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章節

乎還沒有沾染這個社會大多數的惡行。

在濕滑的小路上,留有很多腳印,我相信福爾摩斯心裏一定在怪罪那些愚蠢的警察,不然他一定能夠發現更多的線索,不過看他舒緩的表情,大致門口的線索,他也發現的差不多了。

在房子的門口,特白厄斯和那個小警察一起在門口等着。

“你能來真是太好了,我把一切保持原裝未動!”特白厄斯微笑的看着我的夥伴,他的臉上有些驕傲的笑容,作為在警局混了些日子的人,顯然他有驕傲的資本。

“可是那兒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條小路,“我想就算是軍隊從那裏走過,或者一群野獸從那裏跑過,也不會比現在更好!”

果然到了什麽年代也不能小看福爾摩斯,從他的嘴唇中吐出的字眼還是那麽的熟悉。

“我一直在房子裏面忙着,我把外面的事都托付給了我的同事雷斯!”他指了指那個小警察說道。

那叫雷斯的警察顯得有些害怕,嘟囔道:“對,對不起!”

我的夥伴擡頭看了看明顯稚嫩的小警察,又擡了擡眉毛看了看我,像是在說:你看我就知道,特白厄斯這個人,功勞永遠是他的,災難永遠是其他人的。

我忍不住笑了笑,眼前這個小警察似乎和我的小兒子,呃,我是說我前世的小兒子差不多年紀,我實在不忍心看他那麽手足無措的站着。伸手是紳士的禮儀,“你好,我是華生,這位是福爾摩斯!”

“你好,我是雷斯!”雷斯的臉上還有些小雀斑,整個人顯得陽光而又孩子氣,在這個霧蒙蒙的天氣中,總讓人心情略微好了些。

“你們坐馬車過來的嗎?”

“沒有!”在我和雷斯交流着“父子”情感的時候,我的夥伴似乎把一些該問的話都問好了,準備進屋子調查。說實話,這個案子是我前世經歷的第一個案子,也是我寫我的夥伴的第一個案子,雖然細節我已經不太記得,要知道經過時間的洗滌,人們遺留下來的總是那些彌足珍貴的東西,例如朋友。我就不準備改變什麽,不知道現在這個年輕的福爾摩斯能做到什麽程度呢,雖然嘴裏喊着我的夥計,可我覺得我心裏怎麽是把他當成我的兒子來看待。天,要是被福爾摩斯知道了,我大概就不用待在他的身邊了。

進入屋子,通往廚房的是一條短短的過道,過道上沒有地毯,落滿了灰塵,這似乎是一間很久都沒有人居住的屋子。

餐廳是一間方形的大房間,沒有家具陳設,房間的牆壁上是廉價的花壁紙,房間的格局十分的不合理,餐廳其實不需要這麽大,不實用,又浪費地方。我的思考方向似乎轉了個彎。

雷斯的臉色十分不好,順着他的目光看去,哦,可憐的小警察,大概還沒有習慣屍體、死亡吧。這确實不容易習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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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十分的可怕,前世經歷過戰争的我,也覺得這屍體萬分的可怕,但是身上似乎沒有傷痕,在地上、牆上有些血跡,而這個死者似乎是因為中毒死亡的。嗯,看來,如果要接着待在福爾摩斯身邊,我就必須好好研究毒品、藥理之類的。不在想跟在福爾摩斯身後,這次我的夥計,我想真的成為你的助手。

福爾摩斯似乎沒有被屍體吓着,他靈巧的手指在一會兒在這裏試探,一會兒在那裏摸索,看着他幹淨而白皙的手指進入死者的嘴中,我莫名的想似乎應該先做幾付十分好用的油脂手套來,這樣他的手也許就能在實驗和探案的過程中保住了。

我注意到,他似乎在摸索的時候藏起了什麽,但我記憶中似乎前世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情,果然年輕的小鬼都是愛玩鬧的。像我家的小兒子,總喜歡爬山爬下,哎,人老了,總喜歡回憶,這可是不好習慣,而且這一世,我也不想結婚,只是可憐了我的孩子,要不,先收養幾個小孩。在我考慮的過程,福爾摩斯和警官他們已經把屍體運了出去。再這麽胡思亂想下去,我大概寫不了什麽福爾摩斯的探案記錄了,如果不寫,也許福爾摩斯就不會出名,也許他的結局就會不一樣,我心裏又這樣矛盾着。

