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LINQICHEN

林祺琛的爺爺定居在西恩戈富斯,古巴的一座小城。

據說是林祺琛的奶奶生前最喜歡的城市。

林祺琛的爺爺年輕時候很厲害,他白手起家,卻在群英荟萃的南城打下一片屬于自己的天地,成為行業中的翹楚,再加上他桀骜不馴又英俊非凡,一時迷了許多名媛的眼。

可他一個都看不上。

直到在一場宴會中遇到一位留學歸來的大小姐。

柔弱文靜,舉止端莊,輕言細語,溫和有禮,和他截然不同,卻令他驚鴻一瞥難相忘。

然而這位大小姐家境顯赫,并不願意與他聯姻,即便大小姐對他似有幾分情誼。

他一向對女人不感興趣,從不沾花惹草,摸不準她的心思,但他從未放棄過。

最後大小姐抵不住他的攻勢,無奈向他坦白,她有先天性心髒病,她不想在融入一個人的生活後又毫無預兆地離開,留下一地破碎。

他當時沒有任何猶豫地說:“如果只是因為這個,你答應我,嫁給我。”

也許是他的執着與深情打動了她,讓她終于有勇氣去嘗試和喜歡的人在一起。

她答應了他。

婚後,他對她極好。那麽冷硬的一個人,卻将她捧在手心裏寵着,無微不至地照顧着。

他們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很多年,遠遠超過她曾經被預言的生命的長度,可因為她的身體,他們沒有孩子。

後來她嫌家裏冷清,缺少孩子的聲音,一向不喜歡孩子的他便縱着她領養了一個男孩。

是她一位故友的孩子,因家中變動成為了孤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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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悉心照料着這個孩子,教他道理,養他品德,卻始終沒能使他轉變天性。

在他們婚姻的第二十五個年頭,她走了。

他至此隐退,将公司交給優秀的後輩,讓二十歲的少年獨自在商場上磨砺成長,展露鋒芒。

可那少年,終究和他性子不像,在鋒芒初顯之時,便一心想借聯姻穩固壯大,視感情于無物。

他沒有阻撓,只不再過問。

他的她走了,他本想和她一起走,可她不讓,他便獨自活着,其他的,他無心管。

直到車禍的發生。

彼時他已在米國四年,因她最後那段時間在這個國家度過。

國內的事他許久不聞,但依舊很快收到了消息。

只是單純的車禍而已。

他回了國,四年來第一次。

當初那個開朗可愛的小男孩已變得沉默清冷許多,性子卻和他當年有幾分像,所以他處理完所有事情後将那孩子一并帶到了米國。

許是年紀大了,他的性格也變得和以前不太一樣,偶爾也會和那孩子聊幾句,性子都冷的人一大一小倒是相處地十分融洽。

在林老爺子的栽培和自己的努力下,林祺琛羽翼漸豐。

十八歲那年,林老爺子放他一人闖蕩,自己從此定居西恩戈富斯,住在他曾經因她喜愛而建造的那棟房子裏,等着與她相逢的那一日。

***

陶窈窈初初聽聞這個故事很是唏噓,沒想到外界傳聞裏那般冷酷無情的林老爺子卻是那般深情不移。

可是,好遺憾哦。

他們原本那般相愛,卻因終究不能相伴到老。

陶窈窈靠在身旁的林祺琛身上:“阿琛,我會努力一直陪着你的。”

林祺琛揉揉她的頭發,說:“好。”

陶窈窈抱住他的胳膊:“你也要一直陪着我哦,離別太痛了,我承受不住的。”

林祺琛握住她的手,語氣更柔和:“好。”

“我就知道阿琛最好了”,陶窈窈在他胳膊上蹭了蹭,想到什麽,有些莫名的激動和向往,“為了獎勵你,我以後要生兩個寶寶,我們三個一起陪着你。”

沒有察覺到他神色的變化,這個從未提起過的話題讓她的些許低落一掃而光,喜滋滋地和他說着:“我這個人吧,沒什麽大志向,每天吃飽喝足睡好就很滿足了,但是我很向往做一個好妻子和一個好媽媽的。”

“我舍友們都說不想結婚不想生寶寶,怕遇到負心漢,怕遭受生孩子那樣極致的疼痛,但我就不怕,反而一直很期待”,陶窈窈兩只手玩他的手指玩得開心,語氣很輕松,“現在和你在一起,我的第一個期待沒有落空,就更期待将來有寶寶啦!”

陶窈窈仰頭看向林祺琛,難得羞答答地問:“阿琛,你喜歡寶寶嗎?”

