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卌三章

方蘆自小就知道,自己的胞弟,被父母舍棄,卻被一家高門大戶的富人收養了。

這當然不是從父母那裏知道的,從小和他一起攪泥巴的鄉下孩子都指着他的鼻子說他是人販子的兒子,親生兒子都賣的人販子!這些孩子又是從他們父母那兒聽來的,在他們看來,把小孩子賣了換錢,就是人販子,豈知他們父母或許也曾做過這樣的事。

所以方蘆小時候很想見到他弟弟,是不是真的像說書人講的那樣,跟他長得一模一樣,是不是能跟他一起把罵他的混蛋們揍一頓。

但方趙兩家,一家坐東,一家居西,方蘆還沒來得及鑽進去趙家大院裏,自己的親弟弟就被那家人帶走了。

随着他長大,身邊的小孩子變成了懂事的大孩子,嘴裏便不會再罵方蘆家是人販子,反而啧啧羨慕被收養的方家小子,随之而來的就是對方蘆的奚落,弟弟去過好日子了,哥哥還光着腳跑呢!從鎮上偶爾傳來的關于趙家的消息,更是刺激了這群孩子。

也刺激了方蘆。

所以方蘆自小就是個有志氣的。他爬到樹上去偷聽唯一的先生授課,早上一邊撿柴一邊背書,遇到不記得就停下來拼命地回想,在昏黑的傍晚去河邊稀泥上練字,此外他還承擔了所有不下地的活。

可是家裏太窮了,世道又亂,辛苦種下來的糧食納了公,根本不夠糊口。方父常年喝低劣的酒精,力氣還不如方母大。方母卻因為用眼過度而看不大見了,夜裏走在田埂上摔倒,腿斷了。

方蘆怨過父母把自己留下來承受貧窮,卻把弟弟賣給富貴;也知道父母其實是偏心自己的,他必須撐起這個家。

所以等有人來征兵時,他就走了,把部隊給的一點點米面和千辛萬苦積攢的少許銀錢留給父母。

再呆在這裏只會更糟,方蘆認為,他必須出人頭地,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自己家的境況。而今,也惟有從軍一計。

那時候他還是紅軍游擊隊的一員。

後來又北上,遠遠的,他隔着人群,看到了一個跟他非常相似的人。

那人比他白得多,又氣派,哪怕身着洗得發白又滿身補丁的軍裝,周身的貴氣卻也掩不住,而且,那人還有許多朋友,圍着他,一起談天說笑。

凰與雞。方蘆不由想到了這個比方。

他自小就沒朋友,遇到一群人圍着他,必然是要打架的。他也很黑,獨自站着,沒人在意他。身上的軍裝雖然比那個人新,補丁更少,卻并沒有顯得幹淨和整潔。這不是他不愛衛生的原因,而是他,形貌醜陋,連帶這身周正的衣服也萎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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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蘆絕了跟幻想了十多年的弟弟相認的念頭,他再也不想去看那個人一眼。

再後來,游擊隊收編入了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漸漸的,就有人跟他接觸了。

是國民黨的人。

只需要透露一點與自己關系不大,也與整個革命形勢關系不大的消息,就能得到豐厚的金錢作為回報。

方蘆最差的就是錢了,他參軍也是為了錢,打仗拼命還是為了錢。理想?值幾個銅板?何況他做夢都想老子老子娘不挨餓,不把最後一口糠面留給他而自己眼巴巴看着!

國民黨也是革命隊伍,跟□□有區別嗎?流血流汗的人,哪分得清你黨我黨的。

他就同意了,遞兩次消息一塊大洋呢,有用消息視重要程度每次一塊甚至翻番。

每次去給消息,說不清什麽心理,他都把臉細細用牆灰把臉塗白了許多。因為他從小上田裏下力氣,又黑又瘦,加上不愛說話,跟他那弟弟的連隊駐紮在一塊兒時,完全沒人發現他跟那人長得如此相似。他那些時日,既是難過,又松了口氣,萬一真要有人來問,他哪知道怎麽回答。

