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十八年
南宋紹熙五年;金國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①
閏月戊午朔,宋主遣使報即位。甲戌,以河東南北提刑使王啓、趙王完顏洪烈等為賀宋主即位使。
同年,趙王攜一漢女回,封趙王妃,次年生一子。此子名康,又名斜魯(大而高峻的山),小字阿裏喜(圍場打獵)。
南宋嘉定六年;金國志寧元年;公元1213年
張家口
近些年雖是邊事不穩,大安三年(1211年)②蒙古人更是直入關中,但自那之後,雖偶爾聽聞總有小股兵禍,倒是未有大戰。且張家口多有往來客商——草原之人,對于商人倒是大多客氣的——如今卻也繁華依舊。
馬蹄聲響起,街上的小販行人遠遠聽着便讓在了兩旁。少時,一隊人馬倏忽而過,那眼尖的一看便知這行人雖未頂盔戴甲,衣着也算普通,但單憑那股子殺氣,八成是回京述職的邊将。
且說這隊人馬于一處酒樓停下,小二立刻迎了上來,只臉上那笑容僵得像是死了親娘。
原來這小二也是眼尖的,也知這是一群丘八,這店開到此般大小,雖也有靠山。但丘八耍起橫來,砸店打人也是尋常,便是那靠山事後整治回來,這皮肉受痛的卻不還是他們這些小人物?
“接着。”小二正自尋思,如何稍後将那與己有隙的小二同拉來,便是挨打挨罵也有個同樣受着,忽聽一人聲音。怔忪間,眼前銀光一閃,他那因引客而前伸的手掌中便多了一塊碎銀。
“馬要好料,酒菜選抗餓的上。另外……給那小兄弟包上兩個肉饅頭。”那領隊之人所指的方向,卻正是方才與小二糾纏的乞兒,見他身高年紀也不算太大,頭戴一頂破皮帽,手臉烏黑,只是一雙大眼睛偶爾閃過一絲狡黠靈慧。
而之前在馬上,大概是疾行趕路,為遮風沙,這隊人馬都将自己半張臉裹在面巾之下,因而也看不出各自年歲容貌。此時,衆人解了面巾,方才得見這領頭的竟是個青年,且劍眉細目直鼻菱口,端的是美姿儀。不過他眉間緊蹙,黑眸沉沉似秋水卻又蘊着郁色,雖是他年輕,這般心事重重,卻實在是少了少年人的意氣風發。
“若有剩下的,便與你喝酒吧。”語畢,青年不再多說,舉步便朝酒樓而去。
“你這人!怎地如此不知好歹?!”青年未走兩步,卻聽身後小二大喊,回頭一看,原是小二指着那乞兒大罵,再看,地上一只癞皮狗兒跟前落着一只雪白的肉饅頭,狗兒嘴巴裏也正兀自嚼着。原來,竟是那乞兒将青年買與他的肉饅頭扔在地上喂了狗。
此情此景,讓青年先是一怔,原本心事重重的眼神忽而有些恍惚。他扭頭朝店門看去,可不正是有個容貌雖英俊,但不知怎地卻給人憨憨傻傻之感的青年,滿嘴油膩的站在店口?又憶起店旁馬樁上也正拴着一匹火紅駿馬,他方才剛看到時心中也曾暗贊。
“我竟是都忘了……”青年忍不住低聲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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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統?”身邊侍衛見他神色有異,上前問道。
“一時晃神,進店吧。”青年搖頭,當先邁步而上。
原來此黑衣之人,便是如今金國趙王的世子,陝西都統府都統完顏康。
此完顏康自然另有一個名該叫楊康,然而,此楊康卻非彼楊康……
他前世家裏也算是警察世家,他做了特警,于追捕盜墓賊時殉職。生前最後所見的,便是一只染了自己鮮血的玉麒麟。再一睜眼,卻已是千年之前了。
早些年,那位父親稱呼他為斜魯,母親身體卻一直不好,母子倆少有見面。直到從他父親的言談中,知道了當時宋朝權相名叫韓侂胄的——家中無人直呼完顏洪烈名號,雖知道了金皇帝的名號,但他卻不知史上此人是何人——這才明白,待他長大之時,便也是蒙古人入關之日。
若是現代,那自然是應該民族和睦,他戰友中也有蒙古族,衆人并無區別,但此時談論民族和睦……歷史教科書上書寫的雖是“民族大融合”,但稍微讀了些教科書之外元代史料的人就該知道,這個融合是建立在弓雖奸和屠殺的基礎上的,十室九空不再是一個形容詞。③數千萬人直接死于屠殺,便是後世也無有能與之比肩者。
