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7

7.

我們坐下後,開始閑聊,中間還順帶談了談工作上的事,夏筱筱竟然在我們專業的領域上還能搭上話,讓我不由得重新審視她。

楊子樂抿了抿嘴,從兜裏抽出一包煙,自己先拿了根叼嘴裏,把煙盒遞給我們。

我擺了擺手,讓他收回去,他詫異地看着我。

“最後一道菜,粉蒸肉。”安歌突然端着最後一盤菜過來,我起身想接過,他拿胳膊隔開我,“燙。”安歌用兩個抹布隔着大鐵碗才端得過來。

楊子樂在安歌過來的時候,迅速地把煙收回去了,臨了師央警告的看了他一眼,他把嘴上的煙也拿下來。

安歌坐下的時候,夏筱筱古怪地看着他,我當做是她一時間沒接受我們家的家庭成員組成,責怪地看楊子樂沒提前跟她講清楚,楊子樂無辜地盯着桌上的吃的。

只不過一瞬,夏筱筱又恢複成笑臉,帶着點崇拜對安歌說:“這都是你做的嗎?好厲害,我只會煮方便面。”說完古靈精怪地吐了吐舌頭。

安歌溫和看着她,“謝謝,你是?”

夏筱筱指着旁邊坐着的楊子樂道:“我是這個人的女朋友,夏筱筱,叫我筱筱就可以了。初次見面就吃到你做的大餐,真幸運。”

安歌狡黠一笑,也指了指我說:“我是這個人的男朋友,安歌。有幸請到漂亮的女孩子來吃我做的飯。”

“哈哈,我可是不請自來。”

我和楊子樂對視,選擇默不作聲。師央一個人坐在長桌的一頭,下巴枕在交疊的手上,淡淡地說道:“所以帥哥美女們,我們什麽時候吃飯?”

楊子樂拍拍師央的肩,大笑道:“兄弟我懂,來來來,吃飯吃飯!”

“來來來,都吃,別客氣。”我作為主人還是要表示一下的,“我寶貝做的東西絕對好吃。”

收到幾個白眼,我毫不在意,筷子直接伸向在廚房沒偷吃成的毛豆,安歌在旁邊咳了幾聲,我筷子一個轉彎夾了個酸藕帶塞嘴裏,面無表情的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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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飯飽後,幾個人轉移到客廳,躺着坐着消食,胡天海底地瞎侃。安歌坐在我旁邊,慣常的不怎麽說話,還是夏筱筱上前和他搭話,他才說點話,兩人逐漸聊開。

八點才過,師央說不早了,先回去,楊子樂也跟着說一起走。送他們到門口時,夏筱筱最後一個出去,她回頭擔心地看着安歌,安歌把食指樹在嘴邊示意保密,微笑着揮手和她再見。夏筱筱無奈一笑轉身離開。

門一關上,我把安歌推過去讓他背靠着門,一只手抵在他耳邊,鼻尖對着鼻尖,說:“你們剛才,嗯?”

安歌伸手捂住我的嘴,推開我,笑道:“別人小姑娘想和我學做菜,我答應她保密。”

“哼。”我對這件事并不是特別關心,我的注意力現在全放在我面前這個人身上。

我側臉躲開安歌的手,頭埋過去在他脖間胡亂的嗅着,安歌被我的氣息弄得瘙癢,斷斷續續地笑着推慫我。我趁他放松了警惕,一只腿擠進他雙腿之間,曲起,讓他坐在我的大腿上,雙腳離開地面。我順着安歌的脖子一路舔上去,安歌仰起脖子,一只手情不禁地摟住我的脖子。

另一只手......“啊。”我吃痛低吼出聲,安歌趁我不注意隔着襯衫摸到我乳|頭的位置,狠狠地掐下去。他得意的看着我,手伸直把我推遠,“去,把碗洗了,要不然今天別上我的床。”

我不理,欺身去堵他的嘴,安歌躲過去,只親到他的臉。他手上用力,我只好把他放下來,捏住他的下巴,在他唇上重重地吸了一口。安歌舔舔嘴唇,從我身前溜出去,施施然的往樓梯走去,背對着我擺擺手。

我摸了摸嘴唇,只當提前拿了點獎勵,畢竟有獎勵才有動力。

我推開房門,看見安歌縮在空調被裏。我大步走過去,他伸出一只手驅趕我,“先去洗澡。”我順着他□□的手臂一寸一寸看上去,在鎖骨處打了一個轉,突然意識到被子裏的安歌什麽也沒穿。我眼神暗下來,現在可由不得他了。

【省略1853個字】

第二天早上我起來的時候,神清氣爽,安歌蜷縮在我懷裏還沒醒,昨天晚上給他上藥的時候,後面都紅腫起來了,今天怕是不好受。我撫上他的臉頰,沿着他的眉眼一點點的描摹過去,他一點動靜也沒有。我笑了笑,輕輕地抽出墊在他腦後的手,将他睡覺的姿勢擺正。安歌手腳無力,任我擺弄,我掀開被子,他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昨天做到勁頭上,手勁沒有收住,我在他身上吻了一口,就把被子蓋上,洗漱去,再多呆一會怕是要幹點什麽了。

菜什麽的我是不會弄了,白粥我還是煮的很熟練的。我回床上貼着安歌躺了會,再下床把煮好的粥盛好端到房間裏。

我扶起安歌,讓他靠在我的懷裏,拍拍他的臉蛋,輕聲的喚他。安歌半夢半醒的呢喃了幾句,我沒聽清,不過也不需要他太清醒。我舀了一勺粥吹冷,喂到他嘴裏,我的嘴附上去,幫助他吞咽。

香豔的喝下整完粥,安歌依舊暈暈乎乎的,我放他躺回去睡,自己把東西收回清理好,從書房把辦公用的東西搬到卧室,一邊處理事情一邊等安歌醒來。

下午的時候,床上傳來響聲,我擡頭看過去,安歌撐着手慢慢地坐起來,他一臉茫然地看着我,張開嘴,說:“我是誰,我在哪裏,你幹了什麽?”

我沒忍住大笑出聲,走過去在他唇上一吻,笑道:“你是我媳婦,在我床上,我幹了你。”

安歌吐吐舌頭,慢慢地靠在床頭,說:“去,給我弄點吃的。”

“遵命,大爺。”

兩個人就這樣在屋子裏厮混了一天,到後來也是忙着各自手上的東西,氛圍卻和之前不同了。我十分享受這種感覺,唾棄往日不歸家的我是怎樣的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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