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你今天必須得給我個理由

從墓地到老房子,得繞過整個後山,整條路除了厚厚的積雪,連個腳印都沒有,周尋深一腳淺一腳往老房子方向跑,路上還是滑了一跤。

他身上穿的黑色羽絨服被積雪下面壓着的樹叉刮破了,裏面的羽絨毛都飛出來了,他用手拍了拍,結果越拍飛出來的羽毛越多,索性就不管了。

低頭看,身上,褲子上,也沾了很多和着沙土的雪粒,好在羽絨服是黑色的,周尋用手撣了撣,也還能看。

不算太過狼狽。

喘着粗氣站在老房子院門前,周尋覺得自己的心髒都快跳出來了,沒有晚,老房子裏還有人在,房頂的煙囪白煙滾滾。

奶奶家的老房子就是三間瓦房,十幾平米的小院,院牆外圍的籬笆圍欄已經破敗不堪,被雪壓着,搖搖欲墜,要倒不倒,院中的柴火垛東一堆西一堆。

院子裏原本是有一顆紅棗樹的,後來奶奶過世之後,周大海偷偷把樹賣了,周尋試着去找過買家,最後也沒找到。

之前的幾年,周尋只有每次來給奶奶上墳的時候才打掃清理下,沒事的話也會在這裏住幾天。

又是兩年多未回,外看更是破敗了,但院落裏看着像是剛打掃過,連灰土氣都少了很多。

院門到房門的一路,積雪也已經被清理幹淨了,露出了本來的黃黑沙土地。

十幾步遠的路,周尋每一步都走得艱難,腳步沉重。

是林知樂嗎?林知樂回來了?

見到他,該說什麽?好久不見?這些年好嗎?

問他為什麽消失?問他為什麽五年間杳無音信?問他為什麽跟自己分手?

算了,還是問問他冷不冷吧,那個小崽子,明明生在冷冬,卻一點都不喜歡雪天,他最怕冷了,這麽多年沒回來了,肯定一時還适應不了,早知道,就該多帶件衣服過來。

他以前,老是愛穿他的衣服。

周尋腦中一團亂麻,想東想西。

進門前周尋特意把頭上的雷鋒帽摘了下來,用手在頭頂劃拉了兩把被帽子壓扁的頭發。之後又掏出手機來,打開前置攝像頭看了看自己。

鏡頭裏的周尋發質細軟,柔碎的發梢貼着額頭,雙眸朗星一樣,現在更是閃亮,面部線條清晰明亮,該流暢的地方流暢,該堅毅的地方堅毅,挑不出一點毛病來。

只是從額角到眉骨處有一小小的傷疤,不仔細看看不出來。

周尋把額前的碎發往疤痕處遮了遮,好在頭發夠長。

理完了頭發,他又沒忍住,伸出手拍了拍身上的羽絨服,拍完又有些後悔,飛出來的羽毛又落了一地,還真是應了那個詞。

一地雞毛。

周尋推開木門,吱呀一聲,還刺耳,老房子太老了,還是十幾年前他上高中的時候翻新的。

說是翻新,也就是把原來的舊瓦片換一換,漏的地方補一補,添了幾張淘來的沙發跟桌椅,牆皮重新塗了一層大白,幾個房門換成了新的,又是十幾年過去了,新的也早就舊了。

房子翻新,當時還都是林知樂跟他一起弄的。

他跟林知樂,前前後後加起來,在這也住了十年。

對這裏太過熟悉,周尋知道,再往前走幾步就是正門對着的地方,也就是廚房加客廳,原來,角落裏也放些雜物。

現在,他跟林知樂,只一門之隔。

“誰?”

一句話讓周尋停住了想擡腿進門的腳。

聲音是從廚房裏傳出來的,低沉暗啞,就像被誰掐着喉嚨強迫着開口一樣,這跟記憶裏的聲音有些出入,但周尋還是能聽出來,是林知樂。

周尋再也邁不出一步。

“是誰?”

林知樂沒有聽到應答,自己走了出來,推開門,跟周尋面對着面,四目相對。

周尋不知道自己是什麽表情,他顧不上,林知樂就在對面,冷然站立,面無表情。

周尋不矮,一米八幾的個子在普通人裏算是高的,但林知樂一米九的身高,還是給他一種壓迫感。

跟落着雞毛的周尋相比,林知樂得體的多。

一身合體修身的套裝,外穿長款羊絨駝色大衣,一看就是面料柔軟,制作精良,價格不菲,以前他倆在一起時,買件上百的衣服都要考慮半天。

腳上踩着黑皮靴,緊緊包裹住小腿末端,更顯身高腿長。

周尋咽了口唾沫,在靜默的氛圍中,稍顯尴尬,他微微擡眸。

林知樂頭發短了,也瘦了,他本來也沒胖過,屬于怎麽吃都吃不胖的那種。

不得不承認,不一樣了,眼前的林知樂,雖跟周尋記憶中的人一樣俊朗,深邃的眼眶,英挺的鼻峰,薄而淩厲的唇角。相比過去,多了不少攻擊性,就跟冬日的雪松一樣,冷峻毅然。

林知樂眼角下方原本還有一顆黑色的小痣

奶奶說那是淚痣,周尋以前最愛吻的地方,就是那顆小痣。

他還記得自己第一次吻那顆小痣的時候說過:這裏不是淚痣,我的小崽子永遠開心。

如他所願,後來的小崽子,只有快樂,周尋也從沒見過林知樂哭過。

現在,林知樂的鼻梁上戴了一副銀邊眼鏡,鏡框正好遮住了那顆小痣,周尋窺探不到。

他緊抿嘴唇,努力想要透過鏡片,找尋那顆小痣,但只看出了林知樂的眼底溫度跟外頭的老北風一樣,一眼不能多看,否則能将他凍死。

周尋被他的眼神冷得手足無措,一副如臨大敵的備戰模樣,“你...回來了...”