林祺琛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沉默片刻,誠實道:“我也不知道。”

他的童年不算好,因為父母的原因有太多缺失,以前他連結婚都沒有想過,更遑論想孩子。

後來遇到她,和她結婚,有她叽叽喳喳蹦蹦跳跳地陪在身邊,他的生活熱鬧多彩,他已經很知足。

而且他想着爺爺對父親的态度,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夠做一個好父親。

他自問這一生的溫柔不多,都已經給了她。

林祺琛有些歉疚,吻了吻她的額頭:“我沒有想過孩子的事。”

陶窈窈看到他眼睛裏從未有過的一絲迷惘,頓時有些心疼,當即撐起身子吻了吻他的唇,仍舊是笑眯眯的:“我就是說說,反正我們也不急,你看我現在冒冒失失的,怎麽也得再過兩年再考慮,不過我覺得到時候你肯定做得比我好。”

***

西恩戈富斯是座充滿煙草味的小城,盡管他們只待了五天,可陶窈窈已經徹底愛上了這裏,因為這裏的日子總是會讓她想起木心先生《從前慢》裏的那句名句——“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比起智能化機械化的現代社會,陶窈窈更喜歡以前那種慢慢的生活,衣服是一針一線縫出來的,物什是一點一點做出來的,遠方是一步一步到達的,感情是一天一天相處出來的。

而現代社會人們的生活節奏太快了,衣服物什是批量生産的,遠方不再是遠方,感情成為大多數人嘆息的存在。

有太多感情中途生變,無疾而終,又有太多人情意善變,三心二意。

雖然陶窈窈一直相信愛情,不會因為別人的故事而動搖,可她也曾經隐隐擔心害怕過最後遇不到那個人。

只是她很幸運,遇到了林祺琛。

随着邁步的節奏,陶窈把和林祺琛牽着的手晃來晃去,步子輕快極了。

這次的西恩戈富斯之行林祺琛難得工作很少,大部分時間都閑着,陪她運動、做飯、閑逛、聊天或者陪爺爺下棋、看書、說話。

脫下西服,遠離都市,穿着休閑裝的他在這種慢節奏的生活裏變得柔和許多,嘴角也總是蘊着笑意,比起清冷的他有另一種帥氣。

陶窈窈不安分地蹦蹦跳跳,和林祺琛面對面倒着走,目光落在他淺笑的臉上。

她的臉頰忽然染上粉紅,撲閃着眼睛,小小聲地:“阿琛,我想吻你。”

林祺琛聞言停下步子,整個人都像在說:“你來。”

陶窈窈笑着勾上他的脖子,踮起腳在他唇邊輕聲誇獎:“阿琛,你真好看。”

很響亮地啄吻一下,她微微離開,呼吸相聞的距離,認真道:“阿琛,Te amo.”

Te amo,我愛你。

林祺琛眸色幽深,這是她第一次和他說這句話。

腰被熟悉的大手摟住,唇被他的唇覆上,陶窈窈閉上眼睛任他索取。

盡管她在意識到自己的心意後總是把“阿琛,我喜歡你”挂在嘴邊,可她從來沒說過“阿琛,我愛你”這樣的話。

在她心裏,“愛”比“喜歡”代表更多,是很神聖的,不能輕言的。

可經過這麽長時間,一起經歷過許多事情,讨論過許多問題,包括未來,包括生死,包括延續,她的心告訴她,她已經很完全地确定了,她愛他。

她沒有辦法去準确地描述那種感覺,但她就是知道,也想讓他知道。

開得分外熱烈的滿園玫瑰前,一雙年輕人緊緊擁抱着,借親吻将心底的情意傾述。

房子的門打開又合上,仿佛沒有人出來過。

陶窈窈和林祺琛回去的時候,林老爺子正坐在落地窗前的藤椅上看遠方的日落,靜靜地,像一副畫。

陶窈窈拉着林祺琛輕手輕腳走去廚房,沒有打擾他。

“爺爺坐在那裏,很孤獨,很落寞”,關上廚房的門,陶窈窈垂着眼,“他肯定是想奶奶了。”

陶窈窈扁着嘴,眼睛忽地有了霧,伸手撒嬌:“阿琛,要抱。”

林祺琛依言将她抱在懷裏,輕輕拍着她的背安撫她。

她總是很敏感,又很善良,自從聽了爺爺奶奶的事就總記挂着,剛開始是遺憾,現在和爺爺熟悉了就添了幾分感同身受的難過。

她或許沒想到,爺爺那樣一個堅毅的人,會時不時翻翻奶奶留下的為數不多的照片,會在用餐時将奶奶的碗筷擺在身旁的位置上,會為了奶奶親自種一園子她最愛的玫瑰花。

剛來的第一天,她已經因為這些哭過一次。

然後就每天變着法兒地哄爺爺高興,爺爺想吃什麽她就做什麽,爺爺故意逗她她就各種耍寶,還偷偷和爺爺講他的壞話她的傻事讓爺爺開心。

像當初的他一樣,爺爺居然也和她相處得不錯,不嫌她話多,不嫌她鬧騰,會因為她罕見地露出笑容。

林祺琛不知道怎麽安慰她,只靜靜陪着她,讓她自己平複心情。

雖然他不像她,會因為感受到爺爺的情緒難過,但他已經能夠體會到爺爺的心情。

倘若有一天她離開,他想,他是沒辦法自己留在這個世間的。

思念刻骨,那一腔愛意會變成無法忍受的痛楚,日夜折磨。

他只知道,他要她一直陪着。

上窮碧落下黃泉,她若敢離開,他一定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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