓣的藍色也有不同,由內向往,顏色越來越深。藍色很美,美得不單調。
胡雲笙還沒來得及多看幾眼,就被燒暈了,近在眼前的東西也都看不清楚,視線範圍內一切都是霧蒙蒙的,好像失去了顏色,變成了黑白的。
越想越難受,都怪天狗食月這個壞天象,早不來晚不來偏偏現在來。
“嗷——”
“我們就在……”我們就在這裏休息吧。
秦牧知道胡雲笙現在聽不清楚,說話都是轉過頭湊到胡雲笙耳邊說話。
只是,沒想到阿笙會突然轉頭……
星空下,大漠中,秦牧靜靜地注視着胡雲笙,這是自重生以來的第一次,第一次他們距離這麽近,近到能夠聽到彼此的心跳聲,一下又一下。
胡雲笙也注視着秦牧,眨了眨眼睛,太模糊了,看不真切。秦牧這個人好像近在眼前,又似乎只是模糊的記憶碎片。
真實的你……存在嗎?
“秦牧……”胡雲笙呢喃出聲。
胡雲笙的聲音十分低微,縱然是這麽近的距離,秦牧也聽不真切。
——“聽說老将軍和滄海王給你們訂了娃娃親啊。”
——“是啊,他們做決定的時候我還沒出生呢。”
——“那你知道後拒絕了嗎?”
——“十一歲參軍那年就拒絕了。”
——“曹绮将軍就這麽放過你了?”
——秦牧黑着臉,似乎不太想提,“放過了,因為我不會游泳,是個旱鴨子。”
這個人好近啊,他真的在。胡雲笙想。
這雙眼睛,似乎總是盛滿胡雲笙的倒影,盛滿一種胡雲笙還不能理解的感情,無論什麽時候看過去,都覺得很溫柔,像春天綻放的桃花,嬌豔、美麗,引人注目。
也似乎就是因為這樣,他才會在心愛的翅膀受傷後還能很快原諒這個人,讓這個人待在狼群的保護之下,安心養傷。
再往下,是鼻子,還有唇,微微張着,想要說什麽又沒有說出口,這個人似乎有滿腹的心事,只是還沒找到一個恰當的說出口的機會。
你想說什麽呢?
胡雲笙閉上本就看不真切的眼睛,一點點靠近,直至最後,幹裂疼痛的唇碰到另一個滿是裂口的嘴唇。
突然被吻的秦牧:“…………!!!”
前世今生,走南闖北、絕境求生、查明秦家軍被污蔑的全因、打仗、複仇,無論什麽境地什麽時候都一直陪在身邊的人,愛人,刻骨,是繼續活下去的支柱和向往以後生活的信念,是阿笙,秦牧一生最愛的人。
前生十幾年所有和阿笙在一起的日子,在腦海一一劃過,有滾燙的眼淚逃出眼眶,肆意落下。
“阿笙……”
秦牧閉上眼睛,緊緊抱住胡雲笙,癡纏、深情、思念,所有想說又無法說出口的,都在一吻中。
胡雲笙不知道什麽時候暈了過去。秦牧抱着胡雲笙讓他靠着行李半躺在沙漠中,這才發現,阿笙的水壺丢失了。
秦牧輕輕撫摸過胡雲笙的臉頰,突然笑了起來。他們現在的關系應該怎麽說呢?是更近一步了還是阿笙當他是潤唇膏了。
……前世也不是沒有過這樣的事情發生,特別是在兩個人确定關系以後,阿笙借口嘴唇幹裂占過他不少便宜。
不過不論是哪一種,都可以。秦牧一點都不介意當阿笙的潤唇膏。
見兩位主人沒有繼續要走的意思,兩匹駱駝也一前一後就地卧下,睡覺。
秦牧拿過自己的水袋,用水給胡雲笙潤唇。
條件簡陋,沒有任何工具,只能用指腹一遍遍摩挲過這雙幹裂的唇,一次又一次,緩慢、輕柔,前世相處的點點滴滴,記憶慢慢浮現。
