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十二橋(3)

一直立在旁邊的仵作出聲道:“确實重了一些,也胖了一點兒。家裏的鞋子套上去都有些緊了。”

司馬鳳挑挑眉頭,沒有出聲。

他低頭去察看小童額上的傷口。傷口是從橋上摔下來後被溪中石塊造成的,口子很大,是致命傷。司馬鳳打量着小童手腳的衣褲:“這些衣服是新換的?”

“不是。”巡捕說,“他家人确實想給他換衣服,但我們大人說不可破壞屍體,當時他家人已套上了一只鞋子,最後被我們剝下來,仍舊穿着死時的衣服。”

“這是死時的衣服?”司馬鳳又挑了挑眉。

巡捕點點頭,明白他的意思:“沒錯,他摔下扶燕溪的時候,穿的就是這身新衣服。”

司馬鳳示意仵作上前。仵作所說的話和他觀察到的并無不同:小童鼻腔和喉中存有積水,但真正有威脅的傷是額上的口子,撞擊之後立刻血流不止,小童在昏迷狀态下大量失血,且呈現出溺亡跡象,若要真正判斷怎麽死的,還得剖屍檢驗。孩子身上并無任何外傷,全身十分完整,甚至可以說健康。

“小的不能剖屍。”仵作說,“以往随小人一起探查屍體的都是巡捕伍大人。但伍大人回鄉探親了,這孩子的屍身便一直放着。”

司馬鳳了然地點頭。大部分的仵作确實不被允許剖屍,因仵作這行當低賤,多為“賤民”擔任,死者為大,賤民便不容許随意翻檢和解剖屍體。

他沖阿四勾勾手指,阿四立刻将他的皮袋子遞過去。

“阿四,你和仵作還有這位巡捕大哥留下,其餘人先出去。”司馬鳳從皮袋子裏取出薄刀子等用具,“我來剖屍。”

衆人站在義莊外,一時無事可做,面面相觑。

永波等人跟巡捕說起甘樂意這位了不得的仵作,誰料他們竟然也聽過甘樂意的大名,衆人大喜:終于找到了共同話題。

于是諸人聊起甘樂意的各種八卦,足足講了半個時辰。

講飽了甘樂意,開始說起如今這案子。

有巡捕愁眉苦臉:“我昨夜都不敢回家,盧員外家裏那些人堵着那巷子,看到我就拉着問個不停,不許我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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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員外是誰?”永波好奇道。

“榮慶城大戶。”那巡捕壓低了聲音,“第二個死的娃子就是他的孫子,獨苗。他兒子早年在外頭死了,就留下這一個孩子,如珠如寶地疼着,誰料竟橫死在扶燕溪中。”

“其餘兩個孩子也是富貴人家?”

“不是。第三個孩子是普通人家,第一個孩子,就那個女娃子,連父母都找不到。”

“找不到?”司馬家衆人都吃了一驚,“自己孩子沒了,怎麽還有找不到這一說?”

巡捕們紛紛七嘴八舌地說起來。原來他們把女娃子的屍體撈出來之後張榜尋了數日,但一直沒人來揭榜。後來巡邏的時候也留心探問了榮慶的百姓,都說最近沒有丢過女娃娃。最後還是師爺細心,在案卷裏翻出了一個月前的一件事:有一對路過榮慶的夫妻跟巡街的巡捕報告,說自己的女兒不見了。那夫婦是到另一個城市去幹活的,正巧過了年,拖家帶口地去別處讨生活。誰料兩人在榮慶城外的茶攤歇腳片刻,一扭頭孩子就不見了。

巡捕報告了師爺,師爺便把這事情記錄在案。但找了半個多月都沒尋到那小姑娘蹤跡。夫妻倆估摸着是被拍花子擄走了,哭哭啼啼地帶着另一個孩子離開了榮慶城。

“那小姑娘手上有個燙傷的疤痕,和我們發現的屍體對得上,應該就是了。”巡捕嘆了口氣,“就在赤神峰腳下不見的。那地方人來人往,到底是怎麽把孩子擄走的,我們都沒想明白,也找不到線索。”

永波想了想,開口問道:“那茶攤是什麽人開的?”

“我知道你想說什麽,不是那茶攤主人做的。”巡捕搖搖頭,“茶攤上其實沒有主人。每日早晨烏煙閣的人将煮好的茶水運到茶攤,只留兩位幫衆看着。那茶水是不要錢的,誰路過都可以去喝。茶攤裏頭人很多,那兩個幫衆也說沒看到有人擄走小孩子。且茶攤四面通透,沒有磚牆,只是個簡單的大棚子,根本沒有藏人的地方。”

司馬家的人聽到烏煙閣的名稱,都紛紛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江湖分地域,地域有幫派。在郁瀾江流域上游,最有名的幫派非烏煙閣莫屬。

義莊裏頭,司馬鳳也正跟阿四提起烏煙閣。

“烏煙閣是榮慶城周圍最大的江湖幫派,不僅規模大,名氣也大。”他一邊仔細翻找着小童胃內的食物殘渣,一邊說話,因為口鼻蒙着布巾,聲音有點兒不透氣,“但榮慶官府是不會尋求烏煙閣幫助的。烏煙閣的名氣和威望比榮慶官府更甚,若是向這樣的江湖幫派求助,只怕後患無窮,得不償失。”