這樣賺着昧了良心的錢,他也明白過來兩派之間的激流暗湧,和晦暗未明一觸即發的局勢。

新年剛翻過一個月,蔣政府代表發表出版了《中國之命運》一書。字裏行間歌頌封建,鼓吹法西斯,污蔑八路軍和新四軍,揚言将在兩年內消滅□□。這本書的發行,預示蔣政府已開始對發動內戰躍躍欲試,将暗中煽風點火擺到明面上,靠輿論造勢。

方蘆沒敢再繼續傳遞情報,偷偷窩着,平常不敢主動見任何人,等人來找他,則竭力維持鎮定。他懷疑早就有人查他了,只是他給的消息有限,夠不上大頭,還未抓到他頭上來。甚至,他謀劃着逃回老家。

随後,過了些時日,□□中央發表了《關于繼續開展□□運動的決定》,将黨內滲透的特務分子數量做了過于嚴重的估計,開始針對黨內奸細問題開展了各種深入調查。

方蘆這時被一頂“內奸”又一頂“特務”的帽子戴到頭上,慌得不行。可他根本跑不了,因為一逃就是直接暴露。在戒備森嚴中,他如履薄冰般茍延殘喘着,等待被審批的那天。

他唯一絕望的就是,好幾十塊大洋有命掙,卻送不回老邁父母的手上了。

可令人費解的是,周圍的人來抓來放去,他也被審問了三兩遍,卻始終無人來抓他。

方蘆從沒想過自己可以就此逃過一劫,他整日憂心忡忡,卻不得不膽戰心驚地挨着,為自己的背叛付出代價。

這時他終于又見到了自己未曾謀面的親生弟弟。

因為局勢有變,自己那位富貴弟弟的隊伍也繞了道,來到他這片戰區。

大概是意外,或者存在方蘆不想承認的故意成分,那個弟弟認出了他。

方蘆早就知道他叫趙天霆,但對方驚喜地朝他沖過來,他才發覺對方其實也是早就隐約知道他存在的。

“你是我哥?你是我哥!對吧!我們長得這麽像!”趙天霆像個不識愁滋味的少年郎,把平時那些吊兒郎當抛到一邊,歡喜得像個小孩子。

方蘆明白他這個弟弟又升了官,與他相認也許大概會讓他更平安一點。但他仍然推诿了幾下,才說:“自從……一直很想見你。我不敢教你認我,畢竟我……我們差距這麽大。”

趙天霆卻不管這些,興高采烈問他:“我是從家裏下人的閑談中知道的,他們說我是‘方家小子’,你是姓方麽?原來我們竟長得這般相像!”

趙天霆拉着方蘆說個不停,方蘆也配合他,一直講到天黑,吃罷飯,适時露出倦意,才讓趙天霆放了人,還約定第二日繼續說從前的事。

方蘆壓下心底的罪惡感,他故意利用趙天霆來掩護自己,是希望有機會請假回家一趟,把大洋交給父母——駐地離老家并不遠。雖然父母生而未養,但授與身命之恩,趙天霆總該回報些許吧。

趙天霆認了他的兄長,卻引來周兆賢、成蘭等一衆好友的勸阻,在這敏感時期,任何一個小舉動都會讓上頭敏感,更別說這個陌生人萬一別有居心了。

趙天霆知道朋友們都為他好,可他沒法用最深的惡意去揣測與他那麽相似的胞兄,只說自己一定會多留意。打完這場仗,能有幾個人肢體無損的回去呢?因忌憚而怯懦,倒不如将來後悔,他趙天霆從來不是裹足不前的性格。認了胞兄,他便謹慎些;倘若這人不是他的親生兄長,那就打得他承認不是。

