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僵屍也泛濫
雷宵霍然轉頭,阿玲已經露出屬于自己的美滋滋的笑:“我又想陪着你,又擔心我媽媽,心裏難受的要命,還好你有這麽多錢!”
“雷哥……你怎麽了?怎麽……哭了?”
“阿玲!”雷宵使勁吸吸鼻子,道:“謝謝你!”
“謝什麽啊!”阿玲張嘴笑了,白白的牙齒露出一大片:“你有那麽多錢,想要哪一個陪着沒有?哪裏能輪得到我,還好是我先認識你的!”這個還好話音未落,就已經被雷宵緊緊抱住了。是的,還好你先認識我!
他一點點給阿玲講完自己的事情,天已經亮了。過一會冬子買了早點回來,是一些蟹粉包子,水晶蝦餃,蘿蔔糕之類粵式早茶。都用小小的保溫紙盒裝着,十分精美。冬子買這些點心在酒樓外面站了半宿,放下點心他立馬就去燒水泡茶,涼到杯子不燙手才遞給雷宵喝,這種殷勤勁要是放到追女孩子上,定然是橫掃千軍,打遍天下無敵手。
阿玲從來沒有吃過這麽精致的點心,高興的不得了,自己嘗着好吃的東西都要遞給雷宵嘗嘗,雷宵雖然不需要吃東西,也嘗不出味道,但是不願意掃了她的興,還是吃了不少。确定了戀愛關系的人是瞞不住別人的,阿玲的喜氣舉手投足之間不斷的透露出來,她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喜歡雷宵的?是和別的女孩子一樣,從便利店門口路過,看着裏面英俊又表情酷酷的男子開始?還是從雷宵遞給她那一支熱乎乎的牛奶開始?還是……從不知為什麽,那個男孩看自己的眼神猛然會流露出深深的眷戀開始?
有誰不渴望愛情?阿玲的處境逼迫她只能順其自然,無法妄想追求這種奢侈。如果雷宵不主動,她肯定不會踏出這一步。又有錢又博學又深愛自己的英俊男人,那是言情小說上才會有的生物,阿玲就是做夢的時候都沒有想過要一個。所以,雷宵致命的缺陷在她看來理所當然,還好你有缺陷,不然任憑我多麽喜歡你,你也不可能屬于我。還好……
“那個村子原來就在這附近。”雷宵握着方向盤,對副駕駛位上的阿玲說。
四下裏都是荒草,雷宵指的地方已經看不出有人住過的痕跡,只是比起周圍的地方平整一些。阿玲跳下吉普車,興沖沖的往下搬帳篷睡袋。雷宵皺眉道:“今晚睡這裏?還是算了吧,這裏偶爾有野獸出沒。”
“怕什麽,有野獸你吸死它!”阿玲興奮的揮揮拳頭,将沉重的睡袋砰的一聲拖在地上,雷宵只好下車去幫她。他和阿玲在一起已經三年多了,雷宵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帶着阿玲到處游玩,以前露宿時一條毒蛇不幸遇上了他們,雷宵不想隐瞞自己黑暗的一面,故意就當着阿玲的面吸幹了那條蛇的血,想看看阿玲的反應,沒想到阿玲見那蛇透明消失,不但不害怕還十分欣喜,她高興的說:“雷宵,是不是你以後不用喝人血,動物的也行,那我們車載冰箱裏就不用全放血袋,可以凍點雪糕了!”
遇上這種人,雷宵有什麽辦法?當阿玲反複提出要去看看那個神秘的地方,雷宵心裏很不自在,但是她說的次數多,也就還是來了。
“哇!快看,這朵花是藍色的!”阿玲叫了起來,雷宵心不在焉的應了一聲。她太喜歡大驚小怪了,雷宵領着她旅行聽得最多的字眼就是哇,哇!是雪,白雪啊!哇!大海,大海!哇!騎馬,我從來沒有騎過馬!就這麽一路哇過來,哇了三年也沒夠,現在一朵花也能哇。
把她和蘇明比較等于把孫二娘和林黛玉比較,只有從物種起源角度才能說她們很像。雷宵不知道自己以前怎麽竟然會覺得兩個人驚人的相像,現在阿玲在他眼裏已經和蘇明一點相像的地方也沒有了,那種打動他的又憂郁又心碎的笑容再也沒有出現過一次,這丫頭做夢都是傻笑。
可是為什麽,同樣的寧靜又回來了呢?這兩個截然不同的人帶給雷宵心靈的平靜居然是一樣的,雷宵又覺得不能睡眠的痛苦是可以忍受的了,現在冰箱就凍着雪糕,因為他又和跟蘇明在一起時那樣,幾乎不需要喝血了,最重要的是,他現在又不想死了!
