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我發現人在年輕的時候特別喜歡談長久的東西,這算不算很傻。
明明還是年幼的屌絲,卻硬裝自己是情感大師,說起話來頭頭是道。
明知道架子上一摞摞的成功學都是騙人的,狡辯那是最好的精神鴉片。
我不是三十歲的老處女,需要來個精神寄托。
春哥信再不瘋狂我們就老了,fun唱we are young.
三十是個如狼似虎的歲數,剩女恨嫁,剩男恨娶。
大老板包養了富婆,佟掌櫃遇到了白展堂。
我終究還不到那時候,只身一人自娛自樂。
在這二乘10再加上二的尴尬年齡上,當然得表現根號四的行為。
在這牛逼的歲月,也得傻逼的走着。
談個戀愛談到世界充滿愛,就像許仙得到了白娘子,滿腦都是幸福泡泡。
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帶着惡俗的夢想到處流浪。
在KTV裏大吼大叫,比包龍星打敗妓院老板三姑還帶勁。
最喜歡的事情就是躲在被窩玩游擊戰,避着老媽偷偷看都市小說。
幻想自己以後的男人,然後眯着眼睛差點流口水。
而現實是,在老媽的狂轟濫炸的三十六計應用下,坐在一家優雅咖啡店相親。
對面的男人直直盯着自己,我低下頭默默說句:靠。
同樣是五官,兩只眼睛兩只耳朵一鼻子一嘴巴,他咋就能組合的那麽喜感。
花季歲月,總會懵懵懂懂天真無邪,整天做夢還是白天的那種,夢到白馬王子。
高興的像個公主,彩花齊放,但等來的不是王子,而是白馬。
姑娘,打敗你的不是天真,而是無邪。
這是個姓林的女森,卻是個王熙鳳,人未到聲先聞,整天唧唧喳喳吵個不休。
我不矯揉不造作不發嗲不賣萌不裝純,看看腐女小說動漫驕傲到不行。
我喜歡告訴最好的閨蜜,裝作小秘密告訴她:我是個les,我愛你。
然後看着她那張美麗小臉從紅到白到黑到青,再對她說是異性戀,看她舒出一口氣。
還記得小薇說的:靠之,青春。
一個靠字足以代表我的無限的,來由不甚清晰的憤懑。
青春是媚俗的,我還不能超俗,做不到還俗。
時間哇,我一口鹽汽水噴死你,走那麽快我跟不上。
面對現實吧,生活總比電視劇口味來的重得多。
不甘心走在奔三的道路,大喊一句:我還沒二夠那。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