方蘆因有了趙天霆這層關系,很快就請了半天假,揣着幾枚大洋回去老家。

他拂曉出發,走着崎岖山路,許是心情太過欣喜,未曾發現有人一路跟着他。

趙天霆遠遠綴在方蘆後面,随他爬坡上坎,鍛煉良好的身體沒發出一絲多餘的聲音。

他家,或者說趙家原本也住在這兒,後來生意越做越大,就以這個地方為起點,越搬越遠,現今已經離這兒百八十裏了。

他尾随方蘆,看他進了院子,喝令一聲止住狗吠,跟老邁的父親緊緊擁抱,然後又進屋去見無法下床的母親。

那也是他的身生父母啊,抛棄了他,老得不像話的父母。趙家的爹娘還那麽年輕。

趙天霆躲在院門口,看這家三口人說了會兒話,方蘆從懷裏摸出了什麽塞進他母親的枕頭底下。

趙天霆皺了皺眉,沒有現身,也沒做別的,等到方蘆準備出來離開,他轉身走了。

後來又是打仗,因為中公內外交困,打得異常艱難。

又一次被逼到彈盡糧絕的地步,趙天霆的部隊和方蘆的部隊一起,死傷過半,活下來的人能站起來繼續開槍的,十不足二三。

趙天霆左肩中了一槍,他說他右手沒問題,還能繼續開火,就是準頭估計不行了。

新年時跟他一起唱《繡金匾》的王新軍死了,剛剛掩護他,被炸得只剩下半邊身子。方蘆因為避開槍彈的時機不對,小腿被炮彈刮落大塊皮肉,走路成了問題。

再敵人又一次炮火對準他們時,趙天霆朝跑得晃晃悠悠的方蘆撲了過去——雖然他也有爹娘,那畢竟是他哥哥,是他戰友……

“可不可以……替我盡孝?”趙天霆把方蘆壓在身下,湊在他耳邊,艱難地說。

方蘆第一次哭了:“好!”他應該悲恸憤怒羞愧的,但他此時頭腦一片空白,只明明白白看懂了趙天霆眼裏的信任。

這場戰役結束,方蘆沒有死,他們慘烈地贏了。他跟其他人收拾了槍和來不及拉開的炸彈,回去營地。

但他很快被帶去又一次審查,因為有人舉報他,說看見他藏有大量銀錢,懷疑通國。

方蘆第一個念頭是:絕不可能是趙天霆。

他被暫時關押起來,有人來看他,是趙天霆的朋友周兆賢。

周兆賢大罵他愧對趙天霆的信任,這件事上證據确鑿,已經無法翻案了。方蘆的所作所為,平白讓犧牲的趙天霆蒙上冤屈。

方蘆只把趙天霆臨死前交待他的話說了,周兆賢不假思索便許諾替趙天霆盡孝道。

周兆賢走後,方蘆使勁兒回想那天離他那麽近的那張相似的臉,既被熏得黑黝黝的,又不氣派。

是我對不起你。

大概先前他出賣中公的證據已經收集到位,只是因趙天霆而下壓一段時間,現在趙天霆人沒了,他也自然被收押了。

後來又有上級的人來征敢死隊,從他們這批犯了事的人中。是去強行突圍為刺殺敵軍某高官做掩護,九死一生的行動,但活下來就能既往不咎。

怎麽可能會活下來呢,方蘆仍然報了名。

這樣死,至少有個更光彩的死法吧,他想。

方蘆,卒于四三年十月十三日機密行動代號273。

這一天,前軸心國成員意大利對德宣戰。

拍完這部戲,比陸川想象中累。雖然把兩個角色的戲份盡量分成兩部分,但畢竟是演精分,前一個角色的入戲感一直糾纏着拍攝後一個角色的他。加上因為還得補拍一些“趙天霆”的鏡頭,導致陸川在兩個角色間兜兜轉轉,有些難以出戲。

他的戲份殺青,照例劇組全員要聚着吃頓大餐。但他這段時間的疲憊大家也看在眼裏,随便吃吃喝喝,沒鬧得特別晚就放過他了。

陸川回到旅館,熬過精神疲憊至極後的反常興奮期,登時睡得天昏地暗,一覺醒來已經是第二日晚上。

他趕緊與水開毓收拾了行李,想趕快回到他男神身邊去吸點陽氣接受些愛意。

呃,陸川已經忘了他走之前給劉淮為留下的大禮那事兒,所以也沒想到他一回去就被格外熱情地“招待”了。

那天的戰況簡略點形容就是,陸川基本上又睡了近二十四小時。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背景剽自百度知道+去年我做過的題……本來方蘆的背景是想寫為了錢加入國黨的,但據查到的資料,這麽寫更順暢,就順其自然了。

寫劇情寫得乳齒歡樂的我是不是該去寫快穿,嫖完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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