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2)
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車,耽擱了,剛進電梯,讓我先跟大家說一聲道歉。”
“沒關系沒關系,慢慢來。”
“是啦,怎會有關系。新一輪融資還等着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聽說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轉身就變成知名投資人,還是命好會投胎啊。”
沈尋看着旁人的八卦嘴臉,只覺無趣。管他李先生還是黎先生,都是所謂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發蠟抹得頭發根根豎起,皮鞋锃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點洗洗睡。只等李萌從洗手間回來,她便離開。
她低頭玩手機,沒注意有人過來和衆人一一打招呼。待發覺時果然看到一雙擦得極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無趣的羊毛西褲、黑襯衫……視線驀然凍住。
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雲之南,邊境小客棧的房間裏,男人穿着黑色襯衫,整個人都坐在黑暗裏,一雙冰冷銳利的黑眸漫不經心地看着她。
他問,你是誰?從哪裏來?到這裏做什麽?
此刻,來人看着她,一手伸過來,淡淡地笑,同她講粵語:“幸會,我是Morpheus Lee。”
她看着他,說話不客氣:“這位先生你遲了太久,不要罰酒嗎?”
“實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帶着歷經萬水千山的溫柔,“沒想到路這麽遠。”
她點點頭,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經悄然離去。
他追出門,在走廊盡頭的落地窗前尋到那道美麗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嗎?”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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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等了很久?”
“差一個月就三年,你說久不久?”她輕輕一笑,眼神迷離,“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機場我最喜歡香港赤臘角。雲霧之下,有山有水,讓人看不清,卻特別迷人,就像我愛過的一個人。去年生日的時候搭夜機,雨珠滑過舷窗,映着暗夜裏的燈光,像許多流星劃過。”
“你有沒有許願?”
“許了。”
“什麽願望?”
“希望他愛上我。”
“我想,他一定愛你。”
“為什麽?”
“你值得。”
她輕輕一笑:“晚安。”
轉身那一霎,卻被捉住手腕。
“對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的號碼?”英俊容顏表露的真誠能夠輕易摧毀女人的心防。
她遞了名片,卻未再停留。
深夜,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號碼發短信過來。
Hi,Sara,如果你還沒有男友,可否考慮我?Morpheus。
她沒有回複。
這一晚,她做了個夢。
夢裏有人輕輕喚她,尋寶。他的懷抱,那麽溫暖。
當年8月,沈家嫁女。
時值盛夏,陽光燦爛,一路繁花。沈尋身披樣式簡單的白紗,那樣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裝,高大英俊,溫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來的戒指,羨慕地驚呼:“哇,好大一顆鑽石。”
沈尋低頭微笑,鏡頭定格她的笑容,那麽開心,整個人閃閃發光。
沒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間眼角那一閃而過的晶瑩。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麽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
——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
——也要有你照着才發光啊。
——嗯。
也許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沒辦法在一起的人。那種強烈的感情,令你無法抗拒、無法自拔,到最後,卻必須經歷撕心裂肺的分離。你選擇将之棄于身後,以為可以讓你繼續好好往前走,但你會發現,那種始終耿耿于懷的痛,才是支撐你走下去的最大動力。
噓,沒有人知道,這世上,我只要一個你。
我是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這漫長時光裏的孤寂,而令我堅強的,是記憶深處的你。
無論歲月變遷,無論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裏。
“尋寶?”
“我願意。”
番外 給你的信
番外
給你的信
三哥:
一年零兩個月不見了。你好嗎?
今天我在景清街上閑逛,看到有個老伯在賣字。有意思的是,每幅字都是卷着的,買家不知道自己會買到什麽。我像抽簽一樣拿了一幅,打開一看,上面是句詩——浮生暫寄夢中夢,世事如聞風裏風。
我把這幅字帶到了南山祖安的墳前,燒給了他。我想,像他這樣潇灑不羁的性格,應該會喜歡這樣的詩句。如今他和他姐姐相鄰,也一定很開心。
而我呢,一見到“夢”這個字,就忍不住會想起你。就像有些人固執地愛喝某些年份的酒,我想我會終生懷念某一年春天,沉醉在一個永遠也不會醒的夢裏。
你前年說過,開春會陪我來見祖安,讓他會一會我的心上人。去年你忘記了,今年你仍然沒有來。
你好像總是在失約。我向來讨厭不守信用的人,唯獨對你,我一忍再忍。
上周我參加了許澤寧的婚禮,新娘非常漂亮。過年的時候,李萌也被楊威這痞子娶回家了。她經常會和我抱怨婚後生活不如當初想象,而我總是笑着聽聽。我們一起泡吧時,遇到我被人搭讪,楊威也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攔住對方,說我是他嫂子。但他們都不知道,我沒有再想過結婚這件事。因為我想象不出來,如果和我結婚的那個人不是你,生活會是什麽樣子。因為心裏對此毫無概念,所以我覺得一個人過也挺好的。
有時我會想,如果你永遠也不回來了怎麽辦?又或者,有一天你回來了,但那時我已經老了,沒有現在這樣年輕、漂亮,我還要不要見你?
