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不得臺面
西海市誰人不知誰人不曉,金家那上不得臺面的私生子。
那可是标準的反派教材,名號那叫一個響當當。
金家那上不得臺面的私生子叫金豪,這麽沒有文化氣息的名字金家人可說了,可不是他們取的,而是那上不得臺面的私生子的上不得臺面的母親取的,當初這名字一出來,大家面上都是笑得文質彬彬,心裏誰會不嗤上那麽一句:果然是上不得臺面的玩意兒。
沒有人會注意被推出來的面紅耳赤的小孩,扯着他穿不習慣的衣服,抿着唇,聽見宣布的這個名字,後腦勺還有些生疼,眼裏卻有着亮閃閃的倔強。
金豪六歲以前過得可以說是貧窮的,但對金豪而言那是值得他回憶一輩子的快樂時光。
因為他有最愛他的媽媽,他有好朋友大毛,他媽媽很漂亮,會做好多很舒服的衣服,會燒各種各樣美味的菜,會教他好多好多字,大毛是一只中華田園犬,老是喜歡在他吃飯的時候蹭他,企圖獲得他筷子下的肉。
金豪最開始學自己名字的時候氣鼓鼓地說:“媽媽,為什麽我的名字這麽難寫?我不想叫這個名字了,可以換一個麽?”
當時手拿着剪子改褲子碼的舒蘇放下了剪子,輕輕掐了掐金豪氣鼓鼓的小臉,親了一下金豪的腦門,柔聲說:“豪豪,只有很厲害的人才能夠叫豪哦,很會寫故事的人,會有人叫他文豪,媽媽給你講過的岳飛那樣的大英雄,會被人叫做英豪,你以後變得很厲害,變得能照顧媽媽了,媽媽也會覺得自豪,現在那些很有錢的人,大家都叫他們土豪。”
“很有錢的話,媽媽是不是就可以很早睡覺了?是不是可以帶我去動物園了?”金豪這會已經沒有了對自己名字的不滿,他的關注點到了後面,他每每想和媽媽一起玩的時候,媽媽總是會說,媽媽要忙着賺錢,豪豪要乖。
舒蘇點了點頭,卻見有點嬰兒肥的兒子一板一眼地說:“媽媽,那我改名叫土豪吧,這樣媽媽就不用賺錢了。”
舒蘇失笑,親親兒子說:“最厲害的不是有錢的土豪,而是英豪,文豪也很厲害,媽媽明天帶你去動物園好不好?”
金豪不明所以,卻仍是乖乖地點了點頭,帶着要去動物園的開心心情老老實實地臨摹着複雜的“豪”字。
最後動物園最終沒有去成,一開始是因為下雨,後來是因為舒蘇病了,清楚自己身體的舒蘇,看着孩子懵懵懂懂的臉,沒有去醫院,而是絮絮叨叨地教了金豪很多東西。
“豪豪,以後不要和人去争去搶,自己好好的就好。”
“豪豪,已經是個小大人了,要學會照顧好自己,按時吃飯,努力長高。”
“豪豪,有人欺負你的時候呢,怕疼就趕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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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豪,如果有一天媽媽不在了,你也要乖乖的,不準哭。”
“豪豪,你不是想知道爸爸是誰麽,過幾天你爸爸就會來接你了,你要聽爸爸的話。”
“豪豪,如果有人說了你不想聽的話,你要當做沒聽到,說兩句又不會疼,對不對?”
“豪豪,人啊,這輩子要學會多愛自己一點,別犯傻。”
舒蘇講了很多很多,大多數都是金豪的小腦袋瓜子聽不懂的,金豪憑着本能感覺到了離別,他哭着拉住舒蘇的手:“媽媽不要不在,媽媽我不要爸爸,媽媽好好睡覺,不要講話了好不好?”
舒蘇最終聽了金豪的話,好好閉上了眼,睡覺了,這一覺有點長,再也沒有醒來。
金豪被接回了金家,金家的莊園又大又漂亮,房子多的數不勝數,金豪抱着大毛不知所措,說是他爸爸的男人皺着眉,在大大的房間裏,對他說:“以後你就不叫金豪,叫金世賢。”
金豪狠狠地搖頭:“不換,我叫金豪,就是豪豪,是我媽媽取的。”
男人脾氣很不好,聽不得反抗,下手又沒輕重,随手一手打在金豪的後腦勺上,金豪被打得很疼,卻咬着牙,愣是沒哭,就聽男人說:“改不改?”
金豪腦子有點嗡嗡的,卻狠命地搖着頭:“不改。”
男人仍舊皺着眉,半響說:“不改,就沒繼承權,你改麽?”
