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僵屍是怎樣煉成的

雷宵覺得,嚴格的說,自己就做過一件壞事,就那一件事對不起自己的良心,真的。在那之前,他都是遠近聞名的神醫,任何提起雷老先生的人,都要由衷豎起大拇指。

雷宵生于兩百多年以前,當時正值清鹹豐末年,他家祖輩都是名醫,祖先中出了好幾個宮廷禦醫,雷宵自己又對醫術十分感興趣,六歲就能背誦幾百首湯頭決,他成為神醫簡直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從他十六歲就開始脫離父親獨自行醫,到最後年近九十高齡,一生救活的人不計其數,給他立下長生牌位的人多的都數不清。

不過呢,如果長生牌位真的有用,那世界上得有多少人長生不死啊。雷宵盡管自己就是醫生,很懂得養生之道,但九十歲大概也到了極限了。時光不打算放過他,別人看來,他是一個須發皆白,卻滿面紅光的老者。他身板筆挺,腰腿靈活,目光銳利,反應敏捷,比大多數年輕人看着還健康。但最近幾年,他明顯感到自己的精氣在逐步外洩,開始有死亡先兆了,按照他的經驗看,五年到六年左右,他就會無病無災的安然死去。

一般來講,中國人認為壽數達到九十多歲,并且毫無痛苦死亡的人是積德行善修來的福分,這樣的喪事出在哪裏都叫喜喪,要當喜事辦的。不過當事人覺不覺得死了是喜事可就沒有人知道了,至少雷宵不覺得。恰恰相反,他想活想的要命,一想到自己要死就全身發抖,知道所有的辦法都不管用了之後,他不由想起了行醫生涯中一件事。

那時候他還只有三十幾歲,醫術已經十分高明了,他收治過一個戰場上的傷兵,這個傷兵來杏林街的時候全身潰爛,奇臭無比,又沒有錢。走了一條街也沒有一家醫館願意收治他,正值他絕望的時候恰逢雷宵出診歸來,見他可憐,就吩咐幾個徒弟将他擡進去了。

這個傷兵身體的皮膚會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不時裂開小口,鮮血崩流,痛不可當,就如同時時刻刻都要遭受淩遲酷刑一般。雷宵詢問之下,這個傷兵只是說自己在鎮壓雲南一個不服王化的土着部落時候受的傷。當時清政府對內鎮壓十分殘酷,讓一個還處于原始社會形态使用石頭工具的部落和武裝着火槍大炮的正規軍隊作戰,本以為必然易如反掌。誰知鎮壓是鎮壓下來了,但軍隊居然傷亡慘重,尤其是沖進村寨的先頭部隊,生還的只有十幾個人。他們進了村寨後用殘酷手段處死了抵抗者。後來又增兵駐紮了半年之久,不過後來國內局勢越來越糟糕,洋人、長毛,哪一個也比一個小村子讓人頭疼。這支駐軍就奉命撤離了。出了村子之後,最先沖進村寨燒殺搶掠的十幾個人都陸陸續續得了怪病,有的嘔血不止,有的全身僵硬,有的不能進食,有的骨頭一寸寸斷裂……半年下來,現在還活着的只有他一個人了。

雷宵仔細檢查他的傷口,完全是外傷症狀,要不是親眼所見,傷兵和他說話的功夫好幾處好端端的皮膚突然裂開,每一處裂口都是同樣大小深淺,他一定會認為這個傷兵和很多拿着柳葉小刀的人打架了。檢查了很久也不能确診,只能大概判斷他是中了毒,這在雷宵行醫史上還是第一次。然而那傷兵卻一口咬定,自己中的是咒!

咒?詛咒?雷宵不以為然,并不相信單憑詛咒能把人折騰成這樣,然而各種解毒方法逐一試過也無效,只能用麻醉藥物為他止痛。那個傷兵半年後還是病死在他醫館裏了,雖然雷宵沒能救活他,但是把他這樣全身惡臭又分文皆無的人照顧這麽久,他也十分感激。半年來,傷兵十分詳細的給雷宵描述那個部落稀奇古怪的植物禽鳥,還有他們神秘莫測的咒。

