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無界與黃泉

流火坐在高高的山岩上,注視着山腳下的松林。

刺殺良王的任務失敗後,他回到了組織:那個名叫無界的殺手之地,接受了失敗的懲罰後,拖着遍體鱗傷的身體離開了無界,去了自己隐藏的地方。

看吧,這就是幹殺手這行目前最不好的地方。流火憤憤地想。錢雖然來得快,可這是真正的拿命換錢,不管是獵物的命,還是自己的命。成功了還好說,失敗了的話,有很大的機率沒死在護衛手裏,卻死在組織手裏。以後還是應該想辦法脫離無界做個自由殺手,不然這樣太麻煩了,行動完全不得自在。

他可不想還沒有再見到七月,實現向他挑戰的願望,就莫名其妙地被鞭子給一頓抽死了。組織裏有不少刺客都是這麽死的,可這種死法實在太憋屈了,完全不符合他流火的風格。要是七月知道自己救下一命又放了一馬的刺客死于這種原因,他會遺憾自己白白做了無用功,還是會笑自己的愚蠢呢?

七月……應該不會笑吧?那個由裏到外都透着溫和氣息的人,他也許會悲憫地嘆一口氣,然後就此将這個一面之緣的刺客遺忘。

流火摸了摸懷裏的匕首,又捏了捏身上的棉袍。他現在穿着的就是七月給他換上的那件棉袍,這身衣服一定是七月自己的,給流火穿在身上長了一截,這麽明顯的身高差讓流火覺得很是不爽,憤憤之餘卻又舍不得把衣服扔掉。他想,畢竟他是個嗜財如命的刺客嘛,難得這麽好的一件衣服又不要自己花錢買,不要白不要,于是他自己動手把棉袍改成适合自己的長度,暖暖和和地穿在身上,一點兒都不覺得冷。

不,不能讓他遺忘!

摸着棉袍的衣角,流火恨恨地想,我還沒有打敗他,還沒有成為天下第一的殺手,絕對不能讓他就這麽把我忘掉,就像忘掉路邊随手救過的一只蝼蟻一樣。我要打敗他,打掉他那種看起來溫柔,其實從骨子裏透出來的高傲,讓他承認我比他強,是天下最厲害的殺手。

流火這樣想着的時候,渾然不覺得自己這種想法有多麽的幼稚。他只是幻想着七月那仿佛天塌下來都依然波瀾不驚的俊秀面孔上流露出驚訝的表情,就覺得心滿意足。刺客的生活沒有光明,只能永遠生活在黑暗之中,從生到死,一直如此。但是他不一樣,他找到了一個好目标,一個好對手,找到了催促自己上進的動力。

是的,流火很确定自己的确找到了前進的方向。于是他的刺客人生開始充滿了光明,比起那些渾渾噩噩只知道收錢買命的同類來說,要有意義的多。

從那個時候起,流火開始玩命地練功,除了吃飯和睡覺以外的時間都用到練功上了,其刻苦練習的程度令人咋舌。他本來人又聰明又有天分,又這樣不要命似地練功,在身手見漲的同時,更令他得意地是個子也拔了節地往上蹿。七月留給他的那件棉袍從最初不合身的改短,到後來的依然不合身又改長了回去,一年過去又是一年,兩年的時間,衣裳從新衣變成了舊衣,不變的只有流火那一心想要挑戰的心境。

但接下來的時光,他也不是除了練功就什麽都不過問的,大大小小的任務接了十幾件,沒有再失過手。不過像行刺良王府那樣危險程度的差事他是沒有再接過,那次行動損失了組織許多精銳的刺客,除了流火,逃回來的只有一兩人而已,弄到元氣大傷,組織也不願再輕率地接下這樣的任務,倒是風平浪靜了一陣子。

流火一直關注着七月的動向,留神他的一切信息,他還做了一個刺客照常理不會做的事,那就是每年還會跑到京城一兩次,窺探良王府。當然他感興趣的可不是良王,而是他自說自話認定的宿命對手七月。不留神不行啊,這個人是他的人生目标呢,沒有辦法不關注。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他在這裏苦練成長,七月的武功也在進步,要想趕上他甚至超越他可不是說說玩的,自己進步的速度一定要大大地超過他,才能在将來一擊打敗他,讓他心服口服。

