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喉中仍殘留着甜膩的酒腥氣,熱度固執地浮在臉頰上消散不去,心跳正以時速一百五沖上頭頂,思路陷入全面癱瘓,我卻肯定自己是清醒的。
這話早就該說,只是被我錯過了無數的時機。
假如現在還不算太晚——
“喜歡啊。”
這句沒頭沒尾的話讓我渾身一個激靈,殺傷力不亞于聽到告白,“喜歡”這兩個字從他嘴裏說出來就仿佛被賦予了超越語言本身的魔力,變成了讓人丢失理智的咒文,幸好我不是那些毫無防備的小姑娘,我還可以紮個馬步冷靜下。
喜歡啊,他說喜歡。
“從小就特別喜歡。”
完了。
我無意識地扶着胸口,感覺有把看不見的刀子從他說第一句話起就插在這兒,第二句又把它插得更深一寸。
“那你還記不記得。”
他向我走來,剛套上一條袖子的外套被粗暴地剝下來丢在椅子上,就像在生誰的氣。
“你八歲的時候。”
門就在我身後。我随時可以走。
“那個暑假。”
但是我沒有。
——那之後我不止一次地回味這個我不肯離去的時刻,我的腳步是被什麽牽絆,我是被什麽所迷惑,讓我再三為他駐足,為他反悔,是否我心底裏始終抱有期待,不是對那陳舊蒙塵的過往,早就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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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現在才察覺。
——是對眼前這個人。
他卻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我想問你。”
花梵抓住我的手臂,力氣大得将我抵在牆上,雙腳騰空,我被他抱了起來,上半身失去平衡撲在他肩上,如同從萬丈懸崖朝他跌落。他的手指穿過我的頭發。
“這是什麽酒?”
他仰頭看我,眸子在黑暗裏瑩瑩地發着亮,那像是夜行動物才有的危險眼神,狡詐而富有侵略性,舌尖舔過牙齒,我連眼睛都來不及閉上,唇上一片令人窒息的灼熱。
“也讓我嘗嘗吧。”
我還是逃了。
當時是淩晨十二點,花梵的助理開車說要把我送回公寓,我好說歹說給婉拒了,哪怕在冬天夜裏寒風凜冽的大街上凍得直跺腳,我也覺得自己特別有志氣。
助理一臉不解,那是他沒看見剛才他主子一路追着我跑下三層樓的樣子。
但是在助理好心邀請我乘車的時候,花梵坐在車後面,從頭到尾都沒将車窗降下一條縫來。我不知道車玻璃後面的他是怎樣的表情,冷眼旁觀還是幹脆扭過頭,十有八九是因為我之前的“畏吻潛逃”憋了一肚子火。不用想也知道,他一個大明星肯定沒被人用這種方式對待過。上杆子倒貼的有得是。
我有過一瞬間的猶豫,其實我不必做得這麽絕,有什麽話不能好好說。
但他碰到我的時候,我的心亂成一團被貓抓過的毛線,怎麽都理不順了。
我在步行回住處的路上順道去了二十四小時便利店,買了兩個冷掉的肉松飯團,走了六七站路,手和臉都凍麻了。
我的嘴唇被他咬腫了,吃東西的時候有針紮一樣細微的刺痛,我掏出手機照了照,下嘴唇外側有一圈鮮豔的紅色,好在不顯眼。但回去被室友輪番逼供是可想而知的了。
我原本走得很快,突然停在路燈下面,望着自己茕茕孑立的影子。
這跟我想的不一樣。
一點兒都不一樣啊。
我的初吻。
一個大男人從早到晚叨叨初吻也挺煩人的,我可以在任何事情上不依不饒,唯獨這件事,我決定裝個傻。
是,如果我再問他:“你為什麽這麽做?”
得到的回答一定是:“你覺得呢?”
——我覺得你喜歡我?拜托,太滑稽了。
真是因為愛情被雪藏,精神上多少還獲得了支撐和慰藉。
比自作多情還被人踩在腳下要強。
這世上的重逢有許多種,蜻蜓有千萬只,偏偏我心悅不會屬于我的那只。也許我沒那麽喜歡,只是習慣了等。
回到公寓的時候室友們都還沒回來,我就直接洗洗澡睡下了。
第二天我跟沒事兒人一樣起了個大早,拉筋,慢跑,買了早餐去舞蹈室做晨間練習,計劃是八點鐘和同伴們一起去MV拍攝現場,一切都像我日複一日堅持做的那樣。
殊不知就是這令人深信不疑的生物鐘害苦了我。
我提着皮蛋瘦肉粥站在門外,和屋裏臭着一張臉的男人面面相觑。
他靠在牆上,一只腳作為支點,懶洋洋地站着,穿了件拉上帽子能遮住大半張臉的兜帽衫,手指纏繞着兩根黑色的耳機線,看起來就像特意在等我出現。
我突然特別痛恨他擁有短暫的自由,不被經紀人啊助理啊狗仔隊啊尾随,讓我們有機會陷入這樣獨處的尴尬局面。
我跟他對視一眼便低下頭,他進一步,我退一步。
他猛地伸出手,一股微風從我耳邊擦過,我條件反射地閉上眼,塑料袋晃得嘩啦啦響,然而什麽都沒發生。
去你媽的吓死我了。
他就是關了個門。
“謝知念。”
很想關心一下我的粥灑出來了沒,但他一叫我我又像刺猬一樣縮起來。
結果他說:“昨天對不起。”
驚訝之餘,我終于看清他滿臉的委曲求全,老大不情願就跟我逼他似的。
“你要不樂意我可以再親一次。”
你咋不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