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天生一對(一)

空曠的大街上,沈初跟在男人身後,昏暗的路燈把沈初的影子映在路上,不及男人的一半長。

男人的腳步時快時慢,沈初也按照男人的步伐,不緊不慢的走着。

走了很久之後,男人拐進一個昏暗的小巷,沈初停在巷口,思索着自己要不要進去,自己已經跟着男人一個星期了,每次都只是到這個巷子,想了想,沈初還是沒有走進去,她和男人的初次見面,不應該在昏暗肮髒的巷子裏。

沈初的家住一樓,大人可以輕易翻窗而入,可是沈初卻得墊好多磚頭才能翻進自己的房間,每天早上,沈初還得起的比爸媽更早,才來得及把窗下的磚頭藏起來,要是被爸媽看到了磚頭,肯定得在窗子上裝防盜栅欄,那樣的話,沈初就再也不能半夜翻窗出去了。

回到房間,沈初的上窗戶,在黑暗之中換上了自己最愛的海綿寶寶睡衣,輕手輕腳的躺到了自己的床上,閉上眼睛,像前幾天晚上一樣,沈初幻想着男人摘下口罩和帽子的樣子,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雖然睡得晚,可是第二天早上,沈初還是家裏第一個起的,藏好磚頭,沈初又自己去洗臉刷牙換衣服,收拾妥當,其他人才起床。

看着穿着睡衣做早餐的媽媽,沈初想,不久以後,自己也可以穿着睡衣給男人做早餐了,讓沈初苦惱的是,她根本不知道男人喜歡吃什麽,是像自己一樣喜歡包子和湯,還是像妹妹一樣喜歡牛奶和面包。

爸爸也起來了,今天是妹妹第一天上幼兒園的日子,爸爸特意起的很早,上班之前,他得開車把妹妹送到幼兒園,妹妹要去的幼兒園就是沈初所在的幼兒園,沈初已經上大班了,妹妹剛入學,只能在小班。

媽媽讓爸爸送妹妹的時候,一起捎上沈初,看着吃飯還得用人喂的妹妹,沈初搖了搖頭,除了第一天上幼兒園是爸爸送的以外,兩年來,一直是沈初自己上幼兒園,幼兒園離的不近,沈初每天早上得倒兩趟公交才能到,晚上,還要倒兩趟公交回來。

吃完早飯,背上書包,沈初一個人走出了家門,看着女兒的背影,沈初的爸爸和媽媽相視苦笑,他們真的不知道怎麽面對這個女兒,不管他們做什麽,沈初都是面無表情的看着他們,冷冷的目光仿佛能看穿一切,自己穿衣,自己上學,自己寫作業,甚至感冒了都知道自己去醫院打針,要不是那次沈初沒帶夠錢,借醫生的電話通知他們送錢,他們根本就不會知道沈初病了。

從小到大,沈初都很懂事,從不讓父母操心,可是這種懂事,卻有着說不出的怪異,看着正等着自己喂飯的小女兒,沈初的爸爸在心裏祈禱,希望這個孩子別像她的姐姐一樣。

今天公交很順暢,剛下第一輛公交,沈初要倒的第二輛公交就到了,車上人很多,有人不忍心沈初一個小孩子被擠的東倒西歪的,就把坐讓給了沈初,沈初說了聲謝謝叔叔就坐下了,人太多了,沈初确實站不穩。

讓坐的叔叔貼着沈初站着,褲兜裏的錢包被小偷拎了出來,沈初剛想提醒那個叔叔有小偷,卻看到叔叔一臉冷汗的對自己使眼色,小偷拿着刀頂着叔叔的腰,叔叔一心想破財免災,配合着小偷,裝作不知道。

沈初沒管叔叔的眼色,站了起來,用手握住小偷手中的刀,冷冷的看着小偷,刀面很鋒利,割破了沈初的手,鮮血順着刀刃流淌,最終滴落在小偷的腳上,看着自己白色得布鞋被鮮血染成了紅色,小偷落荒而逃,錢包被扔在了地上,把錢包還給了讓座的叔叔,沈初也下了車,她到站了。

