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宋昱在認識孫遠均之前,生活無非就是上學,放學,寫作業,然後玩。其中前三項是每天循規蹈矩,但是并不太用心的,其中投注他最多興趣的當然是玩了。

其中玩也基本無非就是和小夥伴一起打打小霸王游戲機啊,或者一群人約好去騎單車啊,再不然就是暑假放假看看還珠格格的重播。

宋昱還記得當時還有個很有名的電視劇叫《小李飛刀》,當時風靡一時,班裏的男生都喜歡學着李尋歡的姿勢,在班上用各種東西當成飛刀扔來扔去。

當年許多簡直樂此不疲的游戲,現在想想簡直傻叉到不行。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自己的粉絲濾鏡過于濃厚的原因,印象中,孫遠均似乎就從來沒做過這種傻事。

有一天放學,孫遠均并沒有帶宋昱回家補習,而是挺神秘地和他說要帶他去一個地方看看。

那個地方有點遠,貌似已經有點遠離主城區了,在一所房齡很高的居民樓下面,他帶他走進了一個陰暗又潮濕的地下車庫裏,不知是不是年久失修的原因,這個地方已經被廢棄了。

燈光也異常的灰暗,陰森森的讓人覺得害怕。孫遠均拉了拉他的手,說:“別怕。”通過孫遠均有溫度的手好像傳來了勇氣和力量,結果宋昱就真的不怕了。

這時,傳來了一陣貝斯低沉的演奏聲,原來李思這時已經在這裏練了很久了。

孫遠均也拿起了一把吉他,宋昱看得很仔細,這不是之前摔壞的那把,這是一把新的。他驚呼道:“哇,哥,你什麽時候換了新吉他了?你哪來那麽多錢?”

孫遠均不以為意地笑笑,轉頭輕輕撥弄着琴弦,他最近個子冒得特別快,快要一米七八了,長手長腳的他背着一把吉他,特別得帥。

宋昱看得目不轉睛的,一雙眼跟着孫遠均的每一個動作滴溜溜地轉。他不知道自己現在這個狀态應該和那些犯花癡的女生沒啥區別。

孫遠均挑了挑琴弦,然後在貝斯低沉的聲音伴奏下,輕輕吟唱起一首歌,宋昱聽出來了,那首歌叫《追夢人》。

讓青春吹動了你的長發,讓它牽引你的夢。

不知不覺這城市的歷史已記取了你的笑容。

紅紅心中藍藍的天是個生命的開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獨眠的日子

……

那時孫遠均的聲音已經有些變聲了,尴尬年紀的變聲期讓他聲音有點像傳說中的公鴨嗓,說低沉也不夠低沉,略帶沙啞,可是在宋昱聽來依然如同天籁。

唱完之後,宋昱傻乎乎地拼命鼓掌。他看見孫遠均偷偷地笑了,但就在那麽剎那間轉瞬即逝。

然後孫遠均趕緊整理好自己的表情,一本正經地問道:“這首歌你會唱嗎?”

“會一點點。”

“能合唱嗎?”孫遠均遞給他早已準備好的歌詞。

宋昱是第一次在孫遠均面前唱歌,有一點緊張,可是他本身音色清亮,又經過合唱團大半年的培訓,再加上這本來就是他很喜歡的一首歌。

總之,他唱得很好。

李思在演奏貝斯的過程中都驚呆了,他覺得兩個人完全不像第一次合作,默契度簡直高到爆棚。而且兩個人的音色好合啊,一個略沙啞低沉,一個清亮甜美,就好像是什麽呢。

兩個本來就不錯的聲音合到一起就起了化學反應一樣,變得完全不一樣了。就好像是原本看起來很樸實的璞玉一下子通過打磨就成了晶瑩閃亮的玉石。

李思之前還一直很奇怪,孫遠均為啥和看起來不太起眼的宋昱走得那麽近。畢竟和孫遠均關系好的一般都是特別牛的一些人,要麽成績特別的好,要麽音樂方面很有才華,要麽就是人際關系特別的好,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嘛。