在那個原始部落裏沒有醫生,只有各種各樣的咒,祝福的、交換的、憎恨的……日常行為全靠咒來實現。比如想讓家畜多産子,就用旺咒,希望對頭生病,就用惡咒,不過整個部落只有大巫有下咒的能力。他特別提到,那個部落裏最高級的一個,叫做長生咒,可以讓人長生不老,村落裏的大巫,就是用了長生咒的人。

雷宵不信,但是那傷兵反複強調,他們将那個大巫綁在樹上砍了頭,眼看着那顆頭又自己接了回去,後來他們用了好多方法也無法處死這個人,就要當作神跡送去紫禁城獻給皇上,誰知押運路上,這個大巫嘆氣道:“格森會責怪我沒有為他效忠滿十年,但是我真的不能去了。”說完他就死了。

雷宵還記得,說到這的時候那傷兵眼睛瞪的老大:“我們把他砍成一片一片的他也不死,可是就這麽突然死了,仿佛……仿佛,就像魂魄突然離開了身體一樣。後來我們知道,格森是他們信奉的神靈的名字。很奇怪的是,部落每一個人被選中成為大巫後都是整整活十年,十年之後就會突然死了,像這個人一樣。他們都說,那是大巫們自己願意死的,如果他們不願意,長生咒能讓他們永遠活着,什麽也無法傷害到他們!是真的,真的能永遠活着,我們用了很多種辦法也沒有能殺死他。”

當時所有的話都已經模糊,只有這一句,雷宵記得清清楚楚——長生咒能讓他們永遠活着……長生咒能讓他們永遠活着……在強烈的求生欲望驅使下,他來到雲南,根據傷兵的描述,找到了那個部落。那個部落并不太難找,當地的土着都知道這個特別的、會用咒的村寨,只是提起的時候,語氣頗為輕蔑。

雲南少數民族各自為政,各個部落發達程度不同,這個村寨本來就屬于偏僻落後,經過五十多年前那一次血洗之後更是元氣大傷,看來窮人到哪裏也會被人瞧不起。雷宵到了當地立即免費行醫,盡心盡力的救治當地村民,很快就憑借高超的醫術和醫德獲得當地居民認可,成了最受尊敬的人,兩年之後,村民和大巫自己提出要給他補償,雷宵覺得時機成熟,于是提出,要長生咒。

雷宵現在還清楚記得大巫臉上的驚訝,部落現在的大巫是一個中年人,繼承大巫的地位已經快滿十年,他個子還挺高,只是相貌不怎麽樣,眼眶烏黑,總是一副半睡不醒的樣子,除了漠然很難看到別的表情,所以這驚訝在他臉上就更突出。大巫脫口而出的是:“格森大神啊,雷先生,你有什麽不共戴天的仇人嗎?要給他用這麽惡毒的咒?”

住了兩年,雷宵對他們部落的語言還處于半通不通的階段,日常交流都要多半靠比劃和畫圖,可是這一句話,卻徹底聽明白了。

“不。”雷宵說:“我想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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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巫像見鬼一樣看着他,情緒極其激動,大聲阻止,雷宵聽不懂他說什麽,只是知道大巫不願意,他仿佛在說:“長生咒是最可怕的詛咒,讓你身邊圍繞的都是‘獲各’,永遠不能回到格森大神的身邊。”長生咒、可怕、格森、你、我,這幾個詞是雷宵一直關注的,所以懂得,但是什麽是‘獲各’?雷宵問了幾遍,大巫也只是說‘獲各’,‘獲各’,後來他急了,奪過雷宵和人交流用的筆記本,用鉛筆畫了好幾張人臉。沒想到那個大巫居然有點畫畫的天賦,在他筆下,這些人表情很生動,個個眼神炙熱無比,牢牢盯着着中間一團不規則的形狀,好像在說:“我要!我要!”

大巫用鉛筆尖點着那一團,不斷叫:“獲各!獲各!”紮的一紙都是小洞,雷宵也沒有明白什麽是獲各,只能理解是人人都想要的東西。那不就是長生嘛!他也想要,雷宵覺得自己和那些人的表情應該沒有什麽不同,都是那麽熾烈的渴望着。

他急急的說:“是不是要錢,我有很多錢,是不是只有你們部落的人才行,我已經住了兩年了,不是和你們一樣了嗎。或者怎麽樣才能成為你們部落的人?你說啊!”

