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鄭勻住在市中心的精裝大平層。
一個人,一百五十平。
王秋還記得大魔頭曾說。
“買這個小房子,也就為了上班方便。”
真是酸死個人。
還好王秋心态平和精神穩定,換個人搞不好就仇富了。
大魔頭的老巢,王秋是想進就進的,因為他有大門的指紋。
他是除鄭勻以外,唯一一個擁有此項殊榮的人。起因就是大魔頭為了随時随地使喚他跑腿,當時王秋以不太方便為由拒絕的時候,鄭勻輕蔑一笑,跟他講。
“就一個破房子有什麽方不方便,不要為偷懶找借口,自己把指紋錄了。”
就超兇。
果不其然,自從有了指紋解鎖,跑腿跑得很勤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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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你小心點,站的住嗎?”
王秋拖拖拉拉的拽着鄭勻進門,他體力雖說還可以,但畢竟鄭勻這麽一個大個子,一點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王秋也扛不動野豬啊。
“你坐一會兒……”好不容易是把人給安頓在沙發上了,王秋嘆了口氣,“我去兌水。”
說完也不知道鄭勻是回應還是沒回應,王秋就趕緊去了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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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家裏冰箱比臉都幹淨,裏頭放的東西還都是王秋上次放過來的。
王秋洗了手,又拿了蜂蜜倒上溫水,給人沖好了端客廳去。
鄭總很挑剔,喝白水是一個杯子,喝飲料是一個杯子,喝牛奶是一個杯子,喝酒又是一個杯子,拿錯了就要生氣,一生氣就罵人。
所以這個喝蜂蜜水的杯子還是王秋當時随手買的寶寶奶杯,裏頭是玻璃的外頭是矽膠殼子,正面畫着小獅子背後還有刻度尺。平日鄭總嫌棄這個杯子太憨,給丢在櫥櫃裏從來不放出來,都是王秋每次沖蜂蜜給翻出來。
王秋把杯子遞給鄭勻,随口胡扯,
“來喝奶奶了。”
鄭勻聽話接過去,但是面露疑惑的看了一眼手裏的杯子,這也不白啊。
不過他看了看王秋,還是乖乖喝了一口。
甜的。
甜的他願意喝。
王秋盯着他喝水,然後自己開始愁一會兒怎麽把醉鬼收拾幹淨。
沒辦法,鄭總太愛幹淨,如果明天他清醒之後發現自己髒不拉機就睡床上了,肯定又要發火。
手裏的甜水很快就給喝完了,鄭勻就兩眼放空,呆頭呆腦的捧着水杯不說話了。
“鄭總?”王秋去卧室裏給醉鬼找好了換洗衣服,“洗澡行不行。”
“嗯,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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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他可以自己洗澡,就是洗完了不知道穿衣服褲子。
王秋已經從最開始的辣眼睛過渡到了視若無睹的階段了。
不僅可以迅速給人兜好武器,還能夠幫忙調整角度。
無他,唯手熟爾。
不得不說,大魔頭除了長得好,身材還是很有料的,王秋覺得他一輩子也練不出來這個線條。
穿好衣服還要給鄭總受傷的左腿消毒,才能領着去卧室。
“好了好了睡覺吧。”
鄭勻躺上床,被蓋上被子,然後偏頭看了王秋一眼。
王秋拍了拍他的被角,笑眯眯。
“晚安。”
大魔頭眨了眨眼睛,居然顯得有幾分幼稚,他沒搭話,只是困倦的閉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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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是收拾好了,王秋一看時間又過了十二點,他一身疲憊,是沒有力氣再騎着小電驢回家了,而且大半夜的,沒有必要他是不願意一個人出門的。好在大魔頭家有他的客房,還有他以前留在這兒的日常用品,足夠他過夜用了。
大魔頭家的客房也有配套的衛生間,還是相當方便的,而且鄭總不管有沒有人住,都要求鐘點工每周三換一次床品,這才周五,被子還透着洗衣液的香味,王秋住別人家裏沒這麽潔癖,也不會東挑西撿。
他現在一身汗,自己又再洗了一次澡,迷迷糊糊上床的時候還覺得有哪裏不太對勁。
不過他确實困了,來不及細想就扛不住倦意睡過去了。
等到第二天太陽大亮,他才想清楚究竟是忘了什麽大事。
他來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