“啊,這裏有字!”那個因為不敢看屍體,而在四處尋看的雷斯,在牆壁上找到了一個血字,當然他的表情并沒有顯得多麽的了不起,只是有些自豪,大概是作為警察的自尊心在作怪,要知道,孩子總是希望得到大人的表揚。

只是那兩個人都沒有在意,去看血字寫成的:RACHE。

我看了看雷斯那張莫名失落的臉,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不愧是警官啊,很厲害!”,雷斯的臉上揚起了笑容,嗯,是很好哄的小孩。

“當然,這是你發現的功勞!”不知什麽時候,福爾摩斯已經檢查完畢了這些字樣,他微笑的對着雷斯說道,“所謂的天才就意味任勞任怨不畏艱險,當然就天才而言,這個定義并不十分正确,要知道天才的天分很重要,但是偵探和警察而言,任勞任怨不畏艱險仔細堅持是什麽重要的!”

大約是在警局還沒有發現如此純良的品種,福爾摩斯居然指點了幾句,而雷斯顯得更加高興,他點了點頭,目光堅定。

真是單純的小孩!

第四節

看完現場之後,顯然特白厄斯有自己的想法,在雷斯的要求,福爾摩斯同意帶着他調查第一個案發現場的人。

離開勞瑞斯頓花園的時候,已經是午後一點了。這兩天好的生活習慣讓我覺得有些餓,我看了看兩位,似乎都沒有吃飯的習慣。只好我來開口:“先生們,你們不餓嗎?我的肚子可是在叫了!”

雷斯摸了摸肚子,說道:“我也餓了……”嗯,小孩子好打發。

福爾摩斯一臉無奈的看着我們兩個,對的,這個習慣可一定要改正,查案再怎麽重要,填飽肚子很是十分重要的。福爾摩斯無奈的摸了摸下巴,點了點頭。

本來已經準備叫馬車的福爾摩斯只能和我們兩個一起走在街上,尋找吃的地方。

畢竟是敦倫,餐廳還是很多,因為下午還有事情,所以,我們只能随意的叫了三份吃食。就在我們剛坐下的時候,有兩個泥鳅似的人跑到我們面前,說道:“先生,行行好吧!”

這兩個泥鳅似的人怎麽這麽熟悉,雖然我的夥伴沒有一絲要理會的意思,我拿出兩個先令來,問道:“你們叫什麽?”

大約是看在先令的份上,兩個人還是十分有禮貌的回答到:“先生,我是維金斯,他是哈瑞!”

維金斯,好熟悉的名字啊……啊,是偵緝大隊貝克街分隊……我又看了看我的夥伴,此時的他似乎還沒有意識到這群小孩子的作用。

揮了揮手讓兩個小夥計離開,這可怎麽辦,似乎我的重生改變了很多的事情。不過,現在可不是認識的好時機,要知道我們的現場還有一個警官存在,雖然他看着很無害。

吃過飯之後,我們叫了馬車,去向奧德利大院。路上的過程,我的朋友和雷斯似乎都陷入案情當中,嗯,是因為年紀的緣故吧,這次的案件在福爾摩斯看起來似乎也有些棘手。

車子穿過一條條昏暗凄涼的大街小巷,最終停在了最肮髒、最荒涼的巷口。敦倫不缺少的就是這樣的街口,怪不得案件叢生。

我們在一個院子前等待,得知那個警察正在睡覺,雷斯在知道這個消息時,臉變得有些奇怪。

沒過多久,那位警察就出來了。他有些不高興,似乎是被我們打擾了好夢,他的身上有濃重的酒味。他說:“該說的我已經都說了!”

福爾摩斯從口袋裏掏出了半英鎊金幣,在手中把玩着,說道:“能在聽一遍嗎?”

那警察盯着金幣,說道:“你們想知道什麽……”他的話還沒有說完,雷斯就沖了上去,“你什麽時候變成這樣了!”一拳頭打在那警察的身上。

“你……誰……”那警察愣了下,眼神有些躲避。

雷斯沒有理會他的停頓,又一個拳頭過去,那警察躲了過去,雷斯有些像小狗般的接着往前沖去,那警察似乎也厭倦了躲避,兩人厮打在一起。

“我們是不是該去拉!”

“先讓他們打一陣再說!”福爾摩斯斜靠在牆上說道。

“這樣衣服會髒的!”我把福爾摩斯拉了起來,牆壁上非常髒,很容易在衣服上印上痕跡。拍了拍他的衣服,我教育道。

福爾摩斯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呃,一時間我似乎忘記了站在我的眼前是誰,天,習慣性的教育小孩的動作,上帝,這太要不得了。我似乎已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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