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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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軍權至上,等級森嚴,遵循下級對上級負責的制度。這幫傻瓜弄丢了國家的機密文件——雖然John不知道那是什麽,但也許并不太重要,大概只是一次進攻的地形圖之類的——但總要有人為此付出代價——他們不管抓住的是誰,只要是個聯邦人,就可以被安上間諜的名號——他們只在乎對上級能不能有所交代——而他就是那個交代。
他是替罪羊。
John得說,他有點慌了——在帝國,間諜絕對是死罪,毫無生還的可能性,這簡直就跟在沙漠裏被毒蛇咬了似的——他必死無疑。
但操他媽的老天爺,他不過是個軍醫!
他嘎吱作響的大腦費力地轉了一會兒,才明白了自己眼下的處境:他被指認為間諜,并且幾乎沒有翻盤的可能性。
他來來回回看了對面的人好一會兒,才又找回了自己的聲音——而且謝天謝地,他聽上去還像個人:“我提請軍事法庭公開審判。我要求證明清白的權力。”
這話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錯了——媽的,對面那個家夥,不管他是誰,他現在看上去幾乎就像個冒火的惡魔——他站起來,狠狠一推桌子——桌子的邊緣撞進John的胸口,讓他喉嚨裏立刻甜了一下,并且伴着血腥的味道。他忍不住痛苦地咳嗽着。
“猜猜會發生什麽?”那人的聲音陡然降低:“沒有軍事法庭,沒有清白證明——你會在審訊過程中,熬不過酷刑,咬舌自盡——”
他的大腦在數倍放大過的咆哮下嗡嗡作響。接着,他的嘴裏被塞進了什麽東西——嘗着像是抹布——他被扯起來,在藥物的作用下渾身無力,被像條麻袋似的拖了出去。
他在那條走廊上被拖着前進——他記得自己剛才好像判斷過這兒不是刑訊室,現在他可以進行嘲笑自己的智商了——在行進的過程中,他能看到走廊兩邊是一扇又一扇的門,有些關着,有些敞開,而裏頭——那景象讓John根本察覺不到他的膝蓋已經在地上拖得破了皮——他顫抖着——上帝啊,那簡直就是人間地獄。
接下來的事情他就不太記得了。事實上,從他被像塊需要入味的牛排似的被沾着鹽水徹底鞭打過一遍,之後的事情他就真的不記得了。在他有限的清醒時間裏,他只能記得疼痛,生不如死的疼痛——他一次次被冰水從夢中喚醒——
那個家夥如今穿上了軍裝。一名準尉。他蹲到John面前。
John跪在地上,手上的鐐铐把他的上半身扯起來。
“現在,你怎麽說?”
那人戴着皮手套,右手拿着一條油亮亮的馬鞭,不斷輕輕敲着自己的左手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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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等John回答,突然有個人闖了進來。按理說,John渾身都被碾壓式的劇痛折磨着,他本不會有心思去看這人是誰——但這是本能反應,就像生活在暗處的動物突然被光線驚動——他費力地擡起頭,看見一個男人——他沒穿軍裝,身上是——在John對戰争開始之前的社會有限的認知(那大多來自陳舊的雜志)裏,他知道那種西裝是富人才穿得起的玩意兒——還有那件大衣。聯邦物資緊缺,他在将軍的身上都沒見過那麽上等的料子。
在那個時候,John Watson還不知道這人會成為他的生命之光、希望之火——他甚至沒看清這人長什麽樣——他只知道這家夥是帝國的高位人員——因為這位準尉,幾乎是在同時,立刻爬了起來,行了個标準的軍禮,聲音緊張:“Holmes先生!”
“哦,Dale——”被稱為“Holmes先生”的男人有美妙的男低音——他聽上去——John不知道自己的神智是不是真的那麽清醒——像是迷霧重重又誘人涉足的冥河:“我走錯了,Bird在隔壁嗎?”
“是的,Holmes先生!”