要想看到七月倒并不算是困難的事。他雖然是良王府裏的人,但畢竟不是良王的嫔妃,而是府裏的侍衛長,還是時常能看到他出來的。而他最常做的事無外乎巡視檢查,加強良王府第守衛。當然他更多的時間是守護在良王承璧身邊,尤其是承璧出府的時候,更是亦步亦趨,簡直寸步不離。

流火對良王沒有什麽特別印象,在他的認知裏,這個人的存在無異于七月的束縛。像七月那樣的高手應該自由自在地行走在江湖之上,快意恩仇,而不是成年累月困守良王府中,保護着一個因為有幾分之一做皇帝的可能性而成天過得提心吊膽的人。就算皇帝将來真把皇位傳給了這位良王,七月能保護着他平安地登了基,後半生又怎麽樣呢?還不是從一個牢籠跳到另外一個牢籠,從良王府到皇宮內院,比起在良王府時,恐怕更加沒有自由。

但流火也只能想想而已,他沒有什麽立場跑去對七月說這種話,除了默默留心什麽也不能做,而七月對他的窺探似乎也一無所知。當然,他可能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那個被自己放過一馬的少年刺客會對他産生如此濃烈的興趣,把他列作人生一大目标不說,還如此留心關注着他。他身為良王的侍衛長,身在良王府首要的職責就是護衛良王安全。而流火無論是道聽途說,還是親眼目睹能得到的信息無外乎就是他如何盡忠職守地守護着良王,履行他身為侍衛長的職責。除此之外,似乎就沒有其他的了,這讓流火覺得十分無趣。

這家夥難道就沒有一點屬于自己的私人生活嗎?成天守着良王良王的,良王簡直比他老婆還親,哦不對,這家夥好像壓根就沒有老婆。好吧,沒老婆那不是更加自在,想怎麽玩就怎麽玩,可也從沒見他出去玩過,平常男人該有的消遣一樣都沒有。比如說和朋友出去一道下個飯館,逛個青樓,喝個花酒什麽的?

還是……算了。

想起七月那張秀氣柔和的面龐,流火不期然覺得,這人還是不要去喝花酒了,太不适合。憑他那種溫順的性子,上青樓找花娘喝酒,讓那些風騷的女人看到這麽标致的少年,還不知道是誰吃誰的豆腐呢?留心觀察了他到現在,也看不出他有什麽特別喜歡的。雖然只是一廂情願的窺探,可流火總感覺他仿佛沒有什麽讨厭的,也沒有什麽喜歡的,平淡得讓人倍感乏味。這個人全部的生活重點似乎就是良王了,日子過得相當的沒有意思。

其實他嘲笑七月的日子無趣,流火自己的日子也不見得有趣到哪裏。刺客的生涯驚險固有,刺激固有,但除了這些玩命的勾當,日常的生活也是單調的。他們的生命裏只有練功和出任務這兩項大事,因為害怕破壞反應的靈敏,連酒都不能喝。只是這原本枯燥無聊的日子,卻在認識七月之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練功練得辛苦實在不想再練的時候,就想想那個遠在京城的人,想着總有一天要打敗他這樣偷懶可不成,于是就有了動力。

刺客是無親無故的,心裏也沒有任何惦記的人,好像行屍走肉一樣地活着。如今裝了這麽一個人,就算是宿命的對頭好歹也是個念想,偶然跑到京城偷偷看看他,流火覺得這樣的生活過得很充實。

就這樣在默默的關注和總有一天要挑戰的刻苦動力中,兩年的時光過去了。

兩年之後的流火已不再是當年的模樣,他的肩膀寬了,個子高了,和初遇七月時那狼狽的少年相比,現在的他,俨然是一個男人了。如果七月再見到現在的他,恐怕不會認出他。

這天午後的陽光十分溫暖,流火坐在參天老樹粗壯的樹杈間,閉着眼睛悠閑地小憩,享受着寧靜的下午時光。這是他日常習慣的享受,但今天他的惬意沒有維持多久,就被打破了。

有細細的腳步聲從遠處傳來,流火眯着眼睛卻懶得理會,自顧自地打盹。直到那人走到樹下,擡頭喊道:“流火!”

流火睜開眼睛,懶洋洋地問道:“什麽事?”

“有任務。”

來者名叫黃泉,是流火在無界的同伴。

殺手之間向來都是獨往獨來,即使是同伴之間也不熟稔,但黃泉和流火兩人的關系卻相當不差。或許是比流火年長幾歲的緣故,有時候黃泉對他,還頗有幾分照顧的意味。此刻他仰着頭,看着樹上的流火說:“來了筆大買賣,首領讓我來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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