看着還帶着血的錢包,讓座的人一陣臉紅,其實小偷還沒有他高,他完全打的過,可是,遇到危險,他居然還不如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勇敢,到底是什麽,讓我們雖然長大了,卻變得無比的懦弱,懦弱到只知道妥協。

雖然路上出了點事情,沈初還是第一個到幼兒園的,幼兒園還沒有開門,沈初繞到後門,後門比前門矮,可以翻進去。

沈初今天翻的比較慢,她的手壞了,還在流血的手,在牆上留下了一個又一個血手印,牆灰混合着鮮血,讓受傷的手變得慘不忍睹,看着自己的手,沈初想了一下,沒有去玩秋千,直接去了醫務室。

醫務室的大門緊閉着,沈初大力的敲門,敲了一會沒人開,沈初就大聲對着門喊道,開門,我知道你在裏邊。

醫務室的門果然開了,俊美的醫生站在門後,透過門縫警惕的看着沈初,思索着沈初為什麽知道他在醫務室,昨天晚上,自己是确認了沒有人才回來的,難道不是昨天晚上,而是以前。

打斷了醫生的思索,沈初伸出受傷的手,對醫生說,我受傷了,幫我包紮。醫生猶豫了一下,還是讓沈初進來了。

醫生拿酒精給沈初受傷的手消毒,很疼,可是沈初卻一聲不吭。

醫生有一雙很特別的眼睛,漂亮卻不失鋒芒,可是鋒芒卻被鏡片擋住,只剩下平淡無奇的漂亮。沈初用沒受傷的手拿下醫生的眼鏡,眼鏡突然被摘下,醫生包紮的動作瞬間一停,擡頭看沈初,看了很久,兩個人都笑了,醫生笑起來很好看,特別是眼睛,一閃一閃的像鑽石,沈初看的愣住了,等醫生包紮完,沈初才反應過來。

沈初和醫生說了謝謝就跑出了醫務室,快上課了,她不想遲到,她最讨厭不守時的人。

看着跑出去的沈初,醫生摸摸發酸的嘴角,突然想起,自己已經好多年沒笑過了。

晚上下班的時候,醫生伸伸懶腰,和實習的護士一起走了出去,等護士走遠了,醫生又從後門折了回來,看到大門上的血手印,醫生想起了沈初,如果所有人都像沈初一樣,活得那麽随心所欲,無所顧忌,那這個世界又會怎麽樣。

趁着夜色,醫生回到了醫務室,他一天的工作,才剛剛開始。

原本關在籠子中的黑狗,已經沒了氣息,醫生很煩躁,從籠子中拽出黑狗的屍體,醫生試圖搖醒它,可是,死了就是死了,醫生就是把黑狗扔進油鍋裏,黑狗也不會有任何反應。

沒了試驗品,這漫漫長夜對于醫生,痛苦的不亞于地獄。

脫下白袍,醫生打算出門去抓一些試驗品,狗抓不到,貓還是能碰碰運氣的,剛打開門,就看到了沈初。大半夜的,沈初的突然出現,給空無一人的校園添了幾分詭異的氣息,沈初沒等醫生開口,就指着癱坐在地上的流浪漢,對男人說,謝謝你幫我包紮。

流浪漢喝的酩酊大醉,低着頭胡言亂語,醫生看着神志不清的流浪漢,想,看着确實比黑狗有意思。

沈初跟着醫生進了醫務室,流浪漢很髒,醫生得先給他洗澡,把流浪漢扔進浴缸,醫生打開了水龍頭,水很涼,流浪漢渾濁的眼睛裏流露出一絲清醒,醫生給流浪漢打了一針麻醉,流浪漢徹底的暈了過去。

洗了好一會,終于洗幹淨了,醫生把流浪漢弄大了手術臺上,以前這個手術臺上,躺的不是幼兒園偶爾受傷的小朋友,就是自己用來做實驗的小動物,根本沒躺過大人,所以,手術臺有點小,流浪漢躺上去之後,兩條腿耷拉在地上,醫生雖然不滿意,卻也沒什麽辦法,只能将就,等周六休息,再去買個大點的手術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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