“阿玲,你手裏什麽?”阿玲伸出手,她握着一塊雞蛋大的圓石頭,道:“我看看這塊石頭是不是,拿着挺涼的。”
雷宵看着阿玲手中帶着土的白石頭,道:“不是,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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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玲又握了一會,石頭變成溫的,她才扔在地上,又拿起一塊握在手上,自從雷宵告訴她那塊石頭和雪一樣涼,一直握着都不會變暖開始,每次看見白色的圓石頭,她都要握握試試。雷宵見她又扔了一塊,眼睛還在四下尋找,搖搖頭,道:“算了吧,這裏不會有,我以前雇過幾百人把周圍幾個山頭都挖開了也沒看到。”
阿玲嘴上答應着,眼睛還是忍不住往地上看。雷宵沒好氣的道:“你找石頭有什麽用?大巫都沒有了,沒有人會用咒了!”
“要是能找到石頭,說不定就能找到大巫,雷宵,總能過去的,多難的事都能過去的,真的!”
她看看手表,拿出手機開始每天一次的例行電話:“冬子!找到你的網友沒有?”
這是雷宵托人搞到的軍用通信設備,信號極好,電話那一頭冬子的聲音雷宵都能聽到:“沒有,我每個論壇都上去問,一天上網十二個小時!那家夥就像個屁一樣消失了!你就算了吧!我去論壇問誰知道哪裏有大巫,靠,那答案能寫一百本封神演義,其中九十九本都是黃色的……哎呀,我不願意打擊你,就不和你仔細學了。”
“冬子,你再找找,別灰心啊,肯定能找着的!”
“行啊行啊,我服了你了,反正你們出錢,我就當找了份高薪磨叽的工作了,我找了塊和雷哥說的差不多的石頭拍成照片傳網上了,故意整的模糊一點,人恐怕是找不着了,我想當初這小子不可能是自己一個去穿越原始森林的吧?說不定別人也揀着了,人沒有知道的,石頭總有人知道吧!要是還不行,靠,老子就豁出去了!你等着!”
阿玲放下電話,道:“雷宵,冬子想了個好辦法,把石頭的圖片放到網上了,或許有人知道!”
雷宵看着阿玲的眼睛,笑道:“對,先找到石頭,說不定這個部落還有分支,裏面同樣有個神通廣大的大巫!”阿玲也笑了,又四下尋找着石頭。
雷宵望着她的身影,心中輕輕的道:“我信你,不相信希望,就不配和你在一起!”
“有信了!”幾天以後,天還沒亮,冬子就突然打電話過來,雷宵本來就不睡覺,坐在帳篷外面看着阿玲睡,電話聲音響起,阿玲猛地跳起來,居然比他接的還快!
冬子喘了一口氣,道:“有信了!當年和他一起去原始森林的網友找到了一個,我出錢讓他飛去雲南西雙版納機場,你們去接他一下,路上詳談!”
“好,我們馬上準備一下就去!”兩個人一下興奮起來。
“等等……”冬子有點支支吾吾的道:“你們先去市區找個網吧看看,我撒了個謊,你們別給說穿幫了。”
雷宵和阿玲出了叢林回到市區上網,才知道冬子的聲音為什麽有點不自然了。
他上了天涯的人肉搜索,把阿玲說成一個富家女,認識了一個少數民族來城市讀書的男孩,兩個人感情極好,誰知那男孩得了絕症死了,只留給她一塊會發光的白石頭,說是只有他們家鄉有,別處都沒有的,她視若珍寶,卻不幸被小偷偷去了。阿玲已經有了孩子,只想給孩子留一件父親的紀念品,肯請好心人再給她一塊一樣的石頭,只要找到,必有重謝。
雷宵看着冬子貼到網上不知從什麽地方找來的美麗少女泫然欲泣的圖片,簡直不知該說什麽才好,冬子,你很無恥,但是太有才了!