接着那人走了。John又無力地垂下頭。老天,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真的能撐過這次——這位Dale的鞭子可不是鬧着玩兒的。
“哦,Dale——”
Dale準尉估計是沒想到他的Holmes先生還會回來,慌忙放下鞭子,轉過身行了個軍禮,那樣子夠滑稽,John忍不住笑了一下——他的聲音破碎——這幫人會對別人揮鞭子,其實說白了就是個奴隸——甚至還比不上他自己——一個将死之人——自由。
“這個人,我要帶走。”
John的笑容凝固了。
2、庇護令
“可是Holmes先生,這人是個潛伏在帝國的間諜——落網的時候他朝自己肩膀開槍毀了間諜機構的紋身标記,我們正在努力從他嘴裏得到更多情報——”
那人掠過喋喋不休的準尉,走到John面前蹲下——這下John能看清他的樣子了——他看上去并不很年輕,有帝國人特有的蒼白和鋒利,眉毛眼睛那部分看起來像是某種食肉的鳥——夜枭,或者是類似的猛禽,那眼神會蜇人——但這人的神氣裏頭有些難以解釋的、古怪稚氣的玩意兒,盯着他看的眼神像是個小孩兒在盯着剛發現的有趣玩具,一種毫無惡意的好奇和專注,這又讓他看上去年輕得驚人。John剛才覺得自己已經在垂死邊緣了,各種刑具造成的傷口讓他渾身發燙暈暈沉沉,但此刻卻又被這目光刺得一陣激靈,重新清醒了起來。
“張開嘴。”他仔細觀察了John一小會兒,然後要求道。
John皺起眉頭,并且察覺到自己眉毛上的那道傷口因為這個動作裂開了,熱乎乎的血流進他的眼睛裏,引發一陣刺痛。他忍不住眨着眼睛。
“請。”那人頓了頓,然後補充了這麽一個詞,語氣禮貌。
John這才張開嘴。
這男人左手捏住他的下颚,操控他仰起頭,借助着刑訊室的燈光仔細看着他的口腔,然後又把右手的食指伸進去,試探性地撫摸碰觸了兩下他的牙齒和口腔內壁。John還在不斷眨着眼睛,因為眼眶裏的血因為仰頭的姿勢流不出去,刺激得他想罵髒話。而且這麽一動,他覺得自己腦袋裏絕對有腫塊之類的玩意兒在順勢滑動——他疼得忍不住從喉嚨裏破碎呻吟了一下。
“Dale,”男人眼睛還在專注地盯着他的口腔:“過來。”
準尉應了一聲,學着他的樣子,也蹲到John跟前,一臉不明白的神情湊過來,往John嘴裏看着。
結果這位Holmes先生只是把右手拿出來,然後把手指上沾着的血和唾液往Dale的軍服上蹭了蹭,漫不經心地再次下達了命令:“現在請站到一邊,別擋着燈光。”
John發誓他看見Dale的臉扭曲了一下。
接着這男人放開John的下颚,站起來,動作飛快地摸了一下他的頭發,抓起他的小臂觀察了一下手腕,扯開他爛成抹布的衣服,看了看他肩上的槍傷——這人的動作很快,而且很輕,看着像是屠夫在檢查牲口,或者法醫在驗屍。
John忍不住抖了一下——不是因為這人冰涼的手在他的後頸摁了一下,而是因為這人剛才說要帶走自己——他看上去不像壞人,但也并不像什麽好人——他要幹什麽?
“西聯邦還是南聯邦?”這人又蹲下,輕輕問,好像John是奄奄一息的燭火,使點勁兒就會被吹滅了似的——他的語速很快,而且因為聲音壓得太低,聽着有點時斷時續,好像是有人在費力攪動一堆碎石子的時候搞出來的動靜。
他說着,随手摘下自己的手套,塞到大衣兜裏,接着他像給小孩兒擦眼淚似的用手掌揉着擦了一下John的眼睛。
眼睛裏沒了血,John感覺好多了。他看了一眼這男人,有點搞不清楚狀況——什麽東西?就算是正常情況下的互相寒暄,也總不會第一句話就問人家的老家在哪兒——他咽了一口唾沫,用口型告訴對方是南聯邦。他的手腕被拷得破了皮,那底下的皮肉直接勒在鐐铐上的滋味可沒那麽好受。他盡力跪直一點身子,這樣還能減輕一點手腕承受的壓力。
這人抿起嘴,這讓他的臉頰上有了個單邊的酒窩,那張臉看上去總算沒那麽冷冰冰的了:“我叫Sherlock Holmes,地址是221B貝克街——”他對John眨了一下眼睛:“希望你會喜歡那兒。”
沒等John做出任何回應,這位Sherlock Holmes就猛地站