甚至我也會想,是不是我的名字起得不夠好。尋尋覓覓,卻始終找不到你,找不回你。
抱歉,我又像個怨婦一樣開始碎碎念了。
其實,因為工作很忙,所以我也不曾全神貫注地想念過你。或許你也一樣,忙着做自己的事情。我明白的,每個人都帶着自己的過往和責任前行。有些事情只能獨自背負和解決,就算擁有一個再相愛的人,也未必能一起分擔。
你先忙。
飛機要起飛了。雖然晚點至半夜,但正好夠我在這雲之南,給你寫下這封信。
鄰座沒有人,如果我閉上眼,可以假裝你在身邊。
晚安,三哥。
雖然你沒有說過再見的時間和地點,但我會一直這樣等。
你的尋寶
2018年4月5日
後記 致敬
後記
致敬
如明日好景忽遠忽近
仍願抱着這份情沒疑問
…………
任未來存在哪個可能
和你亦是最後那對變更
唯願在剩餘光線面前
留下兩眼為見你一面
…………
唯願會及時擁抱入眠
留住這世上最暖一面
茫茫人海取暖度過最冷一天
——張國榮《最冷一天》
編輯看完最後一章,問我:“沒有番外、後記什麽的嗎?程隊才剛回來,最後看得我意猶未盡啊。”
我反問:“你覺得他回來了?”
她大驚,拒絕再和我讨論結局。
我也沒有再多說。我想,還是讓大家各自解讀吧。就像《邊城》裏最後那一句——這個人也許永遠不回來了,也許明天回來。
這就是幾個年輕人的故事。程立、沈尋、葉雪、祖安、江際恒、廖生、張子寧、王小美……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境遇,各自的選擇。善與惡,清醒與沉淪,都只在一念之間。有人在命運的曲折中迷失,步步深陷。有人在黑暗中艱難前行,仍不忘心底深藏的良知與責任。
作為寫故事的人,我知道現實遠比小說殘酷,生命中不可能只有美好。所以,當程立和沈尋在客棧裏劍拔弩張地相逢時,當他們第一次親吻時,當車裏響起Bob Dylan那首Sara時,當程立溫柔地喚出一聲“尋寶”時,當沈尋在身上文下“Morpheus”這個詞時……我就知道,後來會發生什麽。
費盡千辛萬苦卻成往日煙塵,沒有人希望看到這樣的結局。但故事裏的人,也許未必在乎。就像程立從來沒有希望誰了解真正的他,了解他從年少得知自己身世後就一直深藏的信念。但總有一天,他會遇見一個人,那個人只需要一個眼神、一個微笑、一滴淚水,就可以解封他所有的心事。
就像瑞山陀塔上,沈尋對祖安說的——結果是輸是贏,不重要。是生是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一起戰鬥的人。為了同樣的目标、同樣的理想而掙紮、奮鬥。
而她能做的,就是在遠方用自己的方式支持他,支持和他一樣在用自己的青春、熱血默默奉獻、犧牲的那群人,致敬他們的理想和心願。
或許,有人會問,那些擁有過卻又失去的經歷真的有意義嗎?我想,那一年雲南春天的雨知道答案,那一晚聽到沈尋求婚的星空知道答案,程立宿舍裏那臺咖啡機知道答案,玉河鎮衛生院那間老舊的病房知道答案,瑞山陀塔上日出時的朝霞知道答案,程立用生命搶下的那臺相機知道答案,戒毒所裏寫滿“S”的那面牆知道答案……
程立曾問沈尋,你見過那麽多故事,很多并不美好,可曾對人生失望?
她答,也許只有見到了人性的最壞處,才能真正懂得為什麽要好好活着,努力去做對別人、對這個世界有益的事情。
這一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夢想與欲望。有人渴望金錢,卻為富貴所累;有人渴望愛情,卻不知珍惜;有人渴望溫暖,才更懂風霜。
人生從來不易。若你覺得容易,定是有人在承擔着那份不易。世界也不是全然光明,而是有人在黑暗的邊緣堅守。
就像沈尋與程立那段對話。
“我已經習慣了。”
“習慣什麽?”
“死亡與分離。”
“那為什麽還要堅持?”
“為了更多的‘活着’和相聚。”
因為他,沈尋變成一個閃閃發光的尋寶。因為她,程立的人生也像鑽石一般璀璨。
這就足夠了,不是嗎?
那些心動,那些纏綿,都已随風去。但總會有人記得,在這雲之南,她遇見過他。
而你也只需要看見你想看的結局。
最後,謹以此文致敬所有為禁毒事業默默奉獻、犧牲的人們。生命可貴,也願所有人都能珍惜人生路上的光明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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