大巫急得大叫大跳,拼命擺手,用雷宵最可能聽懂的話叫着,雷宵斷斷續續聽懂一些,他說的是:“長生咒,不好,我身上有,想吃獲各,很不好。你,好人,另外好的,給你!”

雷宵急了,道:“不好,那你為什麽用在自己身上?”

大巫回答的是:“大巫要保佑整個部落,只有承擔巨大的惡,才能保佑部落。因為我們獨自承擔了所有欲望帶來的痛苦,所以大巫在部落中才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但是沒有人可以一直承受,大巫每過十年,就換一個人,前任就可以以死解脫了。”

原來他想畫的那一團灰色是欲望,不怪雷宵,他确實看不出來,也不怪大巫,他也實在畫不出來,這個世界上,誰見過欲望長什麽樣?

可惜雷宵實在聽不懂這麽多,他只隐約聽懂大巫用長生咒是為了保佑整個部落。他現在一心一意,想的就是怎麽能長生,不用擔心死亡,這也是一種欲望,求生欲恐怕是所有欲望中最強烈的吧。大巫捂着喉嚨□□的一聲,別過頭去不敢看他,如果雷宵知道當時他是要控制自己不去咬他,不知道還敢不敢呆在那個屋子裏。

可是他不知道,他想盡一切辦法争取,既然那大巫說他用長生咒是為了保護別人,雷宵瞬間想到了一個主意,他順着大巫的思路,用很傷感的語氣說:“外面有很多很多病人,很可憐,他們沒有錢看病,就像你們部落的居民一樣,生了病就只能躺着□□。還有很多人得了很重的病,別的人治不好他們。我是醫生,我如果活着,就能救活很多很多人!我死了,就沒有人幫他們,我想救人,所以我很想很想活着……佛說: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他勉強把這句話說出來讓大巫聽懂了,誰知大巫竟然大大感動,他拼命點頭:“是,是!你們的佛和我們的格森大神都是一樣的!願意為別人承擔痛苦!雷先生,你和我也是一樣的!”

趁着大巫激動,雷宵開始一件一件說自己行醫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各樣可憐的人,說了整整一個下午,等他擡起頭來,大巫的眼圈已經被他說得紅紅的了。

雷宵靠着哀兵政策得到了他夢寐以求的長生咒,大巫還贈送了他另外一件東西——離魂咒。

在這個部落中,長生咒和離魂咒是相對使用的,每一個用了長生咒的大巫都要留着離魂咒,等到滿十年時間,讓自己擺脫長生咒用的。所謂的咒,只是大巫自己畫的一道符紙,用的時候放在水裏喝下去就可以,這個東西入水即溶。

這和道家的符咒使用方法一樣,連道士畫符時嘴裏念叨的‘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都省了。十分鐘就搞定!不過據大巫說,那個畫符的東西是從‘格森’住所請回來的。那是一塊白色略尖的石頭,質地細膩的如同油脂一般,拿在手裏卻冰冰涼涼的,像握着一個雪球,也不用蘸朱砂狗血之類的顏料,就直接在紙上畫,并沒有什麽顏色,畫出的只是一個略微凹下去的印子,雷宵試了試,這道印使多大勁兒也不能壓平,除此之外就沒有什麽特別了。

長生咒原來制作如此容易,要不是雷宵親眼見到大巫一次在森林中捕獵斷了手,然後一個多小時就長好了,簡直要懷疑這是這個原始部落圖騰崇拜的一種儀式,是純粹精神領域的、對自己沒有什麽作用的東西。

雷宵走的時候,全村子的人都出來送他,一直送出幾十裏路,對于他們來說,這兩年來免費為村民看病的老先生是一等一的好人。大巫更是送出百裏開外,反複叮囑雷宵,一定要慎重使用這兩道符咒。每一個都只能用一次,他很真誠的說:“雷先生,不願意活着了,就用離魂咒吧,你救活了那麽多可憐的人,就算不願意活了,你們的格森大神也不會怪你的。不過你用離魂咒的時候要小心,身邊不要有死人。如果你身邊恰好有一具一個剛剛死去不到一天的屍體,那你就不能順利離魂,而是會附在那個人的身上。”他想了想又道:“其實想想也不要緊,就算不小心附身了,那不是你的身體,你也只能活一年,很容易過去。而且這具身體沒有中可怕的長生咒,你不想再活一年的話,死起來也很容易。”