單是金國都城中都,即後世的北京。被蒙古破城之後,屠城一月,死者逾百萬,宗室子弟除僥幸出逃者之外,更是被屠戮一空。
若想活命,卻也不是無法,先南逃至宋,繼而東出日本。此時的日本卻也非後世之國,作為藩屬,于宋極端忠誠,數十年後,南宋滅亡,日本舉國缟素,更是因不願對元稱臣,這才有了元攻日本。不過蒙古軍隊對海戰及登陸作戰實在是一竅不通……這才有了“神風”立威,也讓日本自此自認為衆神庇佑之國,對一海之隔的廣大陸地生出了觊觎之心。
不過那是後事,如今,那裏卻不失為安身之處。他卻一絲如此的念頭都沒有,自明了了自身處境的那一刻起,雖為重生之人,卻已經存了死志——他本就是已死之人,偶然得來此處,與其茍延性命,不若舍身疆場,多殺一敵,日後也便少一個禍害……
又于他五歲開蒙時,有了個漢名“康”,才知道事有不對。但即便是書中世界又如何?此時的蒙古人依舊入關屠戮,他該如何做,便還是如何做。
于是,到了十四歲時,楊康便借故揍了平章政事仆散端的兒子仆散納坦出,及其他幾名京中權貴子弟,險些打出人命。
雖已非章宗在位時對王侯子弟管束那般嚴厲,但此事當時鬧得頗大。即便完顏洪烈心疼兒子,卻也沒法再保他繼續在京中呆下去了,且又知這兒子自小不喜讀書,帶着一幫子家奴之子整日介東游西蕩,說是要做大将軍。如今卻也正好,完顏洪烈幹脆請旨把他弄到了張家口去練兵。原想着他若吃得住苦頭,倒也是一番歷練。若吃不住苦頭,也可讓他趁早絕了那番心思。
楊康自然是吃得住苦頭的,這本就是他的本意。原以為不出兩年,他便喪命在關外,卻未曾想到,這不要命的拼殺,反而讓他拼出了一條活路來。
至于得了這陝西都統府都統之職,卻完全是意料之外了。
總之,這幾年楊康是忙于戰事、駐防,如今一紙調令調他入京,他也只是苦惱于不知京中又是誰多生了事端,自己何時能重返邊塞,卻哪裏還有心思去想其他。
況且,前世今生加起來,那書他已是三十多年前才看過了,其中內容早已模糊。一些記起的片段也是颠三倒四,他又以為他所行之事與江湖恩怨并無太大牽扯——什麽江湖恩怨,武功秘籍,兒女情長,不過徒增煩惱而已,若有暇,便是扛着鋤頭學農人墾地,也比折騰這些有的沒的強上許多——便索性不再尋思那些書中之事,只潛心邊事。
直到方才,見了乞兒喂狗,青年、紅馬,腦中才猛然一亮,憶起了今夕是何夕……
“你這小潑皮!”
“阿勒根!”楊康走神不過瞬間之時,他回神時便見一名侍衛捋了袖子,對那乞兒怒目而視,立刻便将他叫住,“送與他人之物,自當随人家處置。快進店吧,稍後還要趕路。”
雖事發突然,對心思電轉間,楊康卻已經有了計較,阻了脾氣火爆的阿勒根,率衆人進店。油嘴青年自然是也進來了,那小乞兒卻也跟在了他們身後。
“肉饅頭不合胃口?可要與我們一起吃些?”
“好啊,我正無聊,正好找個伴兒。”少年笑着應下,露出一口潔白細牙。
作者有話要說:
①原著開始時間為慶元五年,本文将時間提前六年發生。
②這一年發生的重要事件為野狐嶺之戰,這是一場從1211年二月開始,一直持續到1212年初的大型會戰。歷史中,金國能戰的精銳騎兵幾乎全部亡于此戰,金更是失了牧馬監的上百萬馬匹,使得戰後無力再起。不過此為同人,歷史已經改變。所以,金依舊有再戰之力。
③《中國歷史綱要》。蒙古滅金後得戶87萬餘,口四百七十五萬餘。
金章宗太和七年(1207)年統計數戶七白六八萬餘,口四千五百八十一萬餘。
章宗為金的鼎盛時期,而金滅亡時為1234年。自1207到1234年,即便有自然的人口,各種災害,依舊逃亡的人口,但最多也只會偏差幾百萬人口,也就是說金國境內,三千多萬人死于屠殺。
元滅宋,得戶九百三十萬。而宋寧宗嘉定十一年(1218年)代戶數1千三百六十萬。按每戶5人計算(金朝境內每戶平均5.4人),南方宋境內被屠殺人數約2400萬。
但還并不包括被蒙古種族滅絕的西夏黨項人,以及滅西遼後,同樣被大量屠殺的契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