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章節
越了才見面沒有幾天朋友的距離。
于是兩個人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上帝,這個福爾摩斯是哪裏來的,這個華生是誰?我有些想捂臉。哦,捂臉這個動作也不是我這個年紀應該做的,也不是,老小孩,老小孩,也許我現在就是個老人小孩心。
隔了一會兒,他們兩終于打完了之後,我們四個人相互看了看,那警察帶着我們去了小客廳。坐下之後,便介紹說道:“我是譯斯!”
“哼!”雷斯有些生氣,轉過頭去。
“行了,要我們先回避嗎?”福爾摩斯摸了摸下巴說道,“這麽像小夫妻吵架的樣子!”
兩個人,不,應該說連我在內的三個人都互相看了看。
“行,你要我說什麽?”譯斯在沙發上坐了下來,眉頭緊皺着,似乎在回憶昨晚的情況。
“你從頭開始說!”福爾摩斯說道。
“我昨晚當班,從我負責巡邏開始……”
“什麽……你不是在倫敦警局嗎?”剛開口,雷斯就叫了起來,福爾摩斯一個斜眼過來,雷斯就住了口。
“昨晚這片地方很平靜……”譯斯開始講述了他的過程。
是他發現了屍體,然後報警。再門口等候的時候,看到了一個醉鬼,是的,一個高個子、紅臉、下巴上有些濃厚的胡子。
“你不覺得這個醉鬼很可疑嗎?”福爾摩斯說道。
“醉鬼,大街上到處都是醉鬼,誰會覺得奇怪,這個年代!”譯斯說道。
“我的夥計,怪不得你從警局調出,成為巡邏,要知道,昨天那種時候特意從屋前走過的人,肯定與案子有大的關系!”福爾摩斯說的時候,臉上并沒有其餘的表情。“本來,這個案子破了,你至少可以撈個警幹做做!”
“譯斯,你什麽時候變成這樣,以前你絕對不會錯過的!”雷斯超着譯斯大喊一聲,“你太讓我失望了。”就跟着沖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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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兒子!”福爾摩斯說道。
“不是!”譯斯回答到。
哦,天,這兩個人居然在講冷笑話。
回去的馬車上,福爾摩斯拿出了一枚戒指,很平常的戒指。
“屍體身上的!”看着我臉上疑惑的表情,福爾摩斯說道。
“天,你居然私藏證據!”
“華生,要知道這枚戒指在普通的警察面前,可沒有在我面前的作用大,我只是借過來用用而已!”
“……”好吧,自我重生之後,早就發現這個福爾摩斯變得年輕活潑了許多,有種看崩壞的感覺,不過,這樣的福爾摩斯也不錯,至少活着并且健康。
“你說,這個會不會是昨晚那個醉漢尋找的東西,要知道,那裏離酒館很遠,而且住宅區域大多是空的。”福爾摩斯似乎是在解釋又似乎是在自我研究,“好了,這些事就先放着,明天去登報尋找,我會讓那個犯罪者自動送上門來的!”福爾摩斯自信的說道。
“好了,福爾摩斯,你不餓嗎?”我問道,怎麽現在我覺得自己成為了專職的管家。這人一向都是不按照常規時間吃飯的。或許他都忘記吃飯這件事情。
“哦,華生,你提起來我才覺得餓了。好吧,我們先去吃飯,吃完飯去聽音樂會吧,最近諾爾曼的音樂會很受歡迎,我們要早些去,這樣才能買到票!”福爾摩斯說道。
是的,勞逸結合才是生活的必須。
至于破案,有福爾摩斯這個偵探在,還怕有破不了的案件嗎?雖然現在看來,這個福爾摩斯有些年輕經驗不足。
經過一天的忙碌,陪着福爾摩斯聽完演奏會,到家已經很晚,互道晚安之後,各自洗漱回屋。這樣的生活似乎比以前的婚後生活更适合我。
第二天一大早,我在福爾摩斯的演奏聲中醒了過來,新的一天已經開始,我該履行管家的義務,準備早餐了。
第五節
吃過飯之後,福爾摩斯就出去準備在報社刊登廣告。按照他的推斷,那個出現在屍體屋子前的醉鬼一定是準備尋找戒指過去的。當然他一定也不确定,戒指是不是掉在了案發現場,要知道,在剛死過人的屋子裏,沒有人能夠鎮定的發現東西遺落的痕跡,或許他會特別關注報紙,期待是有人在路上把他撿走。
