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悼念mj
說是年少時候,嚴格計算起來,其實我真正留意到這位大明星,應該是在1998年左右。
那應該還是vcd和dvd很是盛行的年代,那個時候連磁帶這樣的東西,記憶中也是正當紅。我記得最初是在音像店淘磁帶的時候,無意看到了這位大明星的演唱會vcd,上面還備注着後面有花絮和四首mtv。
那個時候當然早就知道這位大明星,只是當初對他的印象,也只是停留在大幅大幅的負面新聞上。看到那個有着半邊鬼面的vcd封皮,我突然對這位如雷貫耳的明星好奇起來。想要知道這樣一個據說是不想做黑人漂白了皮膚,又有着沸沸揚揚的戀童傳聞的大明星,就是有何魅力可以如此風靡全球。
現在想來,那個時候我的不單是天真,簡直還無知的可以。漂白皮膚這樣的技術,即使是現在都做不到。皮膚那可是人體最大的器官,若是真的那麽大面積的漂白,抖,怎麽可能?那人早就挂了。
那個明顯是盜版的vcd就是我開始迷戀他的開端。不得不承認,不看負面新聞的話,mj的确是富有魅力,不提外表的話,他的聲音非常有磁性,寬廣的音域、動靜皆宜的嗓音,更不用說聲音中那種韻律和他聞名于世的舞蹈。
那個時候,盡管看到都是負面的新聞,可是每當聽到他的音樂、看到他的舞蹈,就會為了那個表演着的他所傾倒,簡直無法不為他折服。
年少時候對偶像的癡迷是到了我現在這個年齡無法再重來的。那個時候,所有有關mj的磁帶、演唱會vcd、dvd、海報、畫冊、寫真、書籍等等等等,我都會購買。還因為mj成為了《輕音樂》雜志的忠實讀者,甚至,還因着這個媒介交到了不少同樣喜歡歐美音樂的朋友。(《輕音樂》是當時市面上比較全面的介紹歐美日韓音樂的雜志,那個時候的網絡還不發達,很多人都是從這本雜志開始了解歐美音樂的。)
說起來,那是我明明還只是個依靠父母過活的學生,當時每個月的零花錢包含中午在學校的飯費在內也不過200元左右,可我還是願意從嘴上剩下來,再加上自己賺的微薄稿費,去買mj的正版cd。
讓人記憶深刻的價格。我還記得那個時候我敗到的第一個正版專輯《顫栗》消滅了人民幣85元,可明明就已經是發行超過15年的專輯了。
開始接觸歐美音樂也是通過mj才開始的,從98年到01年,在那些青春歲月,我的注意力從那些港臺明星轉移到了千裏之外的歐美明星身上。正是那個時候,諸如後街男孩、超級男孩、辣妹組合、911、小甜甜、克裏斯蒂娜之類,開始出道走紅,進入我的視野。
01年進了大學校園之後,更多的東西開始占據我的精力,對音樂與流行那些熱忱也随着年齡的增長而漸漸消退。我還是喜歡聽歌,但比較起所謂的流行明星或者偶像之類,我對音樂本身的關注開始慢慢變多,從歌劇到京劇,雖然聽得也只是皮毛,但也開始可以慢慢的去欣賞,對歌手的形象與花邊新聞漸漸失去了興趣,開始更在意歌手的聲音本身。
盡管已經失去了青春歲月那種對偶像的癡迷與專注,但我對音樂的喜好還是健在的。完全不是發燒友那麽專業。我對音樂,只是喜歡,盡管業餘,但也享受。不再關注作者是誰,只要好的作品進入耳朵,就會被打動。
而mj的音樂,的确是無論聽多少遍,還是會被打動的那種。那些小細節的處理,那副無以倫比的漂亮嗓音,迷人的黑人腔,簡直就是百聽不厭。每次重新聽他的作品,我都無法不去感慨,這麽多歲月過去了,我聽着它們都過去10年還多了,它們聽起來卻還是那麽新鮮充滿活力。我想,大概這就是所謂的經典。
只是mj作為歌手已經很久沒有出過專輯了。萬夫莫敵那張專輯之後,就只能聽到他零星的聲音。2003年的那個戀童案,更是将人們對他的注意力放在了音樂以外的地方。
我是無意中翻到別人發在網上的,關于mj那個戀童案的案卷的。說實話,盡管我很喜歡他的音樂,在那之前卻始終沒有覺得他是無辜的。
可看了案卷之後,我卻只覺得遺憾。這個被媒體妖魔化了多年的這個明星,的确是無辜的,可他卻背負了那些罵名那麽多年。當然,他的無辜在他死後開始被廣為證明,現在想來,不得不說這是另一種悲哀。
去年聽到演唱會的消息,我在感覺上是很愉悅的。那時我還興致勃勃和當時的男友,現在的老公研究,要不要狠狠心去英國度蜜月?如果一生只能選擇一場演唱會觀看的話,我一定會選擇mj的。別說他是我年輕歲月時候的偶像,就是單論演唱會的可看性本身,也是沒有什麽人可以與他媲美。
我們那個時候經濟很是危機,出國度蜜月這樣的事情,根本就是敗家一樣的奢侈。和男友商量了好久,最後還是妥協成了,如果他英國演唱會之後有世界巡演,只要來中國,無論哪一個城市都一定會去看。
那個時候的确是很開心的暢想,只是很遺憾,現實不肯給我這樣的機會。
去年的今天,一大早起來就聽到mj不在了的消息,一開始我還以為是騙人的,完全無法相信。直到後來這方面的新聞鋪天蓋地,我才不得不承認,這是真的。
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他離開這個世界已經整整一年了。今天早上想起這一點,還會有些略微的傷痛,不過值得慶幸的是,他的音樂終究是永遠留了下來。
今天是2010年6月25日,mj逝世整整一年的日子。作為他的fan,我在這裏留下悼文一篇以紀念我的偶像。希望他在天堂,可以真正快樂的随心所欲的唱歌跳舞,可以幸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