不得不佩服孫遠均的眼力,他果然眼睛很毒,會選人。很不起眼的宋昱竟然在開口唱歌的一剎那,自信和光芒全都綻放出來了,整個人都覺得耀眼起來了。

可是那孫遠均看向宋昱的眼神,讓李思忽然有一瞬間的恍惚。這眼神怎麽像是在欣賞一幅世界名畫的表情啊。

他看着他笑,他回頭發現他在看他,也笑。特麽的,這也太暧昧了。

李思手抖了一下,不小心彈錯了一個音。

後來他們又練了幾首曲子,李思找了個理由先走了,他要好好消化一下這些信息。當然他寧願相信自己是眼神不好,看錯了。

那一天,孫遠均十五歲,宋昱十四歲。

孫遠均那天似乎沒再把宋昱當成一個孩子,跟他進行了很多深度的交流。

他和他講他喜歡的樂隊,從披頭士,槍與玫瑰,涅槃,一直講到香港的Beyond……

宋昱那時候對音樂所有的概念還停留于每年過年要看的春晚歌曲,他之前在課堂上唱的那首歌就是那時學會的,他對于流行音樂最大的想象力充其量不過是來源于班上女生都喜歡的周傑倫。

小學五年級時候,那個眼睛小小的,不大愛說話,喜歡帶個鴨舌帽的大男孩出道了,臉上帶着青澀,他總是哼唱着人們永遠也聽不清楚歌詞的歌曲。宋昱也會覺得好聽,可是也只限于覺得好聽而已。

可是他聽孫遠均講的那些,他說那些音樂不僅僅是音樂,也不僅僅是講愛情,而是有關憤怒,自由,愛和信仰。

講到激動的時候,孫遠均彈了一首槍花的《civil war》,歌詞和吉他都練得不是特別的熟,但是孫遠均唱的時候,就好像突然黑化的暗夜天神,激情滿滿,完全不再是平常那副乖學生的刻板面孔,對什麽都打不起精神的樣子。

宋昱一下子就喜歡上了。

他喜歡上了能讓孫遠均熱情燃燒的音樂。

“宋昱,你有什麽理想嗎?”孫遠均認真地問道。

“理想?不就是上大學嗎。”宋昱不假思索地說道。

孫遠均搖頭,說道:“不對,這只是願望,這不是理想。”

“那哥哥的理想是什麽?”

“我想組建一個樂隊,唱自己喜歡的歌,站在很大很大的舞臺上,讓每個人都為我瘋狂。”

宋昱傻呆呆地看着孫遠均,他從來不知道孫遠均的理想或者是野心這麽大。可是眼前的孫遠均那閃亮的雙眸,那臉部越來越堅毅的線條卻又如此的真實。

要是這些話從別人的嘴裏講出來,宋昱一定會笑話他別犯傻了。

可是眼前的男生根本不把同齡人的上個好大學的理想稱之為理想,也許,這對于他來說确實太簡單了,簡直不屑一顧。想到這裏,宋昱笑了,他拍了拍孫遠均的肩膀。

“哥,你一定會實現的”,可是,宋昱還是不太明白,又繼續問道:“為什麽你一定要那麽成功呢?”

孫遠均想了想,回答道:“因為你如果不想主動去選擇的話,就會讓別人來選擇你。”

宋昱搖搖頭,如實說道:“哥,我還是不太懂。”

孫遠均:“比如說在動物世界裏吧,跑得不夠快的羚羊就會被獵豹吃掉。”

宋昱:“可是這是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人類不會這麽殘忍的。”

孫遠均淡然一笑,繼續解釋道:“人類也是動物的一種啊,比如說你想考大學吧,如果你成績一般,就只能上一般本科,或專科職校。但是如果你成績像我一樣,什麽學校都可以選擇。”

宋昱聽到這話的第一反應就是他怎麽可以講得這麽直白,但是也就在那一剎那突然明白了他對自己的良苦用心。大概孫遠均說的也是沒有錯的。

不得不說其實當時宋昱對于自己,對于這個世界的認知還是懵懵懂懂的,但是他卻無緣無故就相信孫遠均說的一切。

後來他們倆和李思在一起組建了一支叫“迷藏”的樂隊,在學校的元旦晚會表演了他們練了整整一個月的《追夢人》之後,一時風光無倆。

其實孫遠均當時想唱首更high的英文歌的,但是負責審核節目的音樂老師覺得不适合。

據後來李思回憶,晚會過後,孫遠均的課桌裏常常因為情書太多,弄得他連自己的書都沒地方放了。雖然是有誇張的成分了,但是受女生歡迎的程度可見一斑。

在經過去別的學校的幾次演出之後,每到周末放學的時候,都有好多外校女生穿着清一色的超短裙來一中門口看他,确實是不争的事實。

宋昱都看到過好多次了,他不知道怎麽形容自己的感覺。他一方面為哥哥受到歡迎而開心,另一方面他也會莫名覺得心裏不是滋味。

因為他潛意識裏覺得,孫遠均會被那群穿着超短裙中的一個給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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