小不點金豪哪知道什麽是繼承權,他只知道自己一定要保住媽媽取的名字:“不改。”
男人盯了金豪好一會,然後笑了:“可以,那你就叫金豪吧。”
金豪惴惴不安又很開心,咧咧嘴也笑了。
第二天金家開了個私人宴會,意思意思介紹了金豪這個私生子,在宴會上金家家主看着面紅耳赤的小孩又重複了一遍昨天的問話,小孩的回答一如昨天,到場的都當了那見證人,金豪作為纨绔子弟的第一步就這樣奠定了基礎,沒有繼承權,他注定是個擺設,只能老老實實地當他那個纨绔子弟。
一時間不知有多少人家偷偷說那孩子傻的,也有不少佩服金家家主的狠絕的,只是誰都忘了那也不過是個才六歲的孩子。
金豪就在金家慢慢長大,越長大越上不得臺面。
金家老爺子七十大壽的時候,金豪鬧了第一個出名的笑話,送了一個被狗咬得破破爛爛的布娃娃當賀禮,還說:“爺爺,這是大毛最寶貝的禮物了,生日快樂。”
誰不知道金家正兒八經的孩子,十四歲的大少爺送了一個宋朝瓷器,十二歲的二小姐跳了一支芭蕾午,十歲的三少爺彈了一曲精妙絕倫的鋼琴曲,個個都是拿得出手的。
偏偏那個剛認回了小少爺送了一個狗狗最喜歡的破爛布娃娃,果然是私生子上不得臺面。
八歲的金豪面對大家的哄堂大笑,和老人怒聲地:“下去。”沒有出聲,就靜靜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他沒說他畫了一幅畫,畫了好幾天,最後不見了,他沒說他其實準備了一盒糖,拿出來卻變成了大毛最喜歡的布娃娃,他只是抱起大毛,摸了摸大毛的腦袋略帶歉意地說:“大毛,對不起。大毛,我有點想媽媽了。”
孩子是最為敏感的,短短兩年,當初六歲的孩子成長了很多,這些成長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關心。
沒人關心的金豪如同一根混進蘭花裏的雜草一般,小心翼翼地茁壯成長了。
金豪在十六歲的時候憑借闖了多年禍的經驗和本能認清了自己的地位,愈發地恣意妄為,書也不好好上了,一天到晚去各種迪廳,和同樣的大纨绔小纨绔喝喝玩玩。
有一天,不過十六歲的少年喝得爛醉的時候,毫不害臊地大喊:“老子喜歡榮盛,要包養他。”
啧啧,時隔八年,在鬧出大大小小的笑話之後,金家那上不得臺面的小少爺又鬧了個人盡皆知的大笑話——喜歡天之驕子榮盛。
榮家長子榮盛,和金豪一樣在金海市也是誰人不知誰人不曉的主,但金豪是作為笑話出名,是家長們提醒孩子要奮發向上的反面教材。
而榮盛則是永遠的別人家的孩子,是榮家的驕傲,年僅二十二歲就已經差不多接手了榮家的大權,作風良好,潔身自好,從不花天酒地,做事精煉能幹,顏好身材好,是整個西海市誰家都想要的女婿,也有不少想嫁兒子的。
哪知道這還跳出來一只不怕死的要包養榮盛的金豪,不是笑話是什麽?
爛醉一宿被好友送回家的金豪,刷了一遍朋友圈,宿醉後的腦袋更疼了,又自我安慰道:“沒事,好歹表白了。”
金豪是榮盛的迷弟,在隐隐知道金家需要出現他這麽個敗家子的時候,金豪就盡職盡責地扮演一個敗家子,心裏最喜歡崇拜的卻是各種各樣的英雄豪傑。
金豪成為榮盛的迷弟也是有故事的。并非随随便便就迷上的。
那還是金豪小學剛畢業的時候,那會金豪也小,才十二歲,還是一個不怎麽稱職的敗家子,他背着他的小書包,沒等到自家的司機,便拿着錢包準備慶祝自己小學畢業買兩盒章魚小丸子。
結果錢包太大的金豪理所當然地被搶了,彼時金豪還盯着他鐵板板上的章魚小丸子,愣是一下子沒反應過來。
等反應過來的時候金豪急了,金豪的錢包之所以那麽大是因為他為了能夠在錢包裏放上他媽媽舒蘇的一張六寸照片。
就是這麽狗血的發展,小偷不長眼地撞上了剛回國下車準備吃飯榮盛,從小練武的榮盛自然沒被撞到,而是一個過肩摔将小偷摔倒在地,看了眼一臉急切跑來的小學生,便把小偷手裏的錢包遞了過去。
于榮盛而言這真的是再小不過的一件事,轉身便去自己好友訂的飯店吃飯了。
錢包失而複得的金豪站在原地,傻不拉幾地說:“謝謝大哥哥。”擡起頭,堪稱英雄的大哥哥早就不見蹤影。
從此金豪就成為了榮盛的迷弟,放浪形骸之後,就生出了包養榮盛的野望,沒辦法,身為一個标準的敗家子,他也只剩下錢了。
作者有話要說: 換換口味,是個短篇,不會很長,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人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