兩個人在機場等了一會,一個二十一二歲的男子出了通道四下看去,看到他們舉的牌子十分高興,立即走了過來,道:“我叫張東平,是天仙讓我來的。”轉過頭遲疑的看着阿玲問:“你就是……那個?”
雷宵知道冬子的網名叫做‘彩雲之南,天外之仙’,許多人就簡稱天仙妹妹,可是乍聽有人說天仙叫他來的,還是惡心的夠嗆。他卻也只能順着天仙的話頭接口道:“是,就是她,網上不能用自己的圖片,請你理解。”看到張東平懷疑的看着自己,只好接着道:“嗯,這件事已經過去好幾年,孩子也有兩歲了,了解這個心願,我們就可以過新的生活了,我們打算找到石頭給孩子留個紀念就登記結婚。”
張東平忙道:“噢,我說看着她怎麽不傷心……不是,不是,理解理解,人還要活着嘛,那個,恭喜你!”他伸出手去,雷宵連忙握住,道:“你好,我叫雷宵,你叫我雷子就行。”張東平的手突然哆嗦了一下,飛快的看了他一眼,随即低下頭,道:“你好,你好。”語氣竟然有點慌亂。
雷宵仿佛沒有察覺一般,帶着張東平上了車,張東平很快就神色如常的和阿玲談笑起來,然而雷宵從後視鏡中看到他總是忍不住偷偷盯着自己看,目光中流露出的神色還有些陰冷。
只聽阿玲問:“冬、天仙說你以前穿越過原始森林,不怕嗎?”
張東平道:“哦,其實沒有穿越,只是在森林邊緣走了幾天,一天路程之外就有人煙了,所以也沒有什麽野獸,也沒有什麽可怕的,我估計你的……朋友就住在森林邊的村子裏。”
“你們當時多少人一起去的?”
“三個,另外兩個我也聯系不上了。”
雷宵插嘴道:“都有□□年了,現在的網絡真是的,幾分鐘就能認識一個人,轉眼就能不見了。以前可不是這樣,認識一個人,那就是一輩子的事。”
“是啊。”張東平随口回答,又和阿玲說話去了。
來到市區,雷宵停在酒店門前,道:“東平,我已經安排了旅館,你一定累了,先休息一下,我們也要準備一些東西再去原始森林。”
雷宵送張東平進了房間,又寒暄幾句,然後拉着阿玲就走了。
走出幾十米,雷宵低聲道:“阿玲,這個張東平有問題,我猜他一定會偷偷跟着我,剛才路過酒店的玻璃門,我看見他果然跟來了……別回頭!我們先裝着不知道,慢慢往前走。”
阿玲很緊張,小聲問:“為什麽?”
“我在機場一見到他就覺得不對,他最多二十一二歲,□□年前能多大?穿越原始森林,可能嗎?三十幾歲的人長得年輕,看着像二十七八歲的人是有,但是看着像二十一二歲的不太可能吧。”
“啊,是騙子?”
“我開始也以為是騙子,沖着冬子說有重謝來的,可是一路想過來卻覺得不對,我說我叫雷宵,他分明很吃驚,卻極力掩飾自己,難道他不認識我的人,卻聽過我的名字?”
“那怎麽辦?”
“沒關系,有我在,我們看看他要幹什麽。”
兩個人逛了一天,回到酒店,阿玲很快睡着了,雷宵躺在床上無聊,開門出去走廊轉轉,卻看見張東平正在窗口往外看,雷宵打了個招呼:“東平,不睡啊?”
“雷哥,你不是也沒睡嗎?”
兩個人呵呵一笑,眼睛裏卻一點笑意也沒有。
“東平,你長的夠年輕的了,你這種面相最經老,我猜你再過十年也就是這個模樣。”
“客氣了,比起雷哥遠遠不如,我猜雷哥再過二十年也會像現在一樣年輕。”兩個人又是哈哈一笑,向對方走去。
“雷哥,你的衣服上有點髒東西,我幫你拿下來。”張東平上前拍拍雷宵的後背。
“換個地方吧,衣服破了可長不回來。”雷宵刁住他的手腕,只見他手心裏亮晶晶的,是一把小小的瑞士軍刀。
張東平收回手,也收回了臉上皮笑肉不笑的表情,道:“原來真的是你,我還以為是傳說呢。雷宵,你換了身體,卻沒有換名字。”
“傳說?”雷宵楞了一下:“也不過一百五十多年,我就成了傳說了?那你叫什麽名字,可以告訴我嗎?”