何況福爾摩斯在報社上說的地址正是離現場不遠的小路上,而這條小路,是必經之路。
在福爾摩斯去登報的時間裏,我也接着出門尋找我的診所,當然這個年代十分的不安全,早在前些日子,我就弄來了兩把軍用□□和一些子彈。雖然是舊式淘汰的搶,但這些目前為止還算可以的武器,已經足夠保護一個偵探和一個醫生了。
我已經看好了診所的位置,在離貝克街不遠的主街道上,方便我回去喂食我的大偵探。也方便我作為助理跟着他進行案件偵破工作。今天上午,約好了見房屋的主人。
敦倫的主街道也好,各種小街道也罷,都是灰暗,這個城市就是灰暗的色調。我快步超診所的位置走去。
突然感覺被什麽東西一絆,就要向前倒去,還好這些日子的訓練沒有白費,我身子往前一傾,腳上邁了一步,跨過之後穩住了自己的身體,好在年輕啊,動作也快。
轉頭看去,絆倒我的是一個橫卧在巷子裏的人,穿着黑色的大衣,臉上煞白,身上的鐵腥味濃厚,我伸手放在他的鼻子下面,哦,老天,還有呼吸。
“救……”他似乎在說些什麽,我把頭靠了過去,他低聲說着,“救我……”
再次擁有生命的我,也覺得生命是萬分的可貴,而且此時離約定的時間還有一段空餘,我把他搬回了貝克街,福爾摩斯和房東太太都不在。因為準備開診所,藥品之類的都已經很完善。就直接在家幫他診治。
流了那麽多血的人,倒在街頭,不是有仇敵,就是幫派的争鬥。無論哪一種都不适合送他去醫院。
忙亂的喂他吃了藥,包紮傷口,打了點滴。
看了看時間,離約定的時間已經不遠,我又看了看他的狀态,大致到中午才能完全醒過來,我就放心的先去約定的地方。
和房東談了價格,簽訂了一年的合約。又去了市場買菜,果然像我這樣的年紀人太少,不過福利也是有的,賣菜的總是偏向帥氣的,偶然多送些也是有的。要知道上輩子這個年紀的我才不會光臨這種地方,家裏要麽是保姆,要麽就是餐廳。
回到家後,我發現那人居然走了。果然,不能用正常人的恢複時間來看待這種的,一張紙條,靜靜在躺在桌子上,我拿了起來。
“感謝!詹姆斯.莫裏亞蒂!”
很簡單的留言,等等,名字是什麽:莫裏亞蒂,我的天,我救的是日後倫敦的老大,還是福爾摩斯的死對頭。
“怎麽了,華生,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福爾摩斯走了進來,問道。
“沒,沒什麽,對了,上午的事情順利嗎?”我轉移了話題,總不能說我救了日後會成為整個敦倫街犯罪人員教父級的人物。
“報紙今天已經刊登了,我估計下午就應該會有人來認領了!”福爾摩斯倒也沒有多在意什麽。“只不過,有件事情比較難!”隔了一會兒,福爾摩斯說道。
天,福爾摩斯在向我求助嗎?我得想想,今天是不是地球還是圍繞太陽轉動的。
“什麽事?”我盡量故作輕松的問道。
“我想找一輛馬車,但又不想驚動其他人!”福爾摩斯說道,“你知道的,昨天我在小徑上查看了一會兒,我确定有人乘坐馬車過去,而且馬的腳釘上,有一只是剛釘上去的!”
“嗯,福爾摩斯,你有沒有想過,聘用小流浪漢!”我小心的說道,原來他在思考這個,要知道目前沒有了偵緝大隊貝克街分隊,福爾摩斯确實有很多事情是沒有辦法進行的。“要知道,這些小家夥們,是哪裏都可以去的,而且也不會引人注意。”
“對!華生,你真是天才,我怎麽沒有想到!”福爾摩斯顯得十分高興,說道,“讓一群孩子稍微留意一下馬夫們平常所在地方,就很容易找到,不久前才重新釘過馬掌的馬車。”
說着,福爾摩斯就出去尋找他的小偵探們,真是精力充沛,我還是不要指望他會記得中午的午飯了。
謝絕了房東太太推薦仆人,中午的飯菜,我還是決定自己親自動手,想當然我可以養活了三個孩子的,現在養活一個,肯定是沒有問題。
正在我準備下樓的時候,就聽到樓下有一個清晰但有些低沉的聲音響起:“請問華生醫生在嗎?”
我想起來,我的夥計似乎在廣告上用了我的名字。
哦,福爾摩斯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