聲線黏糊,胸口梗硬。

“嗯。”

“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林知樂側了側身,“不進來嗎?”

“進。”

“我來給奶奶上墳。”林知樂等周尋進去後把門關好後說。

“你還記得?我以為這麽多年過去了,你早就不記得了。”周尋語氣發酸。

廚房還是以前的那種的大竈鍋,竈臺有些高,下面是燒火的竈坑,鐵鍋沿兒正在冒着滾滾熱氣,屋子裏都是赤白的水蒸氣,霧氣騰騰,模糊了彼此臉上的細微表情,看不真切。

這樣的模糊感,反而讓周尋放慢了呼吸。

“燒的什麽?不會是棗糕吧。”周尋問。

以前奶奶就是用這口鍋做棗糕給他們吃。

“不是,天冷,我就燒了水,什麽都沒有。”

“我就說呢,沒有味道,也不可能是棗糕。”

林知樂會做棗糕,跟奶奶學的,味道一模一樣,奶奶去世後,一直都是林知樂給他做。

廚房裏有個木頭方桌,在窗子旁邊,以前他們用來當餐桌的,吃飯,寫作業。

周尋走到木桌旁坐下了,偏頭向外看,窗戶上結滿了冰淩兒花,看不清楚外頭,他轉回頭,搓着手,其實他不冷,就是不知道該做什麽表情跟動作。

林知樂也沒再開口,坐在竈臺旁的小板凳上,背對着他,他人太高了,背影寬厚,脊背微微彎曲着,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委委屈屈。

他時不時往竈坑裏加柴,兩人都不說話,屋內溫度很高,周尋沒坐一會兒,就覺得後脖頸在微微發汗,但他顧不上脫了身上厚重的衣服,他壓根也沒想起來。

他的注意力全在林知樂身上

“什麽時候回來的?”周尋問。

“三天前,”林知樂說,“前幾天下暴雪,出不去,就住了幾天。”

怪不得他還要燒水,太冷了,不燒暖和了,沒法住人。

周尋環視一周,看到了竈臺上的确有一些米面跟幾顆大白菜挂面之類的食物,地上還有一個行李箱,旁邊放着水藍色的臉盆。

“你來還帶這些東西?”

“隔壁王大娘給的。”

“學業結束了?”

“早就結束了。”

“徹底回國了?”

“嗯。”

林知樂話不多,跟以前也不一樣了,以前雖然也不愛說話,但是跟周尋話很多,有說不完的話。

“現在在哪裏?北京嗎?”周尋依舊努力找話題。

林知樂沒立刻回答,停頓了幾秒,才道:“不在。”

“不在北京啊。”周尋自己低聲說了一遍,說給自己聽。

“現在在哪高就?”

“方氏集團。”

周尋一愣,“你在你媽媽的公司?你以前不是...不是說,不會去嗎?”

“那時候年紀輕,不懂事,任誰,都不會放棄數億資産的繼承人不當,全靠一清二白的楞頭勁兒摸爬滾打,我努力一輩子,興許也頂不上方氏繼承人的一句話。”

周尋胸口發悶,以前的林知樂意氣風發,對權力跟金錢并不十分執着,他們只想過安穩的小日子。

“什麽時候走?”周尋問。

“明早會有人來接我。”

又要走,如果不是今天剛好碰到了,他還是找不到林知樂。

“去哪?”周尋聲調變了好幾變,“去哪?”

“回海市,我現在在海市。”

林知樂态度依然冷淡。周尋再也承受不住,蹭的一下子從椅子上站起來。他本來就不是個好脾氣的人,能忍這些時候已經是他的極限。

去他媽的寒暄,他跟林知樂有什麽好寒暄的?去他媽的“好久不見”,他跟林知樂說什麽“好久不見”?

剛剛努力壓抑下去的沖動,一下子沖破了腦門,洶湧難耐,他走過去一把抓住了林知樂的胳膊,用了蠻勁兒把他拖拽了起來,“還走?你還走?那時候為什麽走啊?一走就是五年。”

“分手的理由,我們在一起十三年,不是一條短信就可以的,不是一句“我們分手吧。”,五個字,加一個标點符號就行的。”周尋臉漲紅着,咬牙切齒,歇斯底裏。

“我找了你五年,你知道嗎?啊?你知不知道?”周尋的手勁兒越來越大,聲音都劈了叉。

“尋哥,你冷靜一點。”林知樂深吸一口氣,喉嚨滾動了幾下,擡起手把手臂上的手指一根根掰開。

“我怎麽冷靜,林知樂,你要我怎麽冷靜,十三年,我跟你睡了七年,被你睡了六年,又找了你五年,整整十八年,我活着的大半時間都是跟你有關,我怎麽冷靜?”周尋羽絨服上的羽毛随着他胸膛的劇烈起伏,落下更多,“你今天必須得給我一個理由,一個你能讓我接受的理由。”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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