張東平輕輕一笑,道:“既然是你,我也就不必隐瞞了,進房間吧,我們慢慢說。”
随着他的訴說,雷宵知道了一百五十年前,那個新選的大巫帶了全村的財物離開後,在城市中娶妻生子,居住下來。臨死時就把一切事情原原本本告訴了自己的兒子,兒子死後又傳給孫子。不過他從村子裏搜刮的財物雖然不少,在五彩缤紛的花花世界裏卻不太經花。祖孫三代全是奢華享受之輩,只進不出,到了他孫子的時候,更是尋花問柳,整日出入聲色場所,年紀輕輕,姘頭就有好幾十個。從來嫖賭二字最花錢,他漸漸手頭緊張,窮困潦倒起來。他孫子享受慣了,哪裏挨的下窮日子?何況大概被掏空了身子,最近周身越來越沒了力氣,連個打掃衛生的工作也做不了了,他沒了辦法,最後腦筋就動到這點爺爺留下來的東西上。
長生咒用了之後的危害爺爺老早給他講的很清楚,他自己是不敢用的,卻想賣個好價錢。于是天天留意報紙上富豪的信息,終于被他知道一個家資巨萬的富豪癌症晚期,即将離世。于是他就闖上門去,自稱有祖傳秘方,能治好他的病症。
要叫平時,富豪怎麽會相信一個面色蒼白的年輕人?但是求生的欲望畢竟大于一切,他還是抱着試試看的心情接待了他。他拿給富豪的是離魂咒,讓富豪選擇一個剛剛死去的身體離魂,就可以再活一次,不就和治好了一樣嗎?雖然只有一年的時間,不過他拿了錢當然走人,一年之後上哪去找他?
他這裏計算的挺美,卻不知那富豪在商界是一個極厲害的人物,見他眼珠子亂動,就知道心中有鬼,反複說要是真的能救自己,就将全部家財相贈,但是什麽離魂咒可是不信,他急了,雲南部落,格森大神,大巫等等都說了一點出來,還把雷宵的事情一股腦說出來,讓他知道以前也有成功的案例。
那富豪見軟的能套出來的話都套盡了,就吩咐将他關起來,讓自家黑道出身的保镖用盡方法逼供,又榨出了關于長生咒的事情。富豪見他也不像個能忍得住打的,既然威逼利誘得到的結果一樣,可信度就又提高了不少。為了确定,富豪又吩咐将他仔細收拾很多天,直到他把爺爺告訴那點事情全說出來,再也沒有一點隐瞞沒有為止。
那富豪,也就是現在的張東平不想只活一年,他存了和雷宵一樣的心思,先用離魂咒後用的長生咒,只不過他心狠的多,并沒有找一個自己病死的人,而是直接将地下室的倒黴鬼悶死,占了他的身體。本來還是半信半疑,但見離魂咒果然有效,他輕易附上了這具年輕的身體,治病滅口一次解決,他萬分高興,快一年的時候精神開始恍惚,他相信了附身後只能活一年的說法,又用了長生咒,大千世界裏,又一個不死之身就在雷宵之後六十年左右完成了。
當然,他也很快就高興不起來了,那個倒黴蛋的爺爺作為新任大巫繼承人,知道許多雷宵這個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包括格森大神在森林中的住處,并且他也有大巫才有的畫符用的石筆,如果長生咒能解除,按理張東平應該比雷宵更容易找到。但是雷宵比他早下手六十多年,村子周圍的山頭都被他雇人夷平了,地形嚴重破壞,張東平按照倒黴蛋留下的線索卻是什麽也沒有發現。他比雷宵性格堅定,雷宵找不到就開始自暴自棄,而張東平卻每一年都在山間穿梭,和冬子網友穿叢林那一次也是在雲南遇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