從最開始的相看兩生厭、利用、談條件,到後來為了各自的目的勉強湊在一起,塔木格裏、撫江州、蜀地、京城、連月齋……走過無數個地方,相處無數個日夜,漸漸地兩個人越靠越近,不知不覺間,對方的身影就走進了心裏,住在心房,落地生根。
秦牧總是會想,如果沒有遇到阿笙,恐怕他早就已經死在了大山之中,複仇也就成了虛妄,那些背負在秦家軍身上的“罪孽”也将永遠都洗刷不清楚。即使僥幸還活着,或許也早就沒有生存下去的鬥志,喪氣潦倒,找不到活下去的希望,渾渾噩噩到死。
……
許是休息夠了,胡雲笙慢慢轉醒,渾身都泛着酸疼,不想動,也不樂意動。
胡雲笙剛睡着的時候,秦牧還知道胡雲笙是身體太虛弱了,需要休息。
随着時間一點點等過去,秦牧也越來越慌。他有可能會再一次失去阿笙的念頭像是一張巨大而又黑暗的網,籠罩在秦牧上空。被網籠罩之下的他們無處可逃,越是掙紮就會被束縛得更緊。
好在,胡雲笙醒了。
胡雲笙妖力減退,虛弱發燒,全是因為這一次意料之外的天狗食月。
伴随着天狗食月的消失,散去的妖力重新聚攏,胡雲笙休息夠了,身體自然也就恢複了。
秦牧擔憂、痛苦地掙紮了許久,如今終于撕破巨網。他激動地抱住了胡雲笙,心頭全是喜悅,甚至還有幾分感激,感激阿笙能完好無損的醒過來,好好活着,只要阿笙還活着,他活着就還有更多意義,還有活下去的動力,“太好了,你沒事真的太好了。”
完全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的胡某人,舔舔自己嘴巴上幹裂結痂的口子,“我的大将軍哎,你好好看看,我像是沒事嗎?像是沒事嗎?你看看我的嘴,快裂成六七塊了,好疼。”
“哈哈……”秦牧笑出聲,忙拿起水袋,“等我們離開這裏,很快就會好的。我水袋裏還有水,你多喝點。”
半年來,秦牧總覺得自己活在夢中,眼前皆是不真實的虛妄。直到現在,才切切實實地感受到了失而複得的喜悅。
胡雲笙已經很久沒有體會過被人抱着的感覺了,小時候被爹娘抱着的記憶已經模糊不清。他也抱過很多很多小狼崽,感覺都是柔軟的、熱乎的。
沒想到被人抱着的感覺居然很舒服,除了柔軟和熱乎,還有心安。
記得以前阿娘講過一句話,“吾心安處既吾鄉”,看來是不準确的。這小小的懷抱也住不下人,怎麽能成為心安處呢?
如果半妖也能通過修煉化為大妖的話,胡雲笙想了想,徹底化為一只蝴蝶,停靠在秦牧身上休息,那倒是可以成為故鄉的。
胡雲笙情不自禁地牽動嘴角,露出笑容,可是随即嘴唇上的裂口就在提醒他,你看看你裂成七八.九瓣的嘴唇,你不能笑哦,小心傷口越來越大,變成裂唇嘴,醜兮兮的。
胡雲笙擡起指腹摸了摸滿是結痂的唇,他和一個穿着盔甲的人熱吻的畫面又一次突然地出現在腦海。
對了,前幾日,在沙漠蘭花附近,這副畫面也出現過,只是似乎沒這麽呃……激烈?
如果真的很舒服的話……
先前這個念頭出現的時候,不是秦牧去摘蘭花了,就是他暈倒了,導致沒有了實施的可能。
想到這兒,胡雲笙笨拙地學着腦海裏出現的畫面,抱住了秦牧的脖子,看看這張俊俏的臉上,這雙眉,這雙眼,這個鼻子,這張嘴唇雖然也全是裂開的口子,但也是好看的。
胡雲笙閉着眼睛就吻了上去。
………………
一點一點都不舒服!