阿四點點頭,表示自己明白了。方才屋內留下的這位巡捕說榮慶城人口衆多,又人來人往,難以調查,他便提出可以向江湖幫派尋求幫助,如同少意盟附近的十方城向武林盟主林少意求助一般。但司馬鳳否定了他的這個提議。

“烏煙閣創立于五十年前,現任閣主名喚邵金金,是前閣主的獨子。我在武林大會上見過他,人挺好,沒有架子,也足夠風度,但相交不深,不好評斷。”司馬鳳嘆了口氣,轉身将手裏的食物殘渣放在身後矮桌的布片上,“胃內食物有葷有素,不像是受到虐待。”

一旁的仵作連忙接口:“是的。前兩個孩子我和伍大人剖屍之後也發現了這狀況,胃內食物不少,且不是粗食。根據食物的化用程度,前面兩個孩子都是在服用食物後的三個時辰內死去的。”

“這個也是。”司馬鳳除去手套,在一旁的水桶內洗淨了手,“這三個孩子确實是被擄走的,但不受虐待,且被好生喂養着,死時穿的還是新衣。這犯人對他們不錯。”

待看過第一個死去的小女童,司馬鳳略略驚訝地咦了一聲。

“什麽?”阿四連忙湊過去。

“你瞧她頭上,還有她腰帶、鞋襪。”

阿四看了半天,沒法從這具已經半腐的屍體上察覺什麽端倪。

“發帶和發髻上的小花都是藍色的,她的腰帶和鞋子也是藍色,襪子是白色,但有藍色花紋。”司馬鳳說,“她死時穿的這衣服是搭配好的。”

阿四恍然大悟,連連點頭:有道理。

“這孩子摔下扶燕溪時臉龐朝上,傷口在腦後。”仵作補充道,“她雙頰紅潤,還有着點兒脂粉香氣。”

“喔唷。看來犯人或是共犯裏頭,至少有一個女人。”司馬鳳說。

巡捕在他身後點頭:“是的。這小孩臉上的脂粉塗抹得十分自然均勻,且看發髻和衣着,是精心打扮過的。”

離開義莊後,巡捕跟司馬鳳說了不少其他的信息。

因第二個孩子是城中大戶的孫兒,那盧員外花了不少錢雇了不少人,大張旗鼓地找了好些天,但什麽都沒找着。城中人也因此都知道了有孩子失蹤的消息,因而在扶燕溪中再次發現孩童屍體的時候,流言四起,無法控制。

這孩子的腳上還發現了一小塊足金的薄片,被一根紅繩系在腳踝上。金片正面是一條張牙舞爪的小龍,背後是一個“瑞”字。然而詢問之後卻發現,金片不是那孩子的。

“瑞不是普通人家用得起的字,尋常百姓不敢用這麽大、這麽重的字。”巡捕說,“我們立刻查找了全程帶瑞字的人,結果只發現了三個,且三個都是年過古稀的老人,沒有作案可能。”

“盧員外是大戶……犯人索要過錢物嗎?”司馬鳳問。

“沒有。”

“那他的目的就不是錢財。”司馬鳳平靜道,“城中大張旗鼓地找了那麽一通,他絲毫不受影響,也沒有動搖,竟然還能順利将孩子殺死,且又擄走、殺害了第三個孩子。金片不是孩子的,那就應該是犯人留下來的。他留下物證,或者是膽大包天,認為你們沒能耐抓住他,或者是腦子不正常,壓根兒沒注意到自己留下了物證。擄走孩子,其間一直照顧得很好,最後卻又殺了他們……這犯人要不是不正常,要不就是心智堅定,心思缜密,絕非普通人犯。”

“我們在找拍花子……”

司馬鳳打斷了巡捕的話:“不是拍花子。拍花子只想要錢,即便殺人也悄悄地殺,怎麽還會故意把屍體扔在熱鬧的溪水之中?”

他想起那個聲稱看到紅衣女人的小孩,想着要順道去問問。想到小孩子,又想到拍花子,司馬鳳心道最近這幾個月怎麽那麽多和拍花子有關的案子,多得讓他都覺得詫異了。

轉過街角,他不由得勒緊了馬頭。路面上有幾個孩子正在嬉戲打鬧,其中一位穿着白色衣衫,一晃眼間竟有些像幼年的遲夜白。

司馬鳳腦子在飛快地轉,轉着轉着又分出半縷來思念見不到的遲夜白。

想到他幼時和自己手拉手,親熱可愛,想得心中又酸又甜又苦。

那幾個孩子聽到馬蹄聲,紛紛躲到路邊,擡頭看着從面前經過的高頭大馬。

司馬鳳看了一眼,突地想起那三個死去的孩子來。

都是挺好看的孩子,濃眉大眼,尖下巴挺鼻子,仔細一想,似乎隐約還有些相像。

正在心中對比着,忽聽身後有人騎着急馬匆匆趕了上來。

“各位大哥,快、快回府!”那巡捕說話都結巴了,“又、又、又有孩子不見了!”

“在哪裏不見的?”巡捕們吃了一驚。

那巡捕似是要哭出來了:“就在府衙門口,一眨眼就沒啦。現在府衙外頭圍滿了人,石獅子都被擠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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