雷宵暗罵一聲晦氣,表面上還做出大義凜然的樣子,鄭重和他道別,又經過幾個月的跋涉,重新回到杏林街他自己開的醫館中。

經過這一番跋涉,雷宵身體更不如前了,但是兩年多就他一個醫生坐診的緣故,他的醫術卻更進一步,從精于內科成了內外婦兒全科醫生,還會了好些用毒藥治病的偏方。他本就是杏林街第一名醫,這一下更加名聲大振。

又過了兩年,雷宵明顯覺得自己就是這個月的事了,就在他準備要吃下長生咒的時候,他做了這件當時讓他良心受損,如今讓他追悔莫及的壞事。

他眼睜睜的看着一個來找他求醫的病人死去,他能救活,卻沒有去救。醫生不需要動手殺人,只要像這樣袖手旁觀,就足矣置人于死地了。

那是一個只有二十幾歲的年輕人,盡管病的只剩一口氣,還能看得出相貌頗為英俊,因為是躺着的,更顯得個子高,南方人少有這麽修長挺拔的身材。雷宵反複對自己說:“他的病別人都救不活的,如果沒有找到自己,他也一樣會死……”最後就只剩一句:“他本來就要死了,本來就是要死的……不怪我,不能怪我!別怪我!”

他以需要靜心診治的名義,驅趕了所有的人,然後在小屋子裏和那個病人呆了四天,眼看着他絕望的掙紮,咽下了最後一口氣時眼睛還是瞪着的,好像在質問雷宵為什麽看着他死,什麽也不做?雷宵割開屍體的手腕,湊過去喝了幾口血,然後包紮好傷口躺在屍體身邊,一手抱住屍體,一手哆哆嗦嗦拿出離魂咒吃了。

用了離魂咒,身邊有新鮮屍體就會附體,這有點像道家的奪舍。區別在于道家是主動占用別人的身體,這是被動占用。雷宵作為醫生,道家煉丹養氣之類的經書也看了不少,他越來越覺得咒術像道家的一個分支,不知是什麽時候傳到這個山區演化成這樣的。以前自己還不太相信,親身體驗了才知道居然真有其事。

靈魂附體的感覺很奇妙,像是住進了一間新房子一般,手腳都幾乎不聽使喚,雷宵還控制不住新的身體,只能慢慢的活動着手指頭,在身邊剛剛還是自己身體,現在已經變成屍體的老者身上艱難的掏出長生咒吃了下去,然後他注視着自己手腕上的傷口,見那道割破動脈的傷口在注視下飛速愈合,最後竟然一點痕跡也沒有留下,雷宵攤開手,徹徹底底松了一口氣——成了!

長生咒不像離魂咒用法那麽簡單,大巫特地叮囑他,要先在一個有很多獲各的身上喝幾口血,然後才能使用,不然就毫無用處。以後也會被有獲各的人吸引,會很想喝他們的血,要很努力才能克制。

又是獲各,當時雷宵很發蒙,那大巫不厭其煩的解釋——很想活的人,有獲各。很想要錢的,有獲各。很想美麗的,有獲各。很想有地位的,有獲各。……他整整說了五十多種之後,雷宵終于明白了什麽是獲各,那就是欲望,最多是很強烈的欲望。真是太簡單了,這東西在人世無處不在,他見過的人沒有一個心中沒有獲各的,比如說這個病人,他很想活下去,不就是獲各嗎?

從現在開始,他就要擁有一個全新的生命了,一個古代三皇五帝夢寐以求卻沒能得到的長生不老之軀!任你蓋世英雄,終究一杯黃土。只有他雷宵,可以改變這種命運了。他已經超越于人,成為仙或者妖一類的存在!長生——那是中國幾千年來不知多少人的夢想!并且有這種夢想的還都是各個時代的驕子,比起身份地位,任何一個也比雷宵成功,然而,能把夢想轉換成現實的,只有他——雷宵!

至于為什麽不聽那個大巫的,要先用離魂咒後用長生咒?雷宵承認自己是故意的,他根本就不想死,無論是佛祖那裏還是格森大神那裏都不想去,他就想永遠活着。

你自己想想,如果能長生不老,外貌再也不變,你是會選擇一個九十五歲的身體,還是二十幾歲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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