秦牧的嘴巴上也全是裂痕和結痂,吻上去,堅硬的痂像是鋒利的刀,在胡雲笙嘴唇傷口上肆意霍霍。
剛才閃過的畫面裏,他們似乎不是這麽親吻的。一定是剛才吻的不對,重新來!胡雲笙想了想,試探着伸出了舌頭——
然後,他就被秦牧嘴唇上的硬痂刮到了,一陣刺痛從舌尖蔓延開來。
胡雲笙:“……”
那些看似很舒服很享受的畫面,一定是他身體太虛弱嘴唇裂的太疼,才會産生的幻覺。對,一定是幻覺,不然怎麽解釋,他現在不僅嘴疼,舌頭也很痛的現實。
這一切都發生的太快,快到秦牧來不及做更多的反應。
雖然如此,秦牧的心裏早早就樂開了一片桃花林,一本滿足,嘴唇上的疼痛完全抵不過心底的快樂。
走出沙漠,小雀早已焦躁不安地在村口走來走去,模樣熟練,像是已經在村口就這麽走了千百回。猛地看到擔心的人回來,一時還有點不适應。
“嗷嗷嗷——”怎麽這麽快就回來了?
已經在沙漠裏走了二十多天的秦牧:“……”
雖然還是聽不懂狼語,不過在狼群混跡多年,靠猜也能猜個大概了。
至于胡雲笙,已經二話不說,去揍狼了。
總之,平安取得沙漠蘭花,兩人一狼都很高興。見面沒一會兒,遇上正好路過村口的向導,就一起去向導家,準備休息一晚就回赤雲山。
包括來回路上的時間,他們出門已經一個多月了,路上快一點的話,還能趕得上回山過新年。
回向導家路上,胡雲笙和小雀依舊在玩笑胡鬧,追打着玩兒。秦牧不動聲色落後兩步,走在向導身側。
“我和阿笙不在的這段時間,辛苦您照顧小雀了。”秦牧說道。
向導早年經營過駱駝商隊,遇到過一次劫匪,後來就安心待在家,給來沙漠的陌生人們當當向導,賺點日常生活。
不論是來盜墓的、淘金的、玩耍的,什麽稀奇古怪的人都見過,只要錢的夠,提什麽古怪的要求都盡量滿足就是。
幫忙喂一匹大狼,也不是什麽稀罕事。向導擺擺手,“哪裏話?您付酬勞,我們出力,沒有辛苦一說。”
秦牧看着前面越跑越遠的一人一狼,狀似無意換了個話題,“最近有沒有什麽其他人來過這兒?您忙不忙?”
向導:“沒有沒有了,冬天太冷,基本上沒有人來,看到你們來的時候我還很意外哈哈哈哈。”
秦牧點點頭,又閑聊了幾句。沒多久就到了向導家,阿笙和小雀的争鬥,以小雀趴在地上休息,胡雲笙躺在小雀的毛身體上收尾。
真是多少次都不會變的結局,秦牧微微一笑,放下行李說道,“我出去轉轉,看看有沒有什麽可以帶回去的。”
“嗯嗯,”胡雲笙懶洋洋地說道,“看看有沒有什麽好吃的特産,順便看看有沒有賣駱駝肉的,給爹爹他們帶點駱駝肉回去也行。”
秦牧:“好。”
這次順利拿到沙漠蘭花,以後不會再回這裏了,那麽和林辰銳在塔木格裏的碰面,也就只有現在這一次機會了。
裝作對什麽都感興趣的冒險旅人,秦牧前後搜尋過村落的每一寸,都沒有發現可能會躺在哪個角落等待救助的林辰銳,更沒有發現任何林辰銳來過的痕跡。
應該是不一樣了,或許林辰銳還在這裏,只是不是重傷,又或許他現在還在京城,并沒有出現在這裏。
确定不會在哪個犄角旮旯撿到林辰銳後,秦牧沒有忘記阿笙惦記的特産零食。詢問各家有沒有出售駱駝肉或其它特産。
一下午的時間,秦牧借機搜尋過全村,查探了全村所有住戶,都沒有找到林辰銳。
秦牧稍微安心,等到他再次回到向導家,胡雲笙和小雀已經睡着了。
向導家的客居室,燒的是土炕,小雀和胡雲笙都睡在土炕上面。秦牧進屋的動靜驚醒了胡雲笙,胡雲笙眼睛都沒睜開,夢呓似的,“好不容易能睡個舒服的安穩覺了,你還有精力跑一下午,快過來睡了。”
秦牧吊了一下午的心直到此時才終于歸位,緩聲輕道,“這就來。”
吾心安處既吾鄉,有阿笙在的地方就是心安之所。
秦牧脫掉外衣,躺在胡雲笙身旁。胡雲笙大手一伸,毫不吝啬地分享了被子。
作者有話要說: 阿笙你反思反思